《吸血侠达伦·山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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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 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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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此信号,哈克特放开房椽,从石膏板中直穿而下,石膏板立即粉碎了。几乎就在同时,我两腿在先坠落下去,发出狼嚎一样的声音,好加强效果。
警察被我们突如天降搞得措手不及。门卫想举枪,但哈克特垂直落下,身子正好撞着他的胳膊,枪被撞掉了。当这一切发生时,我要对付的那个警察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毫无自卫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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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哈克特翻身而起,冲门卫施展拳脚的时候,我一抽拳,正要照另外一个警察的脸上拍个五指开花。暮先生制止住我。“别,”他客气地说,站起身在警察肩上轻轻一拍,“让我来。”
那警察就像被施过催眠术一样转过身来。暮先生张开嘴,冲他呼出一种吸血鬼特有的气体,能够使人失去知觉。只稍稍来了一点,警察的眼珠就在眼眶里滴溜溜地乱转了。他瘫倒时,我一把抓住他,把他轻轻放倒在地板上。
“我没想到你们来得这么快。”暮先生亲切地说,用右手手指拧着左边手铐上的锁。
“我们不想让你等久了。”我紧张地说,很想立即出去,但又不愿在我的良师益友面前显出不够镇定,因为暮先生看似泰然自若。
“你们不该为我乱了阵脚。”暮先生说,他的手铐咔嚓一声断开了。他弯下腰去弄脚脖子上的链子。“我非常满意。这些是老式手铐。在那些看守我的警察还没出世之前,这些玩意儿就已被我玩烂了。如果我想逃走,根本不成问题,关键是何时逃。”
“他有时真烦人……天底下没他不知道的。”哈克特干巴巴地说。他已经把门卫打晕过去,回到了桌边,准备返回天花板上的安全地带。
“我们可以把你留在这儿,待一会儿再来接你。”我建议说,吸血鬼把脚从链子中抽了出来。
“不用,”他说,“既然你们已经来了,现在走也可以。”他向前迈了一步又退了回去。“不过说真的,再等几小时也并非不可以。我的脚脖子好多了,但还没完全好。再休息一下会更好些。”
“你能走吗?”我问。
他点点头。“我赢不了比赛,也不至于成为累赘。我更担心阳光——我还得再捱两个半小时的日晒。”
“我们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我厉声叫道,“你说吧,打算走还是站在这儿夸夸其谈等警察回来?”
“紧张了?”暮先生眼睛一亮问道。
“是的。”我说。
“不要这样,”他告诉我,“人类所能做的最坏的事就是杀死我们。”他站上桌子,停了一会儿。“等黑夜结束时,死亡似乎也是一种恩赐。”
说完那句丧气话,他跟着哈克特上去了,进入了低矮阴暗的房椽之中。我等他的腿全部拉上去后,也跟着跳了上去。我们都平躺着,这样不至于碍别人的事,然后暮先生问我们该朝哪个方向爬。
“右边,”我回答说,“右边通向大楼后部,我想是。”
“好极了。”暮先生说完,开始在我们前面蠕动。“慢点爬,”他扭过头小声说,“当心别碰着什么碎片。”
哈克特和我不悦地互相望了一眼——“冷静冷静再冷静”的话可能是暮先生首先发明的——然后我们赶忙去追已经远去的吸血鬼,生怕被他甩得太远了。
第八章
我们用脚把大楼后部的墙踹开之后,发现我们来到了三楼,下面是一条空无一人的小巷。
“你能跳吗?”我问暮先生。
“不行,”他说,“但可以爬。”
暮先生从墙上我们刚刚踹出的窟窿边缘悠了出去,手指插进砖头里开始往下滑。此时我和哈克特已跳到地面蹲下,看周围是否有人。等暮先生下来后,我们赶紧走到小巷尽头,在那儿停下来侦察地形。
暮先生抬头瞄了一眼太阳。阳光不太强——是那种微弱的秋日午后的阳光——但两个小时的日晒对吸血鬼来说还是致命的。假如他还穿着斗篷,他则能把斗篷揪起来遮住头,躲在衣服底下,但他把斗篷脱下后留在公寓里了。
“我们现在怎么办?”哈克特问,茫然地四下张望着。
“找个井盖到地下去。”我回答,“他们不会到下水道里追我们,暮先生也不用害怕太阳了。”
“值得一试。”暮先生说,一边揉着他发酸的脚脖子,一边找着井盖。附近没有井盖,于是我们继续向前,哈克特和我紧贴小巷的墙,扶着吸血鬼。
走到头,小巷分岔了。左边的岔路通向一条热闹的大街。右边的通向另外一条阴暗的小巷。我想也没想就要往右拐,我正要向右转,哈克特拦住了我。
“等等,”他嘶嘶地说,“我瞧见到地下去的路了。”
我往回一看,只见一只猫正在一堆垃圾里刨着,一桶垃圾倒了,倾倒出来的垃圾遮住了一个圆形井盖。我们赶紧跑过去,轰走猫——猫对吸血鬼没多少好感,逃走之前冲我们生气地喵喵直叫——把井盖上的垃圾踢开了。然后哈克特和我拽开盖子。把它放到了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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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下。”我说,顺着梯,走进向往已久的黑暗,“暮先生跟着。哈克特最后。”
他们没对我的命令表示异议。身为吸血鬼王子,理应由我掌控局势。如果暮先生不赞同我的决定,他会反对的,但一般说来,他乐意听从我的指挥。
我顺着梯子向下爬。梯子摸上去冷冰冰的,我的手像被针扎了似的疼。就快到底了,我伸出左腿踏下梯子——
——就在此时,突然传来一声枪响,我赶忙抓住梯子,一颗子弹打掉了紧挨着我小腿骨的一块墙皮!
我的心怦怦直跳,我抓着梯子,耳朵里还回响着枪声。我奇怪怎么这么快警察就跑到这底下来了,他们是怎么知道我们从哪儿走的。
这时有人在黑暗中咯咯地笑着说:“恭喜呀,吸血鬼。我们正等着你们呢。”
我眯起眼睛。那不是警察——而是一个吸血魔人!我顾不上危险,蹲在梯子上,打量着下水道。阴影里站着一个大个子,他离我太远,我看不清他的模样。
“你是谁?”我厉声喝问。
“吸血魔王的一名追随者。”他答道。
“你在这儿干什么?”
“堵你们的路。”他咯咯地笑着。
“你们怎么知道我们从这儿走?”
“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猜你们会逃走,逃进下水道。我们的魔王还不想让你们下来——白天还长着呢,一想到你和你的吸血鬼朋友在阳光下挣扎,他就高兴——所以我们封锁了进入地下的所有入口。等到晚上,我们就撤,除非到了晚上,这些下水道外人不得入内。”
说着,他又冲我开了一枪。是警告,跟第一枪一样,但我没再蹲在那儿看他枪是否打得准。我爬上梯子,像装备着火箭助推器一样蹿出井口。我用脚踢开一个大空罐头盒,大声地咒骂着。
“警察?”暮先生阴郁地问。
“不——是吸血魔人。他们封锁了所有下水道的入口,直到午夜。他们想让我们活受罪。”
“他们不能封住所有的……入口,是吧?”哈克特问。
“也差不多了,”暮先生回应道,“通向地面的下水道是精心设计,彼此相通的。选好一个点,一人就能堵住六七个入口。如果时间充裕,我们或许能找到一条进去的路,'奇+书+网'但我们没有时间。所以我们必须放弃下水道。”
“那我们往哪儿走?”我问。
“我们跑,”吸血鬼简单地说,“或者说瘸着走,看情况。尽量避开警察。找个地方藏起来,等到晚上。”
“那可不容易。”我提醒说。
暮先生耸耸肩。“如果你们等到日落时再越狱,那会容易些。但你们没等,所以我们只能尽力而为了。走吧,”他说,背对着井盖,“我们快跑吧。”
我稍稍停了一下,往井里使劲啐了一口唾沫,然后拔腿去追暮先生和哈克特,把下水道被封的遗憾丢在了脑后,一心一意地向前飞奔。
不出三分钟,警察就追了上来。
我们听见他们纷纷从警察局冲出来,叫嚷着钻进汽车,拍着喇叭,拉响刺耳的警报器。我们虽然一直在跑,但离警察局还是没多远——我们回避大路,专走小巷,可讨厌的是小巷总有两个出口。我们本可以上房顶,但那对暮先生来说意味着更多的暴晒。
“这不管用,”我们正贴着一栋俯瞰闹市的大楼向前走时,吸血鬼开口了,“没有任何进展。我们必须上去。”
“可是太阳……”我说。
“不用管它,”他厉声叫着,“如果我烧焦了,那就烧焦算了。但我不会马上被烧死——可如果警察追上来,他们会立即把我杀了。”
我点点头,寻找上屋顶的路。这时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我凝视着车水马龙的大街,然后好好看了看我的衣服。我蓬头垢面,衣冠不整,但也不比那些专捡破烂或是迷恋重金属音乐的毛孩子差到哪儿。
“我们有钱吗?”我问着,蹭掉脸上最难看的一块泥,吐了满手唾沫把头发往后拢平,然后把镣铐的链子塞进袖口和裤管里头,免得让人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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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这个时候去买东西!”哈克特抱怨着。
“我知道自己在干吗。”我咧咧嘴,“我们有没有钱?”
“我有些钞票,可被警察拿走了,”暮先生说,“我是……人类怎么说来着……一无所是?”
“一无所有。”我大笑着,“没事。没钱也行。”
“等等!”我正要往前走,哈克特说话了。“你上哪儿去?我们不能分开……现在。我们必须待在一块。”
“我不会走远的。”我说,“我不会冒傻气。在这儿等我。如果我五分钟之内没回来,你们就先走,我过一会儿去找你们,在下水道里。”
“你上哪儿——”暮先生也来了,但我没时间跟他们讨论,趁他还没说完我就一溜烟出了小巷,很快来到大街上,想找到一家小超市。
我留神看近处是否有警察或者士兵,但一个也没有。过了几秒钟,我发现街对面有家小店。等着路灯变绿了,我就溜达过去进了商店。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长发年轻人站在柜台后面卖东西。商店里人很多——有六七位顾客——这很好。就是说我不会被盯梢。门口靠左边有台电视,正在播放新闻。但音量被调得很小。电视上面有个保安相机,正在扫描录像,但我不怕这个——和那些我被指控的罪行相比,我不会被区区偷窃指控吓出一身汗的。
我慢慢地在通道间走来走去,寻找防晒用品。这个季节不是卖墨镜和遮阳帽的旺季,但我肯定这种小玩意儿就在哪儿摆着。
在婴儿用品货架旁边,我发现了它们——几瓶防晒油,孤零零地立在一个倾斜的旧货架上。东西不太合适,但也能用。我快速阅读着说明书,想找一瓶防晒指数最大的。指数十……十二……十五。我挑了数字最大的那瓶(那是给薄皮嫩肉的小婴儿用的,但我不会把这个告诉暮先生!),然后把瓶子拿在手里,茫然地站在那儿,想下一步该怎么办。
我可不是有经验的惯偷。我很小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偷过几块糖,还有一次和表兄一起顺走了一盒高尔夫球。可我从不喜欢偷东西,也没再偷过。假如我把瓶子揣进兜里,没事人似的朝外一走,包准我脸上的表情会露馅。
我想了几秒钟,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瓶子塞进裤腰里,用衬衫下摆盏住,抓起另外一瓶,转身朝柜台走去。
“劳驾,”我冲正在为一名顾客服务的女售货员说,“你们这儿有没有‘阳光无效’牌的防晒油?”我瞎编了一个名字,但愿不会真有这种牌子。
“只有货架上的那些。”女人不耐烦地叫道。
“哦,”我笑了笑,“没关系。谢谢。我把这放回去。”
我正转身的时候,那个年轻的长发男人说话了。“嘿!等一下!”我的心一沉,疑惑地回过头,准备好逃跑。“你不是说‘太阳盾’吧,嗯?”他问。“我们后面有一箱这种玩意儿。如果你要,我可以给你拿一瓶——”
“不是,”我打断了他的话,松了口气,“是‘阳光无效’牌。我妈妈不用别的牌子。”
“随你的便吧。”他耸耸肩,不再感兴趣,转身接待别的顾客。
我走回货架,放下瓶子,然后尽量装出悠闲的样子朝门口走去。路过年轻人时,我还冲他友好地点了点头,他也冲我挥了一下手。我一只脚已经踏出大门口,正在得意,忽然电视上出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我停住脚,吓得目瞪口呆。
那是我!
照片肯定是今天早晨我被捕时拍的。我面无血色,憔悴而惊恐,但目光机警,我的手被铐着,身旁一边一个警察。
我进了商店,伸手把电视的声音调大了。
“嘿!”男营业员抱怨说,“你不能……”
我没理他,聚精会神地听新闻广播。
“——看似没有危险,但警方敦促市民不要被他的外表欺骗。达伦·山——或是达伦·霍斯顿,这也是他的名字——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他与凶残的杀人犯在一起,他本人也许同样是凶手。”
我的照片隐去了,换上一名表情阴郁的女播音员。几秒钟后,我的照片又出来了,这回小一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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