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侠达伦·山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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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 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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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件事儿打消了我的这个念头。几年前,在暮先生的家乡城市,我曾经被警方打上了杀人犯的标签,我的名字和照片一夜之间出现在所有的电视和报纸上。要是多尔顿先生听说过这件事儿呢?要是他知道我还活着,还认为我是一个杀人犯,他也许会去报告当局。还是别冒这个险了,安全要紧。于是我转身离开了学校,慢慢地走去。
直到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多尔顿先生可能不是惟一一个从电视或报纸上看到“达伦·山——系列杀人案的案犯!”的人。要是我的父母也听说了,那可就遭了!暮先生的城市是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地方,我不太清楚两地之间到底有多少消息往来。但是这还是有可能的。
我只是在一条街凳上坐了下来,思索着这个叫人不寒而栗的潜在可能。我只有开始想象,在爸爸妈妈把我埋葬之后过了那么多年,他们突然在新闻中看到了我,头上还被打上了杀人犯的字眼,他们会是多么震惊啊!怎么我以前一直就没有想到过这一点呢?这可能是一个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问题。正如我对哈克特说的,我原并不打算去看我的家人——对所有的人来说都痛苦。但要是他们已经知道我还活着,而且还生活在对我是一个杀人犯的误解中,那我得去向他们澄清是非。但要是他们还不知道呢?
我得做一些调查。我记得今天早上早些时候我曾经从一座崭新的超现代化的图书馆前走过。我匆匆赶到了那座图书馆,向一位图书管理员求助。我说我正在做一个学习课题,需要挑一些最近三年来当地发生的事件来写论文。我要求查看当地一份主要报纸各期的内容,还有我妈妈和爸爸以前常看的那份全国性的报纸。我暗自揣度,要是我在暮先生的城市所干的辉煌业绩已经流传得这么远,那么这两份报纸中总有一份会提到我的。
那位管理员乐意帮忙。她把我领到了放缩影胶片的地方,并教会我如何使用。一等我掌握了在屏幕上显示出它们并一页一页浏览的技巧,她便丢下我一个人,让我独自捣鼓我自己手里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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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那份全国性的报纸最早期数查起,即从我惹上法律方面的麻烦前几个月开始。我在寻找着所有提及暮先生城市以及困扰着那座城市的凶犯一点一滴的信息。我查得很快,只是一眼扫过国际部分。我找到了两处提及谋杀的字眼——可是它们都纯属搞笑!显然这儿的记者们都被那座城市中的四起关于吸血鬼的流言给逗乐了,所写的故事只当上轻松娱乐的笑谈。其中有一期上有一篇豆腐块文章,报道了警方抓捕了四名嫌疑犯,但随即因为粗心而让他们逃之夭夭的新闻。没有名字,也没有提到斯蒂夫逃跑时杀害的那些人。
我如释重负,但同时又义愤填膺。我了解吸血魔给那座城市所带来的痛苦,还有他们所毁灭的生命。如此严重的事情却变成了城市传说之类的趣谈,这是不应该的,可这仅仅是因为那一切发生在一个离这些人所生活的地方非常遥远的城市。如果吸血魔攻击的是这儿,他们就不会觉得那是如此趣味盎然了吧!
我很快查了一遍随后几个月各期的报纸,但是自逃跑的消息之后,那份报纸便不再有此事的报道。我又开始查那份当地的报纸。这一次进行得比较慢。重要消息都在头版,但是当地的趣闻零零散散地分散在其他各版。我不得不查阅每一期的大多数版面,然后才能转到下一期。
尽管我尽量不去多看那些与我无关的文章,可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将那些比较有趣的故事开头段落都浏览一遍。没多久我便看遍了那些消息——选举、丑闻、英雄、流氓;曾被高度赞扬的警察,曾给这个城镇带来骂名的罪犯;一次重大的银行抢劫;在全国卫生城市比赛获得季军。
我看见我的几位要好的同学的照片,读了关于他们的报道文章,但其中一篇特别引起我的注意——汤姆·琼斯!托米跟斯蒂夫以及阿兰·莫里斯一样,是我最好的一个朋友。我们班上踢足球踢得最棒的人当中就包括我们两个。我是射手,在前面冲锋陷阵;汤姆是狙击手,救球救得精彩之极。我们以前曾经时常梦想着成为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汤姆一直怀抱此梦,终于梦想成真,当了一名守门员。
报上大约有十二三张关于他的照片和数量差不多的文章。汤姆·琼斯(他曾简称为“托米”)已是全国最优秀的守门员之一。很多文章拿他的名字大搞笑谈——因为有一个著名的歌手的名字也叫汤姆·琼斯——但是没有人说过对托米本人不利的话。他在业余足球队里一路高歌前进,受聘于当地一支球队,并且声名大振,后来又到了国外踢了五年。现在他已回归故里,成为全国最优秀的一支球队的球员。在最近几期的报纸上,我读到当地的球迷正在兴奋不已地翘首企盼着今年的优胜杯半决赛——这场赛事将在我们的小镇上举行,而且托米的球队将参与比赛。当然,如果是他们自己的球队能有资格参加这场赛事的话,他们会更加高兴,不过他们只有退而求其次了。
读着托米的消息,我脸上露出了微笑——看到我的一个朋友干得这么出色,感觉真是太好了。另外一个好消息就是报纸上都没有提到我。因为这是一个很小的小镇,我相信要是有人听说了我跟那几起杀人事件有关联的话,消息会不胫而走。我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是报纸上也没有提到我的家人。我怎么也找不到“山”这个姓。因此,接下来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儿——回到我曾经住过的那座房子,亲自去探听消息。
第四章
一眼看见那座房子,我几乎窒息了。它依然一如往日。门还是那颜色的门,窗帘还是那样式的窗帘,屋后的小院还是那个小院。我站在篱笆旁,手抓着篱笆的顶端,凝视着那座房子,几乎在盼望着一个更小的我蹦蹦跳跳的从房子的后门跑出来,手里抓着一摞漫画,正朝斯蒂夫家走去。
“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一个人在我身后问。
我猛地转过头,两眼清亮。我不知道我已在这儿站了多长时间,但是一看我双手上那白腊一般的指关节,我猜我已经站了至少好几分钟。一个上了年纪的妇人正站在我的近旁,那怀疑的目光打量着我。我搓了搓双手,热情地笑了笑。“只是随便看看。”我说。
“说具体一点,看什么?”她不甘示弱的问,我这才意识到我在她眼里看来一定是显得怪模怪样——一张年轻但粗糙的面孔,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座房子的荒废的后院,查看着那座房子。她认为我是一个探路的窃贼!
“我的名字叫德里克·山。”我说,我借用的是我叔叔的名字,“我的堂亲住在这儿。事实上,应该说可能还住在这儿。我不太确定。我来这个镇上看几个朋友,想顺便过来看看我的这些亲戚是不是还住在这儿。”
“你是安妮的亲戚?”那个女人问,一听安妮的名字,我不禁浑身一阵颤抖。
“是的。”我说,尽量没让我的声音也跟着颤抖起来,“还有德莫特和安杰拉(我的父母),他们还住在这儿吗?”
“德莫特和安杰拉大概三四年前就搬走了。”那个女人说。她迈步向前走到我的身边,眯起眼睛看着房子,已经不再那么紧张。“他们本来会走得更早。自打他们的儿子死了之后,那个家已不再是一个快乐的家。”那个女人斜眼看了我一眼,“你知道那件事儿吗?”
“我记得我爸爸说起过一点儿。”我嘟哝道,耳朵一下子变得滚烫。
“那时我还不住在这儿。”那个女人说,“不过我听说了这件事儿。他是从一扇窗户中摔下去的。他的家里人还住在这儿,不过打那之后,这儿已经成了一个痛苦之地。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还在这儿守了那么久。生活在一座带着痛苦回忆的房子里是不会享受到快乐的。”
“可他们还是住了下来。”我说,“一直住到了三四年前,然后才搬走了?”
“是这样。德莫特心脏出了一点小问题。他只得提前退休了。”
“心脏出了问题!”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他没事儿吧?”
“没事儿。”那个女人看着我微微一笑,“我说过只是一点小问题,不是吗?不过他们决定他退休了他们就搬走。搬到海边去住了。安杰拉常说她喜欢住在海边。”
“那么安妮呢?”我问,“她跟他们一起搬走了?”
“没有。安妮没走。她还住在这儿——她跟她的男孩。”
“她的男孩?”我眨巴着眼睛问到。
“她的儿子。”那个女人皱了皱眉头,“你确信你是他们的亲戚吗?你似乎对你自己家族的事儿知道的不多啊。”
“我大多数时间都生活在国外。”我坦率地说。
“哦。”那个女人放低了声音,“实际上,我想那种事儿你们也不适合在孩子面前多说。你多大了,德里克?”
“十六。”我撒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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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我把你猜大了。顺便说一下,我叫布里奇特。”
“你好,布里奇特。”我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心里暗自希望她能把故事接着说下去。
“她儿子是一个不错的孩子,不过他并非真的是山家的后代。
“他不是安妮结婚生的。安妮一直没有结婚。我相信除了她,怕是谁也不知道那个孩子父亲是谁。安杰拉说他们知道,不过她从来没对我们说起过那个人的名字。”
“我想如今很多女人都愿意不结婚吧。”我不以为然地说,我不喜欢布里奇特谈论安妮时的神态。
“这倒是。”布里奇特点了点头,“想要孩子不想要丈夫这没什么错儿。不过安妮太年轻了。那孩子出世的时候,她才不过十六岁。”
布里奇特说得两眼放光,正是人们说着绘声绘色的流言蜚语时的那幅德性。我真想痛骂她一顿,但是我还是管住自己的舌头为好。
“德莫特和安杰拉一直帮她带着孩子。”布里奇特继续说,“从某些方面来说,他是他们的福音。他成了他们那死去儿子的替代品。他给这个家找回了一些快乐。”
“现在安妮一个人在照顾他吗?”我问。
“是这样。在头一年里,安杰拉还经常回来,在周末或者节假日的时候,不过现在那孩子越来越不需要人管了,安妮一个人能够对付了。我想,他们大多数方面都很好。”布里奇特扫了一眼房子,鼻子里哼了一声,“不过他们可以给那座破房子刷刷漆啊。”
“我觉得那房子看上去挺好的。”我态度生硬地说。
“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会懂得房子的什么事儿啊?”布里奇特哈哈乐了起来。随后她向我说了一声再见,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我想把她叫回来,问问她安妮什么时候会在家。但是随即我放弃了我的想法。在这儿这么守候着倒容易一些——也更加激动人心。
马路的对面有一棵小树,我站在树下,用兜帽遮着脑袋,每隔几分钟就看一眼自己的手表,装出似乎在等人的样子。街上很安静,没有多少来往的行人。
天色暗了下来,黄昏笼罩着小镇。寒冷的空气让人觉得肌肤有些刺痛,但是对我没有影响——半吸血鬼对寒冷不像正常人那么敏感。我一边等待一边思量着布里奇特说过的话。安妮,一个母亲!简直叫人难以相信。我上次看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孩子。从布离奇特的话中听来安妮日子过得很不容易。十六岁就做了母亲一定很艰难。但是听上去她现在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妥当了。
厨房里亮起了灯光。一个女人的身影从一边穿到了另一边。随后房子的后门打开了,我的妹妹走了出来。没错,就是她。她比过去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变得更高更丰满了,留着一头长长的棕色秀发,但是脸还是那张脸,眼睛还是那么闪亮,两片嘴唇不论什么时候看上去都带着暖人的微笑。
我凝视着安妮,恍如梦中。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我浑身颤抖起来,两条腿似乎就要支撑不住了,但是我无法挪开我凝视的目光。
安妮走到后院中一小段晾衣绳前,绳上晾着一个男孩的衣服。她对自己的双手哈了哈热气暖和了一下,随即伸手从绳子上把衣服一件一件的取了下来,叠好了搭在自己的左臂弯上。
我迈步向前,张开嘴巴想叫她的名字,所有那些不要与家人相认的想法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那是安妮——我的妹妹!我必须去跟她说话,再次去拥抱她,与她一起哈哈大笑,大声叫喊畅谈过去,询问爸妈的近况。
但是我的声带失灵了。我因为激动而哽咽无语。最终我发出的声音只是一声低沉沙哑而微弱无力的叫声。我闭上了嘴巴,穿过马路,慢慢的走到篱笆前。安妮已经从绳子上收了所有的衣服,正准备转身进厨房。我猛地咽了一口唾沫,舔了舔嘴唇,一连飞快的眨巴了几下眼睛,再次张开了嘴巴——
——可是嘴巴张到一半停住了,因为这时房子里传来了一个孩子的喊叫声:“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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