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位试婚者采访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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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位试婚者采访实录-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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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婚仍然是有好处的。他不是指可以相互了解或适应的意思,他认为我可以
在试婚中慢慢抹去旧日的伤痕,然后,呈现一个完完全会的我给他。

到现在,我们试婚已经快两年了。实话说,在这两年里我们有苦有乐,
有过满足,也有过失落。有句话叫做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每个人都会有闪
光的地方,当然也有缺点。应该说,我在试婚生活的两年里最大的收获就是
学会了如何很现实,很客观地看待林子的不足之处,学会了像个妻子一样地
面对他的错误。反过来,林子也在努力适应或者包容我脾气不好的一面。在
这些方面,我们都很满意,因为我们走在一起时就有过约定,我们一定要给
对方一个完全真实的自我,就像其他所有夫妻一样面对实实在在的生活。

当然,我还要告诉你的是林子并非没有过感情经历。

他没有结过婚,但有过很长的感情史,有个女孩曾经和他在一起五年
之久,结果却被一南方来的商人拐跑了——就是拐跑的。因为那女的后来给
林子写过信,告诉他她很后悔,据说在南方日子很不好过。当然我不在乎这
些,我要的是他真的爱我。也因为这些,试婚对我们来说都是挺自然合适的
选择。

现在我们仍然这么过,不是不想结婚,我们都习惯了这种生活。况且,
我们都是事业型的人,趁这几年年轻有精力我们都想拼一番,假如有一天我
真的做了他的太太,也许我会像其他女性一样,好好的做妻子,还会为他生
孩子,做个贤妻良母。至于我的儿子亮亮,他已经长大了,他应该有自己的
生活。哎,想起来我还是有些愧对他的,好多年了,亮亮已经没有享受过正
常家庭的天伦之乐了。

孩子怨恨我,但是我不可能怨他,谁叫我如此命运呢?

我第一次婚姻就像一首歌里唱的:一场游戏一场梦,只不过我是游戏
中愚蠢的失败者,黄浩呢,大概也好不到哪儿,希望我这次的爱不会是一场
空。你说,都快四十岁的女人了,我还求什么呢?

章洁摘下眼镜,开始专心致志地喝她面前的可乐。我似乎看到她的眼


里有一丝泪光,我相信,她是在谈到儿子时触动了灵魂,换句话说,是勾起
了她的回忆。

我不由得抬眼看了看章洁,我发现,现在的她似乎比我一贯印象中的
更具女人味,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温柔感。

第二十章无爱无情无恨

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试不试婚,

反正,时机成熟就结婚。现在我同

他这么好,这么相爱,还谈什么试

婚呢?可笑的是,这仅仅是我自己

的想法。后来我想,他或许从没有

娶我的想法吧,要不怎么老是把

“试婚”挂在嘴边呢。

最“酷”的人是我。这是彭菲在采访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话,也是她不
止数次地重复的一句话。我知道,她的目的不外乎让我更多地体会她如何“无
情”。

她是坐在她的私家车——一辆大红保时捷跑车里接受我的采访的。我
自然也坐在她的车里,一边听她述说,一边还可以看着深圳铜锣湾海面的旖
旎风光。我得承认,彭菲的部分观点有些令我难以接受,可以说也是大多数
中国人不适宜的,但是,她所说的一切,又的的确确是客观现实中存在的,
是某一部分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认识彭菲是在几年之前,那时候,她还是广州某报社的记者,初出茅
庐的黄毛丫头,工作特勤奋特努力,有一股子成就大事业的冲动。没想到仅
仅时隔数年,她竟成为名噪一方,身价达千万元的“款姐儿”尽管她并不那
么张扬,也非不可一世,但她的神秘的“发迹史”无可避免地成为了许多人
津津乐道、急欲一探的话题。

我不是冲着她的“发迹”来的,我唯一的目的是想听听她对于试婚的
看法。也可以说是她试婚的经历——她试婚的故事我早已有所耳闻。但既然
是采访,还得由她本人亲口道来。

我没有想到她答应得那么爽快,这几乎使我有些“受宠若惊”;更重要
的是,她所说的很多东西,是我原先没有期望的,正如她所言,她“一直挺
信任我”。

哈,你很幸运。以前我从不会接受这种类型的采访,我不想别人知道
我的事,这对我:毫无用处,对吗?也许你可以找出很多使人接受访问调查
的理由,可你别忘了,我也是做过记者的。

我最近想通了。何必怕别人知道我呢?总之我不违法不害人,知道我
的人越多,对我没有害处,特别是现在,谁能有功夫管别人的闲事,对吧。

我之所以接受你的要求,是因为我信任你。古人早就说过:话不投机
半句多。

我这人生平最讨厌的事,就是对一点没感觉的人讲废话。


试婚在我的心目中几乎不值得特别提起,没有试婚就不会有结婚,更
不可能有什么和睦美满的家啦。我自己试婚的经历是很难以令人相信的。大
概五次以上吧,这还不包括那些同居(我是说纯粹肉体关系)的经历。不过
今天没时间讲那么多啦,我把最重要的几件事给你讲一讲。

话还得从头说起。现在的少男少女们喜欢“酷”,我可以很自豪地告诉
你和大家,最“酷”的人是我。

我家原来是韶关市的,我的童年也是一直在韶关度过的。那时候人小,
也没什么特别记得清的事,但是呢,我十三岁时就知道了什么叫性交。你信
吗?

不用打断我的话,听我慢慢给你道来。当然我不是天才,不可能无缘
无故知道啦。我记得是我有个同桌叫宋光,他比我大一岁,高干的子女,因
此从小就知道耀武杨威,欺软怕硬。宋光块头大,天生会讲讨女孩喜欢的话。
我对他并没有特别讨厌。

有一天,他神秘兮兮地给我一个笔记本。告诉我这是送给我的,而且
让我不要对任何人讲。我没在意,回家一看才知道笔记本里密密麻麻抄满了
字,是那本人所共知的《少女之心》中摘抄下来的。我从来没看过这本书,
那时也没听过,可是不经意地看一看,虽不太懂,但却兴奋莫名。那种赤裸
裸的性的描述,简直是太神奇,太新鲜,又太不可思议啦,男女之间怎么可
能那样的呢?

也许我天生早熟,对那本子上写的事情虽然怕,又抑制不住莫名的渴
望感。后来我问宋光这个故事的后面还有没有,他神秘他说当然有啦,不过
放在家里,要找个家长不在家的时间让我同他一块儿去拿。他还特地告诉我,
后面的内容更加精彩。我不敢去,他就激将我说怎么啦,害怕?害怕就别看
了。后来我还是去了。宋光的家里果然没有人,空荡荡的。

结果他没有拿出什么书来,他那儿根本没有什么剩下的内容,却乘机
把我强奸了。也可以说不是强奸,因为我根本没反抗过,也不知道反抗,也
不知道他有没有得逞。一开始被他抱住又摸又亲的,感觉特别舒服;后来他
将我脱光,他自己也脱光了过来弄我。我的下身猛地传来一阵巨痛,太痛了,
我突然感到恐惧,脚死力一蹬,宋光就蹲下去了,一边痛得抱着下面,一边
恶狠狠骂我“婊子”。我惊惶失措穿上衣服就逃了。从此再也没敢理他。这
就是我的第一次,虽然并不复杂,可印象却好深,一直忘不掉。

后来的好多年,我没有过男人。一想到那时在宋光家里他赤裸的又胖
又丑陋的身体,想到男人那东西,我就感觉那事并非那样美妙的,我潜意识
里有些怕;同时也有另一种心情,碰到那些死心塌地,认认真真追我的好男
孩,我又会觉得自己似乎不配他们,似乎觉得自己是很,“脏”的人。你看,
那些年我还是比较“纯”的吧。我真正意义上的恋爱,是大学毕业后做了小
报记者开始的,记得那时候你也来过广州的,有五年了吧?彭菲的目光征询
地看看我。我点点头。

事实上,从她完全可以称之为美丽的面容上来看,她同其他女性讲述
故事时的丰富表情,我觉得她并非那么“酷”的。她的眉毛一扬,声音突然
高了起来。第一次有了男人,我真的是想过嫁给他的,从跟他上床那一刻时,
我就以为定了终身。

那时我刚出道做记者,雄心勃勃地,也没有体会到特别难。可是时间
一长,就觉得一个女人真的不容易,没有人在乎我的可怜的凄历,中文系出


来的学生遍地都是,最重要的,我们那张报纸没有名气,谁都不买帐。人碰
一次壁会认为理所当然,碰两次觉得无所谓,可是到了三次。

四次,一直混下来什么收获没有,保不准就泄气了。我就是如此,正
在我认为前途难测准备改行时,有个男人的出现却改变了我的一生。

他叫聂华,我们报社总编老叫他“枪手”,这是指他写文章厉害吧。他
是总编请来出谋划策的,当时还是个自由撰稿人,听说现在是一家大报的专
栏记者。用句俗气的话说,我和他可能是有缘吧,第一次见面就挺有感觉的。

“枪手”的绰号很有点像他的本性,爽快、仗义、大大咧咧、爱四处漂
泊。那时他爱骑一辆本田摩托四处乱跑,天哪,跟他“文化人”的身份简直
有点风马牛不相及。我也爱叫他“枪手”,不过多半是在床上,大家疯狂了
就随意叫的。

他来过报社几次后,我们的报纸真的起了不小的变化,发行量不断上
升,我不禁有点对他刮目相看。他那人眼光很毒,到我开始喜欢他时,他才
枪先一步约会我,我当然不可能拒绝啦。后来他告诉我,第一次见面就被我
征服了,他说他大少看到我这样性感的女孩;但他一直忍耐着,一直到从我
的眼睛里看出来我已经喜欢他才下手,真是少见的情场杀手呀,换句话说,
就是色狼,嗬。

没有多久我就和他上床了,自然而然,也可以说不可抗拒,那时候,
我都二十三岁了。二十三岁才会做爱,够纯了吧?

那段时间,成天脑子里就装着聂华的影子,一天没见都感到特别难受,
我喜欢躺在他雄性的健美的身体底下,感受他的激情澎湃,感受他在我的身
体里纵横弛骋,合二为一的神奇感觉。其实《少女之心》里面写得没错,不
过我当初无法体会罢了。话说回来,我不是那种特别淫荡的女人,我只要看
到聂华,心里就踏实许多,那时的想法有点像封建社会的中国女人,身子给
了谁,就永远是谁的,任他怎么样都行,只要能让他感到快乐,我就满足得
不行。

聂华对我也不错,第一次上床他就说过要娶我为妻子的。后来他也常
说这样的话,我听了,也满心欢喜,真他妈跟一个农村姑娘一样傻。

对于他的家庭情况,一直到分手也没弄清楚,总之我一问他,他就顾
左右而言他,除了告诉我他父母死得早,家里还有个妹妹,其他的什么也不
讲。我也习惯了他居高临下的作风,当时我感觉男人是应当有权威感的——
你看,我对他真的特别依顺,反正是我的男人嘛。

后来我跟他谈结婚,他就有些不耐烦,他说一开始就告诉我这是试婚,
时间太短,什么也试不出来,对我们都不好的。看到我心情不好,聂华也有
心软的时候,他会认认真真坐在我旁边,给我谈将来的事,谈什么时候娶我,
谈结婚时到哪儿旅行,以后生几个孩子,总之他似乎胸有成竹,除了没有足
够多的钱,他什么都想好了。他谈着谈着我就会开心了,破涕为笑。他呢,
口里说着永远爱我之类的山盟海誓,手又开始不自觉了。真奇怪,每次闹矛
盾之后同他做爱,感觉特别棒,是感动、投入,还是甜蜜,我不知道。

“试婚”是聂华老挂在嘴边的一个词语,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试不试婚,
反正,时机成熟就结婚。现在我同他这么好这么相爱,还谈什么试婚呢?可
笑的是,这仅仅是我自己的想法。后来我想,他或许从没有娶我的想法吧,
要不怎么老是把“试婚”挂在嘴边呢。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是一年,就是360 天,一天不多一天不少,而且


我们分手的方式太“新潮”了,对于那时的我而言,打击真是不校那天我们
是在越秀路的一家西餐厅吃晚饭的,吃到一半,聂华就坦白地告诉我,他要
同我分手。我太惊讶了,我几乎以为他在说胡话,但他郑重其事地样子又不
像。他很潇洒地耸耸肩,告诉我试婚期到了——因为他给自己规定,同任何
女孩的试婚期不能超过一年,免得贻误人家的青春,对双方都不公平。他当
时的样子是那样平静,那么不容置疑,我有种下级听上司们说话的感觉,似
乎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执行。聂华到最后说我跟着他肯定不会幸福,他自认不
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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