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妃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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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妃弥雪-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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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雪不依了,说道:“什么马大婶,人家还小呢,呵,不过叫马姑娘也怪别扭的。”她突然发现很多人围着一处宽大的华灯摊看,而且那处的花灯都特别多,弥雪好奇道:“那是干什么啊?”
无妨拉起了她的手过去,答道:“就是猜灯谜啊,去猜猜吧。”今夜她是他最美的公主,他要她开心,永远忘不了这一夜,如他所说的,戒指,那个他娘留给了他的玉指环紧紧地贴着他的心口,大束的鲜花已放在马车里了。
两人挤过去一看,果然是猜灯谜的,特大的灯笼高高地挂着各种纸条,以及奖励,已经吸引了很多的人在那里议论纷纷,弥雪和无妨公子走近细细一看,她就举起手说道:“老板,那个我会。”她指着一个荷花灯笼,上面写着:值钱不值钱,全在这两点(猜一字)。赏金十两。
那老板取下那灯笼笑着说道:“这位马面姑娘,如果猜不中可是要罚十两银子的。”
要死啦,怎么叫她马面姑娘,弥雪不爽地从马脸孔中瞪着那老板,心想非让他输的颜面无存才行。无妨公子捏着她的手心,安慰道:“只管猜,要是输了,无妨替你给。”
“不用,我知道那是什么字,老板是金字对吗?全加二点就是金。”人争一口气佛受一柱香啊。
她话音刚落,那老板反倒乐了,说道:“对,就是金,诸位看到了吗?不是这谜语出的怪,而是知道谜底的少啊,看这位马面姑娘猜对了,来,赏金十两,大家可是看到了,一文不少。”
沉甸甸银子就到了弥雪的手中,咦,这是靠她出卖脑瓜子赚来的第一笔,好有成就感啊,弥雪再细看那些灯谜,问道:“怎么办呢?”
“什么怎么办?”无妨公子奇怪的问道。
“我都会猜啊,你说如果我全说出来,老板会不会血本无归啊?”那灯笼砸死她这个马面小姐的。
“你只管猜就是了,他是开门做生意的,要是输不起就不要来摆弄这灯谜了。”
弥雪一天更放心了,细看灯笼上头的灯谜,指着一个粉色的纱灯叫道:“老板那个,两峰相对又相连,中有危峰插碧天,就是由字,两个山乡对着,中间一竖就是由字,对吗?老板!”弥雪大声说道,那个可是全场最高价的,出价是两百两,一直有人在议论却没有人敢试,都是按价钱来猜的,要是错了,就得按上面的价给老板钱。
众人热烈的拍掌,喝彩道:“这个马面姑娘好厉害啊,硬是把这个最高的灯谜给猜对了。”
可是老板一脸不高兴的给了弥雪两百两,苦着脸说道:“姑娘好才华,前面有更好的灯谜,请姑娘移大驾到前面去猜吧。”
咦?开始赶人了呢,真是没有风度。弥雪正想和那个老板理论几句,却看见大批戴着面具的人往一处走去,不解的回头问道:“无妨公子,他们是干什么?好多人啊!”有点像是游行一样。
“这个就是今晚最热闹的了,到了中央还会围着火把跳舞,是为了祈求一年的风调雨顺的。”
“真的啊,好好玩啊,我们还等什么,快去啊!”弥雪不由分说,拉着无妨就跑,眼角却瞄到一摊卖绣鞋的,其中有一种像是她以前穿过的高跟鞋哦,她感兴趣的跑过去,拿起一双细细看起来,小小的绣鞋造型十分漂亮,鞋尖上还嵌着小珍珠,高高的鞋底像是花瓶底一般,而鞋面用的是白色的布料,银色的丝线,在灯笼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在古代天天穿绣鞋的,一点跟也没有,她可是高跟鞋爱好者呢,谁叫自己个不高呢。
那卖鞋的大婶见她喜欢,就笑着招呼道:“姑娘真有眼光,这是这里最好的一双鞋,姑娘要是喜欢,就买了回去,本来是要留着让人看看的。”
“我喜欢,大婶,这鞋子真漂亮,我试试看能不能穿。”多少钱她也买了,难得碰到心头所好。
没想到一试之下还真是合脚呢,无妨公子正要帮她买下,却让她挡了回来,说道:“我好喜欢这个,就让我自己买嘛,要不我的钱都不知道要怎么用得出去。”可怜啊,以前是怕没钱用,现在是有钱用不出去。
结果弥雪将刚才得来的银子全给了那个大婶,喜的那大婶连连地道谢,弥雪脚上穿着那双白色的鞋子,笑着说:“这下我很高了吧。”
无妨扶住她宠溺的说道:“真好看呢。”
“那是当然了,我以前就爱穿高跟鞋,你不用扶我的,我走路和能力很厉害的。”弥雪放开无妨的手,慢慢地走了几步,回头说道:“快点,我们去参加那个火把的跳舞。”
不待无妨追上来,她就迫不及得的挤入了那群人之中,明明是在眼前的,可是人实在太多了,一下就将她淹没了,等无妨再挤进去,焦急的四处寻找,看到一个戴着马面具的人就叫:“弥雪。”
“不是。”那人匆匆地从他身边走过。
无妨冷汗直冒,一直不停的往前挤,还叫着:“弥雪、弥雪。”而一直都没有人回答他。
弥雪呢?刚一挤进去,因为鞋跟太高了差点没摔着,一下就让人挤了出去,可是出来却没有看到无妨,以为没进去,左看右看,仍看不到他,她才进去,反正目的地都是一样的,在那里应该可以看到他吧,再不行,无府她还是知道怎么回去的,她又不是小孩子了。
她慢慢的走着,看见前面有个很熟的家伙,她有股想哭的冲动,一直跟在他后头走,一身青衣的他看上起很落寞,很高大,身上似有若无的散发着好闻的清淡香味儿,熟的让她好像是找到了那半个圆一样。
龙璃在人潮里漫无目的的走着,感受着四处的兴奋,今夜是热闹的,洛却一直没有来找他,那就是现在为止还是没有弥雪的消息,在这里,成双成对的人牵着手,弥雪今夜回来看花灯吗?想到这,他两眼在人海中巡视着,期盼能看到那一抹绚丽的笑。
他的心在跳,剧烈的跳,是弥雪在附近吗?他感受到了,不由的加快脚步往前走,走在后面的弥雪,一下子就追不上他了。
缘分往往很多是错过,哪怕是一个回头,龙璃都看得到那熟悉的身影,但是他偏偏就是没有回头。
不知走了多久,直到越来越冷清,弥雪才放弃的踏上一座桥,在桥的石阶上坐下,来来往往的人都是不认识的,有种隔世独立的感觉,她想哭了,无妨公子去那里了,这又是哪里呀,原来她的依赖性还是那么强。双脚又肿又痛的,美是要付出代价的,瞧她穿着这鞋好看是好看,却是不能走的太久了,她脱下鞋,让双脚透透气,舒服一下,一只鞋子没放好,掉到了下面,她欲伸手去捡,却给人捡了起来,一双修长而有力的大手出现在她的面前:“小姐,是你的鞋子吧?”
她抬起眼,泪就流下来了。幸好戴着面具,他不会瞧见吧,怎么会有那么熟的人,似乎认识天长地久一样。
第一百零五章:元宵之灰姑娘的玻璃鞋
龙漓的手有些颤抖,捉住那只白色的鞋子,深深地凝视着她,虽然戴着面具,可那身形,那份气息,他一眼就册 看出是刀子,老天终究待他不薄。
可是无论她怎么想,她就是记不起了,她贪恋地看着好极好看的五官,深刻而且又有些伤感一样,她真是的,怎么对着一个陌生人哭啊,弥雪伸手去接鞋子:“谢谢。”
真的不记得他了,失落袭上他的心头,他没有把鞋子还给她,而是蹲在地上,执起她的一只脚,温柔地套上那只鞋子,触手的温暖真让他幸福,他甚至不敢出声,怕把她惊走了,更怕是梦一场。
弥雪取下那马面具,脸上的泪痕在微弱灯笼的照射下,有些楚楚可怜。
龙漓的手轻拭她的泪,冰冷的触感让弥雪一惊,这个人的手怎么会那么冰啊,像是个冷血的人一样。必定是心里很多难过的事吧,弥雪不由地一笑:“谢谢,你真是个好心人。”而且还是个很俊的人。
龙漓坐在她的身边,跟她一样抬着头看着满天的星光。
弥雪好奇地打量他,问道:“你怎么也是一个人?跟朋友走散了吗?”
龙漓便利多眨一下眼,用力地看着她的容颜,他是傻瓜,才会把她让给墨,他发誓,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了:“不是,我在寻找一个人,寻找了很久了。”
“哦,那你寻到了吗?”她好奇地问:“我猜你寻的必是一个很重要的人是吧。”要不,那么好玩的地方他不去,却跑来这人静的地方。
他淡淡地笑了:“是的。很重要很重要。”天可怜见,他寻到了。
天啊,怎么有人可以笑得那么好看的,冰雪都可以融化了。
“是男的还是妇的啊,是你的心上人吗?”女人的八卦让她也忍不住问,如此天人之姿实在是不应是凡夫俗子。
“是的。”就是他心心念念要走的人:“你呢?”
弥雪一怔,原来他有心上人了,失望,不过也可以理解,美男留不久啊:“我啊,和朋友走散了,按他的性子,现在肯定是急死了。”她有抹不忍,不想让无妨公子焦急。
“我要回去了,再见。”不知有没有机会再见呢?
龙漓心一慌,她要走了,刚见到她,她就说她要走了,她在挂念她的那位朋友吗?他急急地站了起身:“我送你回去。”
弥雪穿起另外的那只鞋,在他的搀扶下,站了起来:“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好了,你不是找朋友啊,去啊,这个。”她一手捉起那个马面具:“送给你作个留念吧!我叫叶弥雪。”多多关照就不必了,毕竟是陌生人来着。
龙漓怔怔地接过,这个名字他在心底念了千万次:“我是漓,三点水的那个漓。”
漓,弥雪忽然惊喜一叫,抓住他的手稳住身子:“你叫漓,你知不知道,我有个玉。”弥雪扯了藏在衣服里的那块羊脂白玉:“这里的珠子里刻了个漓,还有个雪,不知道是不是我这里的娘和爹的名字。”
像一块石头狠狠地砸在龙漓的头上,她娘和她爹,那块玉是他送给她的,还特意在珠子里刻了漓和雪两个字,她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他又在期望什么呢?这也是缘分也是转机吗?让她重新再接受他,爱上他,他在考虑,要不要以皇上的身份让她进宫。
“漓,我先走了,谢谢你帮我捡鞋子,浪漫的就像经典的情节,灰姑娘的玻璃鞋,给王子捡到了,呵,你千万不要是个王子,这样子我们就不能做朋友了。”无妨说王子是高高在上的人,不能随便说话和随便见的,而她真的喜欢自由自在,讨厌那些阿谀奉承的事。
灰姑娘的玻璃鞋,她最讨厌是王子,龙漓到舌尖的话又吞了回去:“我送你回去。”那就以普通人的身份慢慢地接近她吧!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行了。”问一问人总能找到的,无府很出名的。弥雪一边退着一边说,谁知一不小心踩到什么,整个人往地上摔过去。
她闭上眼,以为自己会摔个鼻青脸肿,一双手接住她,轻一用力,她就到了漓的怀抱,她没看到他抱着她轻叹了口气,自顾自地脱下那鞋:“虽然好看,却是极难穿,不要了。”两只鞋就扔掉,“那个,谢谢。”她挣开他的手,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名字,越来越清楚,那声音透露出的焦急让她心一急:“我走了,我朋友在叫我了。”
漓仍是拉住她的手:“我送你回去。”他想知道她住在哪里。
弥雪一笑:“不用啦,我那个朋友啊,不太喜欢看见我和其他的男孩子在一起,他人很好的,我不想让他难过。”她说完像只花蝴蝶一样地走入人潮中,转眼就不见了。
只剩下孤零零的两只鞋在地上,龙漓捡起,唇角露出一丝满足的笑,终于见到弥雪了,他终于见到她了,她说这像玻璃鞋,感谢这玻璃鞋,让她脚痛,让她坐在那里,当他折回来的时候一眼就看见她了,那里他连呼吸都忘了,她知不知道,她身上已染上了他的追魂香,他必能找到她了。没有迟疑,龙漓带着两只鞋,追入人潮中。
狂舞的人海已快到了结束的时候了,来往的人都纷纷散了去。
弥雪挥着手:“无妨,无妨我在这。”
她红色的服格外的明显,无妨衣一眼就看到了,一颗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却不忍责怪她,看她赤着双足,他奇怪地问:“弥雪,你的鞋呢?”
弥雪擦擦鼻子:“还说呢?那鞋子好看却不好穿,我的脚疼死了,还差点摔了一跤,我把它扔了。”太久没有穿过高跟鞋了,真是不适应,还差点在俊男面前摔倒的,丢脸死了,不扔了它还放着干什么?
无妨心痛地看着她的脚:“小心路上有碎石子。”她的双足又白又嫩,要是伤着了他会心疼的。无妨蹲下身子:“上来吧,我背你回去。”
弥雪左看右看,四处都是人的,不好意思地说:“不要啦,那么多人,你背我,我会让人笑话的。”
只有男女亲密友人才会背的,是很浪漫,可是在这里,民风纯朴的,她还是入乡随俗的好。
“弥雪是怕人笑话的吗?”他挑眉问。
“呵呵,这倒也是,不过我很重的哦。”
“你才那么丁点肉,能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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