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人因异族情爱身陷美国监狱:爱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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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人因异族情爱身陷美国监狱:爱之罪-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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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可能!他从来没有说过他家在尤金。他,他为什么要说谎?”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艾尔斯并不解答我的“为什么”,只是继续,“不是他离开了沙丽,而是沙丽离开了他。在认识你之后,他还在和沙丽有约会,只是他们的关系已经接近尾声。沙丽给我看了彼得两年前给她的生日贺卡,是八月份。而沙丽的电话账单上显示六月份之后沙丽就没再给彼得打过电话。沙丽还告诉我们,去年秋天,她被一名私人侦探跟踪、盯梢。她记住了车牌,报告过警察。警察警告那个私人侦探,私人侦探告诉警察,他受雇于彼得·施林伯先生。” 
“天啊!这些彼得可从来都没有讲过。为他跟踪沙丽,我们还大吵过两次。他真是疯了。沙丽起诉彼得了吗?” 
“没有。” 
“他有犯罪记录吗?” 
“有。”艾尔斯毫无表情地回答。 
“有?!”我的眼睛和嘴一定成了三个惊叹号,倒吸了一口冷气,全身一阵发寒。彼得有过犯罪记录?!真是人心隔着山川,爱情都透不过去,也翻越不了。我居然和一个有犯罪记录的人相爱了两年多! 
“他住在哪儿?” 接下来,我完全没有了逻辑,像被人打昏后刚刚醒来。 
“这个我可不能告诉你,这是他的私隐,但我要告诉你,我们随时都可能逮捕他,无论你的态度如何,我们控告他felony。” 
“什么是felony ?”我不解。 
“你知道misdemeanor吗?” 
我摇摇头。艾尔斯看着我一脸的迷惑,笑了,说:“felony是重罪,包括杀人、放火、抢劫银行、恐吓等;misdemeanor是轻罪,比如小偷小摸等。” 
我点点头,也暗自吃惊,重罪,彼得犯的竟然是重罪!felony,felony,我默念着,努力地把这个陌生的英文单词往脑袋里灌。如果不是彼得,我大概一辈子也碰不到这类词汇。我的英语迅速进步,特别是在法律方面,要感谢彼得。看来,任何事情,总有正反两面,就看你怎么看了。通过这件事,我也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我知道了不管你是罪犯还是普通公民,权利是平等的,隐私权和私有权同样受法律保护。 
“你们现在就逮捕他吗?”我问。 
艾尔斯没有正面回答。 
后来,我才得知美国刑事办案的过程:受害人报警,警察写报告,探警开始调查案情并上报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地方检察官立案,起诉嫌疑犯。刑事案一旦在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立案,受害者想否认或撤销案子也没有用,因为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中的受害者不是原告,只是主要证人,而由地方检察官代表本州人民作为原告起诉,即人民起诉嫌疑犯(PEOPLE VS DEFENDANT)。我的案子是PEOPLE VS PETER SCHLINBERG 。我无权撤诉,只有地方检察官有权撤诉 。但如果受害人反悔,可能会给地方检检察官的胜诉带来困难。这就是为什么立案以后,艾丽斯回避我的原因。她是怕我万一回到彼得的怀抱,暴露逮捕和起诉计划。想来,警方可能常常会遇到这种倒霉事,所以要与我保持一定距离。 
“你能给我讲一讲他的故事吗?”我恳求艾尔斯。 
艾尔斯知道我指的是彼得过去的犯罪记录。 
她告诉了我。她说,“我们走访了彼得的父亲,他说,‘我和我前妻在孩子们上中学时就离婚了,我们谁都为孩子们伤心。可是婚姻继续下去会让孩子们更伤心。我前妻没工作过,我开面包店。离婚后,孩子归我前妻抚养,我支付她和孩子们的赡养费。美国的法律就是这样。我每星期去探望孩子们一次,一年带孩子出去旅行一次,有时两次。我女儿和我很亲,小儿子彼得和他母亲很亲。彼得高中毕业后离开了家,很少回家,也少来看我。十几年后的一天,彼得回来了,从加州来,兴高采烈。我们知道儿子做得不错,发了财,很为他高兴。后来,儿子又走了,只和他母亲联系密切。1994年的感恩节,我女儿来看我,突然说起来,说她母亲买了房子,我很震惊。法院判我抚养她,她哪儿来的钱买房呢?她已经有了一栋我给她的房子,不,法院判给她的。我女儿说,她母亲还买了房车,大摇大摆地开着到处游山玩水。我,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整天吭吃吭吃地在面包房里干,养活她?我养了她近30年。我心中的愤怒太……我真恨不得杀了她……男人真窝囊!后来,我找了律师,律师笑我,这30年你干什么去了?孩子高中毕业后,你就可以重新申诉,要求法院停止你对你前妻的赡养费。孩子大了,她也有能力工作。我告诉 
艾尔斯说,她还问了老彼得是否听说过彼得有个中国女朋友。老彼得当然没听说过,他还关心地问,彼得是不是又干了什么事,把女朋友又连累上了。他甚至还说,彼得应该结婚,为了爱,彼得这辈子都和女人理不清,结了婚,或许能理清些。 
我默默地听着艾尔斯的讲述,心扑扑直跳,浑身不再发寒,反而热起来,深深理解了彼得·施林伯是一个怎样的男人。老彼得说得对,彼得一生都与女人纠缠不清,生母,养母……她……她们……我……为了爱,为了恨。《红楼梦》里说,“即有今日,何必当初!”或许,彼得本就不该来到这个世界!   
《爱之罪》第四章5   
几天以后的一个下午,彼得打电话到我的公司。 
“你申请禁止令了?”他问,声音微微有些发抖。 
“你接到了?”我反问。 
“是。你一定是一时生气。我们都有生气的时候。上次你生气时我可没有申请禁止令。” 
“我从来没有威胁或恐吓过你,更没有教唆别人威胁或恐吓过你。我怕你。我……”一种说不清的感情缠绕着我。我怕他,又理解他,甚至理解他威胁我。这算怎样的感情?难道,我还爱着彼得?如果还爱他,我为什么又投诉他、指控他?如果不爱他了,为什么还念念不忘他,为什么还要理解他?没有一条河水是清清朗朗的,特别是蜿蜒的河流,就像我现在的感情。 
“怕什么?我们还是见个面吧,把事情讲明白,我们会重新好起来。”他的语气里并没有恳求。 
“我怕你杀了我。”我说。 
“你在讲什么?” 
“讲你说的。”我开始疲倦了,我不想又火车式地争论。 
“杨眉,我不愿找律师上法庭。这是我们自己的事,和别人没关系!” 
彼得要见我是想避免法律纠纷,我明白了,也看清了在这个问题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是他没有法律观念,还是他觉得我是新移民、没有美国社会常识而肆无忌惮地做出违法的事?我的结论是后者。不过,彼得没有意识到人的行为受大脑支配,他会遇到一个特例。彼得的见识很广,我当然比不了他,但我也不是傻瓜。梁山泊108条造反的好汉都是被逼出来的,我也是被逼出来的,在被逼的过程中我用了大脑,所以我借助法律阻止他对我肆无忌惮。可惜的是,彼得没读过《水浒传》,不知道108条造反的好汉是谁,也理解不了这么深。他并不真正了解我,他的东方女人观使他对我的认识浮在水面上,他要了解我,必须学会潜水。   
《爱之罪》第四章6   
我放下电话,马上向艾尔斯汇报,“彼得接到禁止令了。他要马上见我。” 
“他疯了!”艾尔斯说,“禁止令第四条写得清清楚楚,他不可以和你接触,更不可以见你!” 
我又拿出禁止令,读第四条: 
4、受限人 
(A)受限人不得接触、骚扰、攻击、殴打、恐吓、性攻击、跟踪和监视受保护者,不得在公共场所拦截受保护者,不得与受保护者通话或通信。 
(B)受限人必须与受保护者保持至少100码距离。 
4、THE RESTRAINED PERSON 
(A)SHALL NOT CONTACT; MOLEST; HARASS; ATTACK; STRIKE; THREATEN; SEXUALLY ASSUALT; BATTER; TELEPHONE; SEND ANY MESSAGES TO; FOLLOW; STALK; DESTROY THE PERSONAL PROTERTY OF IDSTURB THE PEACE OF KEEP UNDER SURVEILLANCE; OR BLOCK MOVEMENT IN PUBLIC PLACE。 
(B)SHALL STAY AT LEAST 100 YARDS AWAY FROM THE FOLLING PROTECTED PERSON AND PLACES。 
读完第四条,我点点头,“是的,他是疯了!” 
“杨眉。这样,你约他出来,将计就计,我们逮捕他。”艾尔斯说。 
“什么地方?”我问。 
“你们通常都在什么公共场所见面?” 
“餐厅,他家附近的餐厅。” 
“你家附近呢?” 
“也行,波多洛餐厅怎么样?湖滨大道和地尔玛街交接处。”我提供了一家在帕萨蒂纳主要商业街的一家意大利餐厅,说出来后,我又有一点儿后悔,那是一家很考究的餐厅,在那里逮捕彼得,太伤彼得的风光。 
“好的。”我还没有来得及更改,艾尔斯已答应了。 
我的朋友们听说我参与警方逮捕彼得,立即分成了两派。一派不同意,大多是中国朋友,他们认为这只能让彼得对我更加仇恨,更加倍报复。君子报仇,10年不晚。他可能因此而永远不放过我。但这些朋友们都愿意等在餐厅外,看到彼得被捕。另一派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安德鲁·梅森,他赞成我参与:“震惊彼得,从此让他怕你,让他意识到你是一个有勇气又聪明的东方女人,而不是一个好欺负的东方小女子,你身后有美国的警方,比他强大百倍。 
我仔细考虑后,决定参与警察的逮捕行动。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彼得:“我们可以见面。” 
“太好了,杨眉。我爱你,我们会好起来的。我先看一看工作安排,然后告诉你时间。”彼得兴奋地说。我想,他至少觉得他有希望阻止我出庭了,至于下一步,他该怎么办呢?一个男人恨一个女人,恨到要破坏她的车、教唆别的女人来恐吓她,他还能真的爱她吗?她也还能爱他吗?彼得真的爱过谁吗?他大概只爱过他自己。 
太好了!我在心里说,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30分钟不到,彼得的电话又打过来,但声音不对了,“杨眉,我读了临时禁止令,我不能给你打电话,必须与你保持至少100码距离,也不能见你,否则,我就违反法律。所以,你必须答应我的条件:你通过电话录音,承认你同意和我见面。” 
“可以。但现在不能。我现在在班上。”我说。其实,我必须马上向亚洲犯罪特别工作队汇报,经他们允许,我才可以录音。于是,我马上给艾尔斯去了电话。艾尔斯的回答很干脆,“可以!但一定约他在白天,就说你害怕他,不敢和他共进晚餐。” 
我想好了,明天再约。现在是彼得急着和我见面,而不是我要和他见面。开庭的日子越来越近,他正急着阻止我出庭呢! 
第二天上班前,我和彼得通了电话,对他说,你录音吧。他拿出准备好的录音机,开始录音。 
“杨眉同意彼得和她见面。”彼得的声音极像富有经验的特工老手。 
“是。”我回答。 
“这纯属私人活动。” 
“是。” 
“见面期间不准录音。” 
“是。” 
“不准照相。” 
“是。” 
“不准有任何警察涉及。” 
“是。”我还在机械地回答。 
“警察不能借此逮捕彼得。” 
“是。”我说,但我马上意识到,彼得一定已经预感到他的处境不妙了,而我则预感,引蛇出洞的计划不能进行了。 
“我爱你。”彼得说。 
“是。”我的声音像机器人。录音结束,我告诉彼得,我必须上班了,到公司后再与他联系。 
放下电话,我马上挂通了艾尔斯的电话。她听了我的叙述,决定取消这次行动,重拟新的计划。 
我被洛杉矶县警察局亚洲犯罪特别工作队授权,对我与彼得的通话进行录音。第二天,我的电话连接到了艾尔斯的办公室。中午12点左右,我和彼得在电话中的争执全被记录下来。 
“你想让我取消禁止令,对吗?彼得。”我问。 
“是的。亲爱的,你只是生气而已。” 
“我不是生气,没有什么可以再生气的了。我是害怕。” 
“你怕什么?你见了我就知道了。” 
“你不能证明你不再威胁我,我怎么敢见你?!” 
“证明是我爱你!” 
“你爱我?那你为什么还要让米娜威胁我?!”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她是个猪!” 
“你爱我?那你为什么要扎我的车、扬言要毁了我的家、还要用汽油烧我的脸?!” 
“我那是生气!” 
“彼得,你不是生气,你是在恐吓、在威胁!” 
“这么说,你不爱我了?不想见我了?” 
“我是不敢见你!” 
“你如果这样,就让我很生气了……”彼得越说越激动,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就挂了电话。 
彼得的声音还在我耳边回响,把我的感情分成了两半儿:一半儿相信彼得说的都是真的,他爱我,他的可爱、他的身体还保留在我心中;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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