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驯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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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驯蛮女-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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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匆忙跳下车,推开玄关的门,大声喊道:“老公……啊——”她痛彻心扉的尖叫,泪水滑落脸庞,她期望自己是在作梦。
                 血汩汩地人被架着的男人额际流出,将原本杏色的地毯染成怵目惊心的红,那名男子紧闭的眼有着紫黑色地眼圈,唇角淌着几丝鲜血,合身的黑西装不再笔挺,膝盖处湿濡的淌着液体。
                 “走……走……”那男子有气无力的喃道。
                 “怎么会这样?威夫!威夫……”美妇人奔至男子的面前,捧着他的脸贴上自己的脸,晶莹的泪珠滴在他的脸上,使她白皙的脸颊也沾上血。
                 “走……走……”威夫不停的重复这句话。
                 “走得了吗?”开口的是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脸上的肃杀之气让人不由自主地打起寒颤。
                 “你……你是谁?到底想做什么?如果……如果你要钱,我可以打开保险箱。”美妇人勇敢的开口。
                 “我是要你们一样贵重的东西没错,但不是钱,是人!”冷冽的声音说明他不是慈悲为怀的人。
                 “人?”美妇人傻傻的重复。
                 “马克!我要那个孩子。”黑衣男子终于露出冷冽以外的表情,但却是残虐的笑。
                 “别告诉他……他会把马克变得像他一样……”威夫拼着最后一口气说,这让他开始不停的喘息。
                 “威夫,你振作点,我马上送你去医院。”美妇人想扛着丈夫站起来,但娇小的她却怎么也撑不起丈夫的身体。
                 “别忙了,不说出你儿子的下落,你也别想离开。”
                 “我儿子去美国的研习营,不在英国。”美妇人说。
                 “看来不给你一点苦头吃,你是不会老实说。”黑衣男子对手下使个眼色,两个着黑衣劲装的男子立刻上前捉住美妇人。
                 “放开我!放开我!”她咬了其中一人的手,那人吃痛,甩了她一巴掌,口中不停地咒骂,接着他以不晓得是哪国的语言向黑衣男子说了一堆话。
                 最后,黑衣男子点头,那人便转过身淫邪的对她笑。
                 “好,你不说没关系,我已答应把你给他当玩具。”黑衣男子甫说完,不等美妇人有任何反应,那人便一把扯开她的衣服。
                 “不要!放开我!放开我……”美妇人觉得胸前一凉,奋力挣扎着,却怎么也敌不过两个大男人的力气,不消片刻,身上的衣服已被扒光,她羞愤得恨不得一死了之。
                 “别碰她……”威夫凭着意志力站起来,却摇摇欲坠。
                 “原来你还有力气,那就好好欣赏你妻子如何被凌辱吧!”黑衣男子好整以暇的说。
                 就在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威夫身上,美妇人从那名淫秽的男子身上拔出一把枪,“砰”的一声,射杀了那名淫秽的男子。枪声非常响,响到足以引来邻居的注意。
                 “杀了她。”黑衣男子语气冰冷的下令。
                 角落处的男子举起枪瞄准美妇人,在扣下扳机的刹那,威夫扑身压倒她,枪声同时间响起。
                 “威夫……威夫……”她颤抖的轻喊,努力压抑哽咽。
                 “马克藏……藏好了……是不是?”威夫沾满血的手抚过妻子的脸。
                 “我藏好了。威夫,你会没事的,会没事的。”她捧着丈夫的脸,安慰的亲吻她。
                 “我好累……对不起……”威夫的手无力的垂落在地上。
                 “我会陪你。”她语气平静的说,将枪瞄准太阳穴,随即扣下扳机!
                 “妈咪——”马克在外面等急了,再加上宅子里传来一连串的声响,所以他跑进来一探究竟,却亲眼见到一群黑衣人杀了他的父母……
                 马克不知道他呆了多久,只知道当他再次回复神智时,已经六岁了,而脑海里的梦魇——那个男人教他恨,告诉他恨才是一切力量的根源,也把他的名字改为修。
                 是的,他学会恨,学会那个男人所教导的一切,他会为他父母报仇。报仇成了他日后的生活目标。
                 ☆☆☆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坐在书房的修露出笑容,他报仇了,就像他如何逼死他父母一样的逼死他,只不过他做得更绝,因为他没傻到留下他的种来找他报仇,他杀了年仅三岁喊他哥哥的男孩,命手下强暴他的女儿至死,他成功了。
                 因为他教得好——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是他常讲的。
                 ☆☆☆
                 宋巧人坐在藤椅上,没有打开落地窗,就这样欣赏窗外蓝天白云。台北也是一样的晴空万里,煦阳暖照,但她却不曾如此优闲。想来现在和她一样无所事事的大概只有米虫,不然就是钱多得可以填河的有钱人。
                 可惜现在是冬天,不然她这一身所费不赀的内衣可以当泳衣,或者在阳台做日光浴也不错。
                 突然,她的寒毛一根根站了起来,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似乎多了起来,有人。
                 喝!宋巧人吓了一跳,居然有人如此贴进她,而她竟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要是来者不善的话……想着想着,她的身子不由得往椅子里缩。
                 “我没有恶意,我是修的保镖,叫暗。”他的语气一如以往的平淡。
                 “暗?”这是名字吗?难道现在外国人都喜欢取一个字的名字?
                 “暗是名字。”从他们被选为阎组的一员后,名字便代表他们身分,但对外人而言,他的名字反而成为代号。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宋巧人一得知来人不具威胁性后,马上开始研究起对方。
                 乖乖!她什么时候走桃花运了?从那个风骚的男人到眼前的酷哥,若拿他们的照片去卖的话,她铁定赚翻了。
                 “雷。”暗的回答简洁有力。
                 “雷?那是什么东西?怎么跟我上班的公司名字一样?”宋巧人莫名其妙的问。
                 “雷是指雷帮,它是美国最大的黑帮。我们不贩毒,但从事军火交易。”暗三两句就解释完毕,他今天可不是专程来讲述雷帮的历史,他只是来看她够不够格让修付出心血。
                 宋巧人瞪大眼,台湾竹联帮老大出殡时的场面她记忆犹新,一辆辆黑色宾士轿车,一大群穿黑西装还戴墨镜的人,那种场面很吓死,却够威风。
                 暗觉得宋巧人的眼睛很美,闪着宝石般的光彩。但等了半天都不见她开口,以为她吓呆了。哼!这种胆小的女人,根本不配当雷帮的总魁夫人。暗不屑的想。
                 他哪里知道宋巧人其实是沉溺在自我幻想中。她幻想自己一身劲装提着黑色皮箱跟人交易,有着雪歌妮薇佛的酷劲,手指……手指?她终于回过神,因为有五根手指在她眼前晃来晃去,凭着高超的打蚊子本领,“啪的一声,打到了。
                 “你……你……”暗“你”了半天,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想他身为修的贴身保镖,空手道、柔道皆在世界级高手榜上名列前茅,如今却被一个女人轻易打中手,真是丢死人了。
                 “我什么我?雷帮要是个个像你一样逊,依我看你们的未来也不怎么好。”宋巧人就是有本事忘我,尤其得理时更是不饶人。
                 暗差点气得连怎么呼吸都忘了,但随即又平复心情,他向来以自制力为傲,怎么才被人一激就火山爆发,他不怎么情愿承认宋巧人有本事,跟平常所见的女人不同。
                 “你别以为修喜欢你,你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甚至故意勾引他。暗组包括我在内共有七个人,不是每个人都赞成你成为总魁夫人的。”说完,暗就离开了。
                 “总魁夫人?”宋巧人喃喃自语,过了半晌才了解暗的意思,她扯开嗓门像个泼妇般吼道:“他送给我,我还嫌他不入流!”
                 真是的!有莫名其妙的主子,就有脑筋秀逗的属下,没头没脑的对她说些不准她勾引他们的总魁的话,笑死人了!她又不是他家养的狗,干嘛听他的?
                 再说,她也没无聊到真的去勾引修,如果那是暗的计策,他恐怕得失望了,因为她十分清楚自己的斤两。
                 可是修长得很帅,不,应该说是漂亮,漂亮得让她情不自禁地将他与天使联想在一块。
                 如果她真有个像修的男朋友……唉!宋巧人,你别作白日梦了。
                 ☆☆☆
                 向来有“古迹城”之称的台南,在寒流来袭过后没多久,天气就暖和起来了,虽然早晚还有些寒意,但对宋可勤这种怕冷的人来讲,简直就是上天的垂怜。
                 宋可勤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夜空,也不晓得为什么,她明明累得像条狗,眼皮也酸涩得要命,但就是睡不着觉,老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似的。
                 “砰”的一声,声音非常轻微,如果在嘈杂的白天她说不定不会注意到,但现在万籁俱寂,宋可勤想说服自己忽略都很困难,望了床头的夜光钟一眼,已经午夜两点了,难道是小偷?
                 哎!别胡思乱想,自己吓自己,说不定只是老鼠开舞会……“砰”的一声,这次的声响更大!别再意,说不定是大象在开舞会,宋可勤在心里拼命说服自己。
                 宋可勤,你别安慰自己了,小偷现在只攻到客厅,听声音判断,还是一个非常“肉脚”的小偷,要是她提起胆子迎面杀敌,说不定还能保住疆土。
                 她蹑手蹑脚的下床,抬起梳妆台前的缎面椅子当武器,却发现太重了。她放下椅子,拿起玻璃柜上的花瓶,悄悄的下楼。
                 “咦!这个身影……有着宽厚的肩膀,好熟悉……”
                 “丹?!”忘却了警戒心,她下意识的喊出口。
                 “勤儿?”男人的咒骂声猛然停止,转向声音来源处。
                 “老天!真的是你!啊——”宋可勤的尖喊是因为突然被丹尼斯抱起来,兴奋的转着圈子。
                 奇怪,如果真如宋巧人所说的,那宋可勤应该非常恨丹尼斯,甚至想啃他的骨、喝他的血,可是他们却亲密的喊着彼此的小名。
                 殊不知宋可勤和丹尼斯早已在拉斯维加斯结婚,但是两人的鹣鲽情深,却成为丹尼斯的致命伤,由于他的敌人比饭粒还多,所以在得知宋可勤怀有身孕后,他不顾她的反对,硬是把她送回台湾。
                 但宋可勤认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在决定嫁给丹尼斯时就有心理准备,她并没有劝阻丈夫离开黑手党,所有的担心受怕她都一个人扛下来,为的就是让丹尼斯无后顾之忧,而他也真的一直平安到现在,为此她很感谢上苍的恩典。
                 至于宋可人的误会,宋可勤可是完全不晓得。宋巧人年幼时曾问她爹地中哪里,当时她因为担心丹尼斯的安危,所以一想到他只会落泪;后来,她主动提起丈夫想让女儿明白时,宋可人却说她已经都知道了,她自然就以为女儿真的都“知道”。
                 而丹尼斯怕女儿被仇家盯上,总是偷偷的在一旁看着她。他恨自己不能陪在女儿身边,看着她成长,但只要知道女儿健康、快乐的活着,他就心满意足了。
                 宋可勤略微推开丈夫的怀抱,“你怎么会来台湾?”以往为了不引起敌人的注意,她都是和丹尼斯约在美国、加拿大等地见面。
                 丹尼斯亲着她的下巴,亲密地贴着她的面颊说:“我好想你!”
                 她捧着丈夫的脸,胡碴刺着掌心带来一阵阵快感,心里也跟着冒出一颗颗快乐的泡泡。“理由不足。为什么不约我出国,反而来台湾?”
                 习惯了黑暗,丹尼斯抱着宋可勤坐时沙发椅里,就着窗外微弱的月光,轻轻拨开她额际的发丝。
                 “因为我想待在台湾陪你看日出望日落,当只特大号的米虫,你反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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