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神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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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神捕(下)-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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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我说啊,爹他们昨天去卉香苑还说那里新来的番邦小姑娘够劲儿,呸!我今儿个去一看吧,模样还行,雪白粉嫩的,可身上那股子骚味儿,我还以为走进羊圈了!”

    这番对话,若是出自年过半百的花丛老手口里,倒也没啥。可这却是一群看上去年纪不过十一二三少年,脸上还未脱雏气,苹果形的脸庞上却看不到少午人所因有的朝气,反而过早地因纵情酒色而产生了青灰,眼窝也陷了下去,倒像是一群走错了时空隧道的少年老头子。

    “时铭,你最近有什么好玩的没有?上回不是说想进大牢然后去了余府的祖传宝樽吗?怎么样,牢饭有没有想像中的难吃?”

    懒洋洋在一边玩指甲刀的少年问向另一个头发胡乱扎束的红衣少年,看到他老长的指甲黑黑的也不修剪,不由得皱了下眉。

    “别提了,我前脚才刚进去,我爹后脚就来了,马上叫乐捕头放人,一点刺激都没有。”

    用黑黑的长指甲搔了搔自己篷乱的长发,这少年立刻摆出一副比刚刚发问那人更慵懒的表情,说明自己对这种事真是觉得没意思透了。

    “云飞扬,你呢?好像加入我们金少帮后都没怎么见你有过事迹报告嘛!不如今天我们就来想想要小云做些什么,就当是他加入我们之后的正式出道吧!”

    注意倒默默站在一边云飞扬,打头的一个为当今圣上的表兄,京城里有名的“小霸王”陈厚昭的眼珠子一转,突然想到一个比较好玩的点子。

    云飞扬是因为父亲去年迁升后才搬到金陵的,不过他既然与这些父亲的朋友之子年龄相仿,理所当然地被这伙父亲为当朝大员的纨绔子弟所网罗。

    当然,少年自然也渴望向往著热血江湖,所以总的来说,他在加入了金少帮后,对帮中的行事是有些迷茫没错啦,但依旧觉得这些朋友对自己还是很讲义气,又懂得多。

    “我?”

    好像总这么无所事事,是挺无聊的。不做点什么是没办法增长江湖阅历。

    “我听说啊,现在玄天剑重出江湖,武当玄机子老牛鼻子就带著它住在金陵天福客栈里。不过我可听说这把剑来路不正宗,从来也不是武当的东西。而且去年我说要学武吧,老头子把我送武当去时受了这牛鼻子好些气。小云,你不是说你也学过剑法的么,把这剑偷出来就归你的了。”

    利剑名器,对爱武者来说,倒是比一般的钱帛美女诱惑大得多。

    云飞扬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抵不过这样的诱惑,在众朋友哄然叫好的鼓励下,豪气干云地去了。

    “要怎么下手呢?”

    答应是答应了,可是云飞扬在天福客栈门前探头探脑,一时半会倒没想出应该先怎么做。

    掌柜的当然是看到他了,不过既不敢上前打招呼,也不敢驱赶他。只好当做没看见。

    要知道在这金陵,最开罪不起的就是这“金少帮”。

    那一群吃皇粮的恶少,身后的实力不可小觑,凭著少年人好动的天性瞎胡闹,可是却无人敢制止——得罪了他们,那时就难缠得紧。就算这些少爷们落下个什么不是来,他们的父亲也会出面摆平,而他们一旦重获自由,对店家而言,就是更新一轮的打击报复来临了。而且他们也没做什么天理不容的事,就是捣蛋生事,搅活起来生意没法做了!

    唉,这群天之骄子,从来就不识柴米油盐贵,不知道人家一家几口就靠这点小生意过活,不知这世道的艰辛啊!

    向老天祈祷倒楣的事情不要发生在自己店里,天福客栈楼掌柜就算是江湖、官场两边都吃得开,面子极广的生意人,遇上这伙半大不小的金陵恶少党们也没辄。

    云飞扬本想说天黑再来这里好下手,可是—转念觉得自己干嘛要底气不壮心虚虚?

    当下把腰一挺,大剌剌地走了进去,正想向柜上打听武当的道士住哪,就见—人被小二搀扶著进来,一手捂著仍在渗透出鲜血的腰部,那身打扮与装束,却正是他想要找的道士。

    倒有这般赶巧!

    云飞扬的眼睛就先溜上了他手上的宝剑,那造型古拙的剑身,即便收在剑鞘里仍透出一股寒意,倒还真是一把利器。

    云飞扬的眼睛—沾上去就离不开。

    偷偷地咽了咽口水,转头却正好看到掌柜的张罗著叫人给端个水盆上去给道爷清洗伤口。云飞扬眼珠一转,不由分说抢了那盆热水,把头发撕乱一些,半掩了脸,就这样腆著脸进去了。

    好在他年纪不大,虽然衣物上华丽些,倒也不足以引起人疑心。

    更所幸那老道士受伤甚重,哼哼几句根本连眼睛也没睁开来,倒也方便他行事。

    在处理伤口时借口怕他因痛而挣扎,将人捆在床上,那老道也不知道是见他只是个孩子没多疑心,还是实在已经伤重到无法表示不同意见,居然也由他去了。

    忍著恶心反胃的感觉把伤口淋漓的血擦抹干净,在他的等价观念里,就这样当拿那把剑的报酬也够了吧。

    觑著那老道在上了药之后忍著伤痛昏昏欲睡,云飞扬蹑手蹑脚出门的时候,当然不忘了摸走摆在他身边的剑。

    却不料,这老道看起来奄奄一息的,对这把剑依旧警觉得很,反手这么一拿,鸟爪似枯瘦的手铁箍般地锁住了他的手腕,虽然这么一动咳喘得厉害,却死也不肯松手。

    “放开!”

    头一回做这种事的云飞扬本来就心慌,他是听说过自己的同伴们如何如何临危不惧,如何如何反败为胜的英勇事迹,不过事到临头,怎地完全不若他们所说的轻松?

    情急中举起握在左手的宝剑用力砸了下去,却不知这剑的鞘也是可当钝锋的兵器,

    这一下顿时在玄机子头上砸出一道深深的血痕,那道士大叫一声,向后仰倒,眼见著就是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一时半会也不知道死了没有。

    云飞扬看看飞溅在自己脸上、身上的血,这才害怕起来,抱著剑也不敢走正门,从后窗跳出去没命地狂奔。

    家是不敢回了。

    他记得陈厚昭不止一次地拍著胸口的保证,凭他家与当今圣上的关系,只要不犯杀人,是金少帮的,他都能叫他那当王爷的爹把人从牢里弄出来。

    可这一回,自己是杀人了呢?

    不,要怕的不止是坐牢这件事。

    他从来不知道做这种事会招致这么严重的后果。

    偷或是抢没啥,家里有钱,也赔的起。

    教训一顿不就完了——他的朋友们也都是这样说的。

    可是仅仅是因为想偷一把宝剑,就犯下了血案,那温热的鲜血溅上自己脸颊的感觉恐怕是一辈子都忘不了。

    无目的地奔跑了一阵子,天色也早黑下来了,荒不择路的云飞扬觉得腹饥如绞,气喘如牛,只得钻进一个田陇间的破山神庙稍事休息,可是就如之前数次他想停下来的感觉—样,喘息刚定,就感觉到脸上像是有一只无形的鬼爪子,又冷又黏地揪紧了自己的面皮,并且无巧不巧,部位就在刚刚被血飞溅上的那一块。这可怕的感觉迫使他又想立刻拔足狂奔,只是现下实在没有力气了,只能惊恐地睁大双眼,把自己整个人缩到神案供桌的黄幔布里,心里不停念佛。

    一定……一定是那老道士死了,现在变成鬼来抓自己了。

    鬼的脚程比人快,所以他追上自己了。

    来向自己索命。

    这样一想,顿时觉得这黑黝黝的小庙寒气飕飕,外面的老树枝条参差著直指苍天,好像大小夜叉高举的鬼爪。

    一阵微风拂面而过,眼前却有一个黑幢幢的影一闪,云飞扬吓得大叫一声,向后便倒。

    再醒来,却是因为有人在自己身边架起了火堆,把一只兔子烤得喷香的味道勾动自己肚里的馋虫饿醒的。

    好……饿!

    可是这坐在火边烤兔子的男人看起来好高大,也好严肃,不像是会免费送人晚餐的人。

    如果自己身上有钱还好,可是平常父母朋友照应惯了,他倒是常常不名一文——反正跟著陈厚昭他们到哪都有免费的吃喝招待。

    打量身上值钱的东西,好像就只有他偷出来还紧紧抱在怀里的剑。

    是要拿这剑去跟人换吃的,还是……

    —个邪恶的念头却在他想软语求人前先攥住了他的思想。

    威胁他!

    这剑可是自己好不容易才到手的,而且因此而背负了一条人命。

    如果只等同于半只兔子,那自己这样杀人潜逃的价值是不是也太不抵了?

    看看手里明净如水的宝剑,再看看已经在火上烤得油滋滋喷香的兔子,云飞扬摇摇晃晃站起来,向看也不看一眼这边的男人走去。

    “锵——”—声拔剑出鞘,云飞扬竭力做出凶恶的样子,用恶狠狠的语气以剑指著那人的背心道:“把兔子肉分我一半。”

    “这兔子是我打的,皮毛是我处理的,肉是我烧的,小兄弟,你什么也没干,就这样叫我分你一半?”

    那男人有兴趣地打量著一身血污的他,和他手上的剑,浓浓的眉一挑,说话的声音倒是听著叫人觉得挺舒服的。

    “我……我手上有剑!而且我杀过人!”

    一般人都应该怕亡命之徒吧?虽然这种威胁也不见得光彩。

    可他著实饿了,那—阵一阵钻鼻子的香味简直要勾走他的三魂六魄。

    “武力不是万能的。比如现在,你手上的宝剑甚至不能换到一顿吃的。”

    那男人老神在在地笑笑,举起被烤得焦黄喷香的兔子在他面前晃了晃,张口就咬。

    “晤!”

    情急之下,云飞扬挺剑就刺,可那男人不知道怎么一转身,就把他的宝剑踏在了脚底,顺便连他整个人都制住了,保持著脸斜扭向上的姿势按在了自己腿上——简单地说,这姿势就是让他眼巴巴地看著人家张开血盆大口大快朵颐,而他自己只能闻著油香让肚子里的馋虫齐齐造反,几乎快从肚皮里啃出来了。

    “小鬼,你说你刚刚杀了人?”

    那男人倒悠闲,一边吃,一边坏笑著看他馋涎欲滴的脸,一边悠哉地轻松问话,好像在跟人闲聊今天的天气。

    “是,你怕了吧?!”

    不说点什么来分散注意力,还真会给他馋死。

    云飞扬咬牙切齿地答道。

    “怕?我为什么要怕?怕的那个人是你吧!不然刚刚怎么才见我就昏过去了,以为有鬼追你?”

    一只手就轻松按住了他的挣扎,那男人的眼睛似乎能看透人的内心。

    “去!小爷我怕过谁啊?杀个人不就像杀只免子似的。”

    说来说去,他的眼睛还是舍不得离开那只兔子,还只剩一只左腿了,这胃口超好的男人就不怕撑死?!

    “告诉你喔,我也杀过人。”对他这话倒没有不以为然,反而换上了一脸的凝重神情,那男人突然这么说道。

    “喝!”

    要不是还被按著动弹不得,云飞扬直觉的反应是想跳开三步远。

    那男人幽深的目光注视著他的眼睛,微笑道:“不过我可没有像你这么怕过。”

    “我……我只是还没习惯,再多杀几个就不怕了。”

    一点小错,这就是失足堕落的开始吗?

    那是不是意味著自己今后都要过这种逃亡的日子,三餐不济,颠沛流离?

    云飞扬还在嘴硬,可是声音却已经开始颤抖起来。

    “你要是真的喜欢杀人,我来告诉你杀人不必害怕的秘诀吧。”大笑著的男人突然把吃剩的那只兔腿塞在他张得大大的口中,顺手—拉让他坐正了与自己面对面,—字一顿地道:“那就是不错杀任何一个不该杀的人。”

    “呃?”

    肥嫩的兔腿堵住了他的嘴,致使他没办法第一时间反驳,只能大睁著眼睛继续听那男人说下去。

    “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看见他好奇却又倔强地不肯认输的神色,那男人笑了笑,自问自答地接上:“我是一个捕快。”

    捕快?

    捕快不是抓坏人的人?

    难道,是来捉自己的?

    这么快就案发了?

    一听到那男人自我介绍的身份,云飞扬脸都吓白了,无数个念头纷至沓来,却就没一件好事。

    可是……等等,刚刚他没听错吧?

    “捅快也杀人?”

    他以为自己只是在心里惊疑,却没想已经问出了口。

    那男人笑笑,大手揉乱他垢结的发:“是,我也杀人,可是我却从来不害怕,因为我心里没有鬼。我杀一个人可以救回的更多的人,所以杀人也是一种工作,并且杀人得有杀人的道义。比如现下,我可以很坦诚地告诉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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