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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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那些事儿-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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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战役的第一大古怪,也可以说是第一大疑点,就是身为楚国著名将领的成得臣,竟然在决战前没有事先渡过泓水占据有利地形,而是在宋军完全列好阵势后,才慢腾腾地开始渡河,这太古怪了,完全不像是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军事将领所为。




第三章 宋襄之仁(17)

我们知道,春秋时代的主要战争形式是车战。以战车作战有两大要素,非常之关键。
首先就是地形。春秋时候的战车驾驶起来非常麻烦。不仅车体长、横面宽、轮子大、底盘高,而且还得用缰绳同时驾驭四匹桀骜的骏马,这可不像我们现在参加一两个月驾驶班就能速成的,那得从小就开始训练,以为先秦时贵族的必修课。所以,即使最优秀的御手也需要足够平坦的地形,否则随时有可能整车倾覆。
其次就是阵形。由于战车笨重,驾驭困难,机动性太差,所以只能使用大排面横列方阵作战方式:两军对垒的战车都以横排前进,迎面对冲,敌我车辆俩俩交错,战车兵从车上立直了身子,趁着与敌车一错轴的时刻,拿戈往旁边车上的人脑袋上招呼,或者用矛去戳。正因为如此,所以前后排间隙要足够,这样才不会追尾;左右列的间隙也要足够,这样才能确保错车时两两夹击对方战车———就好比《尚书牧誓》里面讲到武王伐纣,每行进个五六步,就要停下来整顿队形,并不单单是为了展示军队纪律,那是有实际用途的。
由此可见,春秋时车阵作战,谁占据了有利的地形,谁的阵形更稳固更整齐,谁就更有可能获胜。那么成得臣作为一名优秀的军事将领,怎么可能犯如此巨大的错误呢?
大多数人的看法,是说成得臣根本没有把宋军看在眼里,认为随便打都能获胜,所以才会不加防备大摇大摆地渡河。
少数人的看法,是说成得臣此乃诱敌之计,他就等着宋军钻进自己的埋伏圈里,好来个瓮中捉鳖。
两种见解都有道理,我在这儿不予置评,但当时宋军大司马公孙固显然认同的是第一种看法,他对宋襄公说:“敌众我寡,及其未济也,请击之。”提议半渡而击之,打他个首尾不能相顾。
但是这条妙计在毕生尊奉古军礼的宋襄公看来,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他摇了摇头说道:“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推人危,不攻人厄。吾虽丧国之馀,寡人不忍行之也。须其出。”
春秋三传,宋襄公的答词略有不同,但都很朴素,然而在《东周列国志》中,小说家冯梦龙为宋襄公编了另外一套说辞,说是宋襄公于战前在车上预竖了一面大旗,上绣“仁义”二字,待得此时便道:“汝见‘仁义’二字否?寡人堂堂之阵,岂有半济而击之理?”
冯梦龙很有才,在他的笔下,宋襄公完全变成了一个舞台上的小丑,喜剧效果十足,一副无厘头的蠢货形象。从此在人们的印象中,泓水之战演变成了一出搞笑的闹剧,悲壮之感全无。
过了一会儿,楚军已完全渡过泓水,但是乱乱哄哄,正在整理队列,部署阵形,公孙固又劝宋襄公趁乱进攻,打他个立足未稳。
这依然是不被当时国际法所允许的,所以宋襄公还是摇了摇头道:“未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待其己陈。”
但在《东周列国志》中,宋襄公再次变化形象,从小丑变成了流氓,他竟朝公孙固的脸上吐了口口水,骂道:“咄!汝贪一击之利,不顾万世之仁义耶?寡人堂堂之阵,岂有未成列而鼓之之理?”
冯梦龙又在恶搞了,宋襄公朝手下大将的脸上吐口水,举动好似街头无赖一般,这与他迂腐君子的形象岂非矛盾?
文字真是太神奇了,一个活得太认真以至较真的悲剧人物,也可以被塑造成一个极具喜感的拙劣小丑,历史就是这样被打扮得面目全非的。




第三章 宋襄之仁(18)

正说话间,人多势众身经百战的楚军已经排好阵势,漫山遍野黑压压一片,好不吓人。
每一个宋国将士,包括宋襄公在内,脸上都露出了害怕的神色。
这些勇敢的战士也是人,只要是人就会在危险面前感到害怕,就和你、我,以及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一样。我们一般都有过伟大的梦想,破灭了,于是寻找一种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继续下去,有时投机,有时退缩。这种生活方式并没错: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是不幸的,人们必须谨小慎微地生活。眼前的楚军强大到令人战栗,在那样的大势之下,他们的结局早被注定为必被遗忘的失败者传奇,这种挫败感和悲剧命运足以让任何人失去斗志。然而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叫做信念,或者叫做坚持,它能让人以全世界再无第二的斗心奔向失败……楚国人可以挺进中原,也可以征服华夏,但是在此之前,请先从宋国勇士们的尸体上踏过去!
于是蓦地,宋襄公圆睁双眼,奋然振臂,传令大军击鼓进攻,然后亲率兵车一马当先杀向楚阵,宋军为主将气势所鼓舞,遂一齐呐喊,燃烧热血与斗志朝失败冲锋而去,楚军同时击鼓,两军交错,杀声震天。
———冲啊,勇敢的甲士们,公平痛快地去战斗,用你们的戈矛,舞动礼义!
为了宋国的尊严,为了君子的荣耀,宋襄公与他的勇士们终于豁出一切拼死一战,虽然悲壮的结局早已注定,但这就是他们的责任,也是他们的使命;无论如何,这就是宋襄公的选择,也是他的宿命……
宋襄公实在是个傻子,这样的傻子,当今这个世界已经再也找不到了。
古代的军礼
月色映照在商丘城头,悲伤而宁谧,宋襄公捂着流血不止的大腿,躺在战车上呻吟,城门大开,公子目夷带人迎了出来,将这帮残兵败将接入城内。
宋军败了,大败,这支军队人数又少,且为新建,根本就不是具有丰富作战经验之强大楚军的对手,他们很快就陷入重围,一番激战,宋襄公大腿中箭,无力再指挥战斗,只能率众突围,为了掩护他撤退,数百忠心耿耿的门官竟全数战死,宋军损失惨重。(门官:春秋时国君的亲卫队,由卿大夫子弟组成。)
梦醒了,世界一片荒芜。
继齐桓之后,宋襄的霸业也灰飞烟灭,随风飘散,一个散得凄凉,一个散得悲壮。
从此,千年笑声在围观的看客间回荡,笑齐桓的昏,笑宋襄的仁,笑他们傻,笑他们咎由自取。
然而,宋虽惨败,但余勇可贾,他们同仇敌忾,拼死抵抗,斗志更甚之前,楚军故而未能痛打落水狗,乃以凯旋之姿,跑到郑国索要“慰劳”跟“慰安”去了。
战后七天,也就是十一月初八晨,楚军至郑,郑文公夫人姜氏(齐桓公之女)、芈氏(楚成王之妹)亲自出城,慰劳楚军与楚成王。次日,楚成王入城,接受郑文公的宴请与享礼,郑文公向楚成王敬酒九次(上公之礼),并陈上各类礼品百余件(天子之礼),极尽讨好,唯恐不周。宾主尽欢直至深夜,芈氏又亲自将楚成王送回军营。这些都是违反周礼的举动,楚成王处处以蛮夷自居,屡次抵触华夏意识形态,光这一点,楚成王就做不成中原霸主了。经此事后,中原诸侯对他反感日增,尤其是齐鲁晋秦等大国。由此可见,一时的成功不算什么,一辈子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笑到最后,才笑得最美。




第三章 宋襄之仁(19)

楚成王以郑国恩人自居,又吃又拿,临走竟还带了两个女人回军“慰安”自己。据《史记索引》所云,此二女即分别为姜氏与芈氏所生之女,也就是说,郑文公竟然用自己的亲女儿“慰安”了楚成王,或者说,楚成王竟然奸淫了自己的亲外甥女!
这就是弱国的悲哀,要么拼死抵抗流尽男儿之血,要么卑躬屈膝得保苟延残喘,生存还是荣誉,这是一个问题,二者只能择一,选了就不要后悔。
宋襄公就不后悔,他丧师辱国,祸及百姓,国人纷纷举行抗议活动,指责于他,他却执拗顽固,死不悔改,竟还“狡辩”说:“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为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馀,不鼓不成列。”
这句话里的“重”字,应读平声;所谓“不重伤”,就是指不能打击已经在战场上受伤的敌人。乘人之危对无法再战斗的弱者出手,这是卑鄙小人的行径。
这句话里的“二毛”,不是指两毛钱,也不是指两根毛,而是两种颜色的头发,即头发黑白相间之意;所谓“不擒二毛”,就是指不能俘虏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兵,如果俘虏了,也要战后礼送回国,尊老敬贤的优良传统不能忘,即便是你死我活的敌人也该如此。
潘安的《秋兴赋》序言有曰:“晋十有四年,余春秋三十有二,始见二毛。”意思是说这位美男子在32岁的时候已经长出白头发了,即所谓“潘鬓”。看来,如果潘安穿越到楚军中上了泓水战场,宋襄公也肯定不会为难他的,不是因为他长得帅,而是因为他早生华发。
另外“不为阻隘”与“不鼓不成列”,意思是“不阻击敌人于地形险要之处”和“不攻打还没有结成阵势的敌军”。在春秋时代,不待对方摆开阵势就进攻的战例还并不多见,《左传》中明文记载的只有四次,一为鲁攻宋,一为晋攻狄,一为鲁攻莒,一为吴攻楚。
现在我们听到这些古军礼,一定会觉得很可笑,但在宋襄公的时代,它却是为华夏诸侯所普遍奉行的战争法则。虽然偶尔有人违反,但大多数还是很守规矩的。比如从前那个好鹤的卫懿公,《左传》详细记录了当时谁是他的御者,谁是他的车右,谁冲锋在前,谁坐镇在后。在蛮族面前,这样的战术无异于自杀。尤其是,卫懿公坚持不肯撤去他的旗帜,这导致了他始终都是狄人重点攻击的目标,结果自然是死得很惨;再比如孔子的高徒子路,打仗时帽带断了,他宁死也要先系好帽带再去作战,结果帽带系好了,自己也被敌人杀死了。
在那个遥远的时代里,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战争法则呢?这些后来罕见的战争法则,到底有哪些内容呢?这些上古军礼为何后来又逐渐隐没了呢?我们一个一个来回答。
在战国以前古人的意识形态里,天下为一家,大家长是“天子”,各国都是兄弟或姻亲之邦,亲戚之间有矛盾,可以用战争来表达怒火,但目的只是为了定出个胜负,杀伤不是追求的主要目标。只要对方服个软认个错,就行了,点到为止,无须斩尽杀绝。这样才能保证战争之后两国能重新恢复兄弟之谊,床头打架床尾和,打打闹闹还是一家人嘛。
所以,那时候的战争,在我们现代看来,形式大于内容,既不残酷也不血腥,怎么看都更像是一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体育比赛,参赛的运动员,也多由贵族车兵(称甲士)组成,奴隶和平民(称徒卒)则好似在旁加油打气的拉拉队,通常只负责运输辎重、喂马煮饭等后勤工作。




第三章 宋襄之仁(20)

既然是贵族的公平决斗,当然有贵族的臭规矩。
第一,战争要选择时间,不能伤害农时,耽误农业生产。不要有意利用对方民众的困苦,更不能在对方国丧的时候展开进攻。
第二,战争之前,要先到太庙去祭告祖先,强调自己打的是一场正义的战争,然后还要占卜,如果不吉就不打,因为这说明祖先不同意。
第三,占卜吉了,还要给对方下战书,约好比赛的时间地点,不能“不宣而战”。完了还要大摇大摆地击鼓出境,不能偷偷摸摸隐藏行军路线。另外战场的选择也有讲究,必须选空旷的“隧野之地”,农田或城市这样的人口密集地则是绝对不行的,因为这样会伤及无辜百姓。
第四,进入敌人的国家后,不能施暴于庙堂圣地,不可以打猎伤害农业,不可以破坏建筑物,不能焚烧居所,不能砍伐林木,不可以抢掠六畜、庄稼和其他器械。
第五,在正式开战之前,还要派勇士去对方营地挑战,美其名曰“致师”。这时候双方的勇士单打独斗,双方的士卒各自为运动员加油打气,“致师”一般只活捉不杀人,打击对方的士气而已,游戏的意味更显浓厚。
第六,致师结束后,双方运动员入场,等到完全摆开阵势,这才开始面对面冲锋,冲锋过程中战车还不能相撞(杀伤力太大),必须要错车而战,并且持何种武器的人应站在什么位置都有严格规定。战场上看到了对方的国君,还得从车上跳下来,摘掉头盔,戴上帽子,然后才能上车开战;开战时碰上老弱病残,不能加以伤害;对方如果受伤了,还要把他带回军营好好治疗,然后礼送回国———这与荷兰思想家格劳修斯提出的近代国际法何其相似———坚持战争中的人道主义原则,反对杀害妇女、儿童等非参战人员,反对杀害放下武器的战斗人员。
第七,既然类似于竞技比赛,当然是一战定胜负,双方一冲锋,谁的阵脚先乱,谁就算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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