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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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集)- 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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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红鞋儿》

过几个节,茱迪带了晚服到公司来,全挂在我房内。 
她是个很乖娇的女孩子,高挑身裁,白皮肤,商科毕业第一份工作便找到我们公司,一做两年,熟稔之后,会得自动替我做许多额外的工作,是以我也准她用我的房间来做更衣室。 
我一抬头便看到那几件衣裳,真的是廉价货,宝蓝的粉红的艳黄的,钉着亮片,镶着羽毛,披披搭搭,但你别说,穿在茱迪身上,衬看她圆润的手臂及背脊,并不难看,反而有一两份原始性的诱惑。 
事实上她人也不漂亮,苍白的面孔,略黄的头发,但不知怎地,把眼睛一描、粉一上,衬着玫瑰红的唇,把头发腊一腊,也就是亮晶晶的艳女一名。 
是不是年轻?抑或是有信心?我不知道。 
所知道的是,甘六岁的我,只比她大五岁,已经没有朝气。 
那样的衣裳,我也穿不出来,我所有的,只是一件圣罗朗黑色皱纱的长裙,我坦白同你说,女人穿得优雅,不过是给女人看的,男人才不管女人穿什么,男人最好女人不要穿。 
茱迪白天做工,下班便换上晚装,化上浓妆出门,天天去跳舞。 
夜夜如此,第二天九时正,又得坐在办公室里,她总也不累,呵欠也没一个,亦不见有黑眼圈,是什么支撑她? 
我没敢问。 
我没有地方去。 
回到家,多数往床上躺着,看电视,不是酸葡萄,别来叫我,我要追长篇剧,一次推不过,跑去吃一顿饭,结果忘了看《花债》之大结局。 
我没有录映机!故此打电话打锣般找黄筑筠,片子是她买回来的,她一定知道结局。 
“菲比凯斯到底是谁生的?” 
“你猜。” 
“三个女人都不是她母亲。” 
“去你的,是那美国女人,《缧丝》杂志的创办人。” 
我心头放下了一块大石,原来是她。难为我看不到大结局一直睡不看。 
我的节目不过如此。 
我的唇膏一直是豆沙色,我的眉笔棕色,我从来不敢把眼皮搽成一半金一半紫,我看过太多的妇女杂志,都向时代女性谆谆善诱,叫她们努力工作,千万勿突出性感,或是女性的本钱。 
于是我成为一个孤清的淑女,时时在小处著迹:底裙,永远不露出来。内衣,以肉色为主。袜子从来不勾丝。连粉扑都定期洗涤。每隔两天便洗头。清洁、整齐、理性。 
没到年纪已像个老站婆。 
我看茱迪像是完全不注意这些条款,无端端黑色绢花丝袜去配粉红高跟鞋,但是男人看到她,全部眼前一亮,我很佩服她。 
不管好女邪女,能吸引男人的便是有办法之女。 
她那些男友也很不错,管接管送,买票子订台子,都不用她费心,看着她每天高高兴兴出去,为女性争气。 
我竟羡慕她。 
有人送来一盆铃兰,搁我桌上。 
铃兰这种花,俗称谷中之百合,花白色而细小,只只像铃,也像小钟,很香,沁人心脾,法国秋奥有种香水,叫狄奥莉丝幕,便纯用铃兰制成,非常茫然及幽美的香,若有若无,但是太高贵,不容易接近。 
原本要待五月才开花,法国乡下的少女,人手一串,买回插在瓶中。 
谁买给我一盆铃兰? 
小小的花钟,一串串,仿佛可以摘下吸其中的花蜜。 
不似茱迪送我的,她会得送非洲紫萝兰,但不是铃兰。 
是谁? 
还有一只白信壳,拆开来,上面用紫色墨水写:“与我跳华尔滋。” 
没有署名。唔,紫色墨水,可惜我不认识简而清,否则准是他,还有谁那么了解女人的心意? 
华尔滋。 
不知谁同我开玩笑。我不会跳华尔滋。 
我不会游泳,不会跳舞,不会打球,亦不懂玩乐器,什么都不会。 
这是谁? 
我把花盆转了转。 
茱迪跑进来,“可不可以放早一小时,莉莉及奥莉花她们都四点钟走。” 
“可以。”我简单的说。 
“你真好,甄小姐,你真好。”她笑得似一朵花,即使是浓艳的花,也还是花一朵。 
“今天又到那里?” 
“一家新开的酒廊,叫卡萨诺娃。” 
我微笑,又通宵达旦。 
吃完夜饭九点,还嫌早,先去看场电影,十一点散场才到酒廊去喝一杯,到一两点钟回家。 
怎么可能,每日我到下班都已经相当疲倦,如果吃顿饭还可以应付,其余就恕不能奉陪。 
或许茱迪会得说:“年纪不一样。” 
我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她把颜料厚厚涂上面孔,一层一层,我亲眼看着她似变戏法似的把五官变出来,红是红,白是白,略嫌粗糙?不要紧,她有一罐矿泉水,对牢面孔一啧,雾水珠使粉沉淀,用化妆纸印一一印,使全部被皮肤吸收。 
哗,滑得如剥壳鸡蛋。 
她妖妖娆娆的去了。 
真好。 
我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 
张太太过来查视我,“对了,那个报告在假期之前是一定要赶出来的。”. 
我还想同她打趣几句,“新历年还是农历年假期之前?” 
谁知张太太板看面孔,假装没听见,“记住。” 
转头就走。 
我索然无味。下属是下属,没情讲。她要说笑,大家便得陪笑,她没心情,便不听笑话。也许人人那么向往升级,便是为获得这种权利。 
我又把铃兰的盆子转一转,闻到一阵幽香。 
是谁开我的玩笑? 
既然那么赶,我想把部份稿子先拿出来打字。 
打字员全部下了班。 
我看看钟,四点四十分。 
他说的,五默前会得给我电话。 
大抵不会了,说过算数,我也没怀什么希望,有种做债主的感觉:“你几时回覆我?” 
“你几时走?”“五点。”“我五点前给你电话。”两人一齐挂上电话。 
我也不想做到这样。 
一半是被逼的,一半是不甘心。 
太讲风度,也不行,那么不计较,以后还怎么混。 
改天问起,又说一时走不开,不好意思,现在不一样见,哈哈哈,呵呵呵,拿他没办法。 
铃兰,当然不会是他送的。 
以前他送过台湾玫瑰花,瘀黑的紫红搁冰箱运来,都开不出,花瓣死命包紧着,一下子茎就软下来,还含苞与盛放呢,见过那种玫瑰,把女人比玫瑰简直侮辱。可是一星期后我还是会拨电话给他,闲闲问一句:“怎么样,几时出来。” 
如果是真的钱债案,倒好辨,找个律师付数百元叫他代为追讨,什么事都没有。 
但这不是钱。 
也许我应当放弃这一笔债项,当烂帐一笔勾销,连利息都牺牲掉。 
现在这样念念不忘简直不是生意经,磨得我壮志消沉。 
明天是假期。 
花摆在办公室里,抑或带回家? 
也不是没有收过花。转职、生日、或是为朋友做了事,多数会得收到花。 
送滥了,写张支票给花店,随便送什么:玫瑰、丁香,当事人也许是挂帐的,花也没见过。 
这盆铃兰是不同的。 
不过也不需要小题大做,使它在办公室搁一天吧。 
如果给同事看到我捧看那样的小意思走进走出,真会笑大了嘴。 
同样的一件事,十八岁做,是天真纯清,廿六岁做,是老十三点。 
我性格略为狷介,不能视旁人为无物,我颇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如何,所以不能胆大妄为。 
我终于在下午六点下班。 
街上人潮如涌,都赶着回家过节。 
店铺还没有休息,几万枝火的灯光照向各式名贵礼品,尤其是首饰店,都在大减价。 
有些女孩子以艳羡的眼光盯牢各种颜色的宝石,心向往之,也有一个印度籍的女性嗤之以鼻,“讨厌!展览财富最令人厌恶。”她说。 
我并没有逗留。 
头一两年赚钱的时候,特别爱把薪水用来装扮自己,首饰、衣物、能买的全买下来,手袋都几十只,鞋子数不清那么多。 
到现在反而不计较。 
有两个早结婚的女同学问我,“你周身名牌,到底为什么?” 
我倒是愕然。 
我都不觉得。多年来都在那两家店买东西,因为招呼好,货色齐,而且经济,万一褪了色,还可以拿回去投诉。 
我不觉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现在穿衣服纯为护体,早不讲究花式,况且做我们这种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们都很朴素。 
但在家庭主妇眼中,我还是名牌崇拜者。 
我耸耸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办法,我坐下喝一个龙虾汤,吃一块面包。 
到八点多才踱回家,开了电视机,躺到床上,鼻中还似有铃兰的香气,此刻又后悔没把花带回家来。 
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个懒腰,深觉这一天跟另一天没有什么分别。 
离婚后,只觉清静的日子便是好日子。 
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真的要开起研讨会来,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对象是家人所认可的,我并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条错路来得标新立异。只是我的对象在婚后与他在婚前的包装是完全两码子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这种事在事前是永远没法子看得通的,等于买六合彩一样,六个号码在没开奖前怎么会知道,所以不必严肃地教训结错婚的不幸人士。 
于是离婚了。 
分手后似陌路人一样,完全没见过面。 
真庆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以这么说,但怪自己多此一举,结什么婚,别以为社会开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词,离婚妇人长,离婚妇人短,旧闻当新闻,老是咬着不放。 
去年农历年,跑去作客,一个老头正在派红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眼镜,上下打量我,忽然说:“你结过婚,不给你。” 
我又没向他拿! 
无端受许多这样的气,很觉无味。 
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几乎要怨起吃人的礼教来。 
每个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选的,既然认定要这样走,也没有什么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谁的电话。 
电话铃很少响,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 
从前刚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打电话来:一我们在黑天鹅,你来不来?” 
我还想给他一个落台的机会,正支吾,谁知他喝我:“不用找借口多噜嗦,你到底来不来?” 
我只得说:“不来。” 
他立刻摔了电话。 
你瞧,还怪我。 
这种电话,不听也罢,并不是酸葡萄。 
空的时候顶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没有太多的消息要交换,大部份的时间还得靠自己打发。 
幸亏我是电视迷,而本市的电视节目那么精彩,百看不厌。 
大概是要这样终老的,我老笑自己。 
但一则乐得清静,二则我还有时间,即使十年后再出动,也不过三十六岁。 
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不知有几许,现在的趋向是:什么,你末够三十五?那你不配做有味道的女人。 
而二十六真是尴尬年纪,不三不四,我决定坐在家中修炼一段时间,同时致力事业。 
每个成熟而标致的女人都有独当一面的工作。 
我心一直牵记那盆铃兰。 
哪位男士那么好品味? 
会不会是同事们开我的玩笑。 
大抵不会、男同事不是结婚三十年,就是夜夜笙歌,怎么会有空同我开玩笑。 
女同事忙谈恋爱,忙打毛衣,自然亦无暇兼顾。 
这么说来,竟真有人想请我跳华尔滋? 
我想来想去想不出这个人是谁。 
一月一日就是这么胡里糊涂过去的。 
上班第一件事便是去注意那盆铃兰。 
真神秘,一个钟都没有掉,看上去似假的一样,香气馥郁。 
电话铃响,茱迪的声音,“甄小姐,我不舒服,想去半天假,上午我已叫莉莉过来替我,她老板出去开会。” 
“好,”我说:“下午见。” 
张太太进来找我,我立刻说:“我已经找人在打笔记,下午可以交给你。” 
“你的茱迪呢。”她横一横眼睛。 
“病。” 
“你老让她病,宠坏她,你看我那彼莲,我可不给她病。”她有点自得,转身出去,扬起一阵风。 
我很服她。 
也许茱迪是真病,也许假病,有什么相干?广东人说的,吊颈也给人透透气,何必逼人太甚。 
也许我不及规格,也许做老板一定要有那个样子,让下属听见他名字都吓得膝头撞膝头。 
下午茱迪回来。小姑娘是真的病了,一直吸鼻子,面色苍白。 
她一手扯看外套,另一手把信件递进来。 
今晨我没有出去取信。 
同样一只小小白信封落入我眼中。 
我忙不迭拆开来看。 
里面亦没有上下款,只写着“我正在想法子提起勇气约会你。” 
全句十余个字,没有错字没有别子,文法亦不错。 
别以为写中文容易,写得通还真不简单。 
仍是紫墨水。 
我想说:如果你约我,我一口答应。 
但一整天都没有私人电话。 
都是公事公事公事。 
他当然已经忘记我,不在话下。新年新作风,老实说,我也想忘记他。 
最好有新的发展。 
茱迪在吃药,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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