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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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无能-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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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的日子,贤淑的石榴除了实习总是尽力去做好每一件细小的事。租来的小屋虽不是家徒四壁,但除了四壁外的物品也没多到哪儿去。没有洗衣机,石榴悄悄地忍着指头的伤痛用手洗好我们每日必换的衣服;没有冰箱也没有炉灶,她就大老远顶着烈日去买快餐;没有零食没有电视机,她就和我用WALKMAN分一只耳机听音乐解闷,反正只要她在房间就会打理好生活中的一切,把只有一张桌子一张床的小屋收拾得充满温情。
古城长时间干旱和供水不好导致时常停水,曾经一度连市场上的瓶装水都出现脱销。每每那样的时候,石榴,这个勤劳的小女人不让我陪着就独自去巷口等待卖水的三轮车,烈日炎炎下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通过二楼的窗口我看着她柔弱的背影不自觉脸上就有咸水无声地滑落,面对这样一个小女人我无法抗拒她的温柔,也不想抗拒,我也暗自坚定着给她幸福的信念。
艰难的生活中,我和石榴没有更多的言语,也没有更多的冲动,有的只是一个会心的眼神,一句温暖的问候。我们默默地与生活抗争,与叹息作战。但,我们从没放弃。
等待工作的感觉,度日如年。终于在六月一日那天,长久的等待盼来了柳暗花明。
沉闷的空气里,我采访回来正在实习的电视台里发呆。忽然我的呼机响了吓了我一跳,本以为又是石榴想我了,因为我的呼机基本上除了她再没几个人呼过,可仔细一看这回不是石榴,而是一家电视台通知我去面试,瞬间我的内心涌过一阵不可抑制的欣喜
一档经济节目,一个大腹便便的领导,还有一屋子打量的眼睛。递上简历后往指定座位一坐就开始一问一答,真有些在法庭上的感觉,弄得我颇不自然,大概半个小时过后,我感觉质地并不柔软的衬衫紧紧贴在我的背上了。
不过还好,工作被定了下来,出镜记者。
当然,是试用的。
尽管如此,我的情绪还是被从失落的低谷抛向兴奋的顶峰,因为我即将面临生平的第一份期待了很久的正式工作,我无法不兴奋。
石榴从电台回来得知这一消息后高兴得像那天幼儿园里过节的孩子,她在房间里手舞足蹈,时而扑过来圈着我的脖子,时而在我额头上鸡啄米似的响亮KISS,她嗲笑说:“冰,我就知道你一定可以!”
看着石榴涨红的笑靥,我顿时感到一股暖流从脑门开始向血管的末梢扩张,我亲吻她的眼,她的唇,她的脖子和酥软的胸,我们像两条虫子一样蠕动着,喘息着。但,石榴依然像个忠诚的卫士一样理性地坚守着她最后一道防线并一遍遍对我说对不起,我轻轻地摇摇头吻着她忽闪的大眼睛,虽然下面感觉很不爽可心里很释然。
开始了正式工作,我觉得总算对石榴有了一个交代,至少可以看到一点儿希望,尽管那只是一丁点儿,可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和力量。初涉社会,我小心翼翼地牢记长辈亲戚朋友还有石榴的叮咛,在办公室里绝对是一个超级保姆:早起擦桌子,给领导打水,整理报纸,给摄像机做保养,还察言观色不失时机地讨好同事,反正新手都一样,到哪儿都得装得像孙子一样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而且这个工作机会对我来说来得实在不易,我分明体会到一种无形的压力。每天的采访很忙碌,我更是使出了拼命三郎的劲儿,只恨爹娘没多生出两只手,一边扛着摄像机,一边还想抢着背三角架,又策划文案又出镜作现场报道还回来配音,除了有所顾忌没敢抢演播室女主持的话筒外我几乎无所不做。
不过,让我欣慰的是一个月当牛做马下来,我不仅得到大肚子领导和同事的表扬,还从财会那儿领到了600元人民币。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拿工资,握着薄薄几张纸跟提着几百公斤黄金似的我感到了沉甸甸的分量。
拿到钱的下午,天色很暗好像快要下雨了,没赶着回家我想都没想就冲到钟楼附近的首饰专卖店用近五百元钱给石榴买了一只漂亮的粉色水晶钻戒。
飘雨的黄昏,我单膝跪地为石榴郑重地献上一束玫瑰花,然后轻轻握着她的左手吻了一下我抬眼相望并虔诚地许下诺言:“石榴,上帝让我撞伤了你,那就让我好好照顾你一辈子吧。”说完我把熠熠发光的钻戒套在她受伤的无名指上,石榴默默地点点头,眼眶里满是晶莹的泪花,我知道这枚戒指在她眼里毫不逊色于麦琪的礼物。
献礼之后,我拉着石榴去雁塔路上大吃了一顿美国肥牛自助火锅,剩下的一百来块钱自然也随着锅里沸腾的热气消失殆尽。
钱花完了,挣一个月花了一天,但心里高兴。
因为,我爱石榴。
没有钱,房租就没有指望,我们整个月的开销也成了未知数,每天的生活又处处回到了艰辛。
暮色里,我和石榴常常对望着,一句话也不说,满眼都是无奈和迷茫。
租来的小屋,闷热、干燥还有沉默霸占了所有的空间,这样的景况,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和空洞,想安慰对方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
石榴说,冰,我只想抱着你好好哭一场。
可我们都知道,哭完了,我们依然找不到出路,但还得面对生活,面对明天。
有时,真恨不得就没有明天。
这样的时候,我的心就阵阵剧痛:做人的责任,残酷的生活,爱的承诺,前程的憧憬,这一切构成一个虚幻的梦折磨我,折磨我不安的灵魂。
于是,我又开始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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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无能(十一)

失眠的习惯,始于我很小的时候。
那年,我十岁多一点儿,由于母亲患上癌症后不久病逝,父亲心情不好工作又忙,没有人照顾我,于是我被父亲从西安送到安康的爷爷奶奶身边,希望他们能照顾我,也有利于我的成长。
安康,很吉祥的名字,那是陕南的一个小城,与湖北四川毗邻,紧依汉江,四处都是山清水秀,风景很美,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年。
粮食局,我爷爷工作的地方,八十年代还算比较吃香的单位,很多人挤破脑袋都想进去,因为那里待遇比起其他单位还算不错。粮食局,顾名思义,至少那儿应该不愁吃的。
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了大概一个月之后,我就闹着要搬到爷爷的办公室去住,但遭到爷爷奶奶坚决反对。他们说,粮食局家属区与对面半山腰独立的办公楼隔着汉江太远了,而且单位晚上没人,黑乎乎的办公楼很吓人,对我来说绝对不合适,毕竟我是个小孩儿,才十岁多一点儿。
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夜晚的办公楼黑乎乎的很是恐怖。但是没妈的孩子早当家,任性的我当时根本听不进去,我就是不想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我想要有自己的独立空间。母亲的离开对我打击很大,我常常会莫名其妙的情绪不好,所以特别需要一个自我的地方来抚慰孤单的心情。
后来看了很多书,我知道自己其实很正常,因为男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恋母情结,这样的心情一点儿也不难理解,但当时的我在爷爷奶奶眼里就是不听话,就是倔强。我看他们不答应我的要求,就使出我的杀手锏,用不上学要回西安来要挟他们,最后他们拗不过我,和我爸通过电话之后,终于叹息着妥协了。
其实,我知道这个杀手锏只是我幼小心灵中的一个砝码,如果他们真的不同意的话,我也不会选择辍学,因为我喜欢读书,莫名的喜爱,我也喜欢学校,喜欢学校里的一切。
终于,我如愿以偿地搬到爷爷的办公室,那是个一分为二的套间,外屋办公,里屋是一个仅有十平米的休息室。
十年中,我一直生活在那个小小的休息室里:一张单人床,一个小书桌,一个小衣柜和一个小书柜,全部的家当。当然还有我,一个十多岁的孩子。
每天清晨,我在闹铃声中起床,然后去一楼的食堂里吃早餐,或者干脆不吃。因为每天早上不是馒头稀饭,就是豆浆油条,吃多了胃口难免有些难以招架,从小学五年级到高中毕业,从一米多一点儿的个子长到近两米高,吃了十年,压根儿就没变过几回。而听同学说,粮食局的伙食可能还算是众多单位中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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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无能(十二)

平常,爷爷从江那边的家属区赶来上班时,我早已骑上自行车去学校了,而他下班时,我才回到办公室,于是我和他交流最多的是留言条。常常在傍晚放学后回到小屋,我看到爷爷留给我的纸条,诸如明天奶奶会做什么好吃的,或者把脏衣服带回去让奶奶洗什么的。而我总是找借口不想去,在起床后留给爷爷的纸条中写着我要上晚自习什么的来搪塞,偶尔来了兴致也会拨一下摇把子电话对奶奶说我要看书没时间,但这纯属觉得打电话很好玩儿。
一个十多岁的孩子,也许换了环境后让我觉得陌生,或是失去母爱让我无助,或许根本就不愿意与他人有更多的交流,我总是有意无意地回避着一切。就连在马路上看到一对父母拉着孩子很亲昵的样子,我就冷不丁的想掉眼泪,然后默默绕道而走,可又忍不住回头,因为我想贪婪地再看一眼,看一眼那种完整的幸福。
晚上,我回到小屋,回到属于我的空间,整个空旷寂寥的办公楼里,只透出一点儿微弱的光,神秘而空洞。这样安静到极点的环境,让我时常觉得不安和恐惧。
就这样,我从那时候开始享受黑夜,也害怕黑夜。
每当黑夜来临,冷清的日光灯下,迫于年幼独处的恐惧感,我根本睡不着。于是,我躺在床上拼命地看小说,耳朵里塞着WALKMAN的耳机,其实我不是听音乐,我只想逃避来自外界的任何一点儿异响,因为我听到会害怕;我也不会轻易把视线从小说上挪开,因为,我怕忽然看到令自己恐怖的东西。
那时,有个WALKMAN是同学们最得意的事,因为是刚刚兴起的新东西,那小巧的玩艺儿能听电台还能听磁带,真了不起,能拥有它是很奢侈了。在安康生活的十年,我换了不下十台WALKMAN,最后演绎成了一种不解的情结,也是一种习惯,虽然现在科技发展了,WALKMAN换代产品让人眼花缭乱,CD,DVD,MP3,MD等层出不穷,但我还有随身携带传统WALKMAN的习惯,无论听广播还是听磁带。
或许,这是一种永不磨灭的怀旧情绪。
一直以来,我喜欢躺着看书,耳朵塞着耳机。但谢天谢地,我庆幸至今视力和听力都没有遭到一点儿破坏,真是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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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无能(十三)

由于害怕才看书,又因为看书而更加害怕,我甚至常常不敢去位于楼道里的厕所,有时憋到天亮,小腹都隐隐作痛。那时我什么书都看,也能看得进去,因此跟学校旁边租书的老板关系非同一般,一借就是十多本:金庸、古龙、梁雨生的武侠小说;琼瑶、三毛、岑凯伦的爱情小说;曹雪芹、司汤达、莫泊桑、契诃夫的世界名著全不在话下,在小屋里成长的岁月,我如同生活在小说的世界里,连做梦都会成为书中的某个角色,还经常行走在江湖的腥风血雨里,快乐,痛苦,杀人,被追杀……
就这样,十多岁的我,常在噩梦中被吓醒,然后对着天花板,木然痛哭后,再也无法入睡。
后来我才知道,这,就是失眠。
偶尔不看小说,我就摆弄角落里的摇把唱机和摇把电话机,唱机传出的音乐和听筒里来自另一端的声音,都带给我难得的快乐和安慰。至少,它驱赶了我的恐惧。
有时害怕到极点,我就紧闭房门,把小屋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也不过一个日光灯和一个台灯而已。没有其他人,我就大声地自言自语,闭着眼睛跟着WALKMAN里的音乐节奏随意地跳舞,直到我感到疲倦为止。
一直以来,我喜欢在房间里一个人跳舞,自言自语。但谢天谢地,我庆幸至今没有精神分裂也没有自闭症,也是个奇迹。
小屋多年的生活,让我养成一些习惯,这些习惯都是顺其自然
多年的习惯,爷爷来办公室上班,我已经去上学,他下班回家属区,我从学校返回办公室的小屋,两不照面的世界,而我喜欢这样的独处。
多年的习惯,我没有人督促而学习成绩都在前几名,除了数学。还有在《中学生博览》一类的学生刊物上发表一些文章,偶尔也和同学打打架。
多年的习惯,我在学校广播室里向全校播诵节目,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拿了数不清的奖状,也拿着老爸从西安定时寄来为数不少的钱,出手阔绰。
多年的习惯,没有人过多的管教我,没有人过多的疼爱我,我只有几个要好的铁哥们儿和几个要好的女生,还有几个特别关爱我的老师。
多年的习惯,我在学校是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回到小屋是一条孤独到死的虫子。
多年的我,寂寞着,矛盾着,挣扎着,存在着,也伴随着无休止的失眠。
失眠让我高高瘦瘦,至今如此。所以人常问我减肥之道,答曰: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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