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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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童话-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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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精彩内容载入中·天空满布阴霾,行人的脚步不断加快,深怕慢了一步就会变成落汤鸡。不过三分钟的时间,原本只是阴霾满布的天空突然下起了豆大的雨,这种时候,寻常人的做法应当是赶紧找个地方避雨才是,但巷子底却有人不然。

    男人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扶着墙,由摇摆不定的身体可以得知他正处于烂醉如泥的状态,只是,那酒好像永远喝不够似的,全开的瓶口就着嘴唇就往下倒,酒液顺着嘴角婉蜒而下,形成琥珀色的小溪流。

    雨势不断加大,转眼已是倾盆,像是一口气要将整年份的雨水下完似的。男人身上的衣服已经全湿,雨水拍打在他身上与脸上,分不清他的表情是笑是哭。

    这样的人在台北街头是见怪不怪,一般的做法是视而不见,反正就算出了事也有警察会处理,所以男人以这种狼狈的姿态在大雨中待了一个小时。

    男人在雨中扬起双手,任凭雨打在他的身上像被小石子击中般的痛也毫无所觉,最后,男人开始在雨中跳起舞。

    见到男人失常的表现,一名路人本想报警,但想到要面对警察的盘问就觉得麻烦,一迟疑,就又任由他在雨中自生自灭了。

    广告墙上的液晶时钟走向十点钟的方向,虽然是周末夜,但因为整个大台北都下着倾盆大雨,所以路上的行人三三两两,黎复文从大卖场中走出,手上提着大包小包生活用品的他面无表情。

    这种雨夜在台北很常见,但是没有人喜欢这种天气,雨水打湿他的衣角与大部份的裤子,就在黎复文正想招计程车免去淋雨的痛苦时,一个庞然大物突然朝着他的方向倒过来——

    大脑对这种情况立即做出了反应,黎复文身子一偏,庞然大物朝他旁边倒去,就连溅起的水花都没沾到他的衣服,只是,当他看清那个庞然大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后,他立即放下手中的袋子蹲下身去察看男人的情况。

    这是一个醉到不分东南西北的男人,这种人在台北不算稀奇,原本他对这些人也是视若无睹,但是今天黎复文却一反常态,就连他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也许是他在男人身上闻到了同类的气息吧。

    “先生,你不能倒在这里,现在正下着大雨呢。”黎复文尝试性地唤了几声,却发现男人毫无反应,修长手指抚上了男人被雨水打湿的额头,手掌传来的高温告诉他这个男人正在发高烧,通常这种情况只要他打电话请警察来处理就可以省去麻烦又能兼顾良心,不过黎复文没有打电话,他只是扶起酒醉不醒的男人,空出一手招了辆计程车。

    ***

    把麻烦带回家的黎复文正打算替男人敷上冰毛巾时,男人却在此时转醒,他愣了一下,在男人身边坐了下来。

    “你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男人问道。

    “我是黎复文,这里是我家。你醉倒在大马路上又发高烧,我不晓得发什么神经就把你带回来了。”

    “这是你家?我发烧了?”男人一脸茫然,显然还没真正清醒。

    “嗯,我已经把你的湿衣服换掉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你现在需要休息。”黎复文将拧好的湿毛巾折叠好敷在男人额上,疲累的他不想照顾病人时候还得分神应付醉鬼——他到底是发什么神经才会把麻烦带回来?

    “唔……好热……我还要喝酒……酒……”男人把敷在额上的冰毛巾扯下,开始呓语。

    黎复文见状,原本温和的表情沉下来,冷语警告:“你要是再把毛巾扯下来,明天烧成白痴可不关我的事,不准扯!”他将毛巾抢夺过来,重新浸过冰水,再次把毛巾敷上去。

    “你怎么这么罗嗦啊……”男人嘟起嘴巴抽掉毛巾,他虽然觉得热,可是完全不想退烧,像现在这样昏沉沉的才不会想起那个人,酒醉又怎么样?发烧又如何?反正他就是不想清醒!

    啪!清脆的巴掌声响起。

    黎复文望着自己发红的手掌发呆,不敢相信自己方才居然打人……他上一次失控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男人也呆住了,迷蒙的双眼逐渐清明,看清眼前的男人。原来不是他呀……啧,也对,那男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失控,除非是干架。

    “……我原本不想打人的……”黎复文颓丧地放下手,收拾好东西打算离开,却被男人拉了回来。

    “你是……啊不管了,管你是谁,方才我很抱歉,你也不用内疚,谢谢你收留我一晚。”

    “我是黎复文,不用客气,还有,喝太多酒对身体不好。”

    “我知道……对了,我居然醉到忘了自我介绍……我姓简,叫伯宇,你叫我小简或伯宇就成了,能不能冒昧问你一个问题?”

    黎复文漂亮的眉微挑,点头表示可以提问,有点不敢相信眼前的男人居然会因为一个巴掌而清醒,不过,人醒了是好事,起码他不用再费心照顾。

    “你为什么想收留我?路过的人那么多,可是没有人会为一个陌生人停下来,你是为了什么才救我?”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我感觉到你是同类吧。总之我都把你带回来了,为了什么原因重要吗?”

    “同类?”简伯宇细细咀嚼这句话的意思,同是伤心人吗?还是……

    “我猜的,谁知道你是不是。就当我今天神经错乱不小心捡到你好了。”不想继续这种无聊的对话,黎复文推开简伯宇拉住他的手,转头就要走。

    “等一下!”

    “嗯?”

    “我饿了……能不能煮个什么给我吃?”

    黎复文瞪大眼,满脸不可思议。

    没想到一时心软捡回来的人居然会这样死皮赖脸,最后还住进了他的公寓……

    ·精彩内容载入中·
第一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十六岁的简伯宇正处于一个尴尬的年纪,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通常有些叛逆,甚者只要能够引人注目、让所有人觉得他与众不同,不管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不过,上述那些只适用于品性不好成绩也差,浑浑噩噩过日子的青少年;至于简伯宇,旁人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个贵族学校的优等生要去加入帮派,毕竟传出去对他的完美形象不太好不是吗?

    当然,不是没人问过这个问题,但他只是笑着回答:“不为什么呀,你不觉得一大堆人一起做坏事很过瘾吗?”

    虽然这回答不能满足众人的好奇心,不过对于想加入的人,帮众一向是宽容的。其实,如果有人够了解他,就会发现他只是想要长大的孩子。

    曾经有一次,他看到几个帮派的成员在耍流氓,把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吓得花容失色乖乖把钱掏出来,当时,他就有加入帮派的想法了。混帮派可以让人恐惧,也可以轻易掌控局面,对他这样一个表面上什么都有,实际上只有成绩上得了台面的男孩来说,他只不过是被女人赶出家门的孩子,主权对他而言其实足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至少,他希望有朝一日,当他发神经或是想不开而回到简家时,不是由那个女人把他扫地出门,而是他将那女人扫地出门。

    幻想归幻想,简伯宇也明白要做到那种程度不是一蹴可及的。他听说这个帮派的新头目是个气势十足的家伙,跟着这种人,应该不难学会强势吧?

    简伯宇加入的帮派原本只是地方上的小混混集团,成员全是十五到十八岁的毛头小鬼,平时玩些偷抢拐骗的小把戏,手法算不上高明,但因为地方上警察的忽视加上家长的纵容,渐渐小帮派变成大帮派,偷抢拐骗变成了奸淫掳掠,尤其上代头目被一个狠角色取而代之后,这个小帮派登时变成了地方上最大的少年帮派。

    这个帮派叫做青帮,取成员全是青少年之意。

    青帮的新头目叫做叶非,是一个神秘人物,没人知道他住在哪里,没人知道他的出身来历,只知道他行事狠辣,好几次干架时把对方打得半死,还是因为手下的制止他才住手。这人当初也是以单挑当上青帮老大的,见识过他手段的人都对他产生一股畏惧之心,就连青帮的成员对他也是敬而远之。

    对这些传言,简伯宇是有些怀疑的。他见过几次这个新头目,虽然只是远远的瞥见他的背影,虽然人影很模糊,可是,光那次干架就足以让他对这个叶非产生莫大的好奇心了。那个叶非的身手真的是前所未有的好,跟电影明星有得比,不过他很清楚电影是假的,可是叶非是真的。

    当时那场干架是叶非赢了,对方明着投降,却趁叶非离去时从怀里掏出刀子想捅过去,不过还是被叶非察觉了,那人后来被打得很惨,听帮内兄弟说,原本这种小人行为是要剁手指的,可是叶非后来放过那个人,没剁掉他的手指。

    那个偷袭他的男人,后来加入了青帮。虽然大家没明说,可是谁都知道那人要不是服了叶非,绝不会冒着生命危险背弃原本的帮派改投青帮。

    像叶非这种人,才是真正的大哥,才拥有真正的男子气概。当时他便决定,无论如何都要结识这个大哥,并且跟在他身边学习那种不怒而威的气势。

    不过,自那天之后过了好几个月,简伯宇一直等不到这样的机会。

    虽然说加入青帮有好一阵子了,但实际参加帮内的活动却只有几次,因为他的身材偏高瘦,帮内兄弟觉得他不是能打的那一型,故而要动手的场面绝不会让他出现。

    可是这一次不同,青帮最近正与新崛起的势力孤狼帮磨擦不断,几次干架下来折损了不少人手;这次是叶非与孤狼帮帮主的正式谈判,擦枪走火的机率高达百分之百,于是帮内不管高矮胖瘦一律得出场充当人头,能不能打是一回事,最重要是场面不能太难看。

    简伯宇接到通知时考虑了一下,五分钟后他取消了那天晚上所有的预定,因为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当然,他知道到时场面绝不会是大家喝茶聊天和乐融融,搞不好所有人全会被抬进医院,甚至引起警方注意,这当然不是好事,可是他体内好胜的那一部份喧嚣着,年轻的血液对逞凶斗狠总是感兴趣,而且这是他能够亲眼见到叶非的最佳机会。

    所以那晚他去了,而且还去得特别早。简伯宇并没有照规定先与大家集合再到约定地点,他选择孤身一人提前到达,因为他知道叶非会先在那里等候,他想近距离见见这位帮主。

    空旷的场地上只有一辆摩托车和一个迎风而立的男人,风中隐约有一股属于男人的气味,不是古龙水也不是汗臭味,是一种相当特殊的男人气味,有那么一瞬间简伯宇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真是让人感到目眩神迷。

    一个谜般的男人,从未尝过败绩,在男人的世界中,这种强者是受到崇拜的,就像女人喜欢英雄,男人同样也欣赏不败的勇将,而叶非就是这样一个会让同性怦然心动的男人。

    这是他第一次近距离的看着叶非,平时帮内的人是不能靠近他的,因为他不喜欢别人离他太近,只有干架时才可能有机会与他近距离接触。其它时候,他就算见着了帮内兄弟,也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这样一个男人,到底什么来历呢?

    “老大?”简伯宇尝试性地轻唤,脚步停在叶非后方三步外,他是个精明的人,不会笨到自讨苦吃。

    叶非将烟头捻熄,转过看着他,一百八十几公分的身高形成的阴影罩住简伯宇,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你来得太早了。”叶非朝他走过来,在他身前一步远停下。

    “我没见过你,你是新来的吗?”叶非打量了他几眼,发现这张脸孔挺陌生,青帮人数虽多,但会在他面前出现的脸孔却只有少数几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其它人怕他的缘故。

    “不是,我只是比较少在这种场合出现而已……兄弟们觉得我不能打,所以平常打架时不会找我,这次是因为人手不够才把我叫来的……”面对冷峻的叶非,向来口齿伶俐的简伯宇不由自主说出了实话。叶非这个人,天生带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再嚣张的人站到他面前,气势也会顿时矮上三分。

    通知的人告诉他,这一次的行动原本是叶非与孤狼的单挑,下面的人却自作主张地想搞成大型械斗,他们找了许多人来干架的事帮主并不知道。要是不小心惹火了叶非,那群自作主张的人大概会吃不完兜着走吧。

    “充人数?你能打吗?等一下可不是小孩子打架那样简单,要是不行的话你还是早点离开好了,太勉强不是好事。”叶非的声音相当低沉,隐约带着某种神秘的磁性与诱惑,也不知道为什么,简伯宇一听到他说话就浑身哆嗦,但那种感觉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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