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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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之吻-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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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1)做梦的少年
    21世纪之初的夏季,我独睡在海天镇的一座兀自矗立的小楼里。墨绿色的窗帘,安静地垂落,遮住了入侵的阳光,看上去留给屋内一片绿意盈然的清凉。可尽管如此,小屋还是难免于夏日的闷热。我躺在床上,侧出了一个45度的角。汗水从体内渗出,分布着身上的每个毛孔,聚集成滴后沿皮肤颤巍巍地滑落一道道痕迹。看样子高温已使我相当狼狈,季节是不会因为一抹绿色而网开一面的。
然而,我依旧睡的香甜。除较响的鼻息外,透过眼皮,还可以觉察到我的眼球在颤动。说明我不仅睡的香甜,还可能正做着些美梦。事实上也是如此,我此刻完全感觉不到酷热的存在,也看不到自己的狼狈相。我所能见到的,只是一个广袤而蓝荧荧的空间。空间里一望无际的蓝色草地,一丛长满蓝色枝叶的树林,还有空中片片飘飞的灵蓝花。我站在草地上,从身旁飘过的众多类似于蓝色星辰的花朵中,顺手拈过一朵。看着它的形状,又想想身处的位置,不禁的茫然起来。
一袭蓝衣的仙子,从远远的天际,缓缓飘来,足下是样式优美的云朵。
仙子收拢披风,了无声息地落在地上,飘舞的长发逐渐缓慢下来。一丝一丝,飘带一样舞动之后,渐渐的安静,变直,披散在仙子玲珑的肩上。我定定地望着仙子,无声无息。我想这定是一副绝美的容颜,虽然我似乎早已不止一次地见过她,我依然在惊异。在哪里见过?不知道。仙子冲我好看地启齿,微笑,并抬起右手召唤我,她说:木,你终于又来了,过来吧,到我这儿来,让我好好的看看你。来吧,木。
我想,我应该不是特别的想过去。尽管她美奂绝伦,可太美的事物总是渺如梦幻,于我来说,尤其间隔一段无可触及的距离。何况此时此地,我不能把握周围的东西,更不能把握莫名的仙子。不过最终我还是决定走过去,一方面是她没有休止的召唤,更因为她发出的声音,实在是太美妙了。还有那动作,那眼神,那一切的一切。我想我是不能再抗拒了,假如这样我还要抗拒的话,未免有些暴殄天物。
我走过去了,轻轻地走过去了。我的脚步是如此轻盈,使我怀疑我是否置身在地球上。可我还在继续的走。伸出手去,即将触及到她的手指。我感觉到了愉悦,心旷神怡的愉悦。然而我没能愉悦多久,一股猛烈的热气迎面扑来,我有种即将被烤焦的预感。我看见一道凶恶的火焰陡然出现,在我周围越烧越旺。我感到了剧痛——不好,胳膊在着火。
我大吼一声,翻身坐起,发现了汗流浃背的自己和满屋子的燥热。我喘着粗气,汗水由面颊两侧不断滑落,滴在床沿上,阵阵有声。我擦了擦汗水,长叹一声,唉,梦,又是梦!
稍微镇静后,起身走向水龙头。我把水量调到最大,先把头部伸到水中足够清醒之后,再用手巾蘸着水凉及全身。一边冲凉,一边想到了水的作用,也就在夏季体现得最为充分。尤其是对我这样喜欢噩梦惊醒的人。
总体来说,我是个做梦不断的人。回想起来,似乎从我能够记得世事的那天起,我就开始了做梦,还都是些在情节上连续不断的梦。各式各样,稀奇古怪。所以,小时候我是特受欢迎的孩子,因为我的故事无穷无尽,比爷爷奶奶们用漏了风的唇齿讲出的故事要好听多了。有时候,甚至连一些幼儿园的阿姨也会跑来向我请教一些故事,好回去讲给她们的宝宝听。
当然了;也不全都是噩梦,更多时候,还是美梦多多。否则讲出噩梦来吓傻了小朋友,我岂不是罪在当诛。比如有些梦,已被做了许多年,断断续续的。而且,奇妙的是,一旦进入这样的梦,我宁愿永世生活其中,不再醒来。这些无论其情节还是意境,都堪称是一流的故事或者生活。
我真怀疑要是再这样做下去,我是否可以写出一本书来。我也知道,如此的做梦未免过于夸张,说不定会是某种疾病。何况不时会遇见一些能把我吓得半死的噩梦,就像刚才那位仙子,最近老是频繁地梦到她,和她在那么一片怪异之地做着各式各样的事情。我很想更近地接触她,弄清楚,到底为何,她会出现在我的梦中。但每次只要我一接近她,就会无故的出现恶魔或者烈火之类。这或许是天气过于燥热的缘故。
这样一个美丽的人儿,如此的召唤我,是要教我会一些东西呢还是另有企图?莫非是看上我了,要和我开始一段恋情?这可行不通,我可是有了恋人的男人。我很负责任的。
无论怎样,现在看来是没法知晓了。不知道也好,真希望其他的梦也能一块消失。我真担心有一天我会因为梦而发疯,那该是多么的令我难过。不过假如真能因此写本书出来,倒也不坏。
*
无可否认,我是个沉迷于梦的人,沉迷于梦的男人。这一点,我清晰的知道,无论怎样的自圆其说,都难以说得上是体面的爱好。一个男人,成天的陷在梦幻里,像个灰泥鳅躲进了深沉的淤泥,无力自拔,更不想要自拔,还要不时的露出满足的微笑,简直不成一点体统。没有粗犷,与豪气无缘,一点也不懂得振臂一呼他妈的老子怎样怎样的,是多么的没有出息。可是没有办法,假如鸟儿发现了天空可以舒爽,它没有理由不去飞翔。或许那里穿梭着流弹,又有什么关系。所以,即便满世界的男人都为此而愤怒要将我踢出男人之列,我还是不能够改变。
其实很难将这归咎于本性,本性是什么玩意,连弗洛伊德之类都要受到怀疑,我又如何去说呢。很长一段时间里,发觉自己是个很没有个性的人,常常纠缠在别人的思想里左摇右摆。总是在发觉一个人很有个性很了不起的同时,又发现另外某个人也很个性很了不起,以至于最后发现所有的人说话都很有道理,都很了不起。惟独最没有道理最没有个性的,世界上只留我一个。
这曾使我一度变得崩溃,握着一柄明晃晃的小镜子问自己到底姓甚名谁,结果却是连小镜子也凹凸不平,扭曲得我以为自己看到了个陈世隔年的水鬼,猛吃一惊后,险些把小镜子丢到了木星上。只好将脸孔也忘掉。刮胡子或者梳头什么的,我都只面对着一堵白乎乎的墙,面对着墙上那张被我放大了N倍的小妍的相片,相片里有小妍温婉的微笑。
我就是这样日复一日,在小妍的相片前左手挥着檀木梳子,右手指挥剃须刀,一刻不停地劳作劳作劳作。劳作到感觉小妍的眼睛似乎忽闪的愉快了,微笑也更加的甜美了,我才收起手中的工具,整整衣衫,结束了清晨的自我修饰程序。小妍就是用这样的神情告诉过我,说,木,我发现啊,你其实是个很有个性的人。
小妍说这话的时候,在一个很美丽的月夜。不过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觉得我已经将这话大致上忘记,忘记到了前意识的地步。前意识这玩意儿是弗洛伊德的宝贝。我不知道这个天才还给了它什么深意,我的理解里,前意识就是个储存着一些可以被忘记又可以被记起的,或者说既不可以被忘记又不可以被记起的,又或者说随时准备着忘记或者记起的东西的场所。总之是个好玩又莫名其妙的玩意儿。我发现自从我认为自己是个最没有个性的人之后,我变得比较的猥亵,猥亵地把别人思想里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拿过来随心所欲地解释一统后,再兴奋地到处用上一番。
小妍这句话,本质上算是我有生以来最中意的一句。按理说,我该给她些鼓励,积极的,温暖的,带些奖励性质的,比如一个阿尔卑斯的巧克力棒棒糖之类,以保证这样的话以后可以不绝于我耳。可是,天知道,我那时候是怎么样的思维。只依稀记得,当时脑子里忽然的有那么一点小眩晕,愣愣地看了她一会,之后想起什么似地望了望脚尖,同时用左手挠着脑袋说了一声哦,再抬眼望向别处。现在回想起来,觉得那与其说傻乎乎害羞什么的,倒不如面无表情更合适,甚至面目冷酷也未尝不可。难怪小妍会那样小心翼翼,轻轻触一下我的衣角,细声说,喂,怎么了木,是我讲错话了吧?语气像是要暖化一块冰。还好我当时回应了她一个微笑,并给她讲了个有关猪八戒的笑话,用来消化我的内疚。小妍对着笑话咯咯地笑了,开心又好看,只是以后再也没讲过一句使我如此中意的话。
再次记起并真正理解小妍那句话的时候,我已开始在小妍相片面前梳头剃须了。统计下来,该是第N+1次。假如非要给N赋个值的话,那它就是30。每天做一次梳理——事实上我每天也只梳理一次。这点上看,比起那些每日对着镜子无尽修饰的男人,我真是太有男人味了。据我所知,如今的男人,半数以上都比小女子还要钟情于镜子。高中时,同寝室的几位男士,花在梳头上的时间,比他们用来吃饭和如厕的时间总和还要多。换句话说,他们宁可自己变得胃萎缩,或者让身体里粪便陈腐变质,也不肯对那些所谓个性的发型有丝毫马虎。通常是他们左手高举定型水,左喷右射,气势看上去相当了得,可以匹得上农民伯伯手中的农药喷雾器。同时右手的梳子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变换着某个发丝,直到出现了他们中意的形状才肯罢休。使我迷惑地觉得,那根发丝于发型之整体,是否真的那么重要。况且那根颤巍巍的头发是否也真的很愿意那样被弄得浑身黏糊糊以外,还要失去自己的体态。看着看着,我会对那根头发十分的同情起来。而我是很少用定型水的,那东西,每每用在头上我都会感觉怪异,像是顶上卧了只硕大的乌鸦——按每天一次计算,已经是31天了。而这31天里,我天天都在为着小妍的微笑而梳头剃须,想来真是件奇特的事。这件奇特的事情,辽阔地想一想,觉得当今天下的男人大概也只有我一个能干得出。为着一个微笑,为着微笑背后的赞赏,把镜子和自己对自己容貌的标准统统抛在了脑后。这样的事情能出现在人间,本身已属罕物,何况又发生在我身上。这说明了什么?当然是在说明,我这人,真他XX的太牛逼,太有个性了!
在小妍离开我的第31个清晨里,我猛然醒悟,我竟然也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我于是比较的兴奋,当即踢出一些欢快地舞步,哼起不知何时学会的叫不上名字的曲子。重新置出一面光洁美观的大镜子,愉快地梳头,惬意地刮须。各个角度审视自己的脸,颠来倒去,居然没有扭曲。排除幻觉的可能性,这张清瘦却精神的面孔该是归我所有。实在是久违了。
我对着镜子确认许久,端起右手,摆出一个“V”的手势,顺口滑出一句:Good morning sir!之后将用具摆放整齐,带着项上这副久客重归的脸来到窗前,拉开落地玻璃窗墨绿色的窗帘。随窗帘移开的速度,阳光一股脑地映进来。没有过程,略去了速度,似乎阳光本就存在于屋内,是窗帘照亮了它。
第一次发现阳光是如此清澈,窗子也好,桌椅也好,连同我本身在内,都一如碧空里某处停泊的云朵一样宁静。
给自己冲了杯咖啡。藤木的靠椅,由于过于古老的缘故,坐上去会发出吱呀的响动。从家里搬出来住算是我平生第一次自主做出的大决定,妈妈说什么都要给我弄套简单的家具。她这人,总是这样,只要子女一日不在眼前,她便觉得失去了她的照顾我们就一定会遭受到某种程度的委屈,即便是已经出嫁了的姐姐,也还只是她眼里不懂自理的小娃子。直到有一天,姐姐抱着自己的宝宝,妈妈的外孙子,来看她,妈妈才换了种眼光,端详着我姐姐说:哦,你真的是长大了。
可是,无论如何,我这个高中刚毕业的儿子,哪怕以后大学毕业了,慈祥的妈妈都不会将我拉出小孩子的概念。我粗略算了一下,要想在妈妈眼中成为大人,至少还要有五六个年头,假如我信奉晚育的话,那还需要更久的等待。我必须有了自己的宝宝才行。
所以妈妈认为像我这样的小孩子,应该本分点呆在家里才合情理。出去自己住,一是要用去许多不必要的开销,重要的是会出现一些荒唐的结果,比如无缘无故饿瘦了啊,莫名其妙感冒了啊,甚至出去买东西被人骗了啊等等。总之,她是要一心一意阻止她的小娃子出去冒险。我费尽心机地去说服,也不见起色。最后还是爸爸说,孩子嘛,总是要长大的,出去磨练一下也好,由他去吧。妈妈才算勉强答应。她就是这样地习惯信服于爸爸,真是没有办法的事。
为了避免麻烦,我只带上了自己习惯用的一副桌椅。藤木的椅子,檀木的桌子,造型全是遥远年代的风格,古色古香。我发现自己尤为欣赏古时的东西,从房子到用具,很多时候幻想回到了唐朝,觉得自己要是着上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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