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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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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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头上了!红梅一知半不解、聚精会神、侧耳聆听。我也做了洗耳恭听状,目光呆滞看着盘中一只烧鸡将脖子弯回来,并把自己的嘴巴扎在屁眼儿里——我在想另外一些事——想小白与跳楼的那个王老头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不为人知的联系……
四十七 两面人
    四十七两面人

    正想着白素素与那位跳楼的王医生,红梅忽然推了我一把:“喂,说话呀,方大哥问你话呢?”

    “什么?”我一惊,这才回过神来。

    “方大哥问你,旦丁与李白是不是有些相似处?”

    “是,他们都是浪子,都喜欢冒险,弄不好还都喜欢玩儿弄女人——”刚说到这里,红梅在我背上暗暗掐了一把,似乎要是提醒我别开不合适宜的玩笑。但我当时却没明白她的意思,自顾自说道:“你掐我干嘛,我说的不对嘛?旦丁和李白就是那样的人啊。特别是李白,不但诗文横贯古今,而且玩弄女人的本领同样天下无敌、盖世无双。不然诗人为啥又称骚客呢?李白那是真骚,处处留情,走哪儿都忘不了泡妞,更有甚者,他当年为了进京面帝、求取功名,甚至连远在巴蜀的老婆也抛弃了呢!”

    我也就随口这么一说,并没往深里去想。哪知方某人一听这话,脸儿立马就绿了。大概以为我这是在暗示他为了出人头地,曾经遗弃丁晴一事吧?其实我没那个意思。我真的在一本野史中见到过一段李白休妻的事……可人既误会了,解释也就显着多余,再说跟那种杂碎,也没解释的必要。

    于是打个哈哈:“方兄,我是说着玩的呵,我可没你那么大才学。还是你吧,你说李白与旦丁究竟有啥共通之处?”

    方某人惺惺然:“依我看么,他们的共同点就是,文风纵横恣肆,上天入地,驰聘才思,穷天地之造化,得日月之精神……”

    “是极,是极,方兄高见。他们还真就是那样儿,都跟我一德性,一泛神经或者说一来了灵感,就开始胡说八道!”

    “哼哼,”方某人从鼻孔里弄出一笑。

    红梅则向我眨眼,看意思是不愿我多话。

    丁晴也有些不悦。于是气氛就有些黯淡。

    表面上大大咧咧,心性里却有着一分不为人知的敏感。谁愿意讨人厌,谁愿意看人脸色啊!得,既然给人带来不愉快,那我还不如闪人呢——我突然想走,于是开始为自己捏造一个走人的理由。

    我说:“嘿嘿,你们听说了吗,最近美国鬼子用尖端科技培育成功了一种新型人类,没后服勺儿,前后都是嘴巴,前面那张嘴说‘您好’,后面那张嘴就骂‘去你妈的’——这种新新人类你们以前还没见过吧?”

    三人摇头。

    红梅问:“真的?你不是又在瞎说吧?”

    “我骗你干嘛,现在正在江城生物馆展出呢。展期三天。今天是最后一天,不看可就运到上海去了,往后想看就没机会了”,说着我扯了一把红梅:“走,走啊,我带你瞧瞧去。”

    “别听他的,他不定又打什么歪主意呢!”丁晴挽留。但我这时已强拽着把红梅拉了起来。于是夫妻二人便不好再强留,客套几句,起身送客。

    当然,临别我没忘记恭维方某人几句。必竟是战友,必竟同在一个女人的“战壕里”工作过,至少那也该叫做同志是吧?所以我就对方同志说了些“阁下高士之气充盈天宇,我佩服,”之类屁话!方某人也就打着哈哈连说“客气,客气,赵兄那才真叫才思敏捷,当世无二、宇内无双呢!”

    但我们刚刚出门,就听方某人低声骂了句:“妈的,什么人呀!”

    于是我也就低声回骂了一句:“天作之合,蠢夫愚妇!”

    红梅就笑了:“真有两面人吗?”她问。

    “你说呢?”我反问。

    她说:“有,肯定有。你和方正就是。看你们,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里一套,心里一套的,你们不就是两面人吗?”

    “聪明,聪明,看你这小脑瓜,快赶上孙大圣了!”

    “去你的。说吧,去哪儿?”

    “我哪儿知道,我就是不想在那儿受洋罪,所以才把你拖了出来。不然你说吧?”

    “那就随便走走吧。”说着,她向前靠近了些,两人漫无目的并肩前行。她的肩瘦削,秀发里散着微香,个头与我一般高矮……也许是多喝了一点酒,也许是因为我自来就对她有好感,也许是因为内心的孤独,说不清的,总之走着走着,就来了感觉,不由自主去揽她的腰。哪知手指刚刚触及,她就触电般一颤,闪开了。我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她就又来扶我,我却轻轻推开了她,说:“不用!”

    人类的感情,特别是青春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是相当微妙,很难描摩的。

    她说:“你醉了吧,我送你回去。”

    我说:“没有,我自己能走,你还是回家改你的稿子去吧。”

    她说:“还是我送你。”

    我说:“不必,我已经说了不必了——你走吧。”

    她就走了。怅怅的。却不回头。

    风很冷。梧桐的叶子早就干枯了,但有些却仍不舍的挂在枝头。风吹来,它们就瑟瑟地响,有些个凄凉,有些个无奈,多它妈没劲,该落得时候你就落吧,干嘛死气百咧缠在枝儿上,让人见了心烦呢!

    望着那寒风中颤抖的树叶,看着红梅纤细瘦削渐逝的背影,忽然间又很想喝酒。
四十八 似是故人来
    四十八似是故人来

    人在将醉未醉之际,最是贪杯。

    心也有种说不出的恍惚烦躁。

    遂在街角一处肮脏的酒馆寻了一张更其肮脏的桌子,叫了一瓶沱牌曲酒,一盘花生米,醉生梦死又喝了起来……后来视力渐渐模糊,头颅不知不觉间也它妈大了几倍……再后来就有人拍我肩膀。抬头一看,朦胧中一个细高挑儿的女人正冲我笑呢。我烦躁的挥手。我说,边儿去,大白天就拉客,你不害臊我还害臊呢!于是她就朝我的屁股上来了一脚!她说:“个王八犊子,放啥驴屁呢你”——纯正的东北口音听来耳熟。我揉了揉眼睛,再看,一身干净西装,头发奔儿亮,奔儿顺溜,脸刮得精光,大鼻子,小眼睛儿,提一坤包儿——原来是东子!

    东子是我哥们儿。比我来江城更早些。泡的也是晶晶她们学校里的妞儿。而且跟晶晶是同一个班上的——晶晶她们班上几朵班花差不多都被我那帮哥们儿瓜分了。那些女生很奇怪,放着学校里那么多安份读书的男生不喜欢,偏偏喜欢我们这群性喜飘泊的浪子,也不知究竟是为什么?大概是物以稀为贵吧?像我们这种人在大学里当然找不到,所以当我的一个哥们小白第一个开泡学妹之后,其它兄弟自然而然的也就通过这层关系,很快寻到猎物,而且斩获颇丰!

    我是最后一个得着信儿赶来江城的。我来时晶晶她们班上顺眼些妞儿已被瓜分一光!我没挑没捡,只好对晶晶上下其手。我说的是真话,其实当时我相中的并不是她,而是一位叫燕子的女生。不过没办法,燕子当时被哥们儿小白占着,我不好意思横刀夺爱,只好退而求其次。结果一接触,发觉晶晶这人还真不错,不知不觉间就它妈动了真情……

    再后来,我那帮哥们儿因为各自的梦想与追寻,没多久便抛下我这个情种,纷纷做鸟兽散,又浪到别的城市去了。

    比如东子。东子精明干练,生来就是干大事的主儿。他离开江城后,先是南下广州,弄了些电子类产品,当然水货,之后杀回北平,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听说半年不到,就在北京中关村和西单几个地方与人合伙弄起两家公司……

    “操是你呀,你丫不是回北平啦,咋又回来了?”我怔怔的望着东子,感觉就像在梦里。我酒肯定是喝高了。

    “念旧呗,故地重游,填原来那个坑儿——”东子春风得意,嘿嘿一笑,说是来看看从前的老相好。他在江城套住的是位长的挺甜的甜妞儿。那女生爱他爱得死去活来,说啥也要嫁他。大概就因为这个,东子才会杀个回马枪的吧?

    “靠你”,我晃晃脑袋,头更晕:“真没出息,大老远跑来,就为了上个女的啊——上谁不是上啊,何必非要淹死在一个坑儿里?”

    “什么话,啥叫上啊,那叫爱情,我是真的,我东子天生情种,我这次回来是要跟她结婚,结婚,听明白了嘛,就是我这辈子睡这一个女人,只占这一个坑儿了——任凭弱水三千,这一小瓢儿就够我解一辈子的渴了……”

    “也是,只要细心把玩,那小泉里的水儿也是源源不断的,嘿嘿。”

    “去你大爷的,别那么龌龊啊!咋这么久没见还是老样子,一点出息不见长——哦,不对,多少还是长了点,一碟花生米就能打发日子,这可不是小威的风格。咋的,知道省钱啦,还是没钱花了?缺钱言声儿啊,咱现在别的没有,除了爱情可就只剩下钱了!”

    明明是穷到卖屁股都没人要的份儿上了!但东子这一说,却让我觉得特没面子。酒就醒了一半儿,心里话了,有俩臭钱看把你烧的,我靠你了,我就是穷死今儿也不向你开这个口了;再者说了,真若腰缠万贯,谁还来这么肮脏廉价的破酒馆,说来说去,不就是个抖么?跟谁抖啊,操你,兄弟面前少来这套……这么想着,我向东子晃晃酒瓶:“甭废话,老规矩,一人先吹它大爷的一瓶再说……”

    东子坐下了。但却没喝酒。他说:“走吧,要喝咱到老阎那儿去。老阎也杀回来了,开了家台湾风味餐厅,连锁店那种,前天才开张儿。”

    “你丫扯谁的蛋呢?老阎是谁我还不知道,赚一个花俩的主儿,他若能发财,全世界的鸡婆差不多就都不必再去卖那两片肉了——靠,这么多年了,老阎跟弟兄们借了钱去支援那些窑姐的事儿还少吗?”

    “小样儿,说了你还不信。我这次结婚办席,定的就是老阎的店。哦,对了,到时候一定去啊,说不定还能碰上你们那口子呢!”他指的是晶晶。

    “少来这套,我一准不去!她若去我就更不去了。我懒得理她,我早就想把她甩了,可她死缠了我不放,想甩都甩不掉。我想死的料都有了,你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竟滩上个万能胶一样的女人……唉——不对呀,你丫蒙我,肯定是蒙我——她不是出国了嘛?”

    “呵呵,漏了吧?小样儿,跟我还嘴硬!我老婆早跟我说了,说你追那个叫什么晶晶的,追得太急,把人吓得一见了你就跟见了狼似的——我老婆跟晶晶是同乡,好姐妹,晶晶可是啥都跟我们那位说了!”

    “切,两个娘们儿,五百只鸭子!你能信她们的?我追过谁呀?我雄心万丈,豪气干云,我能将万丈雄心埋没在女人的胳肢窝下边么……我他妈还要东征日本,西讨苏俄、北伐蒙古,南下印度呢我——我宁可马革裹尸战死杀场”——

    “得瑟个鸡巴,真有那本事跟希特勒叫板去,我不爱听。”

    ……

    可能是醉了!云里雾里山呼海哨,后来净说了些就记不太清了。只隐约记好像是问了问老阎开餐厅的事。好像听东子说老阎去北平后在一家餐馆打杂,小子运气好,捡一公文包,里面现金无数,还有支票,最重要的是几份合同,那几份合同据说是无法用金钱来横量的。总之那包是被老阎捡着了。而丢包的大款恰是一娘们儿,台湾来的——那娘们儿见老阎拾金不昧,像是忠厚老实人,遂生器重之意,于是便把江城这边的一单生意交给老阎来打理。

    靠,若真那样儿还真是老阎的运气。老阎是个好人,这我知道。老阎最大的毛病就是离不开女人,这我也知道——好人有好运——我东倒西歪站起来,我说东子你忙你的,我还有事儿,我得赶紧去街上捡个钱包儿去。

    “小样儿,拿着,抽空‘括我’!”东子在我兜里塞了张名片,又给我指了指老阎餐厅的大至位置和方向,说声Bye、bye,走了。

    我心里却有些腻歪。操如今一帮哥们儿都成人了,就我落迫如斯,而且连个女人都没把住,我还有脸去见那帮兄弟嘛我?

    打死也不能去。人活脸,树活皮,没脸没皮的活人还有啥意思?

    其实我挺在意面子这个事儿的。特别是在那些已然风光了的朋友面前,更是不愿跌份儿。因为我一向认为自己并不比谁差。甚至一直坚信我比他们更其强大,更其像个人物。

    当然,我这么说并没瞧不起谁的意思。同时我也没有瞧不起别人的资格。特别是我那帮哥们儿,那几乎都是人中龙凤,万里难寻其一的极品好男儿。只不过我是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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