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枫叶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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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枫叶轻-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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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许多人看来,成功的男人总会有许多女人,就算你不必刻意去找,也会有性感尤物送上门来。基本,他算是很成功的啦——事业上;也算是很幸福的——家庭上……呃,是指父母身体健康,至于成天游荡在外的小弟,不提也罢。

    他不是纯情小男生,也不是滥求无度的色男人,更不会玩“默默爱着你”的蠢游戏,可要如何才能“再见”那张麦色小脸?租车公司只说租给一位东方女子,却不肯透露客人的详细资料。OK没错,客户数据保密是应该的,但他不能像傻小子一样天天守在租车公司门外等她还车啊,是不?

    “其实……也不是不行……反正我这段时间有空……”

    叼烟的唇断断续续溢出一句,司马温倏地停下步子,瞪着手中袅袅升起白烟,不信自己会说出这种话。

    是傻了,还是感染了魁北克的浪漫气息,让他精明的脑袋生锈起来?

    顾不得多想,他用力吸了口烟,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拐到一条不知名的道上,正想转身,眼睛随意扫过街尾,突然捕捉到一片熟悉,那是浅浅的……蓝色。

    拈烟的手一僵,很快的,他按熄香烟扔进垃圾筒,长腿一迈,悠缓的步子急促起来,但很轻快,隐隐透着莫名的兴奋。

    浅蓝的头巾在街角飞快晃过,随即被两个高大的褐发男人挡住。许是浪漫成性的缘故,两名男人并无恶意,他们拦下女子只为搭讪。是故,飞快跑到街角的男人听清了三人的对话后,不觉轻轻呼了口气,慢慢踱到其中一位褐发男人身后,等着女子发现他。

    “……呢呶呢呶……Ω##……”

    “对不起,帅哥,我不懂法语。”女子用清晰的中文回答。

    “叽里啊啊……咔咔……”

    “我不懂英文。”女子仍很礼貌。

    “哟哟……吱吱……”看来褐发帅哥不打算放弃。

    司马温见他们将手搭上她的肩,浓眉微皱,正要拍肩示意,却见她突然举起胸前挂着的相机,两人尚未明白发生什么,只觉得眼前一阵刺目白光,伴着相机“咔滋咔滋”的旋转声。等他们回神,女子已退到五步外,眯起倨狂的大眼,尖尖的麦色下巴高昂,睨视两个被闪光灯照得短路的异国帅哥,口中的国语也是精彩万分——

    “两只王八蛋,我说了不懂法语英语,没时间陪你们散步晒太阳喝咖啡,滚!”

    这样……也叫不懂法语英语?真是受教。同样被闪光灯“咔”到短路的司马温,揉着眼睛哑然失笑。

    饶是不懂中文,褐发男人也能从她不善的表情看出端倪,两人面面相觑,正想跨前一步,肩部被人从身后各拍了一下,便听到一道醇厚的男中音——

    “宝贝儿,你太迷人了,我不过走开三分钟,你又让帅哥们误会是单身一人了。先生,谢谢你们欣赏我的女友,不过我可舍不得拿她与人分享。”前一句说的中文,后一句则转成地道的法语。

    两名褐发男人回头,看到一位身高不输人的东方帅哥,嘴角挂着邪气的笑,说的话很礼貌,眼神却犀利冻人。

    寒……十二摄氏度啊,怎么感觉像华氏冰点三十二度。拉紧外套,两名褐发男人尴尬地冲司马温笑笑,叽咕一阵后绕过女子离开。

    女子似乎惊异他的出现,眉尖轻轻抽动,随即飞快笑起来。她低头摆弄相机,同时举步靠近他。

    嗨,我们又见面了!这样说会不会太老套?

    我们真是有缘。这句……啧,没什么特色。

    我又见到你……

    “嗨,我们又见面了!”不如装作毫不在意……咦咦,她说、她说——

    “我们真是有缘。”一身淡蓝色系的毛衣牛仔裤,女子走到他面前,笑意盎然。

    司马温牢牢锁定那张麦色的狂傲小脸,眼角瞥过天空,不知该笑还是该装酷。单身女子在外最易遇到危险,他已经以身为示警告过她了,她居然……呵呵……不可抑止地,沉沉的笑声竟从喉中溢了出来。

    再见了,真的能再次见到她了,他竟然觉得不可思议。今天真是他的吉日啊。

    “宝贝儿,你抢了我台词。”

    “嗯?”她不太明白,扬眉倾首。

    “我们又见面了这句,应该由我来说。”将手扶在瓦墙上,他低头看她。她的浅麦肤色很均匀,不像成天在太阳下晒成黑炭或古铜色的女人,肌肤细腻,近距离能闻到淡淡的香味。

    并不介意他差点碰到自己的鼻尖,她托了托脖子上的相机,伸手,“关佑珥。”

    握起她的手,他明白这是继续七天前的对话:“司马温,我很乐意你叫我温。”

    “Samko不好吗?”她瞪大眼。

    “不……因为,我会叫你右右。”他一笑,并不打算唤她的英文名。

    她轻轻一笑,随他高兴。想抽回手时,又听他喃喃念了数遍,开口道:“右儿,右儿,恕我冒昧,你不会有个姐妹,而令尊又刚好叫她左儿吧?”

    “……”

    “右右?”

    “人右佑,王耳珥。先生,你猜得没错,我家的确有个叫左耳的,是弟弟。”忘了抽手,她的眼直直对上他,敛去笑意。

    “……真的?”她的神色反倒令他不信。

    “假的。”

    她一本正经,也想起要收回自己的手。司马温顺着她抽手的力气,缩缩一放,随后用力将她拉到怀中,“佑佑,真高兴我们能再见。我……我……”

    咦,又是什么东西抵着他的腹部,圆圆的……

    “温,我了解你在魁北克遇到华人的兴奋,不过,你可不可以放开我,我的相机被你夹住了。”

    “……”换他发怔。

    “温?”

    终于,他唉气,放开她,看到她胸前镜头圆圆的专业相机,“你玩摄影?”

    “嗯。”她点头,检查相机有无损害。直到确信完好无损后,她抬头轻笑,“温,谢谢你教我节油。那天晚上加的油,好像真的多用了几天。”

    “不用谢。”将手插进口袋,他僵硬地拉出笑容。

    “你是移民吗?”

    “不,工作,顺便游玩。你呢?”

    “我是单纯地旅行。”她转了转大眼,学他将手插进口袋,“我今天打算行走魁北克城,你有没有兴趣?”

    她,在邀请?沉思地盯着浅麦色笑脸,胸口萌生起陌生的悸动。这个女人不仅狂傲偏激,也绝对开朗大方——他似乎又多了一项认知。

    她会偏激,却不咄咄逼人,若有心于人融洽相处,没人抗拒得了,即使她仅是兴致所来罢了。至少,他无法抗拒。故而他的回答是:“有。”

    “太好了。”她低头扫一眼他的脚,又皱眉起来,“你穿着皮鞋,不怕脚磨出泡?”

    “只要不是跑步,我没问题。”踏踏脚底,他耸肩。

    她闻言低头一笑,弹出响指,“OK,我们走吧。”将手插入他的臂弯,她挽起他,笑容大大的。

    微讶她突兀的举止,司马温眼中瞬间闪过错愕,随即敛下眼底,任她拉着开始徒步魁北克城。

    他们相识不久,甚至可以说不熟,她轻率的举动难免会令人误会轻浮随便,可她的一举一动似乎有着强烈的目的性,此时的动作会造成将来怎样的结果,只有她自己清楚。何况,她出人意外的行为总能跳脱他精准的分析,每每令他尝到的滋味只有懊恼。

    她不是个轻浮随便的女人,那么,她挽起他,是何目的?

    关佑珥是摄影师,一家较为出名的杂志的——摄影师。

    哦,别搞错,出名的是杂志本身,她嘛……大概是不想让人烦到,同行们听了她的名,皆以为是无名小卒。

    《摄色》杂志,亚洲区发行量最大的摄影杂志,在海外十二个国家授予分区版权,甚至西欧和美洲的一些国家也有发行。当然,比起法国的《PHOTO》、美国的《国家地理》,《摄色》相对的名气小一些,却无损它发行量高居亚洲排行榜首位的事实。

    她没有神秘地隐瞒职业,在随意的闲逛中坦然相告。照理,他应该满意才对。但仅仅是照理,事实上,她细述了关于自己的事,却对他的来历毫无兴趣,让他气结。

    照她每年有八十天的休假推算,应该是个很不错的摄影师,否则公司不可能给她如此长的假期。去年九到十月间,她从哈密尔顿出发,沿着多伦多——奥沙瓦——渥太华的路线,游览了加拿大东南部的枫景枫情。今年,她则从渥太华出发,以蒙特娄——尼加拉瀑布——魁北克城为线,继续去年的赏枫之旅。因游玩时间较长,她通过网络在魁北克城的郊区租了一间小屋,房东玛娜哈太太是位四十多岁的因纽特人(即爱斯基摩人)——她说。

    此刻,他们正在地下城,气温比地面高,高领毛衣已让人吃不消了。他拉拉领口,感到身上一阵燥热。

    “我请你吃冰激凌。”她突然跳了一步,像只小蓝鸭。

    未等他开口,浅蓝的头巾早划出一道弧线,挤到小冰店去。两分钟后,一人一只冰激凌,边走边舔,不亦乐乎。

    “嗯——在地下城吃冰真是舒服。”粉舌舔了一圈,犹不满足地在唇边划过一圈,她闭眼享受着冰凉,开心不已。

    盯着手中舔了一半的冰激凌,再看看她只剩空壳的手,司马温突然羡慕起冰激凌起来。他居然很邪恶地希望能像巴巴爸爸一样,把自己变成冰激凌,放在她手中让她舔。

    啊,太邪恶了,他以前可没这种变态倾向的。太邪恶……太邪恶了……

    “温?”

    他回神。

    “你在发呆。”她陈述。

    收回邪恶的心神,他不自然地咳了声,打岔问:“因纽特人不是应该穿着厚重在皮毛,坐在狗拉的雪橇上吗?”

    “你说的是生活在北极附近的因纽特人,玛娜哈太太是因纽特人的后裔,她爷爷那个时代就移民到加拿大了。啊,她有个儿子卓安,很可爱。”她吃完冰激凌的脆皮,开始眼馋他手中舔到一半的东西。

    他吃得……真慢,这可是她最喜欢的枫糖巧克力味,他干吗像吃中药一样?不理他,勾着他的胳膊冲到烤肉店前,五分钟后,她的手中多了五串鲑鱼卷。

    “要不要?”大方地递给他三串,也早塞了一串进自己的嘴里。两人相遇时已经十一点多,当时都没兴趣吃午餐,拖到现在三点,是时候享受下午茶了。

    司马温盯着香喷喷的鲑鱼,再看看吃到一半的冰激凌,正迟疑着,她却突然抢过他吃到一半的冰筒,三下五除二塞进嘴里,再把夹在指缝中的鲑鱼串塞给他。

    “快吃。”

    眼中闪过愕然,他飞快掩饰下。

    她……知道自己的动作意味着什么吗?

    她的举动总让他摸不着头脑。

    到目前为止,他们只逛了魁北克的上城区,待会用过餐,她应该会去下城。她的游玩很率性,没有目的,想到哪儿去哪儿。先拉着他在滨海广场上的都伏林步道(Dufferin

    Terrace)享受日光浴,顺便欣赏圣劳伦斯河的景色和芳堤娜古堡酒店,因为本来就住在酒店里,他对景色没什么兴趣,倒是觉得金色枫叶下那张浅麦色笑脸的吸引比较大。

    听说他要为家人买礼物,她转而将他拉到兵器广场一带,七弯八拐地拐到满是工艺品的小巷子里。原以为她会帮忙杀价,尽一尽朋友之谊,谁知她把他往小巷里一推,说了句“自己搞定,我等你”后,拿着相机拍照去了,真的让他孤零零一人挑礼物。

    一路走下来,她欣赏得多,而真正让她驻足拍照的却少之又少。而且,她对食物的品位……不高。完全不挑剔。

    “温,你肚子不饿?还是不喜欢这种小吃?”见他发愣,她轻轻拉扯他的衣袖,眼中流露出“一点也不介意为他吃掉鲑鱼”的信号。

    粉红的小舌,馋意十足的小脸……哈!司马温蓦然失笑。差点忘了,她是个偏激的美人儿,有什么奇怪的举动应该算正常吧?

    是了是了,很正常。

    咬了口鲑鱼串,看到她突然泄气的神情,心头不觉一悸,“我只要一串就够。”将没咬过的两串塞回她手中,见到满足的笑脸,他不由得也高兴起来,尽管……他嚼不出口中的鲑鱼是什么味道。

    欣然接受,她以笑为谢,毫不客气解决掉。

    “喜欢吃,为什么不多买几串?”他很奇怪,小店前排队的人不多。

    她摇头,“多了会腻。”

    咬下最后一块鱼肉,将细棒扔进垃圾筒,她重新挽起他在地下城闲逛,同时计划着去哪家餐馆解决五脏庙。逛啊……逛……

    “你会在这儿停留多久?”他突然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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