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侠达伦·山传奇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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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ⅰ-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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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的哈珀柯林斯的食人族

以及

艾玛和克里斯——“你会叫谁?”

引子

……血腥味令人恶心。银钩上挂着几百具僵硬的尸体,凝固的血闪着光。我虽然知道它们只是些动物——牛、猪、羊什么的——但总是忍不住觉得它们是人。

我小心地向前迈了一步。头顶强烈的灯光把周围的一切照得像白昼一样明亮。我必须小心前行,藏在那些动物尸体的后面,慢慢移动。血水弄得地板滑腻腻的,使前进更加困难。

就在前面,我看见他了,那个吸血鬼,那个暮先生。他像我一样悄悄前进,眼睛死死地盯着前面那个离他很近的胖子。

那个胖子,就是他使我来到了这个冰冷的屠宰场。他就是暮先生要杀的人,是我要救的人。

胖子停下脚步,查看挂着的一爿肉。他戴着干净的塑料手套,两颊红扑扑的。他爱抚地拍了拍那些僵死的动物——尸体晃动的时候,钩子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然后开始吹口哨。他又迈步走了,暮先生跟着他,我也紧跟在后面。

埃弗拉不在这儿,我让他待在外面。没必要我们俩都冒生命危险。

我加快速度,慢慢地靠近,他们俩都没察觉。如果一切按计划进行,在暮先生采取行动,而我被迫反应之前,他们是不会知道的。

胖子又一次停了下来,弯腰查看什么。我迅速后退一步,担心他会看见我,但就在这时,暮先生逼近了他。该死!没有时间躲躲藏藏了。如果这是暮先生选择的进攻时间,我必须靠得更近些。

我冒着被听见的危险,向前蹿了几米。幸运的是,暮先生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胖子身上。

现在我在那吸血鬼身后只有三四米远。我操起一直顺在身旁的那把长长的屠刀,不错眼珠地盯着暮先生。在他行动之前,我什么也不会做——我要给他机会,证明我可怕的怀疑是错的——但紧接着,我看见他绷紧了身体,准备跳出。

我紧了紧手中的刀。一整天我都在练习劈杀,我很清楚要砍杀的确切位置:在暮先生的喉咙上迅速地一割,就是这样,再不会有吸血鬼,尸体堆里又多了具尸体。

漫长的几秒过去了。我不敢看那胖子在查看什么。难道他再也不打算起身了吗?

终于,胖子费力地直起腰来。暮先生发出嘶嘶的声音,准备前冲。我摆好架势,绷紧了神经。胖子站直了。他听见了什么,向天花板看去——方向错了,笨蛋!——暮先生纵身一跃。吸血鬼跳起来的时候,我也跳了起来,大叫着,挥刀向他砍去,一心要杀死……

第一章

一个月前……

我叫达伦·山。我是半吸血鬼。

我在偷一个吸血鬼的蜘蛛以前,是个正常人;而在那之后,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暮先生——那个吸血鬼——强迫我做他的助手。我还加入了一个全是怪异表演者的马戏团,叫做怪物马戏团。

适应环境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喝人血更难,很长时间里,我都不愿意。最终,为了保留一个濒死朋友的记忆,我喝了血(如果吸血鬼喝干一个人的血,就能保存他的记忆)。我一点也不喜欢——之后的几个星期太可怕了,噩梦始终纠缠着我——但喝了第一滴血后,就不可能回头了。我接受了作为吸血鬼助手的角色,学习如何善处逆境。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暮先生教我如何去猎食,饮血,而又不被人抓住;如何获取仅供维持生命的血液;如何在人群中隐藏吸血鬼的身份。渐渐地,我抛开了我作为人才有的恐惧,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夜行生灵。

两三个女孩站在那里,神情严肃地看着魔术四肢科马克。他伸胳膊踢腿,转动脖子,活动肌肉。然后,他冲女孩子们眨眨眼,把右手中间的三根手指放到牙齿中间,一口咬了下来。

女孩们尖叫着逃开了。科马克咯咯地笑着,扭动着新长出来的手指。

我哈哈大笑。你一旦在怪物马戏团工作,你就会习惯这些把戏。巡回演出的演员都是奇人,是自然界的怪胎,拥有奇特、有时甚至是骇人的力量。

除了魔术四肢科马克,其他的演员还有:双肚拉莫斯,他能吃下一头成年人象或者一辆坦克;钢牙格莎,她能咬穿钢板;狼人,一半是人,一半是狼,就是他咬死了我的朋友萨姆·格雷斯特;祖丝佳,一个美丽神秘的女人,能随心所欲地长出胡子;还有高先生,他能像闪电样快速移动,而且好像能读懂人的心思。高先生是怪物马戏团的老板。

我们正在一个小镇上演出,营地设在一座旧磨坊的后面,营地里每晚都有演出。这是一个破烂的垃圾堆置场,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所。我们可以在世界上最气派的剧场中演出,住最豪华的酒店——马戏团赚了很多钱——但我们保持低姿态,待在警察和其他官员们很少去的地方会安全些。

我跟暮先生离开家,已经快有一年半了,但我的外表没多少变化,因为我是半吸血鬼,我衰老的速度只是人类的五分之一,这就意味着,虽然十八个月过去了,但我的身体只比以前老了三四个月。

虽然我外表变化不大,但在内里我已经完完全全是个新人。我比任何同龄的男孩都要强壮,能够跑得更快,跳得更远;我的指甲坚硬得出奇,能抠破砖墙;我的听觉、视觉和嗅觉能力都大大加强了。

但由于我不是全吸血鬼,很多事我还不能做。比如,暮先生能超速奔跑,他把那叫做掠行;他能呼出一种气体,使人昏迷;他还能与其他的吸血鬼以及高先生那样的人交换思想。

在我变成全吸血鬼之前,这些事我都不能做,但我并没有难过得睡不着觉。半吸血鬼自有他的好处:我用不着喝那么多人血,而且更好的是,我能在白天活动。

白天,我跟蛇娃埃弗拉翻检垃圾,为小人找食物——小人是一些古怪的小东西,穿着带兜帽的蓝色斗篷,从不说话。也许除了高先生,没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也不知他们是干什么的,更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要随团演出。他们的主人小先生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他喜欢吃小孩子!),但我们在团里不常见到他。

“找到了一条死狗,”埃弗拉叫着把它举过头顶,“闻着有点臭。你觉得他们会介意吗?”

我闻了闻——埃弗拉离得很远,但我还是闻到了死狗的臭气,好像近在咫尺——然后点点头。“很好。”我说。不管我们带回去什么东西,小人都吃。

我的包里装着一只狐狸、几只老鼠。我不喜欢弄死老鼠——老鼠对吸血鬼们很友好,只要我们发出召唤,它们就会像温顺的宠物一样跑来——但工作就是工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得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儿。

马戏团里有很多小人,大约二十个左右,其中一个跟我和埃弗拉一起寻找野物。他是在我和暮先生加入马戏团后不久来的。我能在小人中认出他,因为他左脚有点儿瘸,我和埃弗拉便习惯叫他左儿。

“嘿,左儿!”我喊道,“怎么样啊?”那穿着带蓝兜帽斗篷的小人没有回话——他从来不答别人的话——只是拍拍肚子,表示我们还需要更多的食物。

“左儿说还得继续。”我告诉埃弗拉。“我觉得也是。”他叹口气。

我蹑手蹑脚,去找另一只老鼠。突然,我在垃圾里看见了一枚小小的银色十字架。我把它捡起来,掸掉脏土。看着十字架,我笑了。想想看,我一度还以为吸血鬼们害怕十字架呢!老电影和书本里说的大部分玩意儿都是瞎编的。十字架、圣水和大蒜都伤害不了我们。我们能涉过流水。我们不请自到,随意进入人类的房子。我们有影子,也能照镜子(虽然全吸血鬼不能照相,这大概是因为我们的原子总是跳来跳去)。我们既不能变形,也不能飞行。

尖桩穿心能杀死吸血鬼,但子弹射对了地方,一场大火,或者重东西掉下来也能让我们毙命。我们比人类难以杀死,但我们不是不死的,远不是这么回事儿。

我把十字架放在地上,后退几步,集中注意力,想让它飞到我手里来。我全神贯注地盯着它整整有一分钟,然后右手打了个响指。什么也没发生。

我又试了一次,还是没有成功。我已经试了好几个月了,一次也没成功过。暮先生做起来显得很容易——手指一响,一件东西就到了手,即使那东西是在几米开外的地方——但我就是没法照着做。

我现在跟暮先生处得不错。他不是一个邪恶的老家伙。我们不是朋友,但他作为老师,我已经接受了他,而且我也不像他刚把我变成半吸血鬼那会儿那么恨他了。

我把十字架放进了衣服口袋,继续搜寻。不久,我在一只旧微波炉的残骸里发现了一只饿得半死的猫。它也在抓老鼠。

那猫冲我嘶叫起来,竖着背毛。我假装背过身去,然后迅速旋身,抓住它的脖子一拧。它发出一声含混微弱的叫声,就软绵绵地不动了。我把它塞进包里,去看埃弗拉干得怎么样。

我不喜欢杀死动物,但猎杀是我本性的一部分。无论如何,我不同情猫,猫血对吸血鬼是有毒的。喝猫血不会令我死亡,但会让我生病。还有,猫也是猎杀者。在我看来,猫少了,老鼠就多了。

那晚回到营地后,我再次尝试用意念移动十字架。我已经完成了当天的工作,而演出几小时后才会开始,所以我有很多闲暇时间可以打发。

那是十一月末的一个寒冷的夜晚,还没有下雪,但天气阴沉沉的。我穿着鲜艳的海盗服:浅绿色的衬衫,深紫色的裤子,金色和蓝色相间的夹克,腰上扎着块红色绸布,戴着插有羽毛的棕色帽子,穿着鞋尖翘起的软底鞋。

我游游荡荡地离开了大篷车和帐篷,在老磨坊边发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我把十字架插在面前的一块木头上,深吸了一口气,集中心思只想着十字架,希望它能飞到我摊开的手掌里。

毫无作用。

我又凑近了一些,我的手离十字架只有几厘米远了。

“我要求你移动。”我打了个响指,说道,“我命令你移动。”啪。“动。”啪。“动!”

最后一个词我是吼出来的,我没想用那么大的嗓门。我还生气地跺着脚。

“你在干什么?”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问道。

我扭头一看,暮先生正从阴影里走出来。

“没什么。”我边说边想把十字架藏起来。

“那是什么?”他的眼睛明察秋毫。

“只是一个我在打猎时发现的十字架。”我说,把它拿了出来。

“你拿它干什么?”暮先生怀疑地问道。

“我想让它移动。”现在是问问这个吸血鬼有关他的魔法的时候了,“你是怎么做的?”

笑容展现在他脸上,左颊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皱了起来。“原来这就是让你烦心的事。”他咯咯地笑着,伸出手来,打了个响指,这让我眨了一下眼睛。然后我所知道的就是,那十字架已经到了他的手里。

“你是怎么做的?”我问道,“只有全吸血鬼才能做到吗?”

“我再演示一次,这次看仔细了。”

他把十字架放回到木头上,然后退回来,打了个响指。那十字架又消失了,跑到了他手里。“看清了吗?”

“看什么?”我糊涂了。

“最后一次,别眨眼。”

我盯着那小小的银东西。手指啪的一声响过之后——我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我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一条极淡极淡的影子从我和十字架之间掠过。

我转过头,他把十字架在两手间抛来抛去,笑着问:“看破了吗?”

我皱皱眉。“我想我看见……看上去好像……”我脸上露出喜色,“你没让十字架动!”我激动地喊道,“是你自己动了!”

他笑了,以惯常的讽刺方式表扬了我一句:“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笨嘛。”

“再来一次。”我要求说。这次我没看十字架,而是盯着吸血鬼。我没办法完全看清他的动作——他太快了——但我模糊地看到他往前冲,抄起十字架,又跃了回来。

“这么说你也不能用意念让东西移动?”我问道。

“当然不能。”他笑着说。

“那你为什么要打响指?”

“为了分散你的注意力。”他解释说。

“那么这只是个把戏,”我说,“跟是不是吸血鬼没关系。”

他耸耸肩。“如果我是个常人,就不可能动得这么快。不过是的,这只是个把戏。我在成为吸血鬼之前,学过一点魔术。我喜欢玩玩,别荒废了。”

“我能学吗?”我问。

“也许。你的行动不可能跟我一样快,但如果东西近在手边,你应该可以应付。你得多加练习——如果需要,我可以教你。”

“我一直想成为一个魔术师,”我说,“但……等等……”我记得有几次,暮先生打个响指就把锁打开了。“那锁是怎么回事儿?”我问。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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