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侠达伦·山传奇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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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ⅰ-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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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辞职了。”盖伏纳说,“一连两三年,他都逃避任命——我们把挑选王子的过程叫做任命——一天晚上,他说他厌倦了这种事,再也不想跟将军沾边。”

“为什么?”我问道。

盖伏纳耸了耸肩。“没人知道为什么,拉登从不多说。也许他只是厌倦了打打杀杀。”

我想问问将军们得和什么作战,但此刻我们已走过了镇上的最后一座房子,盖伏纳·波尔微笑着伸开双臂。

“起飞。”他高兴地咕哝着。

“你要走了吗?”我问道。

“得走了。”他说,“将军的时间表排得很满,我只是顺路来看看。我很想留下来,跟拉登聊聊以前的时光,但我不能。另外,我想拉登自己很快也要走了。”

我的耳朵竖了起来。“他要到哪儿去?”

盖伏纳摇摇脑袋,咧嘴笑了。“对不起,如果我说了,他非把我活剥了不可。我已经说多了。你不会跟他说我告诉你他曾是将军,是吧?”

“如果你不想让我说,我就不说。”我说。

“谢谢。”盖伏纳俯下身,跟我面对面,“拉登有时候让人很难受;他总是守口如瓶,想从他那儿打听消息,就像要撬开一条鲨鱼的牙齿。但他是个好吸血鬼,最好的之一,你不可能再期望有更好的老师了。相信他,达伦,你不会走弯路的。”

“我尽力吧。”我笑了。

“对于吸血鬼来说,这个世界可能是个危险的世界,”盖伏纳柔声说,“比你知道的要危险得多。跟拉登待在一起,你就比我们中的很多人有了更好的存活条件。你已经掌握了不少小把戏,但如果不多学些,你不会活到他那样的年纪。”

“他到底多大了?”我问道。

“我不是很肯定,”盖伏纳说,“大约一百八十岁或两百岁吧。”

“你多大了?”

“我是个小青年。”他说,“一百刚出头而已。”

“一百岁!”我轻声尖叫起来。

“这对一个吸血鬼来说算不了什么。”盖伏纳说,“我第一次换血的时候,还不到十九岁,二十二岁成为全吸血鬼。如果吸血鬼上帝允许,我能整整活到五百岁。”

“五百……!”我没法想像那有多老。

“想想,吹熄五百岁蛋糕上的蜡烛!”盖伏纳咯咯地笑起来,然后他直起身,“我必须走了。天亮前,我还得赶五十公里的路呢。我得加速快跑了。”他做了个鬼脸,“我讨厌掠行,掠行后我总是不舒服。”

“我能再见到你吗?”我问道。

“也许,”他回答,“世界是很小的。我肯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们的道路会再次交叉的。”他握了握我的手。“再见,达伦·山。”

“下回见,盖伏纳·波尔。”我说。

“下回见。”他改口道,然后他出发了。他深吸了几口气,开始慢跑。过了一会儿,他便开始冲刺。我站在原地看着,直到他达到了掠行的速度,眨眼之间消失了。我转过身,向营地走去。

我在暮先生的大篷车里找到了他。他坐在窗边(窗户全用黑胶条蒙住了,以挡住白天的阳光),茫然出神。

“盖伏纳走了。”我说。

“知道了。”他叹了口气。

“他没待多长时间。”我说。

“他是名将军,”暮先生说,“时间不是他自己的。”

“我喜欢他。”

“他是个好吸血鬼,一个忠实的朋友。”暮先生表示赞同。

我清清嗓子。“他说你可能也要离开。”

暮先生怀疑地看着我。“他还跟你说了什么?”

“什么也没说,”我赶忙撒了个谎,“我问他为什么不多留一会儿,他说没必要,因为你可能很快也要走了。”

暮先生点点头。“盖伏纳带来了不好的消息,”他小心地说,“我得暂时离开马戏团。”

“要到哪儿去?”我问道。

“到城里去。”他含糊其辞地回答。

“那我怎么办?”我又问道。

暮先生若有所思地挠挠那条伤疤。“这正是我一直在考虑的事。”他说,“我不想带你去,但又可能必须带着你,我可能需要你。”

“可我喜欢这儿,”我抱怨道,“我不想离开。”

“我也一样,”暮先生打断我,“但我必须走,而你得跟着我。记住:我们是吸血鬼,不是马戏团演员。马戏团只是藏身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家。”

“我们要离开多长时间?”我闷闷不乐地问。

“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我也说不准。”

“如果我不走呢?”

他威胁地审视着我。“一名不遵从命令的助手就没有价值。”他淡淡地说,“如果你不合作,我只能采取措施结束我们的关系。”

“你是说要炒我的鱿鱼?”我苦涩地笑了。

“对待一个不听话的半吸血鬼,只有一个办法。”他回答说。我知道那方法是什么——尖桩穿心。

“这不公平,”我嘟囔着,“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你整天睡觉,我干什么呢?”

“你是一个常人的时候你干什么?”他问道。

“那不一样,”我说,“那时我有朋友,有家人。如果现在我们离开,我又要孤零零一个人了,就像我刚跟你在一起时一样。”

“是很难受,”暮先生深情地说,“但我们没有选择,我必须在黄昏时动身——要不是马上就要天亮了,我现在就想走——而你必须跟着我。没有别的……”

他突然住了口,好像想到了一个主意。“当然,”他慢吞吞地说,“我们可以多带一个。”

“什么意思?”我问道。

“我们可以让埃弗拉跟我们一起去。”

我皱着眉考虑了一会儿。

“你们俩是好朋友,不是吗?”暮先生问。

“是的,”我说,“可是我不知道他愿不愿离开,而且还有他的蛇:我们怎么安排它?”

“我肯定会有人照顾那条蛇,”暮先生说,对这个想法很热心,“埃弗拉会是你的好伙伴。还有,他比较聪明,能在我不在的时候,让你不做错事。”

“我可不需要保姆!”我愤愤地说。

“是啊,你不需要。”暮先生并没反对,“但一个监护人可不能出岔子。你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招惹些麻烦。还记得你偷了八脚夫人的事吗?还有我们和那人类男孩之间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叫萨姆还是叫什么来着?”

“那不是我的错。”我嚷嚷起来。

“是啊,确实不是,”暮先生说,“但它发生在你一个人的时候。”

我拉长了脸,没说话。

“要不要我去跟埃弗拉说?”暮先生追问。

“去跟他说,”我说,“你可能会逼着他去。”

“那就你自己去说吧。”暮先生站起身来,“我去跟隆冬说。”那是高先生的名字。“天亮前回来,我跟你简单交待一下——我想确保在夜晚来临前,做好出发的准备。”

埃弗拉考虑了很长时间。他不想离开马戏团的朋友们——还有他的蛇。

“这不是永别。”我告诉他。

“我知道。”他还是犹犹豫豫。

“就把它当成一个假期吧。”我提议。

“我喜欢这个主意,”他承认说,“但如果知道要去哪儿,会更好些。”

“有时惊喜更有趣。”我说。

“可有时不是。”埃弗拉嘟囔道。

“暮先生整天都在睡觉,”我提醒他,“我们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观光,看电彩,游泳,什么都成。”

“我还从来没游过泳呢。”埃弗拉说,咧嘴笑了,我知道他决定去了。

“我告诉暮先生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我问,“然后让他找人照看你的蛇?”

埃弗拉点点头。“反正它也不喜欢冬天,”他说,“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太棒了!”我心花怒放,“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

“最好如此,”他说,“不然,这就是我最后一次陪你去‘度假’。”

那天余下的时间,我忙着收拾行李,包裹包好了又打开,打开了再包上。我只能带两个小包,一个是我的,一个是暮先生的。除了我从不离身的日记,我不停地改变主意要带什么。

然后我想起了八脚夫人——我不能带它一起去——赶紧去找人帮忙照顾它。神手汉斯答应照看它,但说绝不会把它放出笼子。

终于,忙碌了几个小时之后——暮先生轻轻松松地待在一边,这只狡猾的老山羊——夜幕降临,该动身了。

暮先生查看了一下行李,稍稍点了点头。我告诉他,神手汉斯同意照看八脚夫人,他又点了点头。我们去接埃弗拉,跟高先生和其他人道了别,就朝背对营地的方向走去。

“带着我们两个,你能掠行吗?”我问暮先生。

“我没准备掠行。”他说。

“那我们怎么走呢?”我问道。

“坐汽车和火车。”他回答。看见我一脸惊诧,他哈哈大笑。“吸血鬼和常人一样,也能使用公共交通设施,没有法律禁止这一点。”

“是的,我想没有。”我笑了,一边心里琢磨,如果其他乘客知道跟他们一起坐车的人中有一个是全吸血鬼,一个是半吸血鬼,还有一个是蛇娃,他们会怎么想。“那么,我们动身吧?”我问。

“行。”暮先生简短地回答。我们三人向着小镇中心进发,去赶最早的一趟火车。

第四章

待在城市里的感觉太怪了。头几天,城市的噪音和气味都快把我逼疯了:我超强敏锐的感官使我就像待在一个旋转的食物搅拌器里。整个白天我都躺在床上,用能找到的最厚的枕头蒙着头。但五六天后,我就习惯了那种过分强烈的声音和气味,学会了忽视它的存在。

我们的旅馆在城区的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傍晚时分,车辆很少,周围的孩子们都聚在外面踢足球。我很想加入,但是不敢——很可能在不经意间,我超强的力量就弄碎了某人的骨头,甚至更糟。

一个星期刚过,我们的生活已经进入了非常舒适的常轨:我和埃弗拉每天早上起来大吃一顿——暮先生一到晚上就出去,从不告诉我们上哪儿;然后出发到城市里去探险,巨大的老城充满了有趣的事物;晚上,以防暮先生需要帮忙,我们便回到旅馆里,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电子游戏,一般在十一点到十二点间上床睡觉。

在怪物马戏团待了一年后,又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真是令人激动。早上能睡懒觉,无需为小人找食物烦神;不用四处奔忙,为演员们干些杂事;还能熬着夜一边大嚼糖果,一边看电视——真是天堂!

埃弗拉玩得也很开心,他从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生活。打他记事以来,他就一直待在马戏团里:先是一个小马戏班,老板是个讨厌的家伙;然后才来到高先生的马戏团。他喜欢怪物马戏团——我也是——想回去,但他不得不承认休假还是不错的。

“我从没想到电视这么吸引人。”一天晚上,在我们连着看了五个肥皂剧后,他说。

“我爸妈从不让我看太多的电视,”我告诉他,“但我知道学校里有人每晚都看五六个小时。”

“我不会那么干,”埃弗拉思忖着说,“但少看一点还是挺有趣的。也许回到马戏团后,我会买一台便携式的。”

“我加入马戏团后从没想过要搞台电视,”我说,“事情太多了,我几乎没想过它。但你说得对,有一台是不错,哪怕只是看看重播的《辛普森一家》。”那是我们最喜爱的节目。

我有时候会猜想暮先生到底在干什么——他总是神秘兮兮的,但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为此过度伤神:他不在,感觉挺好的。

不管我们去哪儿,埃弗拉必须套上一层层的衣服,不是因为冷——天气是挺冷的:我们来了没两天就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而是因为他的长相。虽然他不介意人们盯着他看——他已经习惯了——但如果他能走过一个普通人面前而不引起注意,四处闲逛就方便多了,因为这样他就不用每隔五分钟或十分钟就向一个好奇的陌生人解释他是什么人或是干什么的。

遮住他的身体和四肢很容易——一条裤子、一件套头毛衣、一双手套就可以了——但遮住脸就困难多了:比起身体的其他部分,他脸上的鳞片没那么多,颜色也没那么浓重,但跟普通人的脸还是不一样。一顶厚厚的帽子盖住了他长长的黄绿色头发,一副墨镜遮住了上半个脸,但下半个怎么办呢?

在试过绷带和鲜艳的油彩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一副假胡子!我们在玩笑商店买了一副,尽管它看上去很傻——没人会认为它是真的——但效果不错。

“我们看上去一定是很般配的一对。”一天我们在动物园里溜达的时候,埃弗拉咯咯地笑着说道,“你穿着海盗服,我带着这身行头,人们可能以为咱俩是逃出来的一对疯子。”

“旅馆里的人肯定是这么想的。”我也咯咯地笑了,“我听见侍者和女仆谈论过我们,他们认为暮先生是个疯医生,我们俩是他的病人。”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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