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要脸则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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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要脸则无敌-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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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顿客请的,让人们重新认识凌霄,特别佩服他喝酒的海量,喝了那么多从脸面上都看不出来。有清醒的人盘算,说他至少够喝下斤半白酒,还捎带了六瓶啤酒,乡里酒仙的头冠非他莫属,从此在便冠上了酒仙的殊荣。
等凌霄和几个清醒和半清醒的,把醉鬼们搀架回乡政府安顿好,然后几个人聚到了秘书室。秘书室平日就是聊天打屁的地方,凌霄是下定决心向他们“学习”,有床和椅子没坐,却蹦坐到门口的一张办公桌上。
晚上那肉咸加上烈酒烧得人嘴要冒火,这几人进来就先张罗着喝水,水壶里的冷水,有倒杯喝的,有等不及抱起壶对着壶嘴灌的,凌霄也觉得口渴,可至今还不习惯像他们这样不讲究,而且他连那满是茶垢的水杯都无法忍受,只好回自己的宿舍取杯。
屋里靠西墙的单人床上躺着那人叫张昌盛,见凌霄出去了,天生的大嗓门笑道:“哈哈,今天让凌霄把那伙人都震住了,看平常把那几个凶得,今儿灌这明儿灌那个,这下让凌霄一个人把他们摆平了,厉害啊!”人都有崇拜情结,喝酒海量也是英雄,张昌盛的口气中就带出了对凌霄在喝酒这方面的崇拜。
在一把椅子上坐的是团委魏书记,满脸通红打了个酒嗝,哈哈笑道:“就是,以后酒仙凌霄只要上了酒桌,看哪个还敢放梆子逞好汉?”
屋里五个人都笑了,和魏书记坐不远的一个中年人,叫刘桂平,是个副乡长,人们笑罢他说道:“原来对凌霄不太了解,真是个难得的好后生啊!以前很少听他说话,今天说起话来还能说会道的,谁家有姑娘能嫁给他就不错了。哎?他不是跟金老师在搞吗,搞成了吧?他俩还真是相配。”
在东墙边单人床上半躺的任秘书忽然坐起,任秘书名叫任竞,绰号便成了“人精”,这绰号也名副其实,为人处世既鬼又精,率先灌凌霄酒的就是他,见势不好早早装醉躲酒却不躲肉的也是他。
“人精”坐起神秘地说:“我今天中午接了一个电话,听到一件事,看凌霄今天高兴的样子,可能他本人还不知道,要是知道了我看他肯定不会高兴成这样子,说不定早蹲墙角抱头痛哭去了。”
“是啥事?”其他人好奇地问。


第一部 初学乍练 第三章 心痛如刀绞

“人精”故意卖关子,也是想显示自己的人脉广,先笑道:“王县长的儿子,王晓刚,你们不认识吧?在教育局当科长,是我的哥们。今儿中午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向我打听点事儿,我接罢电话谁都没敢说,说了今天……。”
“快说吧!到底与凌霄有啥关系?”张昌盛不愿听他罗嗦。
“人精”翻了张昌盛一个白眼,道:“急啥!这不是正要说嘛!”然后嘿嘿干笑一声,“我若说出去,凌霄今天肯定没心思请人了。你们说是咋的?王晓刚也看中小金老师了,我看凌霄是没戏了,他绝对争不过人家王晓刚。”
窗外的凌霄心里“咯噔”一声,原来他出门走出几步便听到大嗓门张昌盛在说他,便想听听人们在背后会说他啥。张昌盛的嗓门大,加上又开着纱窗,听得很真切,开始听到夸他还沾沾自喜,再次觉得晚上这顿客请得值,后来听到“人精”的言语,他比屋里人更好奇,会有啥事他若知道后要蹲墙角痛哭?
“人精”此人据说消息最灵通,他既然这样说肯定不是空穴来风,便一下子心里发慌,就凑到窗口屏息继续偷听下去,却没想到事关他与心上人的事,心里“咯噔”一声更得听下去。
“王县长的儿子咋就认识了小金老师?”刘乡长忙问“人精”,这也正是窗外凌霄急想问的一句。
“小金老师前些天有事到教育局,正好被王晓刚看到了,王晓刚见到水灵灵的小金老师一下两眼发直,口水流了一地……”
“哈哈,我操!王晓刚在电话上跟你就这么讲的?是你见啦?你他妈就会胡扯!”魏书记听了笑骂“人精”。
“嘿嘿,他当然不是这么讲的,可猜也猜的出来,谁第一次见到小金老师不是两眼发直,口水流一地?你当初不是?王晓刚若不是看到金老师长得太水灵了,人家县长的儿子,城里多少漂亮姑娘挤破门让人家随便挑,非得相准小金老师?嘿嘿,反正王晓刚肯定是看小金老师漂亮的不像话,一打听是咱们乡中学今年新分配的老师,就忙找人去说亲。”
“哦,那是他看对想找人家小金老师了,可人家小金老师和凌霄已经搞上了,凌霄也是百里难挑的好后生,要人样有人样,要才干有才干,配金老师正合适,依我看小金老师未必就愿找这个王晓刚,凌霄绝对能争过这个王晓刚。”
窗外的凌霄觉得刘乡长的话太入耳了,他也希望如此,心里稍安,可猛然想到中午抽空向金彩萍报喜时,彩萍的态度和神色很不对劲,除了没有为他显得特别高兴,还唉声叹气的,当时时间紧没顾上细问,莫非……
“就他?不是我贬低他,他想争过人家王晓刚,做梦去吧!王晓刚和我在电话上讲,找人去金老师家提亲后,小金老师一家喜欢的不得了。可王晓刚不知从哪打听到小金老师现在正跟凌霄搞着,怕小金老师现在不是黄花大闺女,这才向我打听他俩是搞到啥程度,如果没搞到那个程度,人家王晓刚马上就要把金老师调回城里,调回就准备结婚。”
凌霄听得如同一盆凉水顺头浇下,酒后火热的身子一下变得冷飕飕,心也“铮铮”地发疼,这疼比那会花出的一百元不可相比,是如刀绞般的疼,有生以来从未尝到此滋味。
“呵呵,你是怎跟王晓刚讲的?”凌霄的思索乱了,没听清是哪个人发问。
“人精”笑道:“当然实话实说了,凌霄跟金老师才是刚处朋友,啥事没有,我让他放心大胆地娶吧。王晓刚那小子一听乐疯了,说等我回城到大馆子好好请我几顿。”
“我操!你他妈还是不是人?凌霄咋也是咱一个乡的,你咋不帮一帮凌霄?人家副县长的儿子还怕找不到漂亮老婆?你这不是成心害凌霄吗?凌霄今天请你还不如喂狗去,你太他妈缺德了!”刘乡长替凌霄打抱不平,骂得气呼呼的,然后又道,“你咋知道小金老师跟凌霄啥事没有?现在的年轻人哪能说死那个,也许人家俩人早就明铺暗盖睡一块了,你知道个俅!”
乡里干部对这种吵骂习以为常,更别说是“人精”了,他毫不介意,笑道:“哪有那事?有那事得像我这种人,头一天认识第二天就弄她到炕上了。”这没脸没皮的话,除了窗外那心烦意乱之人外,其他听到的人都哈哈大笑了,“人精”也跟着笑了两声后又道,“我是谁?啥消息能瞒得了我?我听中学的老师讲了,凌霄现在连人家小金老师的手还没摸上,还像过去的电影搞那种浪漫恋爱才慢慢先处着,还没敢向人家开口呢。”
“唉!凌霄也太他妈的傻瓜了,看小金老师那脸蛋,看那对欢欢的大毛眼,再看那身条,看那像葱白子的嫩胳膊嫩腿儿,就是天仙女能长成啥样啊?谁见了不爱啊?像这么漂亮的就得赶紧下手,搞那浪漫顶俅用?如果就像你说的,我看他是争不过王晓刚了。”
大嗓门张昌盛这带脏字的骂语,凌霄觉得像面对着他骂的,骂得他心更烦意更乱。
这时刘乡长叹息一声又开口了:“像这样凌霄恐怕真就是没戏了,仅往城里调这一条,凌霄也不一定给人家能办到,就是小金老师甘心留这儿跟着凌霄,她父母也肯定不答应。”
“人精”忙附和道:“就是啊!小金老师嫁给王晓刚好处多了,自个儿首先能调回城,也许还能调到教育局。她家也能跟着沾大光,给她父母调个好单位还不是王县长一句话的事?她兄弟姐妹们升学、安排工作,都能沾光。再说,她本人嫁到副县长家,那过得是啥日子?一步登天啊!凌霄有啥?就是本人相貌学历好点,可当乡干部就凭他那种性格,几辈子能出头?人家王晓刚现在都是科长了,有个好爸爸扶着,再升官还不是手捉把稳,他凌霄能比?还有,我听说凌霄父亲才是个工人,他还是后妈,家庭更跟人家没法比了。金老师若非要嫁凌给霄,除非她的脑子被门挤了,甭说她与凌霄现在关系一般,就是关系深也肯定是选择踢掉凌霄嫁王晓刚。”
他们听“人精”这番大论,都认为是实情,凌霄听得心中更是一片灰暗。刘乡长带头开始替凌霄惋惜,可凌霄已听不下去了,因为此刻他不需要同情和怜悯!
凌霄心急如焚,想此刻就去中学找彩萍问个清楚,便顿不得嘴干舌燥,窝着一团心火摸黑向乡政府外走去。黑灯瞎火中,他深一步浅一步走着,同时想着该咋开口问人家?
咋问人家?从未明确向人家表示过爱心,虽然俩人都明白对方的心意,但明白和表白差了一大截啊!这黑更半夜敲开人家的门,她同屋还住着个女老师,咋开口问人家?凌霄踌躇了,可脚步还是移向中学。
中学与乡政变毗邻,出了乡政府大门不一会就到了,他站在中学紧关的大门口,望着校园里星星点点的灯光,如同夜空中的星辰般地遥不可及,心中沉闷地呐喊:彩萍!你真的要嫁给县长的儿子吗?这两个月的相处,你对我还不了解吗?难道我凌霄将来比不过县长的儿子,不值得你放弃眼前的荣华吗?!
可想到中午彩萍脸上那丝难掩的忧愁,那双眸闪闪躲躲欲说又止的神情,他呐喊到后来,自己的底气越来越虚,心中充满了将要失去彩萍的担忧,也愈加心如刀绞!最后在心中再次呐喊:不行!这绝对不行!彩萍,你是我凌霄的,我凌霄绝不会让任何人把你从我身边抢走,就是天王老子也不行!


第一部 初学乍练 第四章 暗夜思良策

最近两三个月以来,凌霄的魂儿整个都被金彩萍勾走了,从他进入青春期懂得男情女爱以后,还没有哪一位姑娘,能让他从第一次见面的那刻就丢魂落魄了。
金彩萍虽漂亮怡人,但也并非绝对就是天仙化人美貌绝伦,比起他所见过的美女,彩萍也只能算是其中佼佼者,他初、高中的女同学中就有好几个与她不相上下的,有的比她还靓丽耀眼,而且他家中的两个妹妹也是有过之无不及。那彩萍到底有啥特别之处竟如此地吸引他,令他丢魂落魄这么着迷呢?
凌霄也曾自问过这问题,多次自问后觉得可能是出于这三方面的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他在念大专以前,对那些俊美俏丽的女同学只能是心存景仰,就是有慕念也不敢有丝毫表露,除了认为那个年纪不该生那种念头外,还因为他一门心思是要考取大学,最次也要考个大专,所以在那时竭力压抑勃勃春情不敢硬去胡思乱想,偷看了心中慕念的女同学一眼都会自责半天。果然,功夫不负苦心人,在无比激烈的竞争中,大学虽没考上,可也达到了最低目标,作为应届生就考取了省农业专科学校。有得必有失,得到了念大专的机会,也失去了在懵懂青春年少之际未能一尝男情女爱的滋味,把青春的萌动生生地憋闷在心底。等念了大专有心尝试时,可他们的学校不仅是狼多肉少,而且也没一个女同学能入他法眼的,更无从说起有令他丢魂落魄的人儿了。至于那初高中时曾让他暗暗慕念的漂亮女同学,当时只不过是暗恋之心,有的是时过境迁心中的念想淡了,有的是听说早被别人捷足先登了,只能暗地里叹息失去了与人家联系的冲动。参加工作之后,他对男女之情更加渴望,恰是在这心理和身体最骚动之际,彩萍的出现如同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让他喜出望外一见钟情。
第二个因素,当然是彩萍那清秀俊美的模样吸引他。彩萍脸庞圆润饱满,双眸欢大灵动,玉齿洁白齐整,红唇柔润诱人,那一向素面朝天的肌肤粉嫩细腻,其貌可称千里挑一令他百看不厌!她的身高大约在一米六五左右,苗条玲珑的身材不高不矮,亭亭玉立正是他喜欢的类型。而且他评判是否是大美女的标准,除了相貌要端正标致,皮肤要白嫩细腻,身材要苗条玲珑以外,还要看手是否润泽灵秀,脚是否小巧纤美。在第一次见到彩萍时,经过他忙中偷闲的几番端详,彩萍完全符合上面的标准,因此第一次见了就惊为天人,为之失魂。
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彩萍既细又黑的那弯柳眉,既明亮又清澈的那对杏眼,第一印象不仅是秀美,而且有慈眉善目之感,看上去是那么地楚楚动人惹人爱怜。与她熟识后的不断接触中,她的性格果然是恬然温婉,说话总是那种轻言细语,笑起来一般也是那种微微露齿的娇媚,这性格正是凌霄早在春心萌动的初期,就为自己选择今生另一半定下的必要标准,因此接触过一段时间后,他就暗暗发誓此生非彩萍不娶。
凌霄对未来妻子的性格是否温柔贤淑这么看重是原因的,因为他的亲生母亲在他年幼时的印象中,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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