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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尘土喧嚣中,黑甲装备的敌军动地而来,来势好比猛兽结群而动,威凌之气籍着脚下的土地直击人的心脏。
“装甲骑兵——”叶敢失声而呼。
后有敌机盘旋,两翼是坚盾刀冷,虎伺以待。正面,装甲骑兵踏着死亡的音符催命而来,他们浑身罩在漆黑的甲胄之中,让人分不清到底来的是人间的战士还是地狱的魔神。那层层钢铁包裹的究竟还是不是活生生的血肉之躯,他们平端着长矛,长矛通体黑芒流转,足有儿臂粗细,矛头飒飒冰冷,似是雌伏的猛兽,只等开光饮血。厚甲掩盖之下,战马也似乎更加高大威猛了几分,让人无心探究它们的眼中还有否这种动物先天的善良与仁慈。
所有的所有,都和死字挂钩。
死——
多么冷漠无情的字眼!
“坚甲军,连环盾阵,立地生根。”叶悍大喝着传令,坚甲军迅速移到阵前,他们的典型兵器高盾又称虎踞盾,把手向下一抽即可变形为镔铁打制的铁手,铁臂和人臂等长,可以插入地下过尺,但却比寻常人臂粗了一倍不止,下面安装的铁爪更可以死死攫住土层,左右盾缘又有铁锁打制的连环锁扣,可以互相锁在一起,盾盾相连,当真如龙盘虎踞,平地生出的坚城固池般,难以撼动。这种阵法通常用在地域狭隘时狙击敌人或者掩护撤退。
坚甲军立盾,上索,钩镰枪兵,长枪兵立即有序的伏在其后,排山倒海的来势中,装甲骑兵迎面而到,矛柄平端,矛尖森冷。
“杀,”叶悍大喝一声,当先将手上的长矛刺向敌马,敌兵人马微微后退,又被随后的敌骑簇拥而上,而叶悍的长矛却‘啪’的一声断为两截,其他士兵更是不济,不要说刺破敌甲,更有的甚至被矛柄回击插入腹中毙命。
“轰——”
装甲骑军整整齐齐的冲击在坚盾上,大地为之狂震。“飞甲军,上!”叶悍喝令道。飞甲军的典型装备即为刀枪无伤的藤甲和利可切金断玉的缅刀。
相传诸葛武候南征时,曾遭遇当地土族的藤甲兵抵抗,藤甲乃是采集当地的特有植物辅以反复的浸泡晾晒,及一系列考究的工序加工而成,甲成后防卫全身,不畏刀剑,几乎没有破绽可寻,只是惟独怕火。诸葛武侯当年也是根据这个弱点以火击之,方才取得胜利。及到近代,逐云骑成军之后,照宁采得此法,囿于藤甲畏火的弱点,他集结了大批能手巧匠经过多方研究,终于制造出一种防火质,涂抹其上,才基本上弥补了这个弱点,而成其无敌之名。
缅刀也是南荒土族的特有之物,以当地出产的一种铁质精制,刀身极薄,灿若霜雪,因为斩物时受力面积降到最小,所以更增其坚韧。飞甲军则是专挑身材矮小灵活的士兵特训而成,和身材高壮的虎卫兵两人一组,在足踝上系上弹性极好的丝绳,在虎卫兵的支撑下飞身入阵,以缅刀之锋,藤甲之坚,真正实现百万军中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般不伤分毫。
叶悍一声令下,虎卫兵大喝着送飞甲军射入敌阵,一回一收之间,不管是坚矛敌首纷纷应刀而断,绝无空出之刀。
“杀——”桀军躁动着,因为甲重的关系,不少桀军早已没了脑袋却还直楞楞的坐在马上,看起来甚为可怖。
“轰——”
坚盾阵在装甲骑兵强横的冲击之下,数处已经拔出地面,如果不是铁连环紧锁着,恐怕早被一轰而溃。
“兄弟们,顶上——”
逐云骑士兵大喝着,纷纷用身体贴着高盾,如似加了一层新的踞虎连环。
“霹雳子——”叶悍挥手高喝,火器兵应声而作,‘霹雳子’纷纷向敌军人首马头招呼,啪啪声中,火光烟火疯狂弥散。
“轰——”
装甲骑兵再度冲击而上,数度重击之下,虎踞盾终于抵受不住,许多高盾或被长矛击裂,或被马首搁飞,血肉交和着铁盾,长矛盘带着肢体,分外惨烈。
高呼声中,逐云骑肉搏而上,拽矛抱马,和身而上,硬是将桀军士兵拖下马来,刀卷剑缺,狠厉劈刺。
“嘣,嘣,嘣,嘣,嘣,”叶敢连起数锤,招招直盯马首,将当先的一排骑兵击得晕了半边,不住后退。“哥,坚甲卫挡不了多久了,如果我们没办法限制装甲骑兵的速度,一旦盾阵被破,毫无防卫之下,我军根本不够这帮王八蛋磨刀。”
“嘿,”叶悍冷艳锯一挥,将对手边人带马劈成两段,抬眼只见战况愈发艰难,逐云骑简直是在用血肉之躯和冷血怪物相抗。坚盾阵一破,逐云骑等若置身旷野,那时更加无法抵挡甲沉矛锐以高速冲阵著称的装甲骑兵来往冲杀。
“轰——轰——”
装甲骑兵毫不停顿的冲击着盾阵,每一次狂击仿佛都在夏军将士的心口敲打。时间不会停步,不会给人犹豫和寻找对策的机会。
“轰——”
铁连环毫无悬念的被撞断,连着十几只高盾好似断了线的风筝软软的摔在地上。
“拼了——上啊——”
士兵们大声呼喝,重重血肉飞赴在缺口处。
“飞甲军!随我入阵!”叶悍大喝道,矮身挥刀处,飞起数只马腿,敌兵重重栽了下来,马上被几个逐云士兵扑上死死压住。“上啊——”叶敢在几只马头上连环重击,逼得它们步步后退,直撞入装甲骑队中。飞甲军则以他们灵巧的身手,装备的优势,斩马腿,扑人头,来去如飞,趋动无影。
两军交战,胜者才是至尊!
杀!杀!杀!
这一腔的热血未冷,宁愿挥霍到死。
杀!杀!杀!
这一生的杀敌千万,生得简单,回首处却已尽得真意。
“呜——呜——”数千装甲骑兵竟发挥不出应有的威力,桀军统帅震怒了,号角声中,两翼桀军围抄而上——
战斗!战斗!
逐云骑迎身而上,三五结阵,往来冲杀,奋若猛兽,当者立靡。
杀杀杀,刀口卷,长枪折,热血未尽。
杀杀杀,兄弟在,斗志在,信念不失。
哪管他断肢,残骨,残酷凄美。
哪管他日升,月落,人间销魂。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晏华邦,为有猛士守四方。
第六章 凶寇百万趋如云
“虎帅,看来拿下天门关,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了。”加隆王子难抑兴奋地道,颇有些意气风发。虎帅沃讷微哼了一声,这位桀帝国南方战区总司令拥有一个合格军人的所有特征,方脸虬髯,铜盔深目自有种不怒而威的气势,他身材粗壮,握剑而立便如同一座小山般让人侧目。
两阵甫接,桀军阵营也迅速搭建起一座高三丈,方圆丈许的眺望台,虎帅沃讷在众多桀军高级将领的陪同下,登台指挥作战,百米之外的两军恶战早已尽收眼底。
“雷宾,以你的推断,夏朝庭还有没有哪支军队可以在短期内增援天门关?”活讷用他一贯高昂的语调快速的问道。
在原有的担任冲锋的四个师团的基础上,他又将四个装备精良的师团压了上去,先前的恶战虽然使桀军伤亡不轻,就连山地战无敌的装甲骑兵也失去了战力,但是加上新的增援后,桀军军力仍要超过六十万众,而天门关守军原本不足三十万人,连番恶战下,已是久疲之师,再加上失去要塞凭借,没有粮食补给,虽然是百战之旅,还能保持志气不坠,但是在几乎是一比三的情势下,天门守军已完全陷入被动,三才四象的小型阵法宛如烛火般被次第掐灭,玄色阵营迅速缩小。
“东泉军日前已在辽东登陆,继而迅速掌控鲁北地区,燕庭节节败退,全然陷入挨打局面,虽然现在仰着晴风鼻息,但是自身难保,根本不足为虑;噩泉联军向南连陷华东华北众镇,只有任退思的军队尚可一战,钱氏哥氏都还在观望之中,估计一时间也不会大的动作;噩海军巨鲨舰队迅速控制熊岛,海南路,南凌王旧众和叶家岭南精骑已全部压在东南地区;敦煌城距此最近,本是最有可能为援的,但是一来敦煌也是北路重镇,敦煌军入关后,哥舒冷郁手上已经没有多少精锐,更不用谈长途奔袭前来支援天门关了。另外,共和军已进逼中都,随时可能和夏庭做最后决战,夏庭中拥南凌王女和昭明太子世子的势力基本持平,理论上,晴风阁下(本书主角叶临字照宁,夏高皇帝赐姓风,又名风晴夜,西行时,一度声播异域,按照西方习惯,这里称晴风)身处多方势力漩涡之中,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再没有取得大夏国绝对的统治权之前,他所能调动的敦煌军,逐云骑,已是物尽其用,派无可派了,而且他还要保证足够的军力来应对中都局势,我实在无法想象,他还有什么反败为胜的方法。”雷宾条分缕析地道,这个南方战阵中地位仅次于虎帅的总参谋长,看来不过三十余岁,年轻的脸上也没有多少沧桑痕迹,只是在眼眸开合之间,却颇是清亮锐利。
“是啊,中都的烂摊子就够晴风忙活了,速度就是我们制胜的法宝,我想,等晴风援兵过来的时候,咱们已经入驻天门关多时了。”加隆微笑道,虽然对沃讷的态度有些许不满,不过,深知雷宾手段远不如他外表斯文秀气的他也只好附和一下,他心里默默念道:战功,我要战功,我要证明给所有的人看,我加隆才是这个时代的强者。他不只一次的告诫自己,看着鏖战中的逐云骑已是强弩之末,顿有着说不出的快意,远望天门关那古老巍峨的城墙,更是满面阴沉。
“加隆王子说得有理,天门关在我们的打击下,已是山穷水尽了,请虎帅下令总攻吧,我们不能被晴风……”中将霍特接道,他同样生得人高马大,只是口气却颇是优柔,说起这种十分豪气的话反倒显得几许怪异,眼见虎帅面无表情,他的气势也怯了下来,忽然发觉接下来的话对桀帝国两大军神之一的虎帅沃讷,简直就是种侮辱,一张脸不由胀的通红,讷讷不知所措。
“不能被晴风以往的战绩吓倒是吧。”沃讷呵呵一笑,继而面色一肃扬声道,“霍儿,老夫也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对个人的生死荣辱早就看得开了,老夫能站到这天门关外,就不怕和晴风正面交锋,说实话,老夫也正想见识见识这位不管明势力还是暗势力都在夏庭权倾一时的照宁公子有什么鬼神莫测的手段呢,但是老夫肩负苍廉陛下和弥撒总理的重托,掌握着大桀帝国百万将士的生死,老夫也必须对他们负责,霍特连忙诺诺应是,却是头也不敢稍抬。
“雷宾,双杀先锋的简历你看过了吧,对这两位将军有什么看法。”沃讷挥手让他归队,继续向雷宾问道。“勇猛过人,却不只是一夫之勇的战将,颇有奇计,倒堪为指战千军的统帅。”雷宾沉吟着道。
“不错,晴风不会要两个只懂冲锋陷阵的匹夫来辖制天门关这种军事重镇的,但是摆在眼前的,叶悍挥军出战,局势已完全在我们掌控之中,虽然,我也不得不承认,在上有不死战队的强猛轰炸,粮草被烧,又不可能有援军的情况下,挥军布战,更大限度的消耗我们的有生力量,不失为一种明智的打法,但是这确实和逐云骑的一贯手法不符的。”沃讷接口道。“夏人有句话,叫做‘人力有时而穷’我想,在我大桀帝国的强大军事力量面前,任他有什么手段,也是无计于事的。”加隆慢慢地道。
沃讷点头道:“是啊,绝对的力量就是的绝对优势,不管晴风这次有什么后招,加隆王子说得对,速度将是我们制胜的因素,霍特,安古歹,带上你们的师团,去吧,看一看北桀南夏的勇士谁的军刀更锋利一些,——雷宾,传令不死战队,迫击天门关,勇士们,带上你们的师团,不管挡在你们面前的是刀是枪,是熊熊的烈火,还是敌人的血肉,用你们的剑杀到城墙那边去吧,那里有种种美妙的东西能满足你们五彩斑斓的欲望。”沃讷指着天门喝道,声音好似平地滚过的闷雷,余音不绝,让每个桀军将领的心都为之沸腾起来。
呜——呜——
号角声拖着长长的尾巴在云层里钻来钻去,那冷肃而简单的音符组合,荡在空气中,荡在伤痕累累的土地上,荡在士兵们被烟火消得憔悴的肌肤上,好似结了一层晶莹的水壁,手一碰,风一吹,就纹裂破碎了。那个下午,天好像扯破的棉絮,被胡乱扎在一起,那分不确定的天的颜色也仿佛是支离破碎的,暗蓝,沉黄,一如尘世间的恩怨,那么的盘根错节,却又经不起推敲。
叶氏兄弟靠在一起,以他们为首聚起一个千人队,好比尖锐的椎子无情的在敌人密不透风的布阵上,划出一道又一道裂痕,撕开一个又一个缺口,他们好好一只巨大的鲨鱼般东咬一口,西啮一下,以让人吃惊的速度游弋在战场上,所到之处,天门守军纷纷归队,念珠般被串了起来,百到千,千到万,五个万人队好比矫龙银蛇,交相辉映,虽然敌围千重,但看来他们并没有突围的打算,反倒往来拼杀,浴血杀敌,打得有声有色。
大喝声中,一把灿然巨斧向叶悍迎头劈至,叶悍身形一顿,一侧的叶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