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梅逐马 作者: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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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梅逐马 作者:于佳-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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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你说我该不该谢谢你?”

宜鉴愣头愣脑地呆住,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不用谢?别客气?我离开就是为了把你推到凌雨的怀抱?早知道外面的世界有个如恶狼般的凌雨,他该在她去看外面世界之前,先拿棍子干掉那小子。

手臂撑着阳台,赫赫眺望远方。“从小到大你都比我优秀,我总想追上你的步伐,都忘了自己该走怎样的道路。越是想追上你,就越觉得你走得好快,离我很远。等我终于停下脚步不再追你,才发现,原来我也可以有我自己的生活,原来我也可以在我的生活中成为最出色的那一个。”

“你本来就是出色的,在我心目中,你一直活得比我出色。”他站在她的身后,想伸出手抱住她,却又不敢,怕自己的冲动惊骇了她。

“‘没意见’!”

“嗯?”

“你爱我吗?”她停下脚步,等他追上她。

原本不想再给他机会的,他的胆怯实在让她有些懊恼。可是林琼却为他争取到了最后一次机会。昨天下午林琼打电话告诉她,梅宜鉴将在今天傍晚赶回来。

她还说,宜鉴放弃了H大保送硕土研究生的身份毅然决定回这里做检察官。他给教授的理由是——研究生什么时候读都可以,我想等的人却只有那一个,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了。

挂上电话的那一瞬间,凌雨在她的身后说了一句:“不是每段感情都值得牺牲自己的前途去成就的,就算他在报考大学时欠你的那句话,今天也该补齐了吧!”

冲着这么多人帮他说话,她决定再给宜鉴一次机会,如果他还是吞吞吐吐、犹豫不决,她就……她就打到他头脑清醒为止,像小时候一样。

宜鉴站在她的身后,看不到她眼中的狡黠。十九年来的每一件、每一桩都横跨在他脑中。严格算来,他们并不是青梅竹马的一对,所有累积起的缘分根本都是她任性地要来的。这十九年来,她玩亲亲游戏,妄想买断他的一生,他从害怕到坚持将她“逐”出身边,以至模糊地感觉她的成长,甚至对她产生不舍,直到今天情感如刀痕,历历在目。

这是完整的成长,也是爱的成长。注定这一生栽在她手里,他早已心甘情愿,忘了挣扎。

“赫赫,我不知道对你的情感是不是爱。那是一种混合了亲情、友情、爱情,甚至是习惯,那是一种连我自己都分不清,割舍不下的感情。你是我的妹妹,是我的同学,是我的朋友,也是我毗邻而居的亲人。如果它不是爱,为什么看到你和凌雨在一起我会吃醋?如果它不是爱,为什么听说你要搬出去和凌雨住在同一屋檐下,我会不顾一切地翻阳台过来找你?如果它不是爱,为什么它让我变得不像我自己?”

他的话深情款款,赫赫听着却牙根痒痒。“‘没意见’,你说一句‘我爱你’不就完了吗?啰啰嗦嗦说了这么一大通,你烦不烦啊?还有,谁跟你说我要搬去和凌雨住在同一屋檐下?你自己不动大脑啊?如果我真的搬去和一个陌生男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平底锅’还不拿着平底锅敲我脑袋啊?他能轻易饶了我吗?”

“就是他跟我说的啊!”他无辜。

“‘平底锅’的话你也能信?”等等!赫赫恍然大悟,扬着小拳头直往他身上招呼,“他不刺激你,你还不打算来找我,是不是?难怪你今晚这么坦率呢!原来是吃错了药,你吃错了药还啰啰嗦嗦说了这么一大通没重点的蠢话,要是没吃药,那还不得急死人啊!算了,算了,你还是努力想清楚,别后……唔唔……”

她剩下的话再也说不出来,已经全被他吃进了嘴巴里。四年前的那个暑假,他第一次吻她,就已经将自己全部的心意交付完毕。是一次次的误会,掩埋了他们的真心。再玩一次亲亲,将四年的空白尽数翻开。

正在此刻,一道推门声打断了两个人逐渐燃烧的激情——

“赫赫……”岚馨本想找赫赫好好谈谈,迎面看到儿子的手正搭在赫赫的背上,交叠的身影就像电影的借位镜头。

“梅宜鉴,你给我出来!”第三次,岚馨冲儿子吼了,这一次她在心理上非常有准备,连说教的台词都有了预案。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宜鉴那么乖,怎么可能惹什么乱子呢?有话好好说,别生气啊……啊,赫赫,你回来了?”马平尚未进入状况,只是眨巴着眼睛盯着房里正在上演的这一幕。

等一下,这是赫赫的房间,宜鉴怎么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冒出来?“那个……赫赫啊!你先出来一下!”丢人哦!还没出嫁,已经完全没了女儿家的羞怯。当然,从她出生起,他这个做爹的就没看过她有近似害羞的表情。

赫赫耸耸肩,先踩住大人的罩门再说,“我要‘搬家’了嘛!在临走前当然要和许久未见的‘没意见’打个招呼,只是个招呼,没什么的!你们别介意,反正我们都不介意,你们介意个什么呢?”

她没别的长处,就是皮厚。三岁起就这样了,以后只会与日俱增,不会难得消瘦。

最委屈的就数宜鉴了,做好孩子做久了,他根本做不了坏人。只要做出那么一丁点儿坏事,总会被逮个正着。

他真冤,比窦娥都冤!

第10章



“三、二、一!时间到!死‘没意见’,你又迟到,我不跟你玩了!”

外面的春雨依旧淅沥,马赫赫站在广电大厦的门口,手指狠狠地按下手表,她决定独自回家,回头再跟“没意见”算账。

恰在此时,一阵紧急的刹车声响起,随之而来的是赫赫早已听习惯的道歉声:“对不起,赫赫!临时有案子,所以来迟了。”

“你忙你就别来,又不是我要你来陪我的。我这么大的人难道还要你陪不成?”小时候他要考好成绩比陪她玩重要,如今他的工作比接她回家重要。她永远都排不到他心中的第一位,那还不如散伙,不玩过家家的游戏了。

梅宜鉴想着跟她解释,可该用的理由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都用过了,这一次他是实在没辙了,只有一句话:“对不起,赫赫!”

她要他那句“对不起”有什么用?“你知不知道今天对我很重要?连林琼都来陪凌雨了,你却没有来!”

今天是她第一天做电视节目主持人,从DJ变成VJ,从神秘的直播间走上电视屏幕,别看她喳喳呼呼说得多么不在乎,好像自信满满的样子,其实内心里她怕极了。站在摄像机前,她连抓着话筒的手都在发抖,她好希望能在台下看到他鼓励的眼神,可他却没有来,一直都没有来。

从导演做出开始直播的手势到走位,从她心乱如麻到忘了紧张,从她说“观众朋友,大家好,我是赫赫”到“咱们下期《无人酒吧》再见”。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是不是他们认识太久,他早就忘了要在乎她?还是,青梅竹马的情感早就变成了一种习惯,无需刻意追求激情澎湃?

她是女生,她也希望被男生追求,品尝“一家有女百家求”的虚荣,她也希望自己一生的爱情充斥着浪漫、欣喜、激动、喝彩。她的要求很过分吗?为什么他总是做不到?

甩开袖子,赫赫独自撑着伞向前走,春雨顺着伞面滴落下来,连成一道剪不断的线。

她落寞的眼神让宜鉴紧张,她要是伸出拳头来打他那还不至于怎样,若是一言不发地向前走,那可就不妙了。

“赫赫,你听我说,检察院接了一件很重大的案子。事关重大,我现在还必须履行保密原则,不能跟你透露,但我向你保证,我不是故意不来为你加油的。我想来,真的很想来,想看看我的赫赫上电视是什么样子,想鼓励你不要紧张,想告诉你,在我心中你是最美、最好的主持人。可是……”

他淋着雨,冲到她的前头,倒退着想跟她解释,想哄她开心。“可是,偏偏出了一件这么大的案子,我也无能为力啊!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你不是说想再养一只圣伯纳犬吗?你不是还想叫它‘大圣’吗?我已经看好了那只狗,咱们这就去买,好不好?赫赫……”

她不说话,直直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她缥缈的目光停在他的身后,宜鉴莫名其妙地顺着她的视线望了过去——

江南暮春,雨水丰厚,广电大厦的前方有一片丰润的绿地。有一个小小的女生扎着两根翘辫儿蹲在花坛边,不知道是在研究泥土还是在欣赏花儿,只见她一会儿转向那边,一会儿移至这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忘了天空飘忽的雨丝。

小小女生的身后站着小小男生,他撑着一把大红色的伞,弯着腰,撅着屁股,将伞努力地伸向前方,好为小小女生遮住雨。而他自己的后背却全湿透了,一点一点、一片一片湿漉漉地呈现在赫赫和宜鉴的眼前。

小小女生还不安分,她一会儿往左移,红伞便转向左;她一会儿往右挪,红伞又跟着转向右。

就这样持续了很长时间,小小男生左手握累了将伞换到右手,右手握累了再交给左手。反反复复中,小小女生终于做完了她有关花坛的功课。

“咱们走吧!”她站起身,柔嫩嫩的手握住小小男生的肩膀,两个小小孩肩并肩走在雨中的红伞下,直走出赫赫的视线。

宜鉴有感而发,他不自觉地走到伞下,接过她手中的雨伞,伞面偏向她那边,他自己的半个肩膀都露在外边。“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咱们就这么大吧!”

“我看到好玩的亲嘴娃娃,你正微笑着向我走过来,不知道是天意还是命运,我就那样吻上了你的唇,吻上了你的一生。”她的笑容中少了几许孩子的稚气,却多了几分温柔的深情。

他环上她的肩膀,紧紧地拥她入怀。“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千里,两小无嫌猜……”

“李白《长干行》。”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那是何以难追求的情感境界,可遇不可求,更不可糟蹋、浪费。“有时候,我是不是很任性,让你招架不住?你是不是觉得要是那天我在玩亲嘴娃娃的时候,你如果没出声叫我就好了?”

“那就不会有今天的‘没意见’,也不会有梅太太。”他笑得斯文又憨厚,没有人会想到他是冲锋陷阵的反贪检察官,是真正的空手道高手,更没有人想到他之所以会变成今天这般能文能武,全都亏了从小欺负他到大的——“亲”梅“逐”马。

“梅太太?”赫赫忍不住侧过脸咬了他手臂一口,“你要是再不对我好一点儿,你就真的‘没太太’了!”

三岁以一吻结盟,六岁放下理想,二十二岁实现,这算不算大器晚成?

“遵命,‘没太太’。您说什么,小人都‘没意见’。”

二十二岁,“亲”梅“逐”马约等于青梅竹马……

—全书完—

后记



后记——青梅竹马

我们这一代很多都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小时候被关在单元楼里,也没有什么玩伴自然谈不上“青梅竹马”这四个字。若认真算起来,倒是小学时的同桌比较能够得上“两小无猜”的感觉。

还记得自己上学时的第一个同桌叫高毅,那是个圆圆脸、皮肤很白的小男生。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才五岁半,大概因为太小了,所以总是爱胡闹,对自己做过的事也没什么印象。高毅的个性很好,总是让着霸道的我。别人欺负我,或是挨老师骂,他都会帮我。

四年级的时候我转学走了,之后再见他是在少年宫。他学钢琴,我学二胡,他妈妈正巧是我妈妈的同事,所以我们两个又凑到了一起。再后来似乎就没再见面,现在的他好像在外地上学。偶尔从妈妈口中听到他的消息,倒是很想祝他一帆风顺,可惜没机会。

真正让我有记忆的是四年级转学后遇到的同桌,他有个很特别的名字:汪嘉庆。和高毅正巧相反,他总是和我争,一点也没有绅士风度。所以……所以我就揍他,每次都揍到他哭为止。现在想想,小时候的我真的很“野”。他打输了跑去向老师告状,可我是女孩子啊!女孩打男生多少是有点优势的,我打输了,老师会骂他;他打输了,老师会当做没看见。

直到现在他妈妈见到我妈妈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女儿当年真厉害,每次都把我儿子打哭。”

打归打,闹归闹,我们的关系倒不错。那种单纯的感情不是后来的同学所能取代的,那种回忆也是今生难以或缺的一种财富。

他们是我最初接触到的和我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正因为如此,我才更希望他们幸福,比小说中的梅宜鉴更幸福。

各位,“没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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