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主也混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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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主也混娱乐圈-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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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递上上去的老妈妈站在一边,低声地说道。
“馨儿?馨儿不是母亲的贴身侍婢么?我走的那会儿,馨儿不过十二三岁,如今也确实到了这个年纪了,她怎么了?”
从进了内院就一直保持着沉默的时长安此刻突然插嘴问道。
“丫头大了,心思也活络了。前些日子做了些败坏门风的事情,我要撵她出去。她一时抹不开面子,跳井死了。”
大太太说着,手里拨弄佛珠的速度愈发快了起来。
时老爷听了,脸色不改。只堂上的一干妈妈和丫头们,纷纷低下头,似有难言之隐。
“真的死了个丫头,是那个丫头的鬼么?不,我不要住这里了,我要回上海,我要回去。”
沈黛云脸色大变,将茶杯往案几上一放,朝着时长乐冲了过去,一把抓住他的手,“长乐,我们回去吧,我害怕,我真的好害怕。”
时长乐看着自己被未婚妻紧紧抓住的手,心里自然是心疼的很,只是他偷偷往两边一瞧——大哥时长乐永远都是一副超脱的模样,自不必说。看堂上坐着的两位时家当家,尤其是大太太厌恶不屑的表情,思量了几秒,将手从她的手里抽了出来。
“傻丫头,好歹我们都是受过科学教育的,这世界上哪里来的鬼?再说了,如今这都什么时候了,是你想回去就能回去得了的么?”
时长乐安慰地说道,“我看是你今天累了,又住在陌生的地方,所以晚上多梦。怕是魇着了。现在回去睡吧,也别麻烦大家了。”
“魇着了……不,怎么会呢,那么真实,不会是噩梦的。”
沈黛云坚持地摇了摇头,说什么都不肯再回到那个富丽堂皇,却充满了诡异之色的绣楼上了。
众人无法,最后还是眉姨娘表示要接沈黛云回自己的院子睡,这才让她安静了下来。
老爷夜夜宠幸眉姨娘,虽然不愿意,但是看在未来小儿媳的份儿上也只得答应。
这么一来倒是大太太得了便宜。
要知道自从大儿子接手了时家的生意,从四年前离开时家老宅子常年驻扎在省城做生意后,时老爷基本上就没有再踏足她的房里半步。
她的那件所谓的主卧,冷的就像是院子里假山下那个夏日里藏冰的冰窖一般,冷的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躺在棺材里。
夜复一夜,听着偏院那边传来眉姨娘的唱曲声,看着那边一派桃红柳绿的合合暖意,她只有长跪佛前,念经告祝。
本来时长乐作为弟弟,居然先兄长一步将新妇领回家,她心里是极不情愿的。
晚饭的那会子,眉姨娘一手拉着这个上海百货大王女儿的手,一手指着梁上贴的金箔,笑着说时家总算又要添丁进口时那副张狂的样子,让她一口气不上不下地咽不下去,憋闷了好一会儿。
没想到这个丫头来的第一个晚上,就让老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大太太拨弄佛珠的手一停,转身朝着老爷柔柔一笑。
“老爷,屋子里备着今年刚收上的好茶。眼看着天也要亮了,不如品一品这香茗吧。”
大太太年轻的时候也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人。只是她一来年岁已长,而来平日里一直端着当家主母的架子,脸拉得又长,自然不如常常带笑的眉姨娘来的讨人欢喜。
老爷自从将生意完全交给大儿子后,便流连于眉姨娘一手打造的温柔乡。
对于自己这个原配的妻子,真的只是当她是后院的当家人,差点忘了在眉姨娘进门之前,自己也是真心疼她敬她,那些个举案齐眉,共读诗书的日子了。
如今大太太站在灯下,回头对他这淡淡一笑。与眉姨娘如同春日里繁花似锦的旖旎色彩,仿佛冬日里的白梅一般,静素却让人心生爱意。
仿佛一股清流袭上心头,老爷上前一步拉起大太太的手,拍了怕她的手背。虽然脸上已经被岁月悄悄地侵蚀,但是大太太这双一辈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依然滑润的如同二八少女。
“敏君,这夜色那么好,光是喝茶,未免可惜。”
“老爷……”
听到久未被人提及的闺名,大太太羞涩地低头一笑。
从那天起,直到时老爷六十大寿的前夜。
每一晚,时家老宅里都会死一个丫头。
馨儿还魂来索命的传闻,笼罩在整个时家老宅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每天两个饭局,从早吃到晚
今天不得已吃了一半更亲戚说晚上要开越洋会议从饭局里逃出来,这才码了一章发出来
家里一个人的时候码恐怖片真的好吓人。。。。

、第47章

“搞什么啊;什么闹鬼啊。原来只是道具师做的道具而已。神经哦,好好的道具不放在屋子里,偏偏挂到外面。风一吹,月亮一照;把群演们吓的半死。”
吴开颜握着手机,看着上面死都不出现半格的信号指示;不甘愿地说道。
“说的你很想见鬼一样。”
里欧同样拿着手机,满屋子乱转;企图到一个收信最好的地方。
“没见过,好奇不可以么?”
吴开颜跳下凳子;举着手机跟着他一样乱晃起来。
穆远修瞥了她一眼;暗道你何止是见过鬼;而且天天和鬼一块处着都要一年了。
“哦,我的中文老师跟我说过,你这叫做——叶公好虫!”
里欧嘲笑地勾起嘴角。
“白痴,那叫做‘叶公好龙’!”
吴开颜回头对着他吐舌头。
“你承认就好!”
里欧得逞地笑道。
“你,你,你!才会说几天中文,就学会骂人了啊!”
没想到这个外国鬼子心眼贼坏贼坏的,吴开颜气的直跳脚。
“死心吧,这里除了有电灯,什么现代化的东西都没有。要打电话,明天下山打去。要么出去闹,要么给我安静地呆着。”
吴开颜朝着里欧做了一个鬼脸,乖乖起跑去隔壁的房间。
穆远修将剧本打开,翻到明天要和崔景梵演对手戏的那一场。
时家变得越来越诡异,才短短的三天,就已经死了三个丫头。
有人说是投井死的馨儿的冤魂前来索命;有的说是那个出嫁头天被原轿发回,然后吊死在花园里的大姑奶奶不高兴有人住进她的绣楼,出来作祟。总之整个宅子闹的人心惶惶,沈黛云快要接近崩溃的边缘。
这一场,是兄弟两人就如何逃出时家宅子的一段精彩对白。
一长一幼,一嫡一庶,一个自傲,一个自卑,同为时家的血脉,却有着完全南辕北辙的性格。
穆远修一边揣摩着剧本,一边用手敲着桌面。
庶出,有一个优秀的兄长,注定不能继承家业……
这种生活环境,是他全然陌生的。
先不谈他有没有兄弟和家人,以穆远修的个性,若是生在这样的家族,恐怕一天的气都不能受。
不等有鬼魅前来作祟,恐怕他自己都会血洗了这个家。
但是时长乐不是……
他有一个出身不堪的母亲,所以从小被嫡母教养。那种“教养”对这个年幼少年而言,具有太大的打击性。
一方面他自得自己是时家少爷的身份,另一方面又自卑于母亲的出身。
他看不起自己的生母,但是传统的礼教孝道却让他不得不顺从那个总是让他丢脸出丑的生母。
他知道嫡母对自己的鄙视,但是却时时幻想着若嫡母是他的亲身母亲,自己的处境又会如何?
对这个年长自己五岁,但是出身名门,冷静自持,天生带着贵族气息的兄长,他的感情更是复杂无比。
“里欧,你有兄弟么?”
穆远修回过头,看着不知道忙着捣鼓什么的里欧。
“兄弟?哦,我有一个哥哥,他叫做凯撒。”
总算将咖啡机拼好通上电,里欧开心地问道,“怎么了?远修你在关心我么?”
“你们兄弟两感情怎么样?你父亲比较喜欢哪一个?”
其实穆远修本来想问他觉得他父亲会把家产交给哪个继承,但是考虑一下,换了个比较温和的问法。
“哪个都不喜欢吧……”
里欧挠挠头,“我父亲说他最想生个女儿,像母亲一样温柔优雅的美女。听说我出身前父亲每天都去教堂祷告,希望保佑我母亲生一个漂亮的小淑女,结果上帝最终还是把我送进了布兰德家。”
里欧耸耸肩膀,“我父亲这辈子最爱的人就是我母亲,也唯有我的母亲。就像我祖父始终爱着我那位神秘美丽的祖母一样。远修,痴情是我们布兰德家族的传统,相信我,我对你的爱也始终如一。”
将煮好的咖啡放在穆远修的面前,里欧用他深蓝色的,仿佛包含了整个爱琴海的眸子牢牢地望向穆远修,试图用着充满爱的告白,和几乎要将人溺死的温柔眼神打动他这个总是冷冰冰的东方情人。
穆远修端起桌上的咖啡,浅浅地啄了一口。
他好喝茶,在S市的时候,吴开颜就到处为他搜罗好茶叶。
后来里欧来了,除了一手还算不错的厨艺,还为他带来另一种神奇的饮料——咖啡。
第一次喝道这种苦的仿佛加了黄连的中药似得饮料,从来都不喜形于色的教主都有些面容扭曲。
但是再尝一口之后,居然就被这种奇特的香味和喝完之后精神奕奕的感觉所迷醉。
从此之后为他冲咖啡就成了里欧的专职,每天两杯,雷打不动。
吴开颜曾经也试图用那个里欧派人从美国送来的咖啡机为他冲过几次,但却不是那个味道。
他们这里来山里拍戏,除了随身的衣物,没想到里欧居然也罢这个东西带来了。
山里湿气重,比起喝茶,暖暖的咖啡更加让人觉得舒坦。
穆远修半抬着眼,看着他坐在自己对面,为自己也冲了一杯咖啡,双手抱着马克杯柔柔地笑着,温柔地看着自己,心中不由得一动。
“好喝么?我换了咖啡豆,是丹尼尔刚寄来的。”
看到穆远修望着他,里欧笑的不见眼,一口白牙全露了出来。
如果此刻他有尾巴,那么一定是呈螺旋桨的形状一样飞速旋转中。
想起了还没有搬家前,隔壁邻居小女孩家演的那条傻呵呵的,每次看到他都一边傻笑,一边摇着大尾巴,好像叫做“金毛”的大狗,在看着他在昏暗的灯光下散发出柔和光芒的金发,穆远修忍不住“噗嗤”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啊?”
里欧放下马克杯,欺身先前。
“我很好笑么?”
穆远修摇了摇头,低下头继续翻看剧本。
嘴角那一抹浅浅的笑意,却始终挂着。
※※※
时长乐牵着未婚妻的手,提着箱子,两人趁着天还没大亮,瞧瞧地走到时家宅子的后院。
这时候下山,没有车马送的话,要走四个小时才能走到山下的凤鸣镇。
下午一点,镇子上有一班车子可以送他们到省城。
到了省城,就可以联系他在上海的同学,还有沈黛云的家人……
这种每天含屈受辱,同时又提心吊胆的日子,就可以结束了。
时长乐回头,对上沈黛云那双仿佛受惊的小兔一样慌张的眼神。
“放心吧,我让小六在外头接应我们,不会有事的。”
将沈黛云稍嫌凌乱的额发抹到耳后,时长乐温柔地笑道。
沈黛云点了点头,从来都穿着西式高跟鞋的她,今天换了双中式的软底绣花鞋,翘起脚尖儿,悄无声息地跟在他的身后。
吱呀……
时长乐轻轻地推开后门,谁料想这后门大约是长时间没上油,门轴子都有些生锈了,这一推就发出了好大的声响,在清晨寂静的古宅子里仿佛是炸了一个惊雷一般刺耳。
时长乐和沈黛云对视一眼,两人的眼中都是慢慢的惊慌失措。
接下去的几分钟里,两人的表情都如同度日如年一般,就怕家丁们从哪个角落里突然钻出来,将两人绑回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却不见得有半个人影出现,两人的表情一点点地平复下来。
许是时间还早,大伙都睡着,加上这后门离下人们住的地方也远,好歹没有人发现。
这对亡命鸳鸯手拉着手,朝着正对后门的山下冲去。
两人一个是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的书生,一个是娇生惯养的大家小姐,此刻却仿佛亡命徒一般,完全不顾形象撒丫子地跑着,就像是身后有无数厉鬼追逐着一般。
金乌从山的那头升起,一点点地往上移动着。
等跑到山下的小树林,天已经亮了大半,远远地听到了山下镇子里传来的公鸡打鸣声。
“停,停吧。我和小六说了,就在小树林里接应,他一定就在这里附近。”
时长乐扶着一棵树停了下来,大声地喘着气。
沈黛云站在他身边,半天不说一句话,仿佛全身的穴道都被人点住了一般。
“怎么了?”
时长乐抬头顺着她看的方向望去,顿时脸色大变。
“大哥……小六?”
他退了半步,要不是身后有一棵树靠着,差点瘫软在地。
“听小六说你要下山?何必用走的呢?大哥有马车,可以借给你。”
一身黑色羊毛大衣,围着一条银狐皮毛做的围脖,头上戴着灰色的羊毛毡礼帽,时长乐站在一架算不上华丽,但是和他的风格相符的马车旁,对着狼狈的两人淡淡一笑。
“大,大哥……”
时长乐说话都不自觉地颤抖了起来。
他身边的沈黛云也不比他好多少,一下子躲到了他的身后,纤细的肩膀微微发抖。
这段日子里她住在时家。
正确地说,是和眉姨娘住在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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