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无冕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无冕王- 第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搭讪了几个在媒体工作的朋友,都说会去人事处帮我问一问。虽然知道希望不大,但至少聊胜于无。之后又查到一些报社招人的信息,我赶紧找着上面的联系邮箱,把自己的简历润色了一番然后发过去。
做完这一切,我又闲了下来。走到客厅翻行李,找出钱包的和存折,看着自己为数不多的存款,开始做起之后的预算来。
我身边的钱,应该足够支付我找到房子后的押金和前三个月的房租,然而剩下的,也只够紧巴巴地过日子。所以,为了避免坐吃山空,如果我找不到记者的工作,那么或许就不得不勉强自己一下,先随便找个能糊口的营生。
一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又糟了起来,有一种要背叛自己的感觉。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是一串有些熟悉的数字。
我有些迷茫地按下接通键,完全不知道这位打电话来的人究竟是谁——这个号码里一共只存了几个人的号码,而知道这个号码的人更是只有任珉、肖平和我父母。
“喂?你好,请问哪位……”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大嗓门打断了:“叶书真,你怎么回事啊,复职第一天就迟到啊?还是你不打算来上班了啊?”
啊?我眨眨眼睛,更加迷茫了。





55

55、55、复职 。。。 
 
 
经过电话那头的一番解释,我才终于明白,原来在我不知不觉间,任珉已经帮我搞定了工作问题我之前的辞职不作数,改成停薪留职。
我这才想起来,昨天和任珉那通电话的最后,是隐隐约约听到“复职”、“报社”这几个词。可是我当时的心思完全没用在听电话上,这才错过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我不得不心里感叹任珉到底有权有势,一般人挖空心思都未必能进报社工作,他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就搞定了……就像前一世,他就算杀了人,照样不会有什么惩罚,有大把的人帮他遮掩,就算生出了麻烦,也会有人为他顶包。
在心里感慨了一番社会的残酷现实,我渐渐冷静下来,随后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能回去报社固然好,可如今我所求的,是千方百计要和任珉保持距离、划清界限,如果我就这么去报社报到,那,不就欠了任珉一个大大的人情。
而这份人情,任珉是必然会让我用其他东西还回去的。

才犹豫了一会儿,我又接到一个电话,这回是办公室主任打来的,催我赶快回去报到。
他一出面,我实在盛情难却,推拒的话再说不出口,心里那点犹豫也只好放下,立刻收拾了东西出发去报社。
两个小时之后,我已经办妥了所有手续,坐在我原先那张办公桌前,接受众人的围观和询问。
任珉帮我编的理由是家中有人生病,好不容易把人照顾好了,我又跟着病了一场,才耽误了怎么好几个月。我照此对大家解释了一番,恳切的语气,配上我初愈后还显虚弱的脸色,大家都信以为真,还好好慰问了我一番。
随后,我又被主任叫到办公室,聊了一个多小时。主任可不像外面这些不明真相的同事们,是那么好打发的,当初我的辞职函,可是确确实实由快递员交到了他手上。
主任一开口就问我为什么要辞职,我自然不能把当时所想告诉他,只能顺着任珉所编的话,说是自己不知道这一去要多久,怕耽误报社工作,索性就辞了职。顺便,还要好好抒发一下自己的后悔之意,表达对报社的忠心和对这份工作的热爱。
待我的长篇大论告一段落,主任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然后摇了摇头。
“小叶啊,你这小子,肚子里弯弯绕绕一大堆吧。”主任说道:“总之,现在既然回来了,就继续好好工作,你那么喜欢当记者,得对得起这个行当啊!我看了一下,你在离开前的两个月,发稿数量和质量都不如以前。你要好好反思,以更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
我把头点得跟啄木鸟似的:“是,主任批评得对,我一定努力改进。”
主任又摇摇头:“好了,你出去吧,要是以后再遇到什么困难,别一个人憋在心里,找我说说,我虽然没什么能耐,但自己的下属,总是能帮则帮。”
我再一次点头,比之前更多了一份诚恳。咱们主任虽然偶尔保守固执了些,但其实也是个好人啊。

当天没有什么事情,我很早就下了班。一回到肖平家里,第一件事情就是给任珉打电话。
趁着在办公室里的闲暇时间,我已经细细想过了,这通电话就算我不打,他也一定会打过来,毕竟是帮我搞定了那么大一件事情,无论出于怎样的立场,我也该好好感谢他。所以,还不如我主动出击,躲躲藏藏拖拖拉拉,反而更显得弱势。
任珉果然对我主动打电话给他表示出了一点点惊讶。我再三地感谢他之后,又主动提出要请他吃饭,更是让他觉得有些纳闷,反复向我确认:“真真,你确定要请我吃饭?”
“是的,今天晚上你有空吗?”我应了一声,在心里暗道,若是他能把对我的称呼改一改就好了,现在我每听他叫一声真真,一颗心都要抖好几下。
“当然有空,你请我吃饭,就算没空我也会挤出时间来的。”任珉的声音显示出主人的心情不错:“那么,我下班后过来接你?”
“好,就这样吧,晚上见。”我挂了电话,然后长吁一口气。说实话,这么个一张嘴就蹦出甜言蜜语的任珉,我就一直没习惯过,印象里的他,就该是寡言少语冷冰冰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了,这些让人肉麻的话,可一点都不符合他的个性。

晚上六点多,我在家里都快等得睡着了,任珉的电话才来。我赶紧接起,和他说了两句,便拿起东西下楼。
结果,我才走到一楼,就看到楼门口前停着两辆车,一辆豪华,一辆则是最普通的出租车。两辆车车头相对,车前各站着一个人,都是我熟悉的面孔。
我看着眼前这幕,有些无语:这任珉和肖平,真的不是天生冤家?他们怎么就那么有缘,每次都能狭路相逢呢?




56

56、56、饭馆里 。。。 
 
 
见到我,肖平走过来问我:“小叶,这个人又出现了,要报警吗?”
“啊?”我有些被他问懵住了:“是我约他来的,为什么要报警?”
“你约他?”肖平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他,他上次不还强行,那个亲你吗?你和他……我有点搞不清楚了。”
被他这么一提醒,我想起上次在和汪嘉文同住的房子楼下,任珉当着肖平强吻我的事情,脸上不由开始发烫,也不知一时该怎么跟他解释才好。
这时,任珉走了过来,长臂强势地搭在我肩上,对肖平道:“我们之间的事情,你用不着搞得那么清楚。”
肖平闻言,面色变得严肃起来,他不再看我,而是把目光投向了任珉。两人的目光一接上,我顿时感觉空气里的温度降了几分,赶紧打圆场:“肖平,我和我朋友吃饭去了,等我回来再跟你说,任珉,我们走吧,再晚说不定就没位子了。”一边说着,我一边用手指提起任珉的袖管,往他那辆豪车走去。
一边走,我一边在心里说着,肖平啊肖平,你平时看起来老老实实的,也不算笨,怎么就那么喜欢和任珉对上呢?
等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和他说说,让他以后看到任珉就绕路走,千万别再惹他了。

坐在任珉的车里,对前排司机报了个地址,然后我便闭上眼睛,假装闭目养神,实则避免任珉和我说话。
没过多久,我突然感觉身上一暖,睁开眼睛看见一条毯子披在身上。
我转头看向任珉,他笑眯眯地说:“你不是睡觉吗,别着凉了。”
我抿抿唇,别过头看向窗外,任毯子从身上滑下来。这种温馨融洽的气氛,我真的有点不习惯。
怎么能习惯,那张曾经伤你最深的面孔,如今又在你面前对你这样好,我怕自己再不竖起防线,又要心软。
幸好,任珉的司机给力,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我带任珉去的这家店,开在市中心某商业圈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里。这里闹中取静,路两边是老式公房,底楼开了一家家商铺,最是市井风情。
我熟门熟路地带他走进一家店里,这个点,店里已是客满,还有好几桌两两拼桌的,根本就再没一个多余的座位。
任珉挑挑眉:“好热闹的小店,我们就在这里吃饭吗?”
我看向他:“你要是嫌这里脏、这里挤,或是觉得这里做不出好吃的菜,那我们立刻就走。”
任珉笑着耸耸肩:“自然是客随主便。你放心,只要是你请的,就算鸠酒我也会喝。”
在心里啐了一口,我装作没听到他说的话,拦住一个服务员说,报了自己的名字,请她去叫老板出来。
没一会儿,穿着白色厨师装、挺着一个大大啤酒肚的老板就出来了。一见我,他就狠狠一巴掌拍在我背上:“小叶子,好久不见,我还以为你忘了我呢!”
“我忘了谁也不会忘了您老榆头呀,忘了您,我上哪儿找那么好吃的菜去呀。”我连忙陪笑道:“今天我带了朋友过来,麻烦您给张罗张罗,弄几个好菜,给我长长脸。”
老榆头哈哈笑了一声,随后把任珉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摸着下巴点头:“嘿,是位富家公子嘛,不错不错,进去里面吧,菜一会儿就上来。”

跟着服务员从通向厨房的小门走进去,穿过一段弥漫着油烟味的路,尽头另一扇红漆门打开,里面是寻常人家的客厅模样。
只不过,这客厅里没放沙发,而是放了两张桌子,一张大圆桌,一张小方桌。
我和任珉在方桌前坐下,老板娘亲自上来招呼,给我们摆碗筷倒茶水。任珉待她走开后,轻轻笑了一声,说:“真没想到,托你的福,我还享受了VIP的待遇。”
我也勉强笑笑,然后低头喝茶。我之所以选这里,只因我对这里熟悉,总比任珉选的那种陌生又高档的地方舒服自在些。
何况,老板老板娘都认识我,我好歹占了地利人和。
冷盆先上来,一碟糟凤爪,一碟毛豆,一碟烤麸,清清爽爽。
任珉夹了一块送进嘴里,嚼了两下便看向我:“真是店不可貌相,我有点期待下面的菜了。”
我不睬他,拿起一个凤爪大大咧咧地啃起来,吃相怎么粗鲁怎么来,期望他能对我产生类似恶心、厌恶的情绪。
“啪嗒”一声,啃了一半的凤爪掉到地上,我低头看下去,着实有些心痛——老榆头家的凤爪可是一绝,是他们家自己糟的,每天还要限量卖呢,这一份也没几个,怎么就被我掉了呢!
我这头还在郁闷,嘴角就突然触到一个软软的东西,吓得我反射性地向后仰,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张纸巾。
任珉笑着,看起来很开心:“嘴角沾了辣椒籽,你要再不擦,我就拍下来做手机桌面了。”
我一时气急,扯过纸巾,把嘴巴周围一圈大力地抹了好几遍,抹到皮都痛了才放下手。
任珉,任珉他怎么……这种和调戏没有差别的话,他是怎么坦然自若地说出口的!
这一世自从见到任珉以来,他总是让我一次又一次跌破眼镜。有时的他,让我怀疑那根本就是另一个人;可有时的他,又十足十是我认识的那个任珉。
一阵香味传来,我从混乱的思绪中抽离出来,把注意力放在面前的餐桌,老板娘刚端来一盘红烧鲳鱼上。
“来,张嘴,啊——”老板娘还站在旁边,我还来不及对她说谢谢,任珉就夹起一块鱼,送到了我嘴边。





57

57、57、迷倒 。。。 
 
 
我低着头,却还是可以感觉到老板娘惊讶和审视的目光。
“你自己吃吧。”我压低声音说道。
“你是乖乖吃下去,还是让我用嘴来喂你呢?”任珉的声音满是戏谑,可我知道,既然他说出口,他就一定做得出。
当着老板娘的面,说出这种话来。我想我大概明白任珉的用意了,他或许是希望我到哪里都抬不起头来,让其他我认识的人都疏远我,我除了他,再没什么可以说话的人。
不知此刻在老板娘眼中,现在的我是怎样的形象,不过,她多半会觉得我不堪吧。
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大多都是保守的,同性恋这个群体对他们来说,既陌生又怪异,几乎和洪水猛兽无异。
越想越觉得羞愤,我放下筷子,起身想走人。
没想到刚站起来,耳边就传来一句响亮的吆喝:“小叶子,你最爱的八宝焖蹄来了!”我看向门口,满头大汗的老榆头端着一个大盘子走进来,盘里是一整个圆蹄,一张皮红亮油润,端的是好卖相。
“你们干嘛呢?菜不好吃啊?”也许是我的脸色怪,也许是房里的气氛怪,老榆头放下盘子,看了我和任珉各一眼,然后看向老板娘,问道:“咋了?你们怎么都不说话?小叶子站着干什么?”
“没,没什么,我要去一下洗手间。”我抢在老板娘之前开口道,一边在心里暗暗祈祷着:老板娘大人,您就算要说,也等我回去了再说吧,我可不想当着老榆头的面,把不为人知的那点东西全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