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携手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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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携手征程-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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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别别别……”李红星吓得脸色都白了,要是平时在台球厅打仗的那些小学生他还真不怕,但是这是洪威,他还真怕惹了大事儿,他上前抱住愤怒的男人,一边急忙安抚道:“他就是小孩儿,不懂事儿,咱不跟他一般计较,不理他……”
林笙被比他高一个头的高壮男人眼睛里要喷火的直指脑门,脸色都不红不白的,眼睛里还露出一丝嘲讽。
洪威自始至终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林笙的表情,看到林笙这样的反应后,反而露出淡淡的笑容,伸手轻轻拍了拍左前方那个手下的胳膊,和蔼得像是一个大哥哥,笑着说:“学习好啊,阿笙一定有大出息。那今天就不吃了,改天等都有时间,威哥再请你们俩吃饭。你们可不能推辞了啊。”
李红星又冒着汗从前台拿了三包烟,一直把洪威他们送上车,才扶着腰一扭一扭的回来。
请他俩吃饭?呸,请林笙就直说嘛,想请他李红星,他今晚就有时间啊……李红星一边内心吐着槽,一边走近台球厅。
“小笙笙啊,你刚才是想吓死我啊,你……”李红星气运丹田,都做好了一番诉苦好好喷喷这个臭小子的准备,就见林笙单肩挎着书包,神色如常的走出来,跟他打照面的时候拍拍他的肩膀说:“收拾完了,我先走了,你锁门吧。”
“喂喂!林笙你这个臭小子,你给我回来解释清楚……”李红星对着林笙扬长而去的潇洒背影气得叫骂,一下子又抻了腰,疼得他在原地嗷嗷直叫。
台球厅离学校挺近,快走不到十分钟的路程,但是离他家就远了。林笙快走也得二十分钟。选择一个离家这么远的地方,林笙也是怕家里人知道。他怕奶奶不同意。
林笙本来还寻思台球厅不忙的时候看看书,但是显然是他把事情想得太美好了,台球厅忙起来连吃饭都没时间,还看书呢,想得美!这样林笙也就只能下班回家再看。他的时间现在都是硬挤出来了,所以他上课格外认真听讲,尽量做到最大的效率。
自从姑姑她们搬来后,姑姑奶奶还有姑姑家的小妹珍珍住一个屋子里,林笙兄弟俩住一个屋。过一个月旁边旁边一个屋的租客也走了,她们提前跟房东讲好也一起租下来,到时候奶奶就可以单独住一个屋子。林笙天天晚上学到很晚,还好他弟弟一睡着了就跟小死猪一样,给他卖了都不知道,林笙也就打着台灯爱学到几点就学到几点,只要第二天不困就行。
林笙一边寻思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边两条长腿飞快的走。
走到快到他家的一个拐弯的时候,差点没刹住一个不小心就撞到了一辆车上。
哪个傻×把车停这儿……林笙正这么想着,就见车旁边立着个正抽烟的男人,正是刚才才见过的洪威。
林笙谨慎的停下了脚步,眼神闪烁了一下,面无表情的看着挡住他道路的男人。
洪威的手下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他是自己开着车来的。他看到林笙的时候露出了一个温柔又得意的笑容,像是老朋友一样笑着说道:“你回家有两条路,我就猜你会走这条。”
这条是抄近路的小道,挺长的一个胡同还没有路灯,此刻都快晚上十来点钟了,大多数人家都睡觉了,里面简直漆黑一片。但是这条路近,林笙几乎每天都走这条路。
林笙没有搭他的话。洪威的笑容只会让他觉得恶心。
“阿笙,我想我们之间有什么误会。”洪威把手指间的烟头扔在地上撵灭,一步一步缓慢的像林笙走来,直到跟他面对面距离不到一米远才停下:“孙虎那天的事儿,跟我没有关系,我只不过是被他邀请去坐一会儿,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我对你没有恶意,一点恶意都没有,你不用一副敌对的样子。相反,我还很欣赏你。”
林笙站在原地没动,抓着书包带上的手指却越收越紧。这是他重生之后第一次,这么近的距离跟洪威,还是只有他们两个人。
洪威看着他因为紧绷而显得有些凝重的表情,以为他不信,便露出一个无比真诚的笑容,接着像是蛊惑一样温柔的说道:“我真的很欣赏你,阿笙,你不要不相信,我从那次在孙虎那里就非常赏识你,不,不仅仅是赏识你,你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弟弟一样,你让我特别亲切,忍不住想要亲近你,跟你做朋友,甚至是……做兄弟……”
此刻的洪威,英俊斯文的脸上满是真挚,语气也是不容人拒绝的真诚。可是林笙看着他,只觉得他像一个舞台上浓妆艳抹的小丑,可笑又让人笑不出来。
林笙心里酸酸的,当年他是怎么看上这个自私自利,一切都能出卖的男人的呢?他很想一拳打碎眼前这张虚伪的面孔,问问他,上辈子他被他妻子程可心折磨到生不如死的时候,他妈的在哪儿?
有些人,可以让自己不去爱,有些感情,也可以用尽全力放下。但是,有些记忆,有些屈辱,却很难驱除出生命的痕迹。
上辈子所受的伤害,林笙直到现今,有时还能在夜半时分惊醒,一身冷汗,心里疼得要窒息,不知道自己到底身在何处。
可是带给他这些伤害的人,说忘就忘了,又一脸无辜的出现在他面前。他不知道,老天不禁质疑,老天是不是也格外的厚爱他们,才让他们不用承受他所承受的伤……
“阿笙……”
洪威的声音把他从记忆中唤醒。林笙的眼睛有些红,所有复杂的情绪在这一瞬间一闪而逝。他看着洪威,在心里告诫自己,眼前这个人这辈子只是陌生人,此生再也不会有交集。
“洪先生,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误会。”林笙终于开口,眼神毫不闪躲的看着洪威,声音在夜色中格外的清亮:“我真的就想好好读书,考个大学,我也不想惹什么厉害的人物,也没想与这些大人物交朋友,我就想好好过我普通人的生活,不让我家人担心。洪先生,希望您能理解。”
林笙这话,跟把洪威刚才所有的伏低做小,所有的真诚拉拢的话都一巴掌打回到他脸上一样。谁听了都会说他一句不识抬举。
可是,洪威渐渐收起笑容,只是静静的看着他,沉默的盯着他好久,久林笙以为他要恼羞成怒的时候,洪威突然又笑了,脸变得简直比翻书还快,比刚才还真诚的笑容说道:“阿笙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学习是好事儿啊,我洪威最敬重读书好的人,那都是有脑袋高智商的人,我洪威最敬重学习的人了。你读书我求之不得呢,怎么会阻止呢。我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觉得跟兄弟你特别有缘,你好好读书,威哥支持你,你要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来找威哥啊,只要我能帮得上忙的,我一定帮。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林笙看着他,半晌没说话。
洪威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却连林笙的一个谢谢都没得到,林笙还是生疏客气的称呼他“洪先生”。
“洪先生,那我先走了。”
林笙绕过洪威的车,从另一侧头也没回的走了。
洪威没有再去看林笙,他在黑暗中静静的给自己点了一根烟。一明一灭的烟火间映出他阴沉的脸……



、第十六章

“林兄,你的大黑眼圈估计冒充熊猫都能潜进动物园里……”徐碧飞侧着身子,头扭了九十度正对着教室的后面,一只胳膊放在林笙的桌子上,轻轻松松就占了大半张桌子。
“我潜进动物园干什么?”林笙面无表情的说道:“给你偷熊猫吃吗?”
“那也行啊,我还没尝过熊猫什么味儿呢……”徐碧飞一脸向往的表情,又突然脸色一变,严肃的怒道:“说什么呢,你胖哥是那么好吃的吗?你以为你胖哥什么都吃呀!”
林笙一脸鄙夷,懒得理他。
“嘿,我说你也不用这么拼吧,要不……”徐碧飞这时候才真的有那么点严肃,试探的小声说道:“你那个活儿别干了,你还得学习呢。你说你也不是那种不学习的,这天天还得学习,你想累死你自己啊!一个班级不是有两个名额的补助吗?估计小宝子一定给你一个,而且你要打工,不会暑假打啊……”
小宝子就是他们的班主任,那个驼背看着严肃,其实内心听热心又正直的年轻老师。小宝子是四十多岁,是教数学的,教的非常好,再市里都非常有名气,所以分到这个班级,林笙觉得挺幸运的。
“暑假我也打。”林笙淡淡的一瞥他,手指间飞快转着的笔突然停下,把正看的物理习题本推到徐碧飞面前,指着其中一道题,就两个字:“这道。”
徐碧飞低头就看了一眼,就夸张的说:“这你都不会……”
这是徐碧飞的口头禅,要不是他每次讲题讲得比老师讲得还明白,林笙也不能这么惯着他。但是胖哥也确实厉害,别看他一顿饭吃八两饭,实打实的一大缸盆饭,但人家可没光长肉,全市第一可不是闹着玩的,每次考试科科不是满分,也没有丢过超过五分的,什么全国奥数,青少年科技大奖,化学,作文……一大溜数林笙都懒得名字的一等奖特等奖……
所以徐碧飞在他们一年三班简直相当于熊猫在动物园的地位,绝对国宝级的。那帮老师每次在提问了好几个同学问题都答不上来之后提问徐碧飞,徐碧飞慢吞吞的站起来,甩着一身肥肉慵懒的回答的时候,从老师看着他的热切眼神中,林笙好像看到了祖国乃至地球的希望一样。
“笨死了,物理书第一册第三四五页课后题第六题第二问,老师上课给加的那个公式……你是不是老师讲的时候又睡着了?”徐碧飞满脸的肥肉仿佛都透着对于低智商人群的鄙夷。
林笙的眼睛一亮,故意忽略他作为朋友不应该出现的表情,细长的胳膊猛地伸出去勾住胖哥的脖子,在他满脸肥肉上吧嗒一口,高兴的说:“你简直太帅了哥们儿!”
胖哥满脸骄傲,还傲娇的嘴犟道:“是你太笨,胖爷的脸是随便说亲就能亲的吗?下次再这样收你钱了啊……”
下课的时候他么这么闹习惯了,也没在意其他人。然而,没想到就在这时候,跟林笙之间只隔了一个狭窄过道的程亦锦突然不经意的抬头,正好看见林笙笑着吧唧一口亲在胖哥那张承饼状的脸上。
阳光刚好透过后面的窗子射进来,外面是高大的白杨,幽绿的树叶随风轻轻摆动,这美丽的风景一瞬间仿佛只能化作一副没有生气的油画,成为某个极为耀眼的人的背景图。林笙呈现淡粉色的薄唇轻轻勾着,勾出一个浅淡的优美的弧度,淡茶色的眼珠中流转的,确实程亦锦从来没有见过的简单而真挚的笑意……
程亦锦动也不能动的盯着他那琥珀色的眼珠,他可能是忘了动,也可能是真的被施了某种魔法,总之,他觉得他的心跳在那一刻突然失去了平时的速率,狂躁得仿佛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然而,林笙突然侧头,在跟他的目光对上的一瞬间,那双淡茶色透明得像宝石的眼眸中的笑意瞬间褪得一干二净,然后冷淡的又回过头去,接着跟那个胖子笑闹,没再回过头。
程亦锦不能控制的在他目光离开自己的一瞬间,感到非常的失落,失落到愤怒。
他,为什么就对我这样!
程亦锦的手掌在桌子底下紧握成拳头。上课的铃声还没响,他猛地站起来拿着手机出去了,接下来一整天都没再来上课……
转眼就到了星期三,平时星期三的下午他们两节自习,两节体育课,这恐怕是一周中除了周末外一中学生最喜欢的一天了。林笙加入班级的足球对了,虽然体育老师和体委极力邀请他加入篮球队,但是他实在是没那个训练的时间和兴趣。班级里的篮球队是体育老师带队,严格培训的,期末的时候参加年级比赛甚至是学校比赛的。所以训练的时间必然不少,有时候周六周日都得训练,林笙还得打工挣钱呢,哪有那清闲时间。而且篮球跟足球相比,他确实更喜欢足球,也许是因为篮球队那帮家伙实在是太他妈让人妒恨的高了,林笙上辈子快四十了也没长到一米八,一米七九那都是官方说法,所以,他绝逼有更喜欢足球的理由。
今天下午体育课他们班跟四班有篮球比赛,女生们一个个比男生还兴奋,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上午上课就有些躁动。她们还提前一周自己花钱定了跟他们自己班男生一样的队服,就是为了给他们加油助威的时候更有气势。
下午的时候,全班除了篮球队的队员,其他人都坐在一中新盖的体育馆里,班级的女生坐在前面,穿着统一的队服,那白嫩的小胳膊小腿在宽大的队服里更显得匀称白皙。她们手里拿着生活委员组织买的同一颜色彩色棒,喊口号的时候真挺壮观的。
林笙挨着胖哥坐着,他虽然没参加篮球队,但是男生嘛,对于体育事业的各项运动,或多或少都有那么些狂炙的热爱。
林笙看了一眼场上自己班和四班的几个队员,除了四班的队长矮点,其他的都至少一米八以上,自己估计当时选择参加篮球队,也是个替补队员。
林笙一边想着,一边听到胖哥一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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