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携手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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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携手征程-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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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笙的表情一僵。还有改天?
程亦锦睁着睁着一双大眼睛,俊脸上的神情可谓无辜得很:“不是感谢我吗?不应该单独请我吃顿饭吗?”
“……”
晚上台球里,林笙没精打采的问李红星请假。
“你哪天都行啊,本来周末也是的你假期啊,你愿意来帮我就给你加班费嘛。真有事来不了就忙你的去吧。”李红星一边刷杯子,一边说道:“而且你就算是你翘班我也挺支持的,虽然你在我就轻松不少,但是你这样德智体美全的员工容易在大老板那里把我比下去呀。我们家里吃饭的时候,我姐夫好几次都夸你呢,说你能干。还说要给你加工资呢。”
“不是刚加完吗?”听到涨工资,林笙才来了那么点精神。
前几天开工资的时候,李红星的姐夫,也就是林笙的真正的老板,给他开了300块钱的工资,比原来讲的多了一倍,加上周六周日加班的钱也不应该这么多,但是老板说他干得好,不偷奸耍滑,也没跟老板计较讲工资,老板很欣赏他。
多给钱谁不开心啊。林笙本来还觉得这么白天上课,晚上上晚班之后还回家熬夜学习很辛苦,但是看在这么多的工资的份上,他还真舍不得辞了这份工作了。
一个月三百块钱,林笙自己都花不了,他现在烟也不抽了,一个月在学校食堂吃饭,他也不爱吃零食,一百块钱就差不多。剩下的钱,给林杨买画画的东西都够了。
“这是小道消息……”李红星斜着眼睛看他,装逼的要笑不笑的说:“只要你干得好……不对,是干得好但还不如小爷好,就不久又有涨工资的可能了。不过,这个好与不好间,你要小心拿捏好……”
林笙得到想要他想要的答案,翻了这半疯儿一个白眼,转身就走人了。
林笙就把吃饭的时间定在了本周六的晚上,他把假都请了,一个整晚上,怎么也能好好的伺候好那位大爷吧。


、第二十四章

星期五晚上放学的时候,同学们都激动的收拾书包,准备享受珍贵的周末假期。班级里满是喧哗和热闹。
林笙伸出一条胳膊搭在程亦锦的桌子上,顿了顿问道:“明天晚上有空吗,请你吃饭?”
“行。”程亦锦回答的非常痛快,脸上还难得的露出一丝笑意,状似不经意的问:“你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吧,明天晚上给我打电话吧。”
“……就明天晚上六点学校南门见,或者你直接去台球厅找我也行。你先想好吃什么,咱俩直接去。”林笙讨厌磨磨唧唧的,直接一次性说完想说的。
程亦锦虽然早就猜得到他没记自己的电话号码,但是知道的时候还是难掩心里的失望,脸色沉了沉,伸手在笔记本上撤了一张纸,几笔勾出一连串的数字,递到林笙的眼前,语气不容置疑的说道:“这次收好了……”接着顿了顿又补充道:“记住也行。”
“我没有电话。”林笙扫了一眼之上的数字,说道。
“我知道。”程亦锦目光沉沉的,加重了语气:“但是你有事情的时候可以找到我,给我打电话。”
如果对方是胖哥,林笙一定来一句,我有事情找你干什么?有用吗?
但是对方是程亦锦,而且林笙自认为跟他没那么熟,也真心不想跟他熟起来,便少说一句话是一句,点点头算是敷衍过去。
星期六下午程亦锦来台球厅的时候,还不到下午三点,他推门进屋的时候,林笙还没抬头就一句:“欢迎光临”,然后抬头看到是程亦锦,直接低头看向手腕上的手表。
“我在家呆着也没意思,想先来这里玩一会儿。”不知道什么原因,程亦锦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不太自然,但是林笙也没在意。
“那我给你开一桌,你还是自己玩啊?”林笙把他领进去。
“嗨,帅哥来啦?”李红星叼着一根烟坐在前台看一本武侠小说,抬头看到程亦锦的时候眼睛一亮。他可知道这小子,一看就是有钱家的小少爷,出手阔绰不说,带人还不傲慢,那天来直接包了一桌一晚上,在他那儿买了两盒最好的烟,还硬要塞给他一盒,虽然他死活没要,但是那小子也很上道的给他点了好几根。
“红星哥。”程亦锦朝他走过去,扔了一包中华烟在桌子上递给他,笑着说道:“等会儿没事儿再陪我玩两杆儿呗?”
李红星看着桌子上的烟眼馋,推辞了两次就收下了,笑得满脸褶子的说:“行行,马上就来,你先过去。”
林笙对于两人的互动视而不见,径直走到空着的桌子旁边,弯腰伸手把球摆好,挑了一根球杆儿递给程亦锦。
程亦锦抽着烟,隔着一层薄薄的烟雾看到在台球桌上方的灯光的照耀下林笙精致削瘦的侧脸,胸腔里心脏有多躁动,只有他自己清楚。夹着烟的手指有些颤抖,程亦锦还能在林笙看过来的时候,故作平常的勾起一个他自认为最优雅的微笑。
“玩吧,我去前台,红星哥马上就能过来。”
“好。”
“我来啦。”李红星一个刹车没掌握好,差点儿撞到台球桌上,得到林笙鄙视的一个眼神。
打了一盘,程亦锦突然问道:“红星哥,林笙,会打台球吗?”
“怎么不会打,打得比我好多了。”李红星把烟灰磕到旁边的烟灰缸里,笑着说道:“现在你们这么大的小子,哪有不会玩这个的?”
程亦锦的意思当然不是真的问林笙会不会。他听了李红星的话笑着没说话,过了好几秒钟,李红星一拍脑门儿,笑得很有深意的说:“瞧我这脑袋瓜子,林笙说我笨我还跟他辩解呢,这现在弦外之音都听不出来了,太不上到了。我现在就去给你叫他去……”
程亦锦笑得很坦然,还不忘叫住他补充道:“红星哥,别说是我叫他的。”
李红星扭过上半身,用这样一个妩媚至极的姿势跟他摆了个ok的手势。
李红星就这这个扭腰的姿势怪叫了一声,成功的引来了屋里其他两桌的客人还有林笙的目光。
“哎呦,我的腰呦……”拖着让人心肝都乱颤的凄惨的叫声,李红星一扭一扭姿势想一只大螃蟹似的往林笙那儿挪动。
“你又怎么了?”李红星有时候偷懒不想干活的时候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林笙早就被他骗得麻木了,漠然着声音问道。
“我,我腰扭了,阿笙你快来扶我一把……哎呦……”李红星装得还挺像。
林笙冷漠的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的低下头接着看英语书。林笙每天学习英语用的时间最多,但是每次考试成绩确实最不好的。别的科目他凭着脑袋好使追赶起来倒是不费什么事儿,但是英语无论他怎么学,就是不行,他简直想把这些一个个鸟字母拆碎了吞进肚子里去。简直太他妈难了,每个单词都不认识,他背单词还是背的字母顺序呢。
有一次他问胖哥英语的时候,胖哥得知他一个单词都不会读,但是中考英语打了83分的时候(总分算100),简直对他刮目相看,不是一星半点的敬佩。用胖哥的话来说,就是中国的教育制度简直太牛了,一个音标都不会的人,居然能把在中国把英语答及格了……刮目相看归刮目相看,胖哥倒是也想帮他,但是人家全是第一也不是白来的,高中课业繁忙,胖哥也不能一个单词一个单词教他吧。胖哥告诉了他一些方法,他也跟英语老师探讨过,英语老师对于英文课文一句都读不出来又长得很帅的他也存在同情,告诉一些方法。但是那些方法到了一个连音标底子都没有的他来说,还是不实用。
所以,现在林笙虽然依旧每天坚持用大块儿的时间学习英语,依然每天学完英语非常暴躁,但也依然进展不大。
“林笙你个小没良心的,你不关心我也就算了,去陪你同学玩一会儿去嘛,再学学傻了。”李红星说道。
“不去。”干净利落的拒绝。
“我腰都扭了,可疼了……”
“你昨天不想擦玻璃的时候也是腰扭了。”林笙漠然的看着他。
“对,对,今天也是那儿扭了……你看真的有这么回事儿,我真得跟我姐夫请个假,必须去医院好好看看我的腰了……”
林笙懒得理无赖。
“嘿,你当帮哥还不行吗?小程刚才还给我包中华呢,你就当帮哥……”李红星涎着脸无耻的很。
“我也没抽,不帮。”
“……你个小崽子……”李红星气的肝儿疼,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个,怎么读?”林笙蹙着眉头把英语书嫌弃的推到李红星面前。
没错,就连初中毕业就没继续念下去的李红星英语都比林笙强,至少他能对着音标拼出那一两个英语单词来。
“去,不会,想问找你同学去。”李红星也怒了。
“……”林笙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自己放着一个出国过,英语全班最棒的家伙不去问,问一个总是搞错还从来不确定的学渣干屁啊。
林笙直接拿着英语书朝程亦锦走过去。
程亦锦在他往这边走的时候就注视着他。
林笙干净帅气的脸上还带着怎么也学不明白的暴躁,如果不知道原因的人,一定也为他这样怒气冲冲的过来,是找打架的。
程亦锦看到走到跟前,把书往台球案子上一拍,直接说道:“我陪你打一盘,你等会教我英语。”
自然没有什么人有异议。就算是不陪他打台球,直接跳到教英语的步骤,程亦锦也没有丝毫异议,乐意之极。毕竟,他来这儿的最主要目的也不是玩台球。想玩台球,他在家里玩多好,跨洋专业崭新的台球桌子,还能请来专业的国外台球教练陪练……
不过程亦锦什么也没说,拿起球杆儿,看到林笙一个漂亮的开球,把球都打散开,还有两个红球直接进洞了。
从来没见过林笙在台球厅里玩球,程亦锦没想到他居然玩的这么好。比李红星打的都好。
“从来没看你玩过。”程亦锦把烟掐了,似乎不经意的跟林笙搭话。
“恩……”林笙眼睛瞄着球,一边缓缓答道:“没玩,要不然总有人找我陪着玩,我也不用学习了。”
早就注意到林笙在台球厅这样嘈杂的环境里捧着书看的专注情景,程亦锦犹豫了一下,轻声问道:“你在这里打工会不会很辛苦……”
林笙的球在桌子边缘弹跳了几下,没有进洞,这个角度很偏,没进洞也很正常。他一边退后一步让出位置,一边毫不避讳的回答道:“没什么辛苦的,这里的活儿也不累,风吹不到雨淋不到的,老板人也挺好。”
程亦锦拿着球杆顿了一下,没有马上去打球,而是看着他问道:“我是说,你这样一边打工,一边学习,而且这里……”程亦锦看了一眼充满二手烟的嘈杂台球厅。
有些惊讶的抬头看了一眼程亦锦,但是这种惊讶稍纵即逝。林笙明白这大少爷也是关心自己,便露出一个笑容,坦荡的说:“没什么辛苦的,这是我自己选择的。”
“到你了。”林笙对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怔忪的程亦锦道。
“哦,好……”
程亦锦心不在焉的把球打偏了,他目光专注的看着举着球杆儿,姿势帅气打球的林笙,心脏又酸又涨,还有些感动,脑海里一种萦绕着林笙说“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这句话时候澄澈的眼眸中呈现的坦然。
简直,让他有一种想要冲上去把他揉进身体里,再也不跟这个人分开的冲动……


、第二十五章

从台球厅出来,两人上了一辆出租车,奔林笙说的一家挺好吃的烧烤去。
林笙最烦磨磨唧唧,程亦锦也不是那样的人。在商量吃饭上两人倒是志同道合的痛快,程亦锦说能找个坐下安静喝啤酒的地方就好,林笙直接在记忆力搜索出一处还不错的烧烤店。
那家店在城西泰宁街的一条小胡同里,他以前跟高敬轩常去那里和啤酒吃肉串,那段大口喝酒对未来充满希望无知无畏的日子,现在回想起来,真的美好的不真实。那时候,他跟高敬轩之间,还没有一个洪威,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洪威成为两人关系的裂缝,并且越来越大,到最后不可收拾,甚至到了见了面都像陌生人一样冷淡。
林笙总是不自觉地想起上辈子的事情,尤其是临死前那些。也许是那些记忆太深刻,让他想忘记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是论起最后悔的事情,不是他认识了洪威,也不是他混了皇权,而是他与高敬轩的决裂,与能为他舍生忘死的兄弟成为陌路。
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上天真的给他了,可是,高敬轩你丫的在哪儿啊?
程亦锦放下菜单,一抬头正好看到林笙恍惚的神情,好像追忆着什么一样,这样他心生不快,遂轻轻的咳嗽了一下。
“你想什么呢?”程亦锦貌似不经意的问,把菜单推到他的面前,说道:“我点了酒,你知道这里什么好吃,你点吧。”
程亦锦没想到林笙能回答他的第一个问题。林笙对他那副不在乎的态度他都习惯了,却没想到听到林笙说道:“想起我一个好哥们儿,我们以前就常来这儿吃。”,说着,林笙脸上露出一个程亦锦从来没见过的温暖又怀念的浅浅笑容来。
什么样的好哥们儿,能让你想起来就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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