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一个作者[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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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一个作者[快穿]-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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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睁不开吗?让我看看!”水银团子变成了小狐狸的模样,扑进了他的怀里,一边抖动着毛茸茸的大尾巴,一边拿两只小爪子去抠男主的眼睛。
“什么嘛明明能睁开,只是看不见而已啦~这是角色设定,他天生下来就这样。他去修魔之后把没用的眼珠挖了出来,填进去了一个自己炼制的魔器。所以并不是我的故障哦~”
“哦,是设定啊。”
【艾利克斯去哪里了?】
诶?哦对,我挂在这里,按照他现在的角色武力值他应该是看不见我的。于是我只有特别没形象的挣动着四肢,扯着嗓子大喊:“尼……”
啊不对,他之前是有告诉过我他的名字吧,叫……叫什么……什么萧霖?
“萧霖!我在这里……看上面!上面!上面!!不对,左边一点……”
小狐狸系统甩了甩尾巴,我就被某种力量从树杈子上面拽了下来,四脚朝天的落在了地上,还拍起来不少树叶啊什么的。
“卧槽!”
在我从树上掉到地上的过程中,我只来得及吼出这两个字,接着就被糊了一脸原生态的落叶。这个系统是故意的吧!!
“艾……啊,应该是,招财猫……”
“别用那个名字叫我!”开玩笑,看哥哥现在英俊的脸,你不觉得用那个死蠢的名字太奇怪了吗?
因为急着要阻止他用那个恶心的方法叫我,我一不小心把嘴里的落叶给吞了进去。我擦我可不是长颈鹿啊就算是无公害树叶我也不吃的!
我马上别开脑袋不停咳嗽,试图把喉管里的树叶给吐出来,但是吧不知道为啥,我脸都吐成树叶色了那片叶子还是不出来。而那家伙就傻乎乎的盯着我,看我干比他还要傻的事。
我擦,这种时候不是应该装作什么都没看到吗?
“呃,你还好吧?”他在我终于停下来之后,犹豫了一秒,然后冲我伸出一只手来。
看着那细的有些怕人的手腕,我倒是很怀疑他能不能把我拽起来。
抱着试探性的心情抓住了他的手,结果刚一用力,这家伙就跟倒栽葱似的摔进了我怀里。好嘛!我就知道,他要是常清的话这会儿绝壁是个弱鸡,叫他拉个大男人那就是天方夜谭啊!啊不,就算他不是常清,就他现在这个十来啷当岁的样子,也没可能单手拽起来一个人啊。
“……抱歉。”他在我肚子上踩了好几脚才勉强爬起来,身上过于宽大的衣服眼看着就要顺着肩膀垮下去了。我眼疾手快,一把又给他提了上来。开玩笑,看这么个小男孩的果体我的眼睛怕是要长针眼啊!
说真的他现在和之前真的太不一样了,不仅仅是外貌,连周身的气势也都弱了很多,甚至连存在感都弱了下来。我情不自禁又把目光投向了他眼睛上的那块红斑,说真的,他现在的样子和我心里脑补的那个主角,还真是……一模一样。
常清,要说的话,我对这个角色的喜欢程度,绝对不会低于尼尔的。但是,两个主角的待遇……
【艾利克斯怎么了?他好像有点疯疯癫癫的……】
卧槽什么叫做疯疯癫癫的啊你这倒霉孩子会不会说话啊!我这叫放飞自我本性流露啊什么疯疯癫癫的啊,亏我还以为你跟着角色设定一起变了没想到还是那个德行!
我清了清嗓子,特别高冷的说:“那个啥,随便叫我什么都成,招财猫啊艾利克斯什么的还是算了,听着多别扭啊!”
他轻笑了一声,站到了一边。我看他起来了也忙拿肘子撑着地也爬了起来,把身上那些乱七八糟的树叶摘下来扔到了一边。变成小狐狸模样的系统慢悠悠走了过来,在我的裤脚上蹭了两下。
系统,没人告诉过你,这样卖萌,可是……犯规的啊!
我情不自禁伸手在银色的小狐狸脑袋上狠狠揉了几把,系统挣扎了两下噗的一声又变成了一滩水银一样的东西,一点一点的,努力流到了萧霖的脚边上。
“我刚刚已经跟中枢对接过了,大纲你现在也应该收到了。现在呢,主角常清才十一岁,一个人住在胡山村。离故事开还有个三年多,你先适应一下常清的设定,不要又跟上次一样出岔子!”
“我出岔子?明明是你出了岔子。”原本安安静静站着的小鬼忽然笑了起来。
他要是笑起来,却又和我印象中的尼尔重合了。说真的,这样带着点嚣张的样子对于我来说要熟悉得多了。
【系统还是一如既往的小看我的演技和职业素质啊……】
什么啊!之前那副样子原来是演技!亏我还有那么一会儿觉得……
“你得好好完成任务,努力赚积分!听到没有?这次的世界构架可是很大的我也没空像之前一样随时回复你,你自己,你自己就小心一点,也不要动不动就把本性露出来了……”
“你真的是系统吗?”
【这么罗嗦没问题?】
有问题的是你吧!我偷偷瞪了这家伙一眼,真是的,系统说的可全是真话,你这家伙完全就是不要命的在OOC啊!!
“我当然是!好了我赶快说完能量要不够了……”系统由一滩水银的形状变成了一个金属球,原地滚了两圈接着说:“主线任务就是毁灭仙界,然后自爆,必须说的台词在大纲下头。千万千万记得,在毁灭仙界之前你可别死了,也不要不小心又把世界给玩崩溃了……我是说真的你可要………”
毫无征兆的,金属球突然从我们面前消失了。尼尔,啊不,现在已经是常清了。常清提了提过于大的裤子,坐在了地上,冲我露出了一个特别青涩的笑容。那种少年式的单纯让我一瞬间还打了个哆嗦。
“那我之后就叫你,唔,叫招财怎么样?我是觉得还挺亲切的……”
【而且也挺顺口】
我去这家伙进入状态也太快了吧,不不不应该说原作的常清可是个苦孩子肯定不会笑的这么春光万丈。这倒霉孩子顶着张半毁容的脸怎么还能笑得这么甜啊!完了我的心怎么跳得这么快啊这不科学啊啊啊啊啊!冷静,冷静,冷静,别忘了这里是《弑仙传奇》,别忘了你自己写的剧情,可不要再……
“呃?啊……没……问题。”
哎……这不争气的嘴啊QAQ
作者有话要说:好啦,第二个世界。
实际上是打着修仙旗号的种田美食单元(误
虽然招财猫喵喵喵和艾利克斯都有点违和,但是招财也没强到哪里去不是吗?被卖萌主角打败的小明泪奔了起来。
原地翻滚着求收藏求评论_(:з」∠)_

、第二回

第二回:幼小孩童命运为何如次多舛,善良的作者后爹怀抱始终为你敞开
比起《创‘世·神纪》,我写《弑仙传奇》的时间可要晚的多了。那个时候我刚从大学收拾铺盖滚出宿舍,除了一张文凭什么也没有。唯一能拿的出手的能力,也就只有编故事这一样。
我啊,并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大神,写的故事也没法博取多少眼球。但是那个时候的我觉得,好像只要不停的写故事,人生就还是有意义的。而《弑仙传奇》,应该就是那一个改变我,也改变了招财猫喵喵喵这个开玩笑一样的马甲的转折点……吧。
啊啊啊这么严肃的回想方式总觉得有点怪怪的,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可怜兮兮的往事啦,起码对于我来说,只有在需要苦情谈资的时候,才会想起有这么一茬子事儿啦~毕竟是已经过去的事情,就算再辛苦,不也已经过去了嘛~到莫名其妙穿越之前,我还在顶着招财猫的马甲继续辛辛苦苦的码字呢!
不过真要说的话,这本书的情节……怎么说呢,不是说记不清楚,而是,太清楚了。尤其是,常清的结局。虽然我说来这本书的时候的确是有想过要整一下那个带着系统的穿越者,但是,等真的看到常清的时候,我,有点后悔啊。
就算知道只是扮演者,也不会真的死掉。但是自爆这样的结局,未免也……
“招财?”
小小的男主角从树后面绕了出来,非常坦然的站在我面前。他现在脱了不合身的皮甲,换上了一身符合设定普通的粗布短打。这样看起来倒是比我想的还要更瘦一些。尤其是腿,细得好像只剩下两根孤零零的腿骨勉强撑着薄薄的身体。如果这个时候来一阵大风,我是真的怀疑他会不会被吹跑!
但是男主本人好像对此完全没有自觉,他非常自然的眯起了右眼,只睁大了一只左眼望着我。虽然我知道他本质上还是那个性格恶劣又傲娇的家伙,可这幅外表太有欺骗性啦!!
我咽了口唾沫,吞吞吐吐的说:“我们,现在先回胡山村?剧情还得……”
他似乎愣住了,但随后马上又笑了起来。小孩子这种生物,如果没有彻底被带坏的话,总能有一种让人开心的力量。他伸手抓住了我的胳膊。就这样我让他牵着,迎着夕阳一步步朝山下走。



走啊,走啊,走啊。
走啊,走啊,走啊,走啊。
走啊,走啊……卧槽怎么还没到啊这个山是有多高啊!太阳已经完全下山了啊!!!别说是还没开挂的主角了就是我也已经要躺下了啊,虽然剧情上是这么写的但是这么小的小孩真的能跑到这里来吗?真的不会直接累死在半山腰吗???
实在是走不动了,我干脆的趴在地上喘起了粗气。那些个草茎啊什么的东西戳在我的脸上痒嗖嗖的。在我趴下之后,我就听见身后传来那家伙断断续续的笑声。他步履蹒跚的绕过我,倒在了离我大概有个十来步的地方,喘的比我还厉害。
所以说就不要逞这个能嘛!
【哈哈哈哈看招财的样子完全累成狗啊……哈……哈哈】
你还有脸笑我啊你已经累到连心理活动都要一哽一哽的了好吗??
“先……先休息一下,无论如何,今天,今天……还是要,要……”
喘了好一会儿,还是我先恢复了点力气捎带着补了点智商。虽然常清是一个人住,但是这么晚回去可能还是会有好心的邻居担心啊什么的,就算大晚上的不会找出来,明天肯定也不好交代。第一天就穿帮那可绝对不行!当着作者的面改剧情什么的绝对不允许再发生啊!!
那家伙已经累到话都说不出来了,只能勉强点点头表示同意。虽然他内心里还在说瞎话,但我看他现在这个样子,真的走下去起码得在床上躺个几天才能缓过来。哎,这里又没有路,全靠我现在身上精灵自带的导航,啊不对,追踪技能来看方向。不然的话,直接滚下去也是不错的选择嘛。
就这么东想西想的,大概晒了半个多钟头的月亮,我感觉我又差不多有了点力气。做了一番心理斗争之后,我勉强爬了起来。那个小鬼看到我站起来了,挣扎着也要起来。但是怎么可能啊!走了这么久,又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孩,除非是超人的基因,不然早就累到睡着了好吗?
我伸手抓着他的领子把他拎起来扔到背上,他是真的很轻。即使我现在挺累的,背着他倒也算不上什么特别沉重的负担。但这家伙特备不配合,在我背后张牙舞爪的,就差用牙咬,用脚踢了。嘴里还嘟囔着一些听不清楚的话。
哎哎,我知道你这家伙现在的样子只是表面现象啦,因为我可是真心的想让你吃点苦头才特意说了这一本书啊。不过欺负十几岁的小朋友无论如何都办不到,所以我现在就姑且让你享享福吧,以后吃苦的时候还多着呢!
我放眼望去,四周的草啊树啊还有别的什么的,都在好大的一轮明月下头,变成了一团雾蒙蒙白花花的东西。而且这山上到了夜里,还真有点冷。虽然穿着护甲的地方不觉得,但是露在外面的皮肤叫山风一吹,立马就起一层的鸡皮疙瘩。
背上这个小崽子这个时候也不跟我啰嗦了,只是不是哼唧两声,意思自己要反抗一下我的独·裁。他贴在我的背上,我的背倒不怎么冷了。但我寻思,这小东西估计冻得够呛。毕竟为了贴合人物,他穿的就是一身单衣。我这个成年人,还是体力不错的刺客,都觉得难受,他现在什么外挂都没有,搞不好还要冻病了。
想到这一茬我也不含糊,就把他从背上扯下来,改抱在怀里。就着月光我低头一看,倒也看不出脸色如何。可他牙齿上下打架的声音总还听得清清楚楚。
哎,这倒霉孩子。比那死鸭子嘴还硬呢,我俩好歹也处了一本儿,不,半本儿书,现在怎么也算得上是个熟人了。怎么这会儿他就这么进入角色,倔得七八头驴都拉不回来,硬是把自己还当成人看呢?我看他扮演尼尔的时候,OOC不是OOC得挺开心的嘛,还和那个莫名其妙的穿越者吵来吵去。
我又走磕磕巴巴的走了一截,感觉他在我怀里抖得跟筛糠似的,而且筛得越来越厉害。这会儿他嘴里也不哼唧了,心里也没啥想法了,细胳膊细腿都跟冰块儿似的,好像怎么捂都捂不热乎。
我把他紧紧抱在胸前,但是一点儿用也没有。他身体的温度越来越低,直让我觉得,他该不会刚一穿越就给冻死了。虽说他实实在在的是主角没错,可《弑仙传奇》的主角,他和我其他文,啊不,和其他传统x点文的男主那不一样啊!现在的常清,那是货真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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