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你弟弟我是创世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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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你弟弟我是创世神-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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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之所以说反常呢,是因为,现在,只要看得到轩辕凌天的地方就绝对木有轩辕夜天,见得到轩辕夜天的地方就绝对没有轩辕凌天!
无论是在什么时候,轩辕夜天就好像对轩辕凌天唯恐避之而不及一样,只要一看到总裁大人那标志的身影,就瞬间找借口离开。一次两次还没什么事,但是次数多了以后,就忍不住会有人怀疑了,哦,当然了,那不是怀疑,那基本上肯定了。
这还用说嘛!肯定是轩辕夜天看到总裁大人和薇德拉亲亲热热的画面不舒服了啊!这绝壁就是吃醋的具体表现啊!这肯定就是啊!众人心中八卦之魂熊熊的燃烧,现在这样子算肿么回事?
当然了,为神马没人会去猜测是总裁大人抛弃了轩辕夜天呢?对于这一点,游戏组的人齐齐唾弃,这一点很简单,事实上,在整个游戏组,除了轩辕夜天看不出来轩辕凌天对他有一丝以外,其他的有一个算一个,就连秦晓山这么单纯的人都看出来了啊!
所以说,轩辕夜天童鞋乃的智商啊不情商已经低到让所有人为之深深唾弃的地步了么。。。。
而目前还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的轩辕夜天却只是松了一口气,端着咖啡,看着远处向着莫文浩交代完了任务就转身准备离开的总裁大人,自己很没出息的躲在了隔间里,明明想要转身离开假装没看见,却又忍不住向着那人的背影望去。
有时候,原来暗恋,是这么伤人的事情。还是在知道,自己的喜欢一辈子就不会有结果的情况下。血缘什么的。。。。。轩辕夜天微微露出了一个苦笑,好吧,他这次认栽了不行么!没想到他这么没心没肺的人居然还有暗恋这种情况。。。若是换做前世,轩辕夜天一定认为那个人在胡说八道,甚至还会骄傲的挺起小胸脯,说句‘暗恋算个屁,劳资才不会做这么没品的事,喜欢就追啊!’这种豪言壮语吧,可是现在。。。。
原来,这就是爱情。原来,这就是喜欢。原来,虽然这份感情开始的基础是照顾,但现在,好像真的喜欢上了。会为这个人伤心难过失落,这些轩辕夜天以前全部没有体会过的感情,现在通通都有了。
所以才不想当他的弟弟,才不想让他和别人在一起,可是,没办法不是么?撇开轩辕凌天不是基佬不说,单单是血缘关系,就是一道永远过不去的门槛。
呼。。。。。。抿了一口咖啡,轩辕夜天闭了闭眼,这样就很好了,等这几天过去就好了,之后他就可以和以前一样肆无忌惮的和哥哥开玩笑了,而不是一个人纠结。所幸这几天游戏组的事情还不少,自己又借口在公司加班到深夜,等自己回去的时候哥哥一般在书房就不会碰见了。
他只是需要,几天的平静而已。接下来,他就可以好好的控制自己了。事实上,轩辕夜天是个理智到可怕的人,虽然平日没心没肺,但是对于感情,他虽然会有留恋会有不舍,但是放手什么的。。。。。。并不是做不到。只要你明白你没有丝毫可能。
而这边,站在门外的总裁大人最后扫了一眼躲在隔间的黑发少年,眼中闪过一丝亮光。
***
“夜天,你不回去么?”看着已然接近漆黑的天色,还有仍旧坐在电脑前的轩辕夜天,以及空荡荡的办公室,揉了揉眼睛处理完了事情打算回去的晴雪露出了担忧的脸色。
“嗯?”抬头,少年笑了笑,笑容虽然带着疲惫但很坚持,“没关系,我把这点做完再说,你先回去吧,没关系的,我一会儿就走。”工作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他不想回去和那个人碰面。
黑发小公主犹豫的看了一眼少年这几日越发明显消瘦下去的轮廓,最终想是想到了什么一样还是绽放开了甜美的微笑,笑眯眯的说声再见就走了。
***
南宫晴雪一来到公司外面,就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打开了手机。快速的翻了一下联系人,嘴角露出了欣喜的笑容,还好上次没有把轩辕凌天的号码删掉,现在可是有用了,她南宫晴雪,可是相当护短的呢。
没等多长时间,电话就接通了,没有惯常的伪装,有的只是知道对方和自己是同类人的冷漠,“总裁大人,您这戏,恐怕也演够了吧?”声音里不乏讽刺。
。。。。。。。那边的声音停顿了几秒,才开了口,“南宫小姐无须担心,我自有分寸。”声音冷漠生硬,可以看得出总裁大人的心情已经差到了极点,连惯常的温和假象都没维持住。
“什么叫无须担心?你要搞清楚,虽然你是总裁,但是你的行为也过分了点儿吧,”语气里带上了淡淡的愤怒,“你到底知不知道夜天现在有多难过?喂,你不要一副凡事尽在掌握之中的样子好不好?”顿了顿,她的语气重新恢复了冷淡,“如果你还是想拖下去的话,那么我只会尽力阻止你,再晚了,你就没有那个资格了。不要质疑我,相信我,我做得到。”稍微语气放缓了一些,少女的声音有着淡淡的疏导,“轩辕凌天,有些东西不能只靠理智去选择的,真实的感情,才是最动人的。”
。。。。。。。。电话那边是久久的沉默,南宫晴雪抬头,看看大厦里仍旧亮着的那个办公室,微笑了起来,“他现在还在办公室里,来找他吧。我想他看见你,一定会很高兴的。”时机已经成熟,你还在等什么?撒下的网,若是再等待的话,鱼儿也会逃跑呢。
。。。。。。。。电话再没了声响。南宫晴雪看了一眼屏幕,上面的通话已经显示中断,嘴角勾起了弧度,少女很好心情的踏着雪花而行。
***
看着自己又忙完的一个文件,轩辕夜天保存好,伸了一个懒腰,略微放松了一下,抿了口咖啡,就继续打开下一个文件,总要做点什么才好,这样才可以保持自己的理智。
而在门口,在少年背对着的地方,一个黑发男人轻轻地推开了门,沉默的黑眸翻滚着汹涌的情感,俊美的脸上面无表情,看着少年这几日越发疲惫的身影,认真专注地背影,那个他闭着眼睛都可以画出来的背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背影。
轩辕夜天揉了揉眼睛,觉得长时间盯着屏幕眼睛还真是酸痛,看看时间,快九点了,差不多可以回去了吧,把文件保存好,轩辕夜天关了电脑,站起身,打了个哈欠,打算回去。这几天的高强度工作对于他这个体质弱的宅男来说还真是煎熬。
可是下一瞬间,他就僵住了。
门口,站着这部小说的主角,总裁大人,他的哥哥,也是,他暗恋的人。
看见少年僵硬的姿势,轩辕凌天强迫自己露出了一丝微笑,慢慢的逼近他,黑眸闪亮得惊人,带着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开口,“夜天,你这几天躲着我,为什么?”即使他已然知晓,但是还是想听少年亲口说啊。
“啊?呵,呵呵,”疑惑的问了一句,干笑了两声,后知后觉的察觉到轩辕凌天貌似不太妙的心情,结结巴巴的开口,“没,没什么啊,就是这些日子比较忙,哥,哥哥,你怎么来了?”不妙啊,大大的不妙啊,难道是哥哥察觉到什么了?轩辕夜天惊出了一身冷汗,不可以,绝对不可以让他怀疑。。。。
“不用骗我了,我知道,你这几天一直在躲我,为什么呢?我不是你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吗?为什么?告诉我原因好不好?”轻柔的声音带着诱哄,还有一丝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祈求。
“我。。。。”支吾了两下,黑发少年看着对面黑发男人明显受伤的表情,想起了在公园和公司看到的那些场景,终于忍不住怒了,凭什么他还这副样子?要搞清楚啊,他才是受害人啊!他才是失恋者啊!为什么这人还能一脸理直气壮的跑过来问他为什么?!
于是,愤怒之极的轩辕夜天想也不想的就爆发了出来,忍不住想宣泄自己压在心头几日的愤怒嫉妒以及难过。于是,他说了一句让他后来追悔莫及的话。
“这还不是因为劳资喜欢你!劳资看不惯你和那个薇德拉亲亲我我的!这个理由够不够!你特么的劳资是瞎了眼才会喜欢你啊!”实在是忍不住了啊,心中那种难过的情感,忍不住想要宣泄出来。
他是个普通人啊,喜欢上自己的亲哥哥本来压力就很大了,特么的他本来就不喜欢掩藏心事,一了百了还不如说出来算了!——于是,这是轩辕夜天破罐子破摔了么。。。。
一秒。。。。。。两秒。。。。。。三秒。。。。。。短暂的,尴尬的沉默。
呃。。。。好不容易反应过来了自己刚刚说了什么的轩辕夜天,尴尬的笑了笑,心虚的目光游移,“那个,我说啊。。。不是,哥,你听错了。。。刚才呢。。。。”啊啊啊轩辕夜天你个白痴!激将法什么的也能中。。。。定力太差了吧你!
“不用说了,”轩辕凌天灼热的黑眸满满的都是温柔,如同有星子洒满其中,嘴角勾起的笑意真实而绚烂,显示着愉悦的心情,“我很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要解释的东西只有两点。
一个是本文主角就是个二货受,想让他聪明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或许白痴的成分会多一些?
另一个就是虐攻什么的。。。。在下表示只有先告白了虐的时候才更痛快一些啊~
其他的东西前面都埋下了伏笔的,如果注意到的话应该可以明白本文的布局,如果还是无法理解的话请参考在下对读者瑞拉的解释。


、番外(上)

林乐的二十四年生命只可以用八个字概括。
不好不差,默默无闻。
他平平静静的从孤儿院出来借着院长的资助上了一个不好不差的小学,一个不好不差的中学,一个不好不差的大学。而他的成绩,无论他有多么努力每天挑灯夜战,也一直是不好不差的。甚至连后来写小说,也不过是不好不差的。而他本身在班级里,不会太引人注意,也不会让人连名字都不知道。
从那时他就知道,读书不是他的出路,他不是个天才不能名扬天下,他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完成院长对他殷切的希望想让他争气。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辈子当个平凡人。
之前上小学中学的时候因为学习没交多少朋友,而上了大学以后因为一些杂七杂八的原因和时间比较多就交了一群铁哥们儿,在这群人中,从小身体就不好的林乐是最宅的一个,他的身体比较差,性格虽然很开朗但是又很有距离感和孤僻,所以兄弟们就处处照顾着他,一行人整天吵吵闹闹的大学生活单纯如雪。时光,如水。
而林乐这么孤僻的人之所以可以交出真心也不过是因为,某天一个高年级的学长抢了他初恋的女朋友还嘲讽了他一顿,他有些气不过的随口一说,他的那帮子兄弟们就风风火火的去把那个男的揍成了猪头。林乐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天受到学校处分的五个人回来以后跟他关系最好的张宇笑得很灿烂,面对着他略带质问的问他们你们为什么要帮他出头,“兄弟啊,哥们儿为你可是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啊,咱们好歹是一宿舍的是不?”
然后在毕业的那天,听说了其他五个人都打算去A市,他就没有丝毫犹豫的带着自己全部家当跟着去了。他们是兄弟,最好的兄弟。
当然啦,因为宅因为不太习惯和陌生人交流,所以很多人说他单纯,说他孤僻,说他没心没肺,说他喜欢炸毛,他都接受了,但是却不以为意,他现在的生活很好,有一帮子好朋友,可以陪自己疯陪自己闹照顾自己,可以和自己一起哀悼初恋的夭折,可以告诉自己如何追女孩子,而且无论几个人之间曾经吵过再厉害最后都还是一笑泯恩仇,就算单纯,就算孩子气又怎么样?他注定了没有他笔下的男主角那么霸气。他想当一辈子的平凡人。
有人说作者笔下的人就是自己渴望成为的,林乐觉得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无论之前写种马文,还是后来迫于生计写的言情小说,他笔下的男主统一的或是潇洒邪魅霸气,或是温文尔雅的翩翩公子,反正就是没他这样的。
唉,上天不给他出路,他不就得自谋生路呗?反正一辈子的路人甲他是当定了。不过幸好他还有一群兄弟们,不至于一个人太孤单。林乐对于自己的性格能力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他就是个普通人,也许有时候比较像个孩子,有话直说没有受到过多大的挫折,就算失恋了也有一群兄弟在背后挺他,能力只能算个平庸写个小说糊个口还差不多,他觉得挺满足的,真的。
毕竟在这个就业难的社会里他还能混成这样子已经算是万幸了,当然,最幸运的就是他有一群铁兄弟们,虽然他们不过五个人有时候还喜欢让他当保姆有时候还喜欢到他家里蹭吃蹭喝的,但只要他受什么委屈了就一定会帮他解决。
甚至林乐可以对所有人很自豪的说,若是有一天两个兄弟同时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了,那么不用怀疑,这两个人都会主动放弃的,当然,也会看看那个女孩子的意见。
林乐一直以为,他们的友谊会持续到永远,所以他就是这么默默地写文低调生活,默默地和兄弟们直到老去,默默地找一个自己有点儿感觉的女孩子跟他组成一个家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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