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龙门记 作者:阿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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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龙门记 作者:阿堵-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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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铣板着脸再点一下头。
宋微不等他开口,连着追问:“有几个?男孩女孩?”
“三个,一个女孩,两个男孩。”
“都几岁了?”
“女孩十一岁,男孩一个六岁,一个五岁。”
宋微笑笑:“儿女双全,真好。”
独孤铣二十八九,长女十一岁,是很正常的年纪。他被宋微问得感觉大大不妙,这时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宋微接着笑道:“敢问府上内宠外嬖,人数几何?”
独孤铣冷汗下来了,词穷:“你、你问这个做什么?他们怎能跟你比?他们……”
宋微默默看着他。等他说不下去了,才叹息一声,轻轻柔柔道:“小侯爷,我这辈子,刚过了二十岁生辰。虽然你不信,但我确实还没尝过女人是什么滋味。我也想成个亲,也想儿女双全,有家有室,享一回天伦之乐。”
略停一停,接着道:“不过我不会纳妾,更不会家里娶了一个,还到外面去勾搭私情。我若真心喜欢一个人,必定倾尽所有对他好。他想唱歌的时候就听他唱歌,他想出门的时候就陪他出门。以他的哀乐为哀乐,以他之好恶为好恶。我不会勉强他做任何他不愿做的事。绝不会用他的亲人威胁他,更不会在灾难来临时抛下他。我将与他共同面对生之艰难,死之恐惧。我会令他心甘情愿留在我身边。当他和我在一起,感觉到的幸福会比他独处时多一万倍。”
“小侯爷,谢谢你喜欢我。不过,你对我的喜欢,我宋微喜欢一朵花一棵草,一头驴一匹马,也尽可以做到你这样,甚至更好。”宋微看着独孤铣,淡漠的语调轻易给他判了死刑,“你永远也无法用我期待的方式喜欢我,因为在你辉煌的一生中,喜欢一个人,不过占据小小角落,如同夏天用过的扇子,冬天穿过的皮裘,只在你需要的时候,才能引起你的怜惜。但是,在我宋微渺小的一生中,喜欢一个人,会是我生命的全部。”
他吸口气,吐出最后的结论:“如果这辈子找不到值得我这样去喜欢的人,我也只会接受肯这般喜欢我的人。你懂么?”
嗯昂仰首叫一声,为主人的演讲划下圆满的句号。
宋微拍拍驴脑袋,往树林外走,远远扔给独孤铣一句:“小侯爷若有空来西都,肯赏脸的话,相识一场,我请你喝酒。”
独孤铣愣愣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如天际白云海底水晶,隔了无数天堑鸿沟。他知道,不论上过多少次床,那距离都不可能拉近分毫。
手中长剑霍然划过,轰隆震响。近旁一棵树拦腰斩断,尘土高扬,枝叶翻飞。
作者有话要说:小隐所唱骊歌首句借用王维:〃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

、第〇三九章:一番奇遇黄粱梦,几度巧登白玉阶

景平十八年,五月。西都旧京。
西市蕃舶街的波斯酒肆附属酒楼,一层大厅里,许多人手中端着酒碗,围住一个漂亮青年,听他唾沫横飞地讲故事。这青年不是别人,正是离家一年,最近随同穆家商队返回的宋微。
“……那贼子明晃晃的大刀砍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燕子投林飞掠过去,挡在交趾王子的身前,一声断喝:‘住手!’声如雷鸣啊,那贼子不提防没拿稳,刀就往地上落。我就这么一俯身,一抄手,把他大刀抢在手里,反手比住了他的脖子,他立时吓得面如土色,跪倒在地,大叫“英雄饶命”,乖乖投降了!”
人群鼓噪起来,有笑的有嚷的:“宋小郎,你就吹吧,也不怕吹破法螺!”
“瞅你那细胳膊细腿,还抢人大刀呢,提都提不动吧?哈哈……”
“宋小隐,贼子明明是人家穆七爷用迷魂药麻翻的,到你这怎么成你打败的了?你当只有你长了嘴会说呢?”
宋微把嘴一撇:“不信你在这听什么听?还一坐半天不挪屁股。七爷亲口跟你说的?你倒是请七爷来讲啊?”气哼哼往凳子上一坐,故意甩个脸色,不开口了。
旁边有的是人等着听故事,立刻端碗酒过来,笑嘻嘻道:“真的真的,我们都知道是真的。请问宋大侠,后来怎么样了?那交趾王子究竟救出来没有?”
宋微借个台阶就下,喝口酒,袖子抹抹嘴角,继续眉飞色舞讲起来。听众们也喝了一轮酒,接着听他讲这出交趾奇遇记,照样一边听一边呛,一边呛一边掐,热闹非凡。
原来四月里穆家商队回到西都,除去各色南疆货物,还带回一大堆交趾国王的赏赐,当即轰动了整个西市蕃坊,连西都府尹听说,都特地派人请了穆七爷去府衙询问叙话。商队里上至穆七爷,下至最不起眼的小伙计,整整一个月,只要被人遇见,必定要追问交趾之行。然而穆七爷老成稳重,口风极紧,最多说点大概结局,具体过程跟外人一句多余的也没有。至于伙计们,真正全程跟到交州南顺关的其实只有几名大伙计,随同七爷交趾一游的更是心腹中的心腹,早经他仔细叮嘱,被人问起,不是嘻嘻哈哈地敷衍,就是张冠李戴地瞎扯。
这些人原本就不知道全部内幕,口才好得也有限,哪里比得上宋微,讲得绘声绘色栩栩如生,好比演俳优杂戏,说话本传奇,引得人听了开头就抬不动腿。这些日子,每逢他在酒肆,必定被人拉去讲故事,还有人出钱请酒,一个多月下来,版本编出好几个。到得后来,听众们也懒得计较他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权当找乐子消遣。
有宋微在,酒楼的生意比平常还好,麦老板也十分高兴,不去管他。
这时宋微已经讲到交趾国风俗民情,讲大夏官兵与交趾美女间的风流韵事,果然有人按捺不住,嚷道:“公主呢?交趾国公主!宋小郎,怎么还没到公主!”
宋微得意洋洋一笑:“说起交趾国的三位公主,大公主已经出嫁,二公主也已定亲,唯独十六岁的三公主,正当芳龄,待字闺中。说到这位三公主,闺名我就不透露了,不合适,生得端的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不仅如此,还做得一手精巧女工,真可谓秀外慧中,美丽多情。”
说着,从衣襟里掏出块丝帕:“临别时公主对我那个依依不舍啊,送了我这块亲手绣的帕子……”他话音没落,就有人把手帕抢过去,展开了一堆人围着看。
有人叫道:“我呸!这明明绣的就是波斯文,交趾国公主怎的会绣波斯文?”
有人辨认出字迹,念道:“你如同我的眼睛,没有你,我将永不见光明……”
众人哈哈大笑:“宋小郎,你把你娘绣给麦老板的帕子偷来了吧?”
这一年来宋微失踪,麦阿萨对宋曼姬悉心关照,两人几乎公开出双入对。麦老板暗示过求婚的意思,不过宋曼姬还没有答应。
宋微把帕子抢回去,在衣襟里乱掏一气:“拿错了拿错了,这回保管是……”
宋曼姬从后门进来,穿过大厅,将围住自家儿子的几个混小子拍开,一手叉腰,一手揪住宋微耳朵:“臭小子!又躲懒!我叫你在这躲懒!”一面呵斥,一面揪着耳朵将儿子拖到后院,指指院中码好的几个箱子:“长乐坊‘壶中仙’酒楼,铜钱现结,快去快回!”
宋微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嗷嗷叫唤,等母亲松手,一边揉耳朵,一边乖乖从廊厩里牵出毛驴,和帮忙的伙计一起,把装着酒坛的木条箱在驴背架子上放稳当,再拿麻绳绑紧。估量一下箱子的重量,自己便没往驴背上爬,捏捏驴耳朵,牵起缰绳:“嗯昂,闲了一早上,咱们开工咯!”
这就是宋微目前的工作,替麦阿萨送货。波斯酒肆在可能范围内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主要针对本城各大饭店酒楼。不过以前的宋微可干不了这份活儿,因为送货的伙计都是一副扁担挑子随身,即使量大的时候有车,也主要靠人力推拉。麦老板不可能专门为了运输养一群牲口。不过如今有了嗯昂就不一样了,一人一驴搭档,量不太大的时候正好,量大了多走几趟也无妨。麦阿萨深知他习性,因此只给他计件,送一坛酒劳务费两个铜板。稍微勤快点,一天几十文总有,哥俩的口粮草料都挣出来了。
宋微于是勉强维持在“稍微勤快”这个程度。
黎均给的东西他没多要,只挑了几样精巧便携的珠宝,回家就让宋曼姬收起来了。真正珍贵值钱的,反倒是那不起眼的赤露鱼鳔跟双层袖珍匕首。这两样东西就揣在他衣兜里,完全起不到改善物质生活的作用。穆七爷那边的好处,还停留在口头上,毕竟要等到皇帝的赏赐下来,才好商量怎么瓜分。
他对自己的要求是:日常生活不管娘亲要钱。这一点他很好地做到了。除了麦老板的劳务费,送货的饭店酒肆,颇有几家是老板娘做主,心情好的时候会给小费。有时候他顺口一说,帮着推销出去新品种,会从麦老板处拿到提成。偶尔去禽鸟铺子前斗鸡围子那儿下几注,输赢皆有,但总的说来,赢的时候多。至于平时街头巷尾蹭顿饭顺碗酒什么的,更是手到擒来,不在话下。
总之,在外头晃悠了一年的宋小郎,从表面看,跟从前基本没两样,依旧聪明漂亮好吃懒做,没什么长进,但绝不讨人嫌。
刚回来头几天,宋曼姬把他看得很紧。又哭又笑咒了一通,跟审犯人似的问了许久,恨不得时刻把儿子当尾巴拴在身上。大半个月后,宋微提出找点活儿干,当娘的跟麦老板合计一番,定了毛驴送货的主意。之前他发掘的货郎职业早有人接替干了。宋微不想这个时候违逆母亲,反正是嗯昂驮,不费什么劲,便答应下来。
侯小夏等一干狐朋狗友当然少不得闹腾几天。宋微把带回来的礼物分送众人,借着久别归来的由头吃了好几顿酒,渐渐消停下来。他不在的这一年里,王大郎添了个女儿,裴七郎新近成了亲,年岁跟他最相近的侯小夏,正在托媒人物色合适的女孩。成家的同时,各人也都加紧了立业的脚步。王大郎在西市商铺做伙计,刚换了一个工钱给得更大方的东家。裴七郎成亲后正式继承家业,和父母一起打理家中的首饰铺子。就连侯小夏,也在蕃坊药行里做了一年半学徒。
每个人都沿着自己的人生轨迹往前走。因此玩闹几天后,纷纷回归各自的生活主干,并且开始劝宋微早点儿定下自己的主干。宋微蓦地发觉,如果从一个正常的角度来看,身边所有人都在前进,唯独自己原地停滞。身影不知不觉变得孤单起来。
他摸着嗯昂的脑袋,小声自言自语:“嗯昂,不如咱俩过一辈子吧?我觉得你就不错,比个脸都没见过的女人强太多了。哎呀,我都不知道你能活多少岁,当初买的时候也忘了问你几岁了。嗯昂,你几岁了?”
嗯昂嚼着草料,不理他。
宋微便揪它耳朵,就像娘亲揪他自己一样。
嗯昂被揪疼了,叫两声。
宋微咯咯咯笑:“两岁是吧?我就当你两岁了啊!”
宋曼姬拿到他上贡的珠宝,确定不是假货后,立刻认为有了给儿子娶亲的资本,差点第二天就去请媒人。宋微赶紧拦住,理由是自己之前名声一直不太光彩,出去这么久才回来,还没找到正经营生,仓促之间,说不上好姑娘,不如先缓一缓。宋曼姬信了他的胡说八道,暂且将这心思压下,全力督促儿子奋发图强,努力上进。
个多月后,生活彻底回到过去的模式。中间那一年时光,仿佛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
宋微手里偶尔有点闲钱,还去李旷的马行租马骑着玩儿。李旷本身人就能干,又有岳家做后盾,一年工夫,马行生意扩大了不少。高佩娘时常挺着大肚子出现,宋微看见她就绕道,生怕挨骂。万一孕妇出点状况,那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李旷跟他倒是毫无芥蒂,两人在马经上很有共同话题。但李旷擅长的是挑马养马,骑术相当一般。每逢到了新马好马,李老板总拉上宋小郎看看说说,也经常免费让他试试,谈谈感想。
这天宋微又来到马行,李旷恰好刚送走几位客人,看见他,却没像往常直接去廊厩看马,而是拉进了接待客户的小厅。
开口便道:“妙之贤弟。”
没错,李旷叫他妙之贤弟。刚开始宋微眉头直跳,听得两个月,已经免疫了。
关于这个字的传播,罪魁祸首是穆七爷。穆七爷认为这是玄青上人,即尊贵的明华公主,还有尊贵的交趾国王赐给宋微的字,文采斐然兼无上荣幸,且足以证明相互关系匪浅,断然没有被否定的道理。有机会碰面,就悄悄给麦阿萨和宋曼姬说了。长辈们都赞好,压根没有宋微发言的余地。
也幸亏蕃坊规矩乱,宋微又一贯没个正形,除了李旷这呆子,没别人特意这么叫。
李旷道:“妙之贤弟,不知你对击鞠有无兴趣?适才几位客人,是长宁坊翁中司翁老大人家的小公子和他的几位友人。除了买马,还想寻几个擅长骑术之人。下月翁府与薛长史府上有一场击鞠赛,翁公子势在必得,正不惜千金寻访高手呢。” 

、第〇四〇章:年少多金当恣意,此夜寻欢不问情

西都旧京东郊,有一片属于翁中司翁老大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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