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刘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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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刘璋- 第4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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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蒙古弓骑擅长回马射,就是两军交战,蒙古骑诈败逃跑,敌人追击,蒙古骑凭借着蒙古矮脚马的强大耐力,耐渴,耐饿,耐草原的恶劣气候,当敌人追近,就回马射杀敌人,直到反败为胜,将敌人歼灭。



蒙古人利用这种回马射战法屡试不爽,打败无数强敌。



可是要回马射,光有矮脚马是办不到的,敌军追击,你可以回头射箭,别人可以正面射你,回马射没有马力相助,敌人却能借助马势,如果是同样弓箭,蒙古骑只有被歼灭的命运。



而蒙古骑之所以回马射战无不胜,就是用了复合弓,复合弓的骇人射程,和让人惊讶的轻巧拉弓力度,让蒙古骑直射人不被射,立于不败之地,战无不胜。



而复合弓的来源,来自于埃及,成就于安息帝国,装备复合弓的安息帝国弓骑兵天下闻名。



安息帝国国力比罗马帝国小得多,可是在与罗马的战争中胜多败少,将罗马帝国死死挡在中东地区,不能越过伊朗一带,遏制了罗马帝国的扩张步伐。



罗马前三大巨头之一的克拉苏,就是被安息帝国俘虏杀死的。



在克拉苏被俘那场战役,卡莱战役,安息人同样使用的弓骑战法,都知道罗马的乌龟壳阵厉害无比,而且罗马士兵全部是职业军人,比半农半兵的军队更加强横。



可是即使这样的军队,组成完美的龟甲阵,也扛不住安息人保持距离的射击。



卡莱战役,安息以不足二万的兵力大破罗马四万大军,成为世界军事史上以少胜多的著名战例。



而这样以弓骑制胜的战争,在安息帝国历史上数不胜数。



安息帝国的弓骑兵之所以强大,就在于复合弓的使用,根据现在出土的文武,安息帝国的复合弓比世界其他任何一个地区产的复合弓都要强大,复合弓的发源地埃及,早已不是安息的对手。



黄月英没管那么多,先借来了黄忠的雕翎弓,黄忠这把硬弓,是川军中最强的弓箭,比普通弓箭厉害的多,几乎没有几个将领能拉动。



黄月英拿起雕翎弓,轻松拉成满月,众将惊叹,张弓搭弦,一箭射出,只听一声清脆的弓弦响,“嗖”的一声,利箭直线射向五十米外大门旁的墙壁上,箭头灌入墙内。



“回禀主公,军师,箭杆没入五寸。”



众将惊讶不已,黄忠摸着胡子微笑,不说别的,这把雕翎弓跟随自己几十年,虽然原来的颜色都已经磨掉了,样子丑,但绝对是当世上佳的硬弓,射程就算马超的弓箭也比不了。



黄月英波澜不惊,拿起蛮人递来的弓箭,掂量一下,张弓搭弦,同样轻巧拉成满月。



复合弓由两侧加压小滑轮,穿成几条弦,黄月英将弓箭架在外弦上,松开手指,箭矢劲飞而出,却没有听到响声,滑轮的加压作用,为弓弦绷紧,减少人手消耗的力量,而松开之后,滑轮平复了弓弦的响声。



“嗖。”



箭矢飞向墙壁,直接将原来的箭杆剖开,插入原来的箭孔,毫不停息,直穿而出,一道白色的亮光从小孔射进来,众将尽皆变色。



这下,不用士兵回报,所有将领都知道谁更厉害了,黄忠惊讶不已,完全没想到世上竟有如此厉害的弓箭。



“我的妈啊,这简直是一把能轻松拉开的强弩啊。”



小孔阳光打在赵云的小几上,刘璋小声对黄月英道:“月英,好箭法。”



黄月英略带喜色地笑了一下,对刘璋道:“主公,这把弓的确厉害,我们大汉也曾产过相似复合弓,但是远没有这么强劲的射程,加上制作繁琐没有普及,如果这种弓造价不是太贵,可以考虑装备军队。”



刘璋点点头,对兀突骨道:“这种弓是怎么做出来的,造价很贵吗?”



“嗨。”兀突骨摆摆手,如蒲扇一般扫过:“我妻子对做法精熟无比,回头我就让她教蜀候的工匠制作,其实我们在南荒,已经做了几十把了,只是蜀候也知道,我们那没什么工匠,所以……”



安息国的复合弓制作方法,是安息国的最高机密,但是兀突骨的妻子出身安息皇族,又是统兵将军,对复合弓的制作和运用都了如指掌。



到了大汉,已经与祖国万里之遥,兀突骨的妻子也不害怕技术外流,大汉和安息,永远不可能打起来。



“兀突骨,你妻子进献有功,我可以拨出一千弓骑兵给你妻子,但是你想清楚,如果我拨给兵马,那你妻子就是我川军的人,不再是外藩,今后领我川军俸禄,随时听调。”



“没问题。”兀突骨摸着脑袋,确实想不到啥问题,这南荒都改成滇州了,加不加入川军在兀突骨看来,就是个名义问题,加入川军非战时也有俸禄,何乐而不为。



“好,安息女子……”刘璋突然看向兀突骨:“你妻子叫什么名字?”



“苏蓝(安息帝国末代君主阿尔达班五世的女儿)。”



刘璋转向苏蓝,沉声道:“安息女子苏蓝进献有功,且安息贵族出身,有统兵御敌能力,本侯现调拨一千精锐弓骑,由你统帅,封你为……为帕提亚将军。”



“帕提亚”三个字一出,苏蓝立刻一愣,她在这里只听汉人说自己的国家是安息帝国,根本没人知道自己国家其实叫帕提亚帝国。



突然从刘璋这里听到帕提亚三个字,苏蓝一下子睁大眼睛,可是旋即沉默下去,估摸着是自己听错了,或许是发音相似。



“多谢蜀候。”兀突骨听到爱妻受封,立刻大喜,拉着苏蓝跪倒,两个“壮汉”一起“砰然”下跪,整个大堂都震了一下。



“哈哈哈。”兴奋的兀突骨站起来大笑,一把拿起旁边赵云的酒碗,赵云愕然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只拿起筷子吃菜。



“苏蓝的愿望就是我兀突骨的愿望,蜀候大仁大义,我兀突骨真不知怎么报答你了,只以这碗酒敬蜀候。”



刘璋笑着举起面前的杯子,兀突骨摆摆手道:“蜀候,我知道你身体有恙,但是今曰高兴,又大战将临,从明天起,就要厮杀疆场了,蜀候就喝一碗酒,我们这些南荒野人必为蜀候效死力。”



“没错,蜀候喝酒,我木鹿大王愿干十碗。”



“我烤锤大王二十碗。”



“就你们南人厉害,我家细封池首领也必奉陪到底。”



川军将领都没说话,蛮人和羌人起哄,兴高采烈,在他们看来,饮酒意味着豪迈,兄弟,英雄,即使知道刘璋身有病痛,可是不觉得喝完酒有什么大不了。



这些人别说生病,就是被砍几刀,也照喝烈酒不误。



所以兀突骨不觉得自己敬酒给刘璋有什么错,希望刘璋别以茶代酒,是因为兀突骨心里真正尊敬刘璋,如果换做其他人,兀突骨连敬酒都不屑,才不会管这么多。



兀突骨看着手上的酒碗,摇摇头,还给了赵云,拿起一个酒坛,大喝一声:“先干为敬。”,咕咕声不绝,喉咙上下起伏,一坛酒下肚。



“蜀候请。”兀突骨用光溜溜的大腿粗的小臂抹了一把嘴,看着刘璋。



第五百三十二章拜黄月英为义母



兀突骨看着手上的酒碗,摇摇头,还给了赵云,拿起一个酒坛,大喝一声:“先干为敬。”,咕咕声不绝,喉咙上下起伏,一坛酒下肚。



“蜀候请。”兀突骨用光溜溜的大腿粗的小臂抹了一把嘴,看着刘璋,见刘璋没动,又拿起一坛酒。



“好,我再干一坛。”



“等等。”刘璋止住了兀突骨,从四年前开始,从江陵庆功宴后,自己就再也没有喝过烈酒,只喝过度数很低的米酒和茶。



可是最近这段时间,发病越来越频繁,而且一次比一次重,看来自己的身体不会撑太久了,大限将至,又何必在乎这一碗酒,放开一次有什么大不了的。



刘璋正要喝酒,突然一只小手伸过来抓住了刘璋的手腕,刘璋回过头,萧芙蓉皱着秀眉,向刘璋摇摇头。



刘璋可以放开一次,但是身为刘璋的妻子,萧芙蓉怎么忍心刘璋摧残自己的身体,从当初法正劝过自己以后,自己一直小心地不让刘璋接触伤害身体的东西。



对于萧芙蓉来说,刘璋越接近大限,自己就越要尽心尽力,哪怕多一分钟,不也更好吗?



就在这空挡,兀突骨又喝下了一坛酒,萧芙蓉急忙道:“兀突骨大王,我夫君不宜喝酒,大战在即,夫君喝酒影响了身体,对大战不利,你还是先下去吧。”



“哎。”兀突骨摆摆手:“怎么会呢,喝酒怎么会影响身体,你看我兀突骨,喝了一辈子酒,肚子里的酒都可以装满西洱湖了,身体还是这么好,百毒不侵,武艺精纯,夫人,喝酒对身体有好处,相信大哥。”



萧芙蓉没有说话,她已经养成一个习惯,在川军文武面前谨小慎微,不出差错,只希望这些人不要因为她的蛮人身份,更加讨厌她,能够安安心心地留在刘璋身边。



兀突骨虽不是川军将领,现在却是川营中重要成员,已经是刘璋麾下战将,萧芙蓉心里不愿刘璋喝酒,可是心里也犹豫不定要怎么说,生怕一个不好,又给刘璋闯祸。



但是刘璋如果还要喝酒,萧芙蓉一定会阻止。



看着这个场景,西青衣首领细封池皱了皱眉,身为夫人的萧芙蓉都这样说了,如果识趣的,就该下去了,可兀突骨大大咧咧的,还沉浸在妻子受封的兴奋之中,显然什么也没意识到。



可是自己只是一个羌族首领,怎么发话,兀突骨率三万藤甲军参战,也不隶属川军编制,川军的上将张任都不方便说什么。



真是愣头青害死人。



“兀突骨,你没听见萧夫人说什么吗?”突然一个女声传来,众将看去,竟是神威军统帅樊梨香,樊梨香站起来冷冷看着兀突骨。



“你既然来助战川军,就该听从蜀候号令,蜀候身体有恙,你还敬酒,如果按照我们汉人的法令,你这就是谋害主上,主母的命令都可以不听,你兀突骨是不是觉得这里还是你乌戈国,想怎样就怎样?如果你要把自己当高高在上的大王,趁早滚回南荒去。”



樊梨香冷眼看着兀突骨,脸上流露出明显的愤怒之色,自樊梨香随军北伐,这些将领还没见过樊梨香发怒。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场合,是她樊梨香该出头的场合吗?



黄月英微微一笑,抿茶不语,刘璋紧皱着眉。



兀突骨俯视樊梨香:“这位将军,说话太难听了吧,我兀突骨什么时候说过不听蜀候号令了,什么时候把这里当乌戈国了,我这三步一行礼的,我容易吗我?



要不是我兀突骨佩服蜀候为人,感念蜀候恩德,这碗酒我还不敬呢,你去乌戈国打听打听,你去整个南荒打听打听,除了蜀候,我兀突骨给谁敬过酒?



兀突骨绝对是一番好意,而且酒是个好东西,能够提神,补脑,精神焕发,更有男儿气概,这些你们女人会懂?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会危害身体,我看这一碗酒下去,蜀候的病情不但不会加重,说不定立马就好了。”



“呸,什么狗屁理论,你之蜜糖,我之砒霜,你以为谁都像你兀突骨一样嗜酒如命吗?自以为是,我樊梨香今天把话撂这,谁再敢敬主公酒,不听萧夫人的话,我樊梨香绝不放过他。”



“啪”地一声,樊梨香将佩剑拍在了案几上。



“你算什么东西,也敢威胁我家大王。”乌戈国兵长土安奚泥立刻站起。



“给老子坐好。”兀突骨对着土安奚泥大吼一声,两人乖乖坐下去。



“唉,看来我兀突骨好像真做错了啥,也罢,也罢,蜀候,兀突骨对不住了。”



兀突骨向刘璋拜了一礼,郁闷地挠挠头,带着苏蓝就要下去,祝融站起来道:“兀突骨大王,我代主公陪你喝酒。”



祝融站起来,兀突骨浮出喜色,自己是生吞活物的,在这宴会上不雅观,不吃饭不吃菜,在这庆功宴上只能喝酒。祝融出来,也算是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下。



祝融回头看了刘璋一眼,传递的意思很明确,兀突骨被樊梨香一威胁,可能有点郁闷,自己会开导,不会惹麻烦。



刘璋点点头,一口将碗中的茶喝光。其实刚才那些事,刘璋看在眼里,却没放在心里,当死神降临,这些算得了什么?



轻轻握着萧芙蓉的手,也不知什么时候,就不得不松开。



“主公,张仲景先生和循公子来了。”一名亲兵上来向刘璋禀报,散了宴席后,刘璋来到内堂。



张仲景和刘循,刘循转眼之间,已经十岁,是刘璋特意叫来关中的,用意不言自明。



周不疑也跟着刘循一起来了,刘璋来到内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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