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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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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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笑了。“要一直记得。”

“恩。”

在他们一人一鬼在脑内交流的时候李波可是被晾在旁边,见严欢一直没有出声,有些担心他是受打击过大。

“喂,严欢!在么,回神啊!那啥,虽然有很多玩摇滚的不是什么好鸟,但我还是相信你的人品的,你不是会自甘堕落的那种人。所以刚才的话就当我没说吧。”

“不,你说了。”严欢停止脑内交流,直直盯着他。“我听得清清楚楚。”

李波被他看的心里发毛,“那、那算我口误!总之你要明白,我是不会那么看你的!”

“我很难过。”严欢捂着心口,“没想到你之前竟然会这么怀疑我。”

“那你说吧,要怎么样才能弥补你!”李波豁出去了。

“请我吃校门口的小王家烤肉我就可以考虑当没听过你刚才那句话。”

严欢一口气道出真实目的,李波含泪认亏。

“……”JOHN。

不过严欢敲诈的计划,却在放学后夭折了。倒不是李波赖账,而是他们走出校门的时候严欢被一群人给盯上了。

那是一群一看就不是正经人的小混混,他们三五一群守在校门口。

一开始的时候,严欢并没有意识到这群人的目标是自己。因为这个年纪的学生,尤其是男高中生经常会在外面惹一些麻烦回来。基本上每天放学,都能看到一帮小混混在校门口候着“等人”。对于这种现象,学校和其他学生都已经习以为常。

可就在严欢准备从他们面前走过的时候,却突然被人喊住了。

“喂,就是你!小子!怎么,现在倒想装乌龟了?”

严欢闻声望去,看见一个有些眼熟的黄毛。那竹竿一样瘦的黄毛晃着腿看他,吊儿郎当道:“小子,还记得你哥我说过的话吗?迟早会来找你算账!”

严欢花了一秒钟去想这个人是谁。

“是你。”

他想起这个人是谁了,正是那个在新秀比赛的时候和他们结下梁子的黄毛,当时放过狠话,没想到真的被他找上门。

黄毛得瑟得瑟,“小子是不是怕了?你现在跪下来叫声爷爷,我就可以考虑考虑原谅你。”

“叫声什么?”

“爷爷啊!”

“孙子乖。”严欢都为他的智商着急,笑。“爷爷许你免礼。”

“你这混蛋!”黄毛恼羞成怒,对着身后一帮人道:“给我上,把他给揍趴下!”那群人一哄而上。

“走!”

严欢大喝一声,一把将背上的书包扔到其中一个人脑袋上,对着身后的李波道:“你先跑!”

这件事与李波无关,他不想把无辜的人牵扯进来。

然后他猛地冲向这帮人的包围圈,冲着对面那个人下身狠狠一脚踹了过去,对方躲开了,严欢背后却挨了一记阴的。他咬紧牙,不顾那些落在身上的拳头,用胳膊肘狠狠地击在挡他路的那人脑袋上!

对方痛呼一身,严欢抓紧时间脱离!

“追!”后面的黄毛一伙人气急败坏,向他追过来。

这时候正值放学高峰,校门口的人有些多,逃起来不方便。严欢为了给李波殿后又耽搁了时间,眼看就要被那帮人给抓到。这个时候,他恰好看到于成功他们也放学了,该死的,怎么偏偏在这时候!

“那边还有几个,和他是一伙的!”黄毛显然也看到了。

“于成功!快走!”严欢大喝一声,那边于成功一愣,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他们几个显然是有经验的,撸起袖子就冲了过来。

“这不是上次比赛遇到的那个傻逼么!”于成功也认出黄毛了。

“废话!不是让你走的吗?”

“这时候逃跑没用!”经验丰富的于成功道:“而且总不能看着你一个人挨打,当缩头乌龟吧!”

两人隔空大喊也就是几秒钟的事,那帮追击的小混混分成两批向他们追去。于成功几人一边向另一边躲一边对严欢喊话。

“我们分开跑,严欢!一定要革命成功,胜利会师啊!”

这家伙,这时候还不忘搞笑!

严欢苦笑一声,带着身后几个甩不掉的尾巴向另一头跑去。冰冷的空气灌入肺中,让他有一种被灼烧的错觉。

仿佛他并不是在狼狈地逃跑,而是一直以来就跑在这条路上,没有尽头的路!

夕阳下,满头大汗的少年气喘吁吁。

一直奔跑,向前。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给大家推荐一首歌,比较具有传奇色彩——Seasons in the sun

这首歌,原是一位死刑犯人的遗书。

这位作者是一名货车司机,发现了背着自己偷情的妻子与好友,冲动之下杀死了他们,被判死刑。在情感上人们能理解他,在法律上当时的欧美还没有免除死刑,他必死无疑。

在遗书里,他提到了三个人,他的父亲,女儿,还有——背叛他的那个挚友,直到此时他依旧将其看作是自己最真挚的朋友。

仔细听歌,再看一看歌词,不由让人心里充满了潸然之感。

同样是一首有很多人翻唱过的歌曲,最出名的版本应该是西城男孩所演绎的,但是他们把这首歌唱的太过活泼,失去了原味。

最原汁原味的版本,绝对是涅槃乐队的柯特·科本所唱,这位吉他手兼主唱也是一神人也,之后会提。(这个版本的也比较难找,只有QQ音乐里有MV版本,不能算特别好听,但是绝对是诠释的最佳的,我想这与科本自己的经历也有关系。)

但是我觉得最好听的版本,莫过于Black Box Recorder的这首Seasons in the sun。

在这里附一句歌词,致女儿:

Goodbye Michelle it's hard to die;

When all the birds are singing in the sky 。

PS:不要去看百度百科里关于这首歌的翻译,那简直让我无语,意译也不带你这样的大哥。有时候英文歌还是直接看原词,比翻译有味道多了。

、意外

跑得时间长了,严欢渐渐有些体力不支。

而身后那几个追他的小子不愧是长期做这种打手活,体力比他强很多。

严欢都跑得有些脱力了,他们还是锲而不舍地追在他身后。眼看双方之间的距离被越拉越近,严欢心里有些发急。可不能真被那些家伙们逮到!

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商业区,严欢已经顾不得周围,只想赶紧找个地方摆脱追兵。

五米外有一家店,店门大开着,看见那熟悉的摆设严欢想也没想一头就冲了进去。直到冲进去他才后悔了,这是一家乐器行。他刚才一看到门口的吉他就冲进来了,却没有想到进入这种密闭的空间才更难脱身。

他正像一只无头苍蝇着急地打转,背后突然伸出一只手,猛地把他拽进角落。

“谁——唔!”

被用力捂住嘴,严欢还没来得及挣扎就被人拖到柜台下面。他瞬时安静下来,明白这人是想要帮自己。

哒哒哒,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怎么没人?那小子跑哪里去了!”

那几人在店里环顾一圈,不客气道:“喂,打工的,刚才有没有看到一个人躲进来?”

严欢心脏急促跳动,他有些后悔自己不该这么轻易地相信这个陌生人,如果对方此时把自己出卖,那是连跑的时间度没有。

“有啊。”站在柜台前的年轻人指了一指,“你们要找人?刚刚有个人从后门跑出去了。”

“妈的,还有后门!”

“追!”

直到脚步声渐渐远去,严欢的心跳才慢慢平复下来。刚刚身旁这个人回答说有的时候,他差点没忍住惊呼出声,还好对方不是准备出卖他。

“人已经走远了,你可以出来了。”

严欢有些狼狈地从柜台里面爬出来,“多谢。”

他这时候才有空仔细观察这个临时帮了自己的人的模样。长得一般,二十出头,但是却让严欢莫名觉得有些眼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你不记得了?”对方看他困惑的表情,笑道:“上周新秀比赛的时候,我们是一组的。”

严欢还是没有想起来。

“我是你们前面那支乐队的鼓手,向宽。不记得没关系,现在也可以交个朋友。”向宽对他伸出手。“今天这一出也算是缘分。”

严欢很喜欢他的直爽,握上。“严欢。抱歉,我一向不是很擅长记住人脸。”

“没关系,我倒是一直记得你。最后一首歌唱得不错。”向宽笑道:“给我印象很深。只是很奇怪为什么第一首的时候你没出场?”

“哈哈……”严欢不知该怎么解释,自己本来就只是一个候补队员。

他看了看这家布置得不错的乐器店,目光在几把挂在墙上的电吉他上停留了一下。

“这家店是你开的?”

“怎么会?”向宽失笑,“我只是在这打工。”

“兼职?”向宽的年龄看起来应该还在上大学。

“不是。”向宽解释道:“这不是兼职,当然也不算是正职。只是乐队没有练习的时候,我就会在这里上班。可以养活自己,也可以以员工价便宜买些东西。其他时间基本上都在鼓捣乐队。”

“你是职业乐手?”

严欢惊讶,这可是他第一次零距离接触专职的乐手,活的。JOHN那种作古的老鬼不算。

“职业乐手?”向宽失笑,随即转眸想了想。“好像这么称呼也没什么不对,哈哈,抱歉,我就是想笑……”

严欢见他捂着肚子笑得很乐,有些窘迫,又有些不解。“难道我说的不对?”

“不,你说得对,只是我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被人这么喊。”向宽抹去眼角笑出来的眼泪,感慨道:“像我们这种随便玩玩的地下小乐队,谁会用正儿八经的目光看我们呢?久而久之,我们自己都不记得自己是乐手了。”

“不是乐手那是什么?”严欢追问。

“是什么?”向宽笑,做了个击鼓的样子。“玩摇滚的人啊。”

严欢暮地一愣,觉得这句话莫名地熟悉。不就是JOHN曾经说过类似的话吗?难道这些乐手都这么喜欢谦虚?

“这不是谦虚。”JOHN在他脑内道:“之所以这么回答,是因为我们明白除了能自己玩一玩摇滚,其他还什么都不是。”

“那什么时候才能算乐手?”严欢不知不觉把话问了出口。

“当有人愿意听我们的音乐的时候。”JOHN这么回答。

“能站在真正的大舞台上,表演给所有人看。”向宽道,“那个时候,大概能算是半个乐手吧。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只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传达给其他人了,才能算做是乐手。”

严欢听着脑内脑外这两个意外相似的回答,也生出一股斗志。“那我就要做一个乐手。”

他道:“要让所有人都听见我的歌。”

向宽一愣,半晌,笑着拍他的肩膀。“年轻是件好事。恩,我相信你可以,真的。”

JOHN只是凉凉道:“你还差得远。”

对于这两个泼自己冷水的家伙,严欢只能用鼻子呼气来表示不满。“我只是定下一个目标,迟早会有那么一天的,无论它有多么远。”

向宽很喜欢这个志向高远的小屁孩,于是也不打击他了。他开始和严欢聊着一些关于乐队,关于摇滚的其他事。严欢听得津津有味,他从向宽这个稍稍年长的同道中人这里,听到了很多以前不清楚的事情。

比如一些摇滚史上的奇闻异事,还有地下音乐的种种规矩。听向宽说,地下乐队的乐迷对于流行音乐持有的普遍鄙视心理,而当红的流行乐,也不屑这些自娱自乐的小众音乐。地下音乐和流行音乐,两边彼此看不起,互相挑拨,也算是件颇有趣味的事。

听了差不多有一个多小时,他还意犹未尽。不过时间已经不早,该回家了。于是他便和向宽约好,下次再到这家店来找他。

“随时欢迎。”临走时向宽对他挥手相送。“不过,下回来的时候表演一次给我听吧!”

表演?

走远了,严欢还有些迷糊,于是问JOHN。“他想让我表演什么?吉他?我水平还不够吧,总不会是架子鼓?”向宽是个鼓手,莫不是突发奇想,想和他这个小菜鸟切磋一局?

“傻小子。”JOHN嘲笑,“这可是你的第一位乐迷,还不赶快铭记这历史性的一刻。”

“乐、乐迷?”严欢呆住。“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你没听他一直提上次比赛时你唱的那首歌么?肯定是被你的歌声给迷住了。”JOHN得意洋洋,“所以我说,你有成为主唱的天赋。”

“我的志向是成为主音吉他手!”严欢愤愤不平,“虽然发展发展唱歌这一方面,似乎也是个不错的副业。”

“我劝你还是把主副颠倒一下吧,不然会没有前途。”

对于JOHN的冷嘲热讽,严欢只能默默磨牙。不过意外收获到向宽这样一个朋友兼预备乐迷,也是件令他开心的事情。开心到,严欢把今天是因什么原因才被人追赶到向宽店里的事情,给忘了。

俗话说,乐极生悲。很快,他就会明白这个道理。

第二天,严欢刚到学校就被李波拉到角落。

“你昨天没出事吧?”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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