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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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小民-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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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也有别家趸的。他用的是独木轮高脊手推车,车两旁捆上菜,青枝绿叶,远远望去,就象一个活的菜畦。



一车水菜分量很重,天暖季节他总是脱掉上衣,露着油黑的身子,把绊带套在肩上。遇见沙土道路或是上坡,他两条腿叉开,弓着身子,用全力往前推,立时就是一身汗水。但如果前面是硬整的平路,他推得就很轻松愉快了,空行的人没法赶过他去。也不知道他怎么弄的,那车子发出连续的有节奏的悠扬悦耳的声音,吱扭——吱扭——吱扭扭。



第二十一章光棍段大根



随着这声音,孙二的臀部也左右有节奏地摆动着。这种手推车的歌,是田野里的音乐,是道路上的歌,是充满希望的歌。有时这种声音,从几里地以外就能听到。有人说,孙二离家还有八里路,他的老婆就能听见他推车的声音,下炕给他做饭,等他到家,饭也就熟了。



等到了冬地寒月,孙二便去割荆条子,他和老婆会编筐篮篓筛,而且编得又快又好,除去自己使唤,便是送到镇上赶集,或者直接卖给杂货铺。这样忙来忙去,在村子里勉强算是个中下等户呢!而且孙二还是个热心人,乡亲们要他从镇上捎个针头线脑、米面盐醋的,他从不推却,在村子里的人缘很不错。



“孙二哥,咋这么早就回来了?”孟有田见孙二的车上筐篓等家什还在,疑惑地问道。



“唉,今儿封路啦!”孙二叹了口气,说道:“听说把黑豹给堵在镇子里了,满街筒子都是巡警,可闹腾得不轻。”



孟有田眨了眨眼睛,这件事和他没有什么关系。黑豹是个独行大盗,虽然打着劫富济贫的旗号,可也没做出什么对老百姓很实在的好事,倒是听说他心狠手辣,作案现场基本不留活口,连丫环仆役都不放过。从这一点上来看,黑豹不如九龙堂,人家九龙堂做事没这么绝,仇富仇官是不假,可一般是不对老百姓下手的。盗亦有道,反正孟有田对黑豹的印象是不太好。



“得,回家偎炕头去。”孙二又推起了吱扭扭,对着孟有田笑道:“有空儿家里坐坐,咱哥俩可有段时间没好好唠扯唠扯了。”



“好的,有空儿就去坐。”孟有田挑起颤悠悠的扁担,扬了扬手。



走到家门口,孟有田便看见一个鬼头鬼脑的家伙在晃荡,从背影看便知道是村中的无赖段大根。这个家伙游手好闲,偷鸡摸狗,专仗抱粗腿吃饭。他每天指望的就是村里出点横祸飞灾,红白大事,人命官司,失火求雨等等,找些油水。而且段大根常在家中设宝局,吆五喝六,乌烟瘴气。他自己倒不赌,因为他精明,手头利索,有人请他代替推牌九,叫做枪手。



段大根也看见了孟有田,嘿嘿一笑,说道:“有田兄弟呀,有日子没见了,不请我家里坐坐?”



“庙小可容不得你这尊大神。”孟有田把水桶往地上一放,冷笑道:“你在这儿晃悠什么,俺家可没值钱的东西。”



“瞧你这话说的。”段大根没皮没脸,还是那副欠揍的表情,“听说你家来了亲戚,是平地的俊姑娘,俺是来开开眼的。咋,还能老藏起来不见人哪?”



不耕之民,易与为非,难与为善。孟有田喜欢和那些纯朴的、没有心机的老百姓打交道,却讨厌这种不要脸的泼皮无赖。



“就藏起来不让你见,咋的?”孟有田将扁担头往地上一顿,瞪起了眼睛。



段大根见孟有田脸色不善,操起了扁担,便有些心虚害怕,向后退了两步。



前两年,大刀会、红枪会、天门会闹得挺凶,年轻人都兴练武,但想法却各不相同。有的是想日后出门在外,要遇个长长短短,只要武艺在身,也能来招架两手。有的只是为了赶时兴,凑热闹,穿起快靴和灯笼裤,耍耍漂亮。孟有田年轻,也就心红眼气,跟着人家杵拳弄腿,踢腾过一段日子,倒也是练得有模有样。其实按行家说,也就是三脚猫、四门斗的功夫,可他身体壮,有力气,要真打起来,一般人还真弄不过他。



段大根以前就吃过孟有田的亏,因为嘴里不干不净惹恼了孟有田,被孟有田三拳两脚打得病猪倒地,只剩下了哼哼。



“得,我走,早晚能见着,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段大根看到孟有田瞪起了眼睛,便心有余悸地打了退堂鼓,转身哼着小曲走了。



孟有田瞅着段大根的背影哼了一声,瞧你那瘦鸡样,再来惹我,老子捏死你个小鸡子。



十里之乡,必有仁义,也必有歹徒。乡下的无赖混混儿,名叫光棍。真的光棍一般的并不在本村为非作歹,因为欺压乡邻,将被人瞧不起,已经够不上光棍的称号。但是,到外村去闯光棍,也不是那么容易。象段大根这种人,并不敢到外村去闯光棍,对于乡邻,他也是欺软怕硬的作派。



所以,孟有田并不怕他,所谓真小人可恨,伪君子可怕,同杀人不见血的李大坏相比,段大根充其量只能算个小流氓,而且是只能讨嘴上便宜的小流氓。



挑起水进了屋,孟有田还有些余怒未息,阿秀不明所以,恰在此时,外面又传来了敲门声。



紫鹃这丫头晚上和父母好顿撒娇使性儿,终于让老两口儿全部答应下来,吃过早饭,她便喜滋滋地跑来报告好消息。一个大姑娘跑来跑去的,到底让宋老先生不放心,后面还跟着个尾巴,宋家的小做活儿谷雨。



孟有田将两人让进了屋里,有了客人,他刚才有些紧绷的脸色缓和下来。



“俺爹说了,既然你有法子,今年就把地全租出去,省得家里又要雇长短工,又要做饭送水,又怕做工的偷懒,麻烦。”紫鹃接过阿秀端过来的水,顾不上喝,便开口说道:“俺爹的意思是地都交给你打点,租给谁,不租给谁你说了算,只要按时按量交租子,多出来的收成就让乡亲们也松快松快。”



“这样啊——”孟有田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说道:“也好,宋先生到底是仁义,还想着乡亲们。呵呵,这样也用不着你田间地头的忙活儿,宋先生也放心不少。”



“俺爹放心什么?”紫鹃瞅了一眼谷雨,有些不好意思。



“怕你被人拐跑呗!”孟有田开着玩笑,对谷雨道:“谷雨,宋先生是不是让你眼都不眨地盯着?”



“没说不让眨眼。”谷雨老老实实地回答,又吸了吸鼻子,一进屋便看见嫚儿在灶火旁烤麻雀,小孩子嘴馋,已经有些忍不住了,便说着话向外溜,“有田哥,你答应俺的弹弓呢,可别忘了,俺去烤家雀了,闻这味儿,她都给烤糊了。”



第二十二章紫鹃缝衣



“去吧,你个馋嘴小子。”紫鹃被这傻小子给气乐了,笑骂道。



“对了,你不是要给俺缝棉袄嘛?”孟有田冲阿秀说道:“缝好了,俺还要出去找人把宋先生租地的事安排清楚呢!”说着,他把破棉袄一脱,只穿着里面的小褂子。



这下可把阿秀弄了个红脸,心中埋怨孟有田,你和紫鹃相好,却当着人家的面儿把衣服让俺缝,这是咋说的呢?看着紫鹃的眼神转过来,阿秀赶忙说道:“是婶子忙,让俺给对上几针。俺这粗针大线的,实在拿不出手。可巧紫鹃姐来了,就麻烦你这巧手了。”



孟有田眨了眨眼睛,怀疑地问道:“紫鹃,你会针线活儿?家里不是有张嫂吗?”



紫鹃轻轻白了孟有田一眼,一手已经拉过炕上的针线笸箩,说道:“哪家女子不都得学这个,你当俺在家里是横草不挪,竖草不动的懒蛋哪?”说着,熟练地套上顶针,穿针纫线,拿过孟有田的破棉袄不由得微微皱了皱眉。



“臭男人味儿。”孟有田嘿嘿一笑,说道:“还是放下吧,等俺娘回来缝。”



“俺只嫌你这衣服破,可没说你臭。”紫鹃抿了抿嘴,说道:“有田哥,说句实话,自从你腿落了毛病后,有些——有些——”



“有些自卑,有些不自信,有些太敏感。”孟有田补充道:“算了,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以后不会这样了。”



紫鹃含笑点头,孟有田还是那么灵醒,也看开了,她由衷地替他感到高兴。



如果说大多数的女人都喜欢闻男人的汗味,这可能是男人想当然的夸张描述。但男人的汗味,是女人最好的“兴奋剂”。这不完全是玩笑,据研究人员证实,人类和很多动物一样,也会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气味。这种味道能影响异性的生理状况,而这种表现在女性身上尤为明显。



而且据说,汗味,可以让女人知道哪个男人你不喜欢。对于你喜欢的男人,并不太重的汗味有可能带来很惬意的感觉!



臭男人味儿?紫鹃很奇怪孟有田和别人为什么都会这么说,在她的嗅觉中,那种味道并不臭,她没有感到厌恶。



一条长长的白线,贴在紫鹃的胸脯上,曲卷着一直垂到脚下。孟有田坐在板凳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她飞针走线,心里又浮起了一个疑问,为啥这个时候的未婚女子胸脯都不大,结了婚之后就判若两人呢,就是隆胸也没那么快呀?



紫鹃显出了自己的手艺,特别是在孟有田面前,她从针线笸箩里拣出块布头,比了比,衬在底下,密针缝起来,缝好后又展开,看了看自己缝补得密密齐整的针脚,咬断了线,又不由自主深深地嗅了一下。



嗯,一点也不臭,好象还很好闻呢!没人看她,紫鹃却象做贼似胸口猛跳了几下。她装作无事地抚摩了一下发烫的脸颊,自己骂自己,真不知羞,偷闻男人的汗味。



“紫鹃姐这针线活儿真漂亮,针脚又细又齐。”阿秀在一旁半真半假地恭维着,又从被垒底下拿出几条剪裁得整齐,压得平整的麋鹿皮来,说道:“紫鹃姐,趁着你有空儿,把这皮子缀在领口袖口,有田哥穿上肯定又精神又暖和。”



“这倒是个好办法。”紫鹃比量了一下,笑道:“还是婶子想得周到,这旧衣裳一拾掇,可就变成顶漂亮的新衣了。”



“不用那么麻烦吧?”孟有田有些坐不住了,“这要缝补到啥时候呀,我还急着出门呢!”



“离开春还早得很哪,明天、后天张罗也来得及。”紫鹃不在意地说着,和阿秀比量着,剪裁着,缝补着。



孟有田看一半时也穿不上棉袄了,有些闲得慌,便走到外间屋,看着谷雨和嫚儿两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烤家雀。



“这东西炸着吃才香呢!”孟有田往风箱上一坐,随手从怀里取出借来的《蜀山剑侠传》,边翻看边指点道:“骨头都炸酥了,连肉带骨嚼起来,满嘴流油,啧啧。”



“嘿,说得好听,俺吃这烤的觉得也挺香。”谷雨舔了舔嘴唇,哂道:“有田哥,俺的弹弓——”



“记着呢,记着呢!”孟有田头也不抬地摆了摆手,说道:“一直没找到合适弹性的兽筋,也不能拿破绳子对付你呀!”



“有田哥,你会看书哩!”嫚儿很钦佩地看着孟有田。



“嘿嘿,他是装象呢!”谷雨撇了撇嘴说道:“俺们村有几个识字的扳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他从来没上过学,识得哪门子字。”



“没上过学就不识字呀?”孟有田翻了翻眼睛,说道:“关键是有没有这个心思,有了这个心思,就总能千方百计地去努力。”



“说得倒象那么回事。”谷雨一副不相信的样子,挑衅似地指了指孟有田手里的书,说道:“那你念给俺听听,要真是俺走了眼,俺,俺就——”



“你就咋样?”孟有田似笑非笑地扬了扬下巴。



“俺就给你打马虎眼,让你和紫鹃姐偷偷相好。”谷雨人小鬼大,露出了坏坏的笑容。



“呸,小屁孩懂什么。”孟有田伸手就是一个暴栗,敲得谷雨直咧嘴,“听好了,给你们挑一段精彩的,别的文绉绉的,你们听不懂。”



孟有田清了清嗓子,随便翻了翻,找到一段,轻声念了起来,虽然是繁体字,但他连蒙带猜,顺下来是没有问题的。



“……一个穴口内,一团绿茸茸如乱草一般的东西,缓缓往上升起,一会儿便上达到地面,先露出一个头来,渐渐现出全身,才看出那东西是一个似人非人的怪物,满头绿毛披拂。一双滴溜溜滚圆的红眼,细小如豆,闪闪放光。鼻子塌陷,和骷髅差不甚多。一张像猴一般凸出的方嘴,唇如血红,往上翘翻,露出满口锐利的钩齿。头小身大,浑身其白如粉,上部肥胖,手足如同鸟爪,又长又细,形态甚是臃肿……吓人不,你俩没听说过这样的妖怪吧?专吃不听话的小孩子,喏,就象你们这么大的。”孟有田只念了百八十个字,便停了下来,扬了扬眉毛,吓唬两个小孩。



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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