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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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弯计-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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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送给你爱人吧?”
阿宵点了点头,承认他会把这南京锁送给他的爱人。
待交易完毕,阿宵拎着礼品盒,走出了饰品店。夜色之下,他步于霓虹之间,握紧着放在掌心里的那把小小的南京锁钥匙。
02
炮哥是生在三月末的白羊座,性格直率热情,但有时有些冲动。三月二十九日,是炮哥的生日。
在这前一天,阿宵突然把银白色的头发染回了黑色。今天,阿宵带上了一副复古的黑框圆形眼睛,穿上了一件小清新风格的衬衫,以及一条松垮的休闲裤,文艺气息浓重。
本来他想要将那条花臂洗了去,但洗纹身这道工序实在痛苦。
比起死,阿宵更怕的是,疼。
他穿着长袖的衬衫,把那条花臂遮掩在布料上,根本不影响他的文艺范。出门只见,阿宵再次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斜挎包,确定自己已经把那把南京锁带着了,才高高兴兴的出了门。
今天,阿宵想和炮哥表明自己的心意,把那把南京锁以及自己的心送给自己暗恋已久的炮哥。
阿宵站在路口,等着炮哥驾车过来接他。可是,当炮哥的轿车停在路口的时候,阿宵见坐在驾驶座上的人不是炮哥,而是黄发男子。
黄发男子摇开车窗,让阿宵上车,而阿宵见来者是黄发男子,便问了一句,道:
“怎么是你?”
黄发男子甩了甩厚重的斜刘海,刚刚学出驾照的他手一直握在方向盘上,对着窗外的阿宵说:
“炮哥说他今天要去接另一个人。”
顿了顿,黄发男子见前方有一辆大货车即将跟他们会车,便催促着阿宵,道:
“上车再说。”
阿宵点了点头,快步跑到副驾驶那边,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他常常坐在炮哥车子的副驾驶上,也习惯坐在炮哥车子的副驾驶上,自以为这个副驾驶的位置已经属于他了。
今天市区的路况良好,没有堵车,车子慢慢悠悠的开了三十分钟,便驶到了酒店。黄发男子将车子停在了地下室,随手拔下了车钥匙,招呼着阿宵跟他一起坐电梯上楼。电梯里,阿宵一边和黄发男子谈话,一边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衣着打扮。虽然自己根本不习惯这种文艺青年的打扮,但是只要炮哥喜欢,他变成什么样,也无所谓。
他想或许自己也如那《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爱段小楼爱到疯魔疯癫的程度。
黄发男子见阿宵不停的瞅着镜子里的自己,手不停的拉扯着衬衫的袖子,随口一句,道:
“阿宵,这不是你平日里的style啊。”
平日里,阿宵总是穿着干净的T恤,脖子里带着配饰,手腕上带着两串佛珠一条腕带,穿着松松垮垮的牛仔裤,新潮的运动鞋,一副追逐新潮的年轻人模样。阿宵听到黄发男子这一句话,愣了愣,尴尬的笑着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那个眼镜男的衬衫穿的很整齐,手腕上和脖颈间没有任何一件配饰,干干净净,可是阿宵知道,这根本不是自己。
原来,他已经可以为了炮哥,背叛自己的穿衣风格,背叛自己的品味,背叛自己。
“是吗?”阿宵淡淡道。
黄发男子耸肩一笑,然后用长满了老茧的手掌摸了摸阿宵的脑袋,说道:
“阿宵,做你自己就好了。”
阿宵怔了怔,背过身去,透过观光电梯的玻璃,看着楼下那霓虹烂漫的夜景,又瞥了映在玻璃上的黄发男子的影子,问道:
“前些日子,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很像你的人搂着一个男人进了酒店,那是你吗?”
黄发男子的脸上多了一份惊讶,良久,他淡淡的笑了,说道:“是啊。”
顿了顿,黄发男子叹了口气,说:“阿宵,我喜欢男人。当然,我知道,你也是。”
或许就如动物界一样,同类总能散发出同样的气息,以至于即便黄发男子和阿宵不跟对方坦白,但通过一点点的言行举止,他们也总能明白对方的性取向究竟如何。
阿宵只是咯咯的笑着,没有说话,表示默认。
“可是,炮哥他不是。”黄发男子补充的这一句,让阿宵觉得有些措手不及。
他和炮哥以及黄发男子整天一起练习,黄发男子当然看得出来阿宵喜欢炮哥。可是,他很清楚,炮哥那种脑子不会转弯,迟钝的不行的直男,大概会让阿宵受伤。
“我以前爱过一个直男,费尽心思想要掰弯他,可是后来我才发现,那是个像天堂一般的悬崖。一旦踏下去,绝对会摔得粉身碎骨。”
黄发男子淡淡道,言语里还有一丝警告的味道。
他是过来人,他知道爱上一个不可能被自己掰弯的直男简直痛苦,他不想阿宵这个同类去飞蛾扑火,做一些明明知道结果却还要做的事情。
阿宵闻言,伸出手,踮起脚尖,用柔软的玉手抚了抚黄发男子那道蹙着的眉,安慰道:
“放心,我不会重蹈你的覆辙的。”
黄发男子用大手握了握阿宵的手,苦苦一笑。
03
然后,两人还是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走出了电梯,而电梯里的秘密永远都属于阿宵和黄发男子两个人。推开包厢的门,炮哥的朋友们都已经坐定了,一边饮茶一边聊天,而阿宵和黄发男子跟他们都打了招呼,找了位置坐了下来。阿宵坐在主位的旁边一个位置上,他知道炮哥待会肯定会坐在这边,自己想要跟他坐在一起。
谈家常聊八卦之际,寿星炮哥终于赶到。炮哥推开了包厢的门,坐在最里面的阿宵看到他的身影,便是一喜,想着他待会会怎么评价自己今天的装扮,待会自己会怎么给他庆生。
可是,看到跟在炮哥身后的那个身影,阿宵觉得自己就像一张纸片,被风焚烧,化成灰烬,然后散落在狂风暴雨里。
炮哥身后的那个女人不是别人,就是那天他们在麦当劳遇到的那个文艺女青年,那个喜欢读东野奎吾的女人,在阿宵眼里,像白玉兰一样圣洁的女人。
这一刻,绝望和伤心就像绝了堤的洪水,在阿宵心里泛滥成灾,巨大而又冰冷的浪花,一次又一次的冲刷着阿宵那颗脆弱的心。
众人见到炮哥身后那个女子,皆是起哄,而那女子穿着一件鹅黄色的针织衫,一条长款白裙,用手拽着裙摆,害羞的躲在炮哥的背后,作态扭捏,搞得炮哥只好牵过她的手,一把搂在怀里,带着她入座。
阿宵觉得有些晕眩,炮哥和那女子亲密的场景就像一把把刀锋伶俐的匕首,捅进他的身体里。
阿宵多么希望,这只是他的一场梦魇,只要努力睁眼,噩梦就会结束。可是,他反复的眨了眨眼睛,才发现这根本不是梦,而是残酷的现实。坐在阿宵一旁的黄发男子看到了阿宵那张发白的脸,便大手搭在阿宵的肩上,拍了拍阿宵,当作是安慰阿宵。八卦的人们开始发问了,有人问炮哥那女子是谁,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他们现在是什么关系种种问题。
最后,炮哥用筷子轻轻敲了敲玻璃杯的杯沿,示意人们安静,然后将那女子搂在怀里,脸上还有一些害羞的说道:
“首先,我介绍一下,这位是莉莉,我的女朋友。”
“草,炮哥有你的,谈恋爱了居然还瞒着我们!罚酒罚酒!”宾客中有人起哄道。
“对啊,不仅晚来,还藏着这么一个漂亮的女朋友,罚酒!”宾客中有人说道。
炮哥打开了一瓶瓶酒,然后利索的将啤酒倒进玻璃杯,然后一口气将那杯啤酒饮尽。在场的人,除了阿宵,都为炮哥和莉莉鼓掌,唯独阿宵埋着头,不言不语,只是喝茶。
“说说你们怎么认识的?”宾客中的一位女性发言了,阿宵抬头看去,原来是另外一个乐队的女主唱。
炮哥挠了挠有些乱的头发,借着酒劲,突然勾住了阿宵的肩膀,说道:
“我和莉莉认识,多亏了阿宵。”
阿宵看着炮哥那只搭在自己身上的那只手,又想哭又想笑。是啊,如果那天他没有约炮哥在那家麦当劳见面,炮哥就不会遇到莉莉,也不会有如今这么多事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射在阿宵的身上,阿宵朝所有人点了点头,不好意思的埋下头去。
后来,酒席之间,炮哥生动形象的描绘了他和莉莉从相识到相知到相爱的过程,除了不停饮酒的阿宵,其余人听的都是津津有味。见大家谈的热火朝天,喝的有些微醺的阿宵放下了手里的高脚杯,假借上厕所的名义,离开了那个充满了喜悦和祝福,那个自己格格不入的房间。
走进厕所,阿宵慢慢踱步到镜子前,然后拧开了水龙头,不停的用冷水冲刷着自己的脸庞。拧上水龙头,阿宵怔怔的看着镜子里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的眼圈泛红,眼睛里布着一些血丝,神情颓然,脸色惨白,一动不动,就好像一个鬼。
倏地,一滴泪从憋屈了很久的阿宵的眼眶里流出来,紧接着,宛若骤雨急下,泪珠不停的从阿宵的眼里滑落,就像一颗颗落进玉盘的珍珠。阿宵胡乱的用衬衫袖子抹着自己那张颓废的脸,心里默默叫着自己要坚强,可是咬紧唇瓣,泪水依旧在蔓延。最后,情绪崩溃的阿宵干脆用双手捂着自己的脸,站在厕所镜子前不停的抽噎着。
他想,在这么一段感情里,他才是那个最悲哀的人。
良久,阿宵从裤子口袋里取出了那个装着南京锁的礼物盒,然后用颤抖的手将挂在自己脖子里的那把南京锁的钥匙取下。
这一把钥匙,阿宵出门前才带的,算起来,他才带了三个小时。
紧紧的握着那把钥匙,阿宵的泪控制不住,又来了。
苦苦斟酌,阿宵狠下了心,将那把还残留着余温的钥匙放进礼物盒里面,而阿宵哭着又笑着,像个疯子。
他很难过,因为他可能要把炮哥的手交给别人了,他可能要将炮哥的未来让给别人了。
阿宵整理着自己的面容,装作无事发生,推开了包厢的门,入座。赠送礼物的时间到了,轮到阿宵时,阿宵将那个装着南京锁和钥匙的礼物盒递给了炮哥。
炮哥接过礼物盒,然后打开一看,看到了那把南京锁和钥匙静静的躺在礼物盒里,惊讶的看着阿宵,道:
“阿宵,原来是你先买走了!”
看来,在阿宵之后,炮哥也去了那家店,不过,阿宵是买给炮哥的,而炮哥大概是买给莉莉的。
阿宵默默的点了点头,而炮哥干脆一把把他搂进怀里,大声的叫喊着:
“阿宵谢谢你。”
闻着炮哥怀里那股酒气和古龙水混杂着的味道,小心的拽着炮哥的衣领,阿宵顿时想哭。
因为他是那么的爱恋着那个怀抱,爱恋着那个人。
这一张网,他不想脱逃,也无法再脱逃。
最后,众人举杯,为炮哥庆生,为炮哥和莉莉祝福。灯火交辉呼应,唯独没人看到阿宵那双噙满了泪花,却努力笑着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那句我爱你的话,他吞进了肚肠里,等着它溃烂发脓,独自忍受着痛。

、良宵(五)

01
四月天,一家专门招待同性恋的小酒吧里,阿宵懒懒的瘫在红色的皮沙发里,手里执着一个装满了伏特加的玻璃酒杯,然后猛地往自己的嘴里灌去。酒桌上的空酒杯多的已经数不清了,而他也已经忘了自己今夜到底喝了多少杯酒了,是不是比昨天多一点。
这些天,他的过很痛苦,每天白天,他要装作精神饱满的去练习室和炮哥他们一起练习,而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像一只没人要的夜猫,随便钻进一家酒吧里,独自买醉。
各色霓虹之下,有人依偎着自己的恋人,窃窃私语,也有一群好友,在雅座里喝酒狂欢。阿宵看到这些人,再想想自己孤身一人,便有多喝了几口酒。
差不多凌晨的时候,喝到烂醉的阿宵接过别人递过的酒杯,狂饮起来。喝完那杯酒,阿宵只觉得自己头晕目眩,浑身燥热。下一刻,他似乎被人强制搂在怀里,强制的被人用嘴吻着。
那个吻不是崇先生的,因为太过粗暴,那个吻不是炮哥的,因为阿宵他从来没吻过炮哥。
想起炮哥,阿宵的心里便多了一份阴暗,干脆伸出自己那双手,搂着那个人的脖子,嘴里发出一声又一声充满了诱惑的嘤咛。
阿宵他想,算了,谁都可以,他都无所谓了。他这样大概算是破罐子破摔了。
那个人的技术很精湛,一边用舌尖挑逗着阿宵敏感的神经;一边又用手撩拨着他脖颈间的每一寸肌肤,搞得阿宵觉得自己已经登上了云端,飘飘欲仙。
就当阿宵沉迷于此的时候,穿着一身西装的崇先生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冷着脸走到阿宵面前,看着那个趁阿宵喝醉随意吃阿宵豆腐的男子动作着,怒气横生。崇先生瞥见酒桌上那瓶装着白色的粉末的瓶子,又看了看阿宵的神情,怒不可言,干脆单手解开了领带,顺手脱去了身上那件碍事的西装,将压在阿宵身上的那个男人捞了起来,扬起拳头,狠狠往那陌生的男人脸上砸去。
崇先生虽然年上三十,久经商场,可年轻时也混过各大夜店,是个不折不扣的打架高手。
那陌生男子被打倒在地,正想起身反击,崇先生直接提起一个啤酒瓶,往那陌生男子头上砸去,打的他头破血流,疼的叫娘。那陌生男子捂着自己血流不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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