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房间的门被敲响了。我以为是准备进门做house cleaning的工作人员,也没从猫眼里看,直接开了门。开门之后,我才发现,站在我门口的是穿着一身休闲装的周承瑾。他带着黑框眼镜,穿着一件藏青色的卫衣,我记得那是我跟在他三里屯那边买的,穿着一条宽松的黑色长袴,踏着一双耐克的运动鞋,显得已经三十一岁的他年轻了几岁。
“有事吗?”我装作不耐烦的问着他,想着赶紧让他离开我的范围之内。
“你刚刚来伦敦,我带你出去转转。”他跟我解释道。
我知道他是好心,想要带我在伦敦玩会儿,又想到今后的三个月我还得对着他一起工作,便点了点头,答应了他的邀请。
等我换好了衣服,收拾好了包,背上单反相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站在电梯口多时。我往他那边走,越靠越近,却看见他皱着眉头。
正当我有些疑惑的时候,他快步走到我面前,上下打量了一下我的着装,便道:
“去换件厚一点的衣服,天气预报说今天气温很低。”
我摸了摸身上那件条纹套头衫的料子,再看了看窗外时而多云时而晴天的天气,便匆匆回了房间,找了一件厚一些的套头衫套在自己身上,才让他满意。
到了地铁站,他先帮我办理好了乘坐地铁的磁卡,然后领着我往地铁站里走。伦敦的地铁站十分的老旧,比北京和上海的都老。
乘上伦敦的地铁,我跟他找了位置坐了下来,彼此没有语言,只是认真的听着广播里那个纯英式英语的报站。
“我们先去大英博物馆,下午再去威斯敏斯特那边看国会议会大厦和西敏寺,晚上我们可以先乘伦敦眼,再去莱斯特广场那边吃饭。”
诚然,比起我,已经在伦敦呆了三个月的他构建出了一条不错的计划路线的。
“都好。”我简单的回答道,毕竟我初来驾到,去哪儿方便我都不清楚。
列车不停的向前行驶,车厢里的英国人有的不是在刷着手机,有的便是看着报纸,还有的只是抱着胸,作自我防卫姿态,稍作休憩。
我别过头,看着窗外那无尽的黑,看着窗上的我的影子,而坐在我旁边的他用手摸了摸脸上残余的一些胡渣,问道:
“小猪,这些日子,你在上海过的好吗?”
这个问题我跟他憋了两天,终于还是他先开口问了。
“一切都挺好的。”我回答着。
其实,他不知道,当时初到上海,我花了很多功夫去弄清楚上海的公交,花了很多功夫去适应本帮菜那种有些甜腻的味道,花了很多功夫才学会了一些上海话,知道册那在上海方言里是骂人的话。可这些,都被我一句挺好度过了。
人一辈子要面对很多段难熬的时光,但我现在想来,难熬的时光,熬着熬着也就熬过来了。
“你呢?”我反问道。
他停顿了一下,苦笑了一声,看着我的侧颜,道:“还好,就是没有以前那么好。”
听他那么所,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心被一双无形的手使劲捏着,想要抒发什么却没有办法,只能睁大了眼睛,看着窗户上的自己,大口喘气。
如果没有我,其实,他会和一开始一样好。如果说这是一段痛苦的记忆,如果说世界上有消除记忆的魔法,那我恨不得将他的那段记忆自私的抹去。
因为,他不痛我痛,就好。
“对不起。”我喃喃道。
“小猪,这都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他说完,列车便到站了,他让我走在前面,让我下车,自己站在我的身后,看着我的背影。
我们到了大英博物馆,参观了各种遗留下来的历史文物。当然,我也拍了很多的照片。其间,正巧那天大英博物馆在做葛饰北斋的画的展出。我们站在展台那边,我左顾右盼,他则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吓了一跳,他则指着一个方向,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是葛饰北斋的那幅《神奈川冲浪里》。
我很喜欢日本浮世绘的作品,尤其爱极了葛饰北斋的作品。我之前也不过在他面前提过一次,他倒是一直都惦记在心上。
逛完大英博物馆,我们就去了一间他早就查好的中餐店吃饭。那家中餐店的老板和厨子是武汉人,做出来的东西很合我的口味,反倒是他被一碗酸辣粉辣的鼻涕眼泪狂流不止,还硬要跟我一样,非得把那碗酸辣粉吃完不可。
下午,我们坐地铁穿过市区,穿过泰晤士河,到了伦敦的另一端。
很不巧,国会议会大厦今天有重要的会议,以至于我们没有进去观摩。威斯敏斯特教堂果然和维基百科上说的一样,金碧辉煌,静谧肃穆。
我们坐在教堂的长椅上,看着光透过彩绘玻璃照射进教堂,在古老的地砖上形成彩色的,斑驳的光影。风琴声响起,唱诗班在一旁唱起动听优美的宗教圣歌,恍惚间,我突然觉得我和他就像一对坐在教堂里诚心祷告的恋人,只求有朝一日能站在十字架下,在牧师的见证和祝福下,能够结为合法夫妻。
对于我来说,那真是个完美无缺却又触不可及的美梦,不是吗?
落日西下,太阳的余晖照射在他的头发上,跃出一点光晕,微风吹过,又像一片被吹乱的玲珑,美不胜收。
伦敦眼的门票费是十二磅,当我们登上伦敦眼的时候,夜幕降临,伦敦眼上五彩缤纷的霓虹灯闪烁起来。由于气温降低,我搓着双手坐进了包厢里,用单反不停的照着国际大都市,伦敦的夜景。照完照片,我跟他坐在座椅上,看着包厢一点一点上升。
“听说,摩天轮达到最高点的时候,跟相爱的人接吻,许下下一辈子不分离的愿望,会永远一直走下去。”他说完,耸肩一笑。
我抬首看着慢慢上升的包厢,笑道:“是吗,在我认识的人里,这么做的人都分手了,我看这是摩天轮的诅咒才对。”
说完,他好不容易创造的气氛被我破坏的丝毫不剩。
他双手插着衣服口袋,哈哈哈哈的大笑起来,突然侧过头,认真的看着我,道:“小猪,我还是和之前一样喜欢你,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顿了顿,他的眸子里浸满了悲伤,就像灵魂被人瞬间抽走了一般,道:
“从以前到现在?”
我换了个姿势跷二郎腿,单手撑着脸,笑道:“周承瑾,我看你是自我意识过剩。”
我知道,我这句话特别的毒特别的刻薄,不仅捅了他一刀,也给了我自己一剑。
他深呼一口气,将头埋了下去,笑道:“你说的没错。”
后来,当摩天轮升到顶点的时候,我们没有在对话,他只是站在窗边看风景,而我只是低头不停的假装刷微博。
作者有话要说:想来想去,还是苏轼那句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那句最直接了~
、番外 (二)
到伦敦的第五天,西装笔挺的我便跟着他一起去公司总部报道。我们两个的顶头上司是个伯明翰人,嘴里操着一口伯明翰口音,以至于我经常疑惑他的话。
但是,有周承瑾在,任何问题都迎刃而解。
报道完以后,周承瑾他去忙他的事情了,一个棕发碧眼的英国妹子待我游览了一遍公司,给我介绍公司的现状。庆幸的是,我那一口蹩脚的英语没有让那个妹子对我无奈甚至反感。
晚上回到酒店,坐在床上的我把脚上那双微微有些磨脚的新皮鞋丢到了一边,脱下西装和领带,我便去浴室享受了一个淋浴。淋浴完毕,已经是晚上八点,我才收到了周承瑾的短信,说部门的同事要给我办一个小型欢迎会,让我换好平时穿的衣服,八点半去楼下见他。我花了将近二十分钟,穿好自己的衣服,将自己的头发吹干,打理好仪表,才下了楼去见他,而他早就坐在大堂的沙发里,舒服的翘着二郎腿,玩着手机上的游戏。他见我来,便起身,跟我打招呼,嘱咐了我几句,便跟我一起打车去莱斯特广场。
见面的地方是一家小酒吧,酒吧虽然小,却十分的热闹。我们和同公司的同事们打了招呼,寒暄了一番,便一起坐到吧台前面,准备点东西喝。
“beer,please。”他对着穿着黑色西装马甲的英国酒保说着。
“ice or no ice”酒保问着。
“ice; please。”他说英语的时候喜欢加一个please,说起来还真有一番英国绅士的味道。
等他点完单,酒保又看向我,问我想喝什么。我毫无考虑,直接笑着对酒保说道:
“lemonade; no ice; please。”酒保点了点头,给我们下了单。
过了五分钟,酒保递给了他一杯加了冰的啤酒,再递给了我一杯没加冰的柠檬汽水。
他饮了一口冰啤酒,松了松领口的领带,瞥了我手里的那杯柠檬水一眼,笑道:
“你不喝酒了吗?”
以前,我和他住在一起的时候,没事吃外卖的时候,就会喝一些冰啤酒。可是,离开他之后,我就再也不碰酒了,因为酒会让我不清醒,不清醒的我就会想起他。
“我需要时刻保持清醒。”我冷冷道。
他闻言,只是用指尖勾勒着酒杯的杯沿,抬头看了看电视机上的足球赛,今天正好是阿森纳的比赛。
以前,我们总是坐在沙发里看阿森纳,看皇马,看巴萨,一起讨论着球赛,可是离开他之后,我就一个人窝在我上海的那个出租屋里,一个人安静的看比赛。
“好久没和你这样一起看球赛了。”他瞥了一眼球赛,然后低下头,侧首看着我。
这一秒对上他那双眼,下一秒我离开将眼光看向别的方向,不自然的从裤子口袋里抽出香烟盒,从里面取出打火机和香烟,用微微发抖的手架着香烟,打着电话机,将香烟点燃,然后吸食。我将烟盒塞进裤子口袋里,问酒保要来了烟缸,吸一口烟,喝一口柠檬水,平静的看着吧台上的酒保做着调酒的工作。
“你以前从来不抽烟。”他说道。
“去了上海之后,工作压力比较大,就开始抽了。”我淡淡的解释,不,是骗着他。
其实,我抽香烟我戒酒,全都是因为他。
“抽烟对身体不好。”他说着,夺过了我手里的香烟,塞进嘴里,自顾自的吸食起来。
话说,他自己都说抽烟有害健康,自己却还抢我的香烟抽!而且,这算是间接接吻吧!
想到这里,我觉得我的脸在发烫,只是别过头去,一边喝着柠檬水,一边看着在酒吧里微微摇摆起舞的英国人。
时间飞逝,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一点。凌晨一点,我们和公司的同事们告别,因为坐不上地铁,又暂时打不到车,只好站在马路上吹风。
虽然还没到冬季,可是可能是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关系,英国的晚风不如国内的那般温柔,简直是寒冷又刺骨。
我缩着自己的身子,干脆把带帽衫的帽子戴在了脑袋上,心中暗暗祈求着,出租车能快来接走我们,赶紧结束两人相处的这种场合。觉得有些冷的我不停用手摩擦着自己的双臂,他似乎看到我的冷,便将身上的风衣套在了我身上,自己穿着单薄的西装,站在风里。黑色的风衣上残留着他的温度,还有他的味道。
细细一嗅,他的衣服上不再是那股清新的洗衣皂味,而是一股橘子香水的味道,给人一种小男孩成长到男人的错觉。
他改喷橘子香水了,这件事大概是我离开之后才发生的,以至于我不知道。
等了十五分钟,慢慢吞吞的英国司机才开着他的车,停在我们面前,然后载我们回去。回到酒店,出了电梯,通往房间,铺着红地毯的走廊出现在我们面前。踩在红地毯上,我快步往前走,走到自己房门面前,而他只是默默的跟着我。
我将身上的那件风衣脱了下来,塞进了他的怀里,明明想要道谢,嘴上却又说着违心的话。
“以后别对我这么好,我这种人不值得。”我冷冷道,语气里还有些严厉。
“我对你好是我的事。”他反驳道。
可能是因为刚刚饮酒的关系,他突然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腕,不给我松开的可能,咆哮道:
“你到底要我怎么做,你才满意!”
这时我头一次见到这个冷静沉着如帝王的人,有这么心急火燎的一面。
我使劲挣扎,想要甩开他的手,嘴里说道:“你喝多了,快放手。”
“我没有,我很清醒。”他继续反驳,手上的力道也加重了三分。
我吃痛的皱着眉头,而他依旧不依不挠,似乎身体里有一只即将冲出的猛兽一般,将我抵在门背上,问道:
“明明你也很爱我,可是你为什非要把事情搞得这样,小猪!”说着,他脸上的神色变得十分的痛苦,像是在苦苦挣扎一样。
我们两个同时落进了一个怪圈,就像浑身缠满了藤蔓,想要拥抱却不能,想要脱离却也不能。
想到这里,一瞬间各种回忆朝我涌来,浑身充满负能量的我重重的甩开了他的手,眼泪肆无忌惮的落了下来。
他见我哭,想要靠近,我推开他,用衣袖不停的抹着脸上的泪,叫道:
“是啊,我承认,我是喜欢你,喜欢周承瑾!戒不掉忘不了!”
既然这一句话都脱口而出了,后面干脆我也就不管不顾了。
“我比任何任何任何人都想要去爱你,去抱紧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