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你被我设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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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你被我设计了!-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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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她只有一次机会,在千分之一秒间,不得迟疑,不得不凝聚精神力,否则她就是只能得到必然的失败!
反射性的,她扣下扳机!
够快了!
但她面对的是一个死神,一个习惯面对战斗与杀伐的男人,任何的“快”都是不够的!
细如牛毛的针射入了他左肩,原本该是他的背的,但他在那一瞬间仍是察觉了!
老天爷,那一双利如鹰隼的墨绿眼眸正闪动着森冷的寒芒,准确无误地瞪视她存在的方位。
几秒了?一定不止三秒了吧?
古泉莲吟直到自己的肺部抗议氧气不足时才发现自己摒气摒得快一命呜呼了,那么,那么,是否代表时间过了挺久了?她小心地走近他,生怕他根本没有昏迷,只等她走得够近后扑身上来一手扭断她的脖子。因为他的目光根本没有呆滞,反而深沉得吓人!
伸出小小的手掌在他眼前晃动,她美丽的双眼一时之间仍凝聚不了勇气去正视他的眼。即使在终于确定他当真是昏迷了。
那么,接下来的事是她再也不能拒想拒做了,她摸出背包中的一只银针与一管试管,不理会红潮在全身浮现,绝然而慷慨赴义地伸出“狼爪”扯开他的皮带……
“我的老天……”
间或的,在黑暗的巷子内,不时听到她制造出来的各种声响,有害怕的颤音、有讶异的低呼,甚至默背了东西方各诸神的尊号,直到那根针灸用的针准确戳中他臀股上的“促精穴”,完成了任务。她立即以生平所能、快速地替他整装完毕!
在那短短的两分钟时间,够她羞愧地去跳十次太平洋了,即使那样也难洗今朝满面羞!
她是“侵犯”他的人,却在“办事”的同时感觉到自己才是受侵犯的那一个。但……因为是他,所以种种羞愧的感受都和着丝丝甜蜜与心甘情愿……
他不会昏迷太久的,她知道。他是生存在灰色地带的人,走在生死边缘大半辈子,麻药对他而言不会太有效,想迷昏他半小时根本是妄想,也许在下一刻他就会恢复知觉了。她聪明的话,就该立刻逃开。
可是……这个即将成为她孩子的爹的男人,与她之间当真可以什么“实质”上的接触都没有吗?对于这样的一个男人。
轻轻地、迟疑地,她一双小手滑上他刚毅如雕像的俊朗面孔,在轻触那一瞬间,战栗的电流窜过她全身感官,这是她与他的第一次接触。多想好好地探索一番啊,但,她没有时间了,由他颈间的脉动来看,他正在回神之中。
就这样子终结吗?这样子就可以划下句点了吗?
随着心中动念的牵引,她踮起脚尖,毫不迟疑地将朱唇印上了他的,含着一种追念与告别,无从品尝个中销魂。
“再见,东方磊,你会是我生命中唯一停伫的男人。”
没时间了,他的手指开始微微抖动!古泉莲吟惊跳了起来,再也不敢多做沉耽,转身往巷子的拐弯处冲去,不敢回头,不敢深思,不敢回味之前的种种……
再见了,东方磊,我孩子的父亲。
永别了,东方磊……遗憾终究未能相识……
眼泪莫名地在眼中凝聚,成串地滑落而下,不知道为了什么……
他与她当真是永别了吗?
套一句惯常不负责任的用语──天晓得喽!
第二章
“我也想弄一个试管婴儿来玩玩。”
一个长发长得不可思议的绝美少女大声的宣告着,而她怀中正睡着一个莫约六七岁的东方小娃娃。长发及膝的东方美少女说话的对象当然不是已熟睡的小娃娃,而是娃娃的娘──古泉莲吟小姐是也。
从堆积如山的资料中抬头,一张已然有二十五岁“高龄”,却仍是娃娃面孔的古泉莲吟以着不甚苟同的眼光瞪了美少女一眼。
“开什么玩笑。”
“才不是!想想看,一个完全承袭自我的骨血,有我的脸孔、我的头脑,我的一切一切,最重要的,在‘制造’时,多放一点‘乖巧’因子,让我当了妈妈之后不会太辛苦,这不就是试管婴儿的好处吗?不仅可以决定生男生女,又可以去芜存菁,加上你所一向致力研究的,搞不好当真可以分解遗传分子的各种‘成份’,那么你一定要记得多抓一把‘乖巧’放在我要植入体内的胚胎中。”
这就是非专业研究人员的好处,可以不负责任地去天马行空、异想天开,然后大丢难题给那些必须亲自去研究实验个半死不活的人。尤其眼前这位貌似天使,其实一肚子恶魔的ㄚ头更是个中翘楚!
“洛洛,我想你还是早日回台湾去管管你父母大人的好事算了。”古泉莲吟压根儿不屑与她去讨论试管婴儿的事,任何人都不能基于“好玩”与“好奇”的情形下去亵渎一个生命。她是这方面的专家,更加不能忍受胎儿的制造只成了一种“商品”式的产生,那根本是失了当初试管婴儿研究成功的最初美意──帮助全世界因故无法受孕的夫妻,为渴求子女的夫妻创造希望。
那个唤做洛洛的小姑娘,姓耿名静柔,别号洛洛,十九颇有余,二十尚不足,目前正处于含苞待放、娇美无比的青春年华。听到古泉莲吟根本不打算与她讨论这话题,并干脆以转移的方式视而不见,一迳儿道:“古泉,你也知道再几天我就得回去了,看在我回去后铁定会无聊至死的份上,难道您就不能施舍一会儿研究后的残羹剩饭给我玩儿吗?即使只是资料报告也是好的。”
“然后让你一步一步地鲸吞蚕食?呵,免了,对付你这种人,最好的方式是一开始就硬心肠到底。你哪,去担心你那个不小心跳出来的未婚夫吧!”古泉莲吟摘下鼻梁的黑框眼镜,表示她今天的工作告一段落,走过来抱起熟睡的女儿往卧房走去。
小丹芙,她的女儿,也是“他”的女儿。
承袭了他墨绿得奇特的眼眸与雷同的轮廓,让她可以轻易地在每一次看女儿的同时,也见到了他的形貌。
遗传真是不可思议的事,即使是未经“他”同意而创造了与他共有的孩子,她所存的心态绝非冷血自私的专为研究或其他,而是为了一份……挚情。
或许二十五年的生命,在情感的阶段依然是一张白卷,但因着心性的成长洗练,她至少知道了在十八岁那年的执着可以用什么下注解。
那是一种倾心、一种爱恋。起始于父母无故遭恐怖份子抓走,再由他解救了所有科学家平安回家;那时,“死神”这名号成为那数十位科技人才所崇敬一时的英雄。
向来单纯的生活圈子中,知道了在另一种称为“黑道”的空间中,有一位死神,是专生来扫荡社会败类的清道夫。那时她也只是好奇罢了;因着好奇,偷偷取得了密码,进入电脑程式中,偷读了国家列为极机密的档案,了解了东方磊这个人。
然后在跟踪他的那四个月内,有关他的各种马路传闻,几近被神化地一一被她得知。
爱情也可以那般滋生的吗?没有面对面、没有接触了解,却又轻易地沦落一颗芳心。可以用“着迷”来解释吗?那为什么七年了,她依然没有清醒?谁会因着对偶像疯狂地崇拜而咬牙受孕,生下一个孩子,捱了十个月的害喜之苦,经历非人的剧痛,即使在产房熬了两天,承受那种比死更可怖的折磨,她依然不曾有一丝丝的后悔与怨怼;有的,只是想着:如果剖腹生产就好了。
这是她选择的爱法,单恋、拥有、不伤人也不伤己。只是……总有些遗憾吧?
洛洛研视她呆怔的面孔许久,漂亮的黑眸淘气地闪动黠光,凑向古泉莲吟耳边道:“我说,处女妈妈,几时决定向我坦言提供娃娃另一半生命的男人是谁?”
“洛洛。”她颊生芙蓉,低语:“既然我今生今世不会再见到他,那么我又何须再说些什么?你休想在此中大作文章。”
洛洛抓过她的长发辫子,漫不经心地甩着玩:“那是否代表着古泉大姑娘毕生唯一的爱情已经画下句点了?”
“我一向就觉得你太多管闲事,能活到二十岁算是奇迹了。”古泉莲吟替女儿盖好被子,再度避答。
“除非你有寻找第二春的想法,可是我知道你死心眼得很,过了这个村,就绝对没那个店了。基于朋友立场,我当然得两肋插刀才行!”洛洛说得正气凛然,也不怕老天听不过去,劈下一道雷来轰昏她。
两肋插刀?她根本是为了好玩才硬凑上来的。与她相识了两年,古泉莲吟早怕了她层出不穷的把戏,最终的目标就是要逼她说出小丹芙的爹是何许人也!
“洛洛,先搞好你自己的事吧!”
“那家伙不会是问题,回到台湾吓他一吓,包他今生今世再也不敢出现在我面前。不好玩啦!你的事比较有趣。”
古泉莲吟忍不住大翻白眼,虽然她十分喜欢这个朋友,但她此刻万分希望她早日被空投回台湾,去忙别的事,别再来烦她了。
可能是上天听到了她的祈求,洛洛姑娘腰间的通讯器亮起了紫色灯号。
洛洛看了眼:“艾瑞克找我,可能是要替我饯行,要不要一起去?”
谢天谢地。她忍不住双手合十:“我还有功课要准备。”
真是不给面子,洛洛耸肩:“好吧!我走了,第一目标达不到,第二目标我就非要达到不可!回台湾前,我一定要取得有关试管婴儿的资料。”话完,自行开门走了。
古泉莲吟低低叹了口气,为自己交友的眼光感到怀疑。
轻抚着女儿又直又亮的乌黑柔发,她沉浸于苦涩的回忆中,太多人想探知娃娃的父亲是谁;从当初帮助她植入胚胎的冈田樱子,到提供她麻醉针的汤森·吉勃特,再到父母,以及研究所的同事。
未婚妈妈不是太诡异的情况,但她的动机、她的想法,以及她尚年轻得连男人也不曾接触过,在在都使认识她的人狐疑她执意制造生命的原因。
这是她决意独自收藏的回忆,唯一有资格知道的人是小丹芙,不过也得等到她长到十八岁,成人了,她才会告知;在那之前,都是她专有的。连“他”也不能知道。
但……心中偶然涌现的失落,又代表了什么?
“一个人”的恋情既是自己选的,就没有喊寂寞的权利。
这个选择决定了她必须独自走完一条孤单的路。
那么,心中的若有所盼是为了什么?
这是一个聚集了全美国顶尖科学家的宴会,每一个人的学历头衔全加起来足以填满太平洋。
他会在受邀约的行列,不仅收邀请卡的门从疑惑,连他自己也感到突兀好笑。他是个律师,在身份上;对这票只知孜孜不倦研究科技的单纯高知识份子而言,他简直是声名狼藉的人物了,成天与罪恶打交道。
东方磊并不打算上去饭店的二楼加入那一大票专业人才,他只能留在一楼的大厅,盘桓在接待处的小厅。如鹰般的利眸,一一扫视陆续而来的客人。
很难说今天晚上前来会有什么收获,太轻易取得的情报都是值得怀疑的;尤其提供情报的人是沈拓宇那家伙。结过婚的男人都有些昏庸倾向;“婚”者,被女人弄“昏头”也,伟大的中国老祖先。
昏了头的男人当然也会设计别的男人也去昏头一番;无疑的,那正是沈拓宇的目的。
沈拓宇所暗示的线索皆是妙龄女子,东方磊要不那么想都很困难。实在是近四十年来他绝少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去参与不必要的聚会,在他少有的空闲时刻,他去征服喜玛拉雅山、富士山……凡是著名的山景名胜、山光水色都是他计画会去的地方。
而他今天之所以会来,连他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些请帖每年都会寄到他的事务所,而他也一律不参加的,但,今天却例外了!可能是……寂寞吧!也或者一时心血来潮。
他的最佳敌人雷煌在美国失踪两年了,根据可靠的消息是他目前人在台湾;少了一个劲敌,再有挑战性的工作都提不起人旺盛的兴趣。再加上近来着实没啥子玩的事件让他全神贯注,所以在穷极无聊下,勉强相信沈拓宇的“线索”,来此逛一圈。
老实说,真他妈的无聊死人。
不消等到宴会正式开始,相信捱不了五分钟他就会决定回公寓找旅游手册挑一个地方去度个十天半个月的假,来重拾自己一身的精神。
老了吗?三十九岁的“高龄”已近不惑,虽嫉恶如仇的正义未灭,却已有些倦了。
这样的日子,会有改变的一天吗?很难去幻想当他七十岁了,耳重目盲,抖着双手握枪、蹒跚地去追逐恐怖份子,然后缉到坏人的原因不是他宝刀未老,而是坏人基于敬老尊贤的理由自动投降……老天……英雄的末路是狗熊,没人能例外,真是可笑,不是吗?
好了,够了,他没理由再在这边没意义地杵着不走,净是想一些可笑的事。
东方磊搁下手中的威士忌,缓缓往门口走去。
“先生?”
不会是在叫他吧?
“先生,等一等!”
那个陌生的男中音急切地由远而近向他前来。东方磊疑惑且不悦地拧眉转过身。
“什么事?”
迫人的气势使得男侍一时之间噤口不语,待回过神,他口气含怒地道:“先生,你怎么忍心弃自己的小孩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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