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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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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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春光乍泄》里的一句台词,那一年,哥哥刚刚离世,安若觉得有一瞬的伤感。当时太阳刚刚升起,向着安若站立的方向投射出万道虽然没有温度却灿烂夺目的光芒,直晃得她睁不开眼睛。江浩洋背向着太阳,安若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只见他被笼在一层光晕里,觉得心底又有东西在坍塌,融化。就这样,总是这样,反反复复,在她左思又想,辗转难眠后,终于又一次下定决心要离开时,他轻描淡写一句话,便留住了她。

这究竟是第几回闹,安若也记不清。第一回闹分手,安若把当时已经几乎齐腰的长发剪得比赫本当年更短,她以为可以干脆利落地了断,其实到底还是输。江浩洋后来总爱将她短得像男孩子的头发揉乱,又用手指帮她梳理整齐,带点宠溺地笑:“这样好,显得精神多了。”于是沈安若恍惚觉得,两人持续多日的僵持,冷战,似乎从来都不曾有过。

再一回,沈安若自己赌气去吃了平时双份的大餐,把胃折腾到险些要去医院。那一次她起毒誓,这样的拖泥带水磨磨叽叽,完全失了她的本性。如果自己还走不开,不如下辈子投胎做一只猪。江浩洋一周以后才打过电话来,偏偏三言两语,又将她迷惑。

那时候,沈安若也十分恨自己,明明居于下风,却总似自己在无理取闹。她在意江浩洋对她的不在意,气恼江浩洋对她不珍惜,却又每每因为他一点点的在意和珍惜而心软。她其实已经分不清爱或者不爱,两人的相处,到了那时,竟成为一场竞赛,谁先认输,谁沉得住气,谁心软,谁头脑清晰。

与江浩洋快要分手的那阵子,电视上每日重播《我本善良》,爱恨交缠,生死恋歌。

沈安若年少时最迷这部剧集,爱上齐浩男,欲罢不能,总以为一个女孩的一生,总会有个齐浩男在等着她,只是遇上的早晚而已。长大后才明白,即使遇上一个爱你的石家荣,都是一件难得的事。

那个时候她非常不待见齐浩男的前女友,一个所谓的楚楚动人的淑女,优柔寡断,举棋不定,伤人又伤己。这么多年后,才终于能够渐渐理解,当年她如何的心灰如死,决然离去,明明她还爱着他,而他也爱着她,但在彼此心里,总是爱得不够,抑或爱得不真诚,心中天平失了衡,终究分手。

第五章萍水相逢

宁可让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于江湖,最好连痕迹都不要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其实总不能明确记起她到底是为何事与江浩洋分手的,似乎从来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件,只是彼此都过于自尊与自我,谁也不想先妥协。

这样也好,是谁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他们最后吵架的那一次,沈安若参与的一个临时项目组的方案终于转入实施,于是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到酒吧庆祝。那一晚大家喝到差不多就进入敬酒的胡搅蛮缠阶段,安若见情势不妙,逃到洗手间。

她打电话给正下乡的江浩洋,话不投机半句多,其实连吵架都算不上,江浩洋不耐烦,沈安若也心灰意冷。

最后江浩洋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

“我也累了,所以不用等明天,我们现在就开始做普通朋友好了。我们还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只会让两个人都不痛快。”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随你的便。”便挂掉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堆男人们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却始终沉寂。终于不甘心,还是拨了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要有像样的一句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再也不肯接听。

沈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吧。手机已经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对方无应答”。

安若彻底心灰意冷,索性把手机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全身,连心脏都开始觉得发冷。她死死咬着嘴唇,觉得脑子里一团混乱,又似清明无比,仿佛迷失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账要离开,安若说:“我等一个朋友,一会儿在这里会合。”喝高了的男人们叮嘱一通,并未觉得不妥。

安若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更不来酒吧,一时也想不起名字,于是说:“随便来一杯吧,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七彩霓虹系列,从红色直至紫色,共七款。您要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觉得头晕,偏偏思维那样清晰。她想起自己以前,永远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她特别喜欢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的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

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安若想,美缘才不指望,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正式的以及首度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真是够有创意……你自己取的名字?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这小弟实在太有才了,她忍不住伏在桌子上笑到发抖。

正在这时,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沈安若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只是气质上弱三分。长得好而气质弱的男人,其实要比姿色平常男看得更不舒服,PASS掉。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他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您查户口?”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她扁扁嘴唇权当做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做借口的。我是真心地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性急,竟一把抓住沈安若的手。她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一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琢磨着,头上方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她迅速闭上眼睛,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安全的怀抱。

那音色生动的男子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沈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嘿,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郎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areyou?怎么是你?Howoldareyou?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地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接近安若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无意识地拿纸巾拭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着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受了点惊吓,沈安若的脑子开始有点混沌。

“程少臣。”

“这名字真拗口,分明在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是无辜的,因为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笑涡加深,“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这名字也不好念,我们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

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程少臣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沈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安若站在倪总的身后帮忙迎宾引路,程少臣一下车,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便显得更加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与倪总和倪夫人握手,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道贺及表达歉意。倪董对他十分亲热,连称得空要去W城拜访许久不见的老友。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是变色龙。第一次见面时他是沉默寡言的青年,清朗的眉宇间带几分忧郁,几乎不出声,喝酒也少,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第二次做伴郎那回,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温和,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替他挡了无数的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言语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客套完毕,他给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很闲适,很阳光。他问:“你下次会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沈安若也微笑,“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突然想起那电影的结局,贸然说出未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而今天,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安若不得不应景地想起一首她喜欢的老歌《人生何处不相逢》。

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杯子:“难道你打算自己全喝掉?”

“可以请你喝,请自选。”她已经喝掉那杯“热血沸腾”,又按顺序拿了橙色的。程少臣端起离他最近的紫色酒液,观察了几秒钟,又轻轻放下,换成那杯蓝色的,轻抿了一口,终于开始皱眉:“这里面有威士忌?我还以为你在喝饮料。”

“谁会到这里来喝饮料?多矫情。”

程少臣招来服务生:“给我一杯冰水。”顿一顿说,“给这位女士也来一杯。”

沈安若用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他。“这一堆酒加在一起叫做‘七彩霓虹’。你知道吗,霓虹其实是两种事物,红外紫内叫做虹,紫外红内叫做霓,在虹的外圈,我们甚少能见到。我爸说,我出生那天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所以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咦,你为什么不按顺序喝那杯紫的?那个可是传说中的‘紫晶迷情’。”

“我第一次听说有这回事。沈霓虹这名字也很好听,适合你现在的样子。你喝过酒后话比平时多了许多。”程少臣待她去拿下一杯酒时,顺势把那杯冰水塞进她的手里,“你准备什么时候离开?你的朋友呢?已经很晚了。”

那天他替她喝掉好几杯彩色的鸡尾酒,一直等到她要离开。后来去结账,程少臣说:“请允许我来。”沈安若斜睨他:“先生您贵姓?”“敝姓程,我以为你已经记住了。”在公众场合拉扯当然很不好看,所以他按住她的手,他的手指很有力,她挣不开,只好由着他付款。

沈安若即使喝醉都会非常镇定,走路时十分的稳,何况此时她根本没醉。但程少臣仍几乎贴着她走在她身边,似是怕她摔倒,但并没碰触到她。走出门口时,后面突然有人贴身快速冲上前,安若被撞得斜退了一步,程少臣一把扶住她,于是她顺势倒进他的怀里。外面的风很冷,被风一吹,酒劲倒真是有几分上涌,其实她喝得真的不算多,但这男人的怀抱很令人安心,甚至有熟悉的感觉。她想起今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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