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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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嫁-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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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嫁(09)

在李若斯在酒店房间不停来回走动的同一时间里,栾欢正在被33座海拔4000以上高峰围绕着的采尔马特小镇的旅店房间里,对着浴室的镜子发呆,她在这里已经呆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了。
就因为一个赌气的决定,她度过了让她头昏脑涨的七天,决定结婚,说服李俊凯,筹备婚礼,举行婚礼,在这七天里她没有一刻停留下来,她刻意不去想一些事情,只有不去想了才可以一往无前。
即使不去想,即使是刻意回避,她还是走到这里,走到了这一步。
今晚,是她的和容允桢的新婚之夜。
新婚之夜意味着什么栾欢怎么可能不懂,不明白,不知道!
刚刚成为他丈夫的人显得很坦然,一进入房间他就问她是你先洗还是我先洗。
“你先!”她迅速回答,并且不落痕迹的让两个人的身体保持距离。
容允桢大约用了十五分钟的时间洗完澡,浅咖啡的浴袍穿在他的身上,头发湿漉漉的,在全原木木板旅店房间和壁炉燃烧的火焰里有着别样的诱惑,让栾欢心慌意乱,特别是隔着很近的距离,他状似无意的说了一句,要不要我陪你再洗一次。
她逃命一般的钻进浴室里,这一钻就近一个小时,慢吞吞的洗澡,慢吞吞的洗头,慢吞吞的刷牙,很慢吞吞的把所有的事情做完,就望着镜子发呆。
她的同学们可以很自然的把“性”挂在嘴边,她们也可以做到在餐厅里低声和自己同伴交流,她们的性。生活,性。伴侣,每当遇到类似这样的状况时,栾欢总是很安静的听着,偶尔也插一两次嘴,那些话题听在她耳朵里是极为平常的事情。
她的同学问她,她的第一次是在几岁,面对着这样的提问时栾欢总是一笑置之。
如果她告诉她的同学们她不知道,因为压根就没有过,她们大约会用看外星人的目光看着她吧。
在“性”这个命题上,栾欢有着固执的洁癖,很小的时候她就看到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男人从栾诺阿的床上离开,他们很晚的时候来,很早的时候离开,无一例外的来的时候风度翩翩,离开的时候双眼赤红,衣裳不整,鞋子穿错了,衬衫纽扣扣错了,有时候还一边提着裤子一边伸出手拿走她为妈妈准备的牛奶面包。
这些造就了她对于西方那种开放性的男女关系抱有某种的排斥,导致她对那些约会时用暗示性的语言邀请她去他家过夜的男孩们退避三舍,如果不是她冠着李俊凯二女儿这个头衔的话,大约“性。冷感”这顶帽子会扣在她的头上。
她“性。冷感”吗?她不知道,只是在看到极少数感人的爱情电影里男女的水到渠成时的更进一步她也会躁动。
栾欢一直明白,要先有心的躁动才会有身体的躁动。
要找到那样的一个人应该不容易,因为知道不容易栾欢一直坚守着,所以,李若斯说她是一个活得比谁都清醒的人。
李若斯所不明白的是栾欢不想变成像栾诺阿那样的人,爱过很多的人,谈过很多的恋爱,一个人的心明明只有一颗,哪能爱过很多的人谈过很多的恋爱。
栾欢呆呆的往着镜子里的自己,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浴室外响起容允桢的声音,栾欢,你要咖啡吗?
“要!要的!”栾欢急急的应答。
应完话,栾欢深深的吸出一口气,指着镜子里的自己:栾欢不要和我装胆小。
那么大谎言说下来眼睛都不眨一下,现在居然像老鼠一样的躲在这里,缓缓的,栾欢拿下裹在身上的浴巾。
不着片缕的身体在镜子前展现了出来。
美吗?栾欢不知道!应该还不错吧,李若芸老是对着她的身材流口水,记得她二十岁那年。。。
栾欢低头看着自己的胸部,那晚,李若斯的手摸到这里,那是他第一次对她做出那样大胆的事情。
栾欢还记得她二十岁那年和李若斯,李若芸一起去骑马,中间下起雨,衣服都已经被淋湿的他们找了一个地方避雨,她站在李若斯身边,李若斯直直的盯着她瞧,栾欢觉得李若斯当时看她的目光比平日里多了一些什么,之后,他们回到了俱乐部房间里,栾欢知道李若斯在看她的时候眼里多的那点是什么了。
那是她第一次看到那么狼狈的李若斯,她假装没有看到撑起的部位,那个时候她并没有多讨厌,甚至于她想李若斯要是在科尔多瓦拨打了那两通电话,她会踮起脚尖亲吻他,或许她也会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
现在,没有了,不可能了。。。
栾欢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她学着皇后街火辣的女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做轻佻的动作。
没什么,用一些人的话说,不就是一层膜。
那层膜在栾欢的想象力应该是海绵体状的,类似于大气层的那种物体,第一次那层物体被穿过据说很疼。
能有多疼?大约也就是飞机穿过大气层的时候遇到的气流震荡一样。
栾欢握着拳头,没事,坐飞机时她可没少遇到那种情况,她一点都没有害怕!眼睛一闭就过去了。
穿上了放在一边的浴袍,栾欢再次深深的呼出一口气,打开浴室的门,一步一步的向着容允桢走去。
旅店是效仿原生态部落设计的,每一个房间都是毫无规律的散落着,独门独户,约一百多坪的空间,中间用堆砌起来的木材把房间切成两个空间,木材的那边是床,木材的这边是用动物毛发制作的地毯,地毯的正对面是壁炉,现在壁炉的火正好,不大也不小,容允桢席地坐在地毯上,他在烧咖啡,他的身边放着几本俄语书,俄语书一边放着若干的松饼还有可爱的小熊饼干。
咖啡壶冒出的烟在容允桢的眉宇间缠绕着,壁炉的炉火吐出艳丽的火焰,男人低着头很认真的在烧着咖啡,咖啡的香气浓郁。
栾欢呆呆的站在那里,她想如若是李若芸在的话她一定会说这样的话,欢,我要把这一刻画下了,你看,色有了香也有了。
是啊,坐在那里的容允桢是色,这色在周围环境的承托下便成为绝色。
这绝色让她发慌,发愣。
直到。
“还傻站在那里干什么?”他头也没有抬,说了一句。
栾欢机械化的向前一步。
“奕欢,等等,不要踩到地毯上。”急急的声音打断了她。
奕欢?这个认识很少汉字的男人又叫错了她的名字。
伸出去一半的脚停在半空中,容允桢走了过来,蹲下,拿下了栾欢左边还停在半空中的那只脚的拖鞋,手轻轻的握住她的脚腕让她的脚踩在地板上,再去脱她还踩在地板上的那只拖鞋,手再次握住她的脚腕轻轻的她的脚放在地毯上。
两只脚都踩在地毯上,他把她的两只拖鞋整整齐齐的放在一边。
在容允桢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栾欢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仿佛就只剩下看的份,她任凭着容允桢拉着她的手坐在地毯上,他们面对面坐着,中间放着咖啡炉。
容允桢手摸着地毯:“这地毯是用海豹皮制作的,看不出来吧。”
是看不出来,栾欢的手去触摸地毯,很柔软,看着更像是哪位女士肩上的皮草。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我想这地毯应该来自于格陵兰岛的海豹皮制作而成。”容允桢在说起格陵兰岛的时候声音带着若有若无的眷恋:“女人们最喜欢格陵兰岛的海豹皮,格陵兰岛没有污染,哪里的海豹皮最纯,也最值钱,最值钱的就数一周岁左右的海豹皮。”
没有来由的,栾欢觉得手触到柔软的毛发变得冰冷起来。
“每年会有那么一群人来到格陵兰岛,因为巴黎时装周,米兰时装周再过不久就举行了,他们收到女人们下的订单,她们需要海豹皮制作的披肩,帽子,手袋,于是,他们来到了格陵兰岛,就数十小时的工夫,格陵兰岛上白色的冰川被染成了红色。”
慌忙的,栾欢的手下意识的缩回。
“害怕了?”容允桢浅浅的笑着询问:“我想,你一定不是那些下订单的女人,你有海豹皮制作的披肩,手袋,手套吗?”
栾欢摇头。
容允桢的笑意深点,他凝望着咖啡炉发出的雾气:“我在格陵兰岛住过一段时间。”
“嗯!”终于,栾欢逼着自己哼出了这么一句。
“我给你讲一段发生在格陵兰岛的故事?”
“好。”栾欢很乐意的应答着,也可以说是求之不得,刚刚在浴室里的壮志豪情到了这会烟消云散。
她还是害怕的,慌张的。
“在格陵兰岛有两只海豹,一只一岁半,一只半岁多,有一天他们认识了,一岁半的小海豹说我来当哥哥吧,半岁的小海豹就当了妹妹,它们相依为命,它们在雪地上生活着,妹妹很胆小,它很依赖年长她一岁的哥哥,哥哥发誓它一定要保护它的妹妹。”
“这年春天,冰雪开始融化,冰雪一融化格陵兰岛的人就多了起来,有一天,来了那么一群人,他们拿着电棒,麻药枪,刺刀,雪地上,雪豹们艰难的移动着他们短小的后腿,四处逃窜着,但是往往它没有逃几步就瘫倒在地上,那些笨笨的家伙倒下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中招的。”
说到这里容允桢停顿了片刻,艰难的,继续往下说着:
“在那些中招的家伙中也包括了一岁半的哥哥,他躺在雪地上,看着同伴的鲜血从它的身边流过,它在四处寻找妹妹的身影,它希望那个爱犯懒的小家伙躲在那些人都找不到的地方晒太阳,睡懒觉。”
“遗憾的是它看到了那个小家伙,这个平日里总是慢吞吞的小家伙现在动作迅速,正在向着它的方向移动过来,哥哥想示意小家伙快离开,无奈它的身体软得就像是一团水,哥哥很不明白妹妹是怎么了,在它在努力的思考时,小小的身体向它扑了过来,妹妹用自己的身体压在哥哥的身体上,一声声响。。。”
栾欢手一抖,似乎她听到刺刀在风里扬起的声响,还有小小海豹发出的凄厉声响,下意识的,栾欢往着那个男人的怀里一躲。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写了一点肉,因为剧情还没有走到那里,感觉自己猥猥琐琐的把那块蛋糕给偷偷的吃掉了~~【噢,数码宝贝的那句:好讨厌的感觉~~~~


、易嫁(10)

十五岁时,栾欢在夏令营期间和同学们捡到一只受伤的松鼠,在几天精心照料下小松鼠很快康复,小松鼠很可爱同学们都很喜欢它,第四天小松鼠捂着腮帮一会愁眉苦脸一会狂躁,所有人手束手无策,也不知道怎么的栾欢再观察了小松鼠一阵子之后心里一动,她说也许松鼠是牙疼。
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同学们也小松鼠吃了止疼药,不一会,小松鼠就恢复了原先活泼的模样。
从哪个时候起栾欢开始对于一些小动物的肢体语言产生了兴趣,除了汽车设计栾欢还多修了一门功课,动物语言学。
她知道很多的动物语言,她知道小动物是如何传达它们的情绪,它们用它们的肢体传达着它们爱慕,依恋,快乐,不安,害怕,恐惧。。。
所以,栾欢比一般人都明白那些小家伙,大家伙们。
被皑皑白雪覆盖的的冰川上满目鲜红,小海豹在雪地上艰难的挪动它的后腿,造物者给它们的腿小得可怜,它们不能像别的动物奔跑,它们只能艰难的挪动着它们短小的后腿,即使是这样那个小小的身影还是凭借它的努力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刺向哥哥的刀。
仿佛,栾欢看到那个冰雪融化的初春,格陵兰岛上的天空比任何一方的天空都还要湛蓝,格陵兰岛上白色云彩比任何的地方都还要来得雪亮。
半岁的雪豹躺在一岁半的雪豹身上,半岁的小雪豹很高兴的模样,因为它发现自己并不是胆小鬼。
蓝的天白的云之下它闭上眼睛,世界安静了下来。
那个叫容允桢的男人的怀抱也很安静,安静得像那座大部分时间里被世界所遗忘的格陵兰岛。
格陵兰岛有两只小海豹,一只一岁半,一只半岁,一岁半的是哥哥,半岁的是妹妹,它们相亲相爱,相依为命。
手轻轻的抓住他的衣襟,她把她的额头搁在他的肩上。
“它们现在一定还在格陵兰岛上嬉闹着,对吗?对吧?”头搁在他的肩上,栾欢轻声的,讨好的问。
容允桢并没有回答栾欢的话,手落在她的背上贴了贴,笑了笑说:“格陵兰岛的老人们和我说,如果想知道和你在一起的姑娘是不是一位善良的姑娘的话,可以给她讲格陵兰岛上两只小海豹的故事,如果是善良的姑娘会扑倒在你怀里,如果是冷漠的姑娘则会是无动于衷的听完你讲完整段故事,如果是冷血又爱慕虚荣的姑娘则会没心没肺的问你格陵兰岛上海豹皮真的很漂亮吗?”
“老人们说千万不要把第三种姑娘娶回家,如果是遇到故事还没有讲完就扑到你的怀里的姑娘你赶紧把她娶回家,栾欢,我很高兴,我娶对了人。”
头搁在她的肩上,栾欢的身体开始变得僵硬。
不对,不对!她是冷漠的姑娘,只是恰好因为她修了动物语言这个课程,而在所有的动物中她最喜欢的恰恰是总是憨憨的海豹,如果容允桢讲的故事的主角不是海豹的话,那么,相信她会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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