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脸抬头。
顿了下,程爱瑜这才扬起笑容,向穿着白大褂,拿一杆签字笔盘着长发的精妙女人打了个招呼,便调侃道:“迟大主任,您可真够忙的,我这茶都喝凉了,你……巡完房了?”
这女人是S市市立医院的主治医师,叫迟阳,并没有什么背景,算是程爱瑜朋友圈中的一个特例。
“怎么,被首都的风沙刮得受不了,想起来回归家乡的怀抱了?”回敬了句,妆容精致的迟阳瞥了一眼她脖颈的吻痕,没有多嘴,只坐下从右手边的抽屉里拿了盒牛奶,扔给她,接着又给自己拿了杯,插了吸管就喝了起来。
伸手接住牛奶,一个拉伸动作,令程爱瑜微微皱眉。经过下午那么一场恶战,她浑身上下都被酸痛与绵软的无措感给充满了,刚刚静坐着平复了些,如今一股子酸胀感因为大幅度的动作,立马如潮水般的涌来,一如记忆中他那强烈的远远无法满足的欲望……
对面的轻笑声,令程爱瑜瞬间回神。
勾唇浅笑,微带自嘲的抬眸看着朋友,随手将牛奶丢回去道:“又没吃饭?我说迟阳医生,你当你这身体是铁打的吗?还是你真有白求恩的觉悟,先锋战士的精神。人家是轻伤不下火线,你是饿死也要死在手术台上!呵,你有没又想过,万一,哪天你正给谁接着毛细血管呢,接着你突然饿晕了……”
“呸,你个乌鸦嘴!我回头还有个手术呢!说吧,来找我什么事儿?”
打断她故作轻松的调侃。
了解她的迟阳知道,这妮子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现在估摸是因为……想着,她伸手翘着手指,撩开百叶窗,朝外头的院子里瞧了眼。那辆军用越野极为醒目,而车旁,打着伞站着的身姿笔挺的男人,更为引人注目。
这妮子,刚才瞧了那么久,应该是在看那个男人吧!
他是谁?
程泓源口中那个,恨不得生吞活剥了的混蛋?
还是……
“你在躲他?他是不是,你的那个——景煊。”注视着她神色的细微变化,迟阳喝完牛奶,将牛奶盒子抛入墙角的字纸篓里,轻描淡写的又问了句:“你和他做了?”
许久,程爱瑜细微的回音传入耳畔。
“嗯。”
“感觉如何。”
迟阳直白的追问。
“像……白日梦,却很真实。”
“你还喜欢他。或者,爱他!”
迟阳直接给出答案。
她在国外的时候就知道,这妮子是个死心眼,据说打小就喜欢一个男生,但谁知道小孩子的感情能持续那么久。久到,让她这个不相信感情的女人,都想浅尝一次爱情的滋味。
或许,这两人真是上辈子就定下的姻缘!
并不知道迟阳在想什么的程爱瑜,犹豫着没有回答她,头偏向了百叶窗的方向,静静地看着。
随着耳畔的雨声,思绪不知不觉的又回到了下午,在车上,那场香艳蚀骨的缠绵——
、048:有些事,陷阱去就醒不过来了
回想起来,程爱瑜自己也不知道,她当时,怎么就神差鬼使的那么主动的向他求欢!
但当他沉入的那一刻,她以为,什么也都不用再计较了。
一种令她沉沦的,极致的痛苦与快乐将她紧紧包裹,几乎竭斯底里的欲望,在两人的纠缠间,将他们包裹,包裹的更为紧密。
欢愉的颤抖。
不甚清晰的思绪变得更为混沌。
似乎只有身体本能的反应——要,或不要!
或许,那一刻,她疯了,他也是。
颠龙倒凤的纠缠间,男人周身散发着令她安心的,甘愿沉沦的气息。强势的唇舌,纠缠着,犹如他们之间的纠葛一样,说不清,道不明。
愈演愈烈的进攻与防守,在节节败退之中,辗转厮磨,好似要将彼此连同骨血一并吞噬。
充满着魔力的指尖,摩挲着她每一寸肌肤,微凉,划过却是灼热的。似乎是致命的毒药,挑起那比火更旺盛的热情,换来她婉转低抑的喘息,香艳至极……
而就是在那个狭小却足够他们“搏斗”的SUV里,他们无暇思考、顾及,就连仅剩的理智,也随着彼此带来的致命的诱惑,而消散在这蚀骨的欢愉里。
“不够,远远不够!程爱瑜……”节奏失控前,她清楚的记得,传入耳畔的声音。微微暗哑,尾音中却沉浸着一丝坚定的,带着几分强迫意味的霸道:“程爱瑜,你注定是我的!”
……
混沌的思绪,因为景煊那霸道的宣言,瞬间清醒!
程爱瑜使劲的闭了下眼睛,伸手按压着眼皮,稳定那因为回忆而加速的心跳,并下意识的摸了摸脸颊,还好没有发烫,不然铁定会被迟阳这女人给笑死。
“想什么呢?”见程爱瑜许久不曾言语,迟阳斜了下唇角,在桌下踢了她一脚。
稍顿,程爱瑜摇头,又摆出那副职业化的标准神情,可声音却充斥着倦意,微微有些哑,还有几分涩意:“没什么。”
抬眸,她看着迟阳平静的眼神,不知怎么地,莫名的松了口气。
“呼……”接着,她又换了个姿势,仿佛眼神清澈的幼犬那样,趴在桌面上,看着迟阳。“我以为,今儿个是宿醉未醒,才会和他……可后来发现,那时候,我很清醒!”
静静的聆听着的迟阳,微挑着英气十足的眉梢。
说了这么多,着才是关键吧?!
咬了咬肿胀的唇,程爱瑜神色微变,嘴角扬起一抹坚强的,叫人心疼不已的微笑,缓声继续:“宿醉是能醒的,但有些事儿,一旦陷进去,就再也醒不过来了。迟阳,我可能,又陷进去了……”
*
在迟阳的办公室,坐了最少两钟头,直到迟阳要去准备下一场手术,她才站起来,离开医院。不过这次,她是跟着迟阳,从医护通道走的,没有撞见景煊。但她还算有点良心,在离开前,给景煊发了个短信——不用等了,我已经离开医院,回家途中。
发消息的时候,程爱瑜正坐在Taxi上,偏脸看着窗外。
雨还没有减小的趋势,他应该不会在雨里傻等了吧,估计收到消息就会回去。
刚想着,手机就震了下。
点开新信息,程爱瑜看见这样两个字——收到。
简单利落。
很快,又来了第二条消息,不同于刚才的简短,她粗略的数了下,竟然有十几个字——今天去欢乐谷是公务,是去接首长的亲戚,并带她参观S市的特色景点。
这,是解释?
盯着手机看了会儿,程爱瑜的嘴角攀上不自知的笑意,眯了眯眼睛,她编辑了两个字,回复过去——收到。停了会儿,她看了眼窗外,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又多回复了一条——今天去欢乐谷是任务,是爷爷派人送去的,目的是促进感情、包办婚姻。
神差鬼使的按下发送键,她又后悔了。
她为什么要解释?
车上,景煊看着那条回复,勾起唇角,露出意味深长的笑。知道手机黑屏,他摩挲着手机边缘,自言自语:“现在,还不晚吧!小鱼儿……”
程爱瑜最讨厌下雨,一下雨,这天就阴沉沉的,到处都是湿漉漉的。就连空气都变得潮湿而又沉重,让人有种快要窒息的错觉,莫名心烦。尤其是夏天的这种暴雨,打着伞都能给人淋得浑身是水,衣服黏在身上,叫人格外不痛快!
好容易到了家,半个家人也没见到。
程爱瑜和老管家等人打了个招呼,就回房洗澡、换衣。等她裹着浴巾,从浴室出来时,却见一抹笔挺的身影,立在半开着窗帘的落地窗前。因为房间没开灯的缘故,她清楚的看见香烟燃烧时忽明忽暗的光点,还有雾蒙蒙的烟圈。
“哥,你回来了。”
不等那人转身,程爱瑜先打了个招呼,就走到梳妆台前,梳理着长发,并拿起吹风筒,将头发吹干。
在吹风筒的响声中,男人的声音传来:“嗯。今天,玩得开心吗?”
不知是不是因为吹风筒的干扰,程爱瑜觉得,程泓慕的声音听上去极为别扭,于是停下吹风筒,回头看向他。而这时,他刚好朝她走来,手中拿着一件西服外套,走近她时披在她肩头,盖住她裸露在冷气中的肩膀,一如既往的体贴着。
“刚洗完澡,这样吹冷气,小心冻着。”说完,还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程爱瑜点了点头,开口调侃:“您今儿个这车停的可真够妥当的,都停回家来了,是爷爷安排的吧!我说,你这校官当得,怎么当回去了?眼看着咱爷爷兴‘四旧’,给我被包办婚姻,你还要在里头插一脚?嘿,你是不知道,这包办的感情啊——”
声音忽然哑住,看着目光晦暗不明的程泓慕,程爱瑜差点没赏自己一耳光。脑海中立马泛起他和顾繁华的那些恩恩怨纠葛,不禁在暗骂自己:程爱瑜你个嘴欠的货,真是拿壶不开提哪壶!
程泓慕似乎明了了她的心意,安慰的勾着嘴角,伸手摸摸她还有些湿漉漉的发顶,目光却定格在她脖颈的吻痕上,好一会儿才开灼热视线道:“瑜儿,和我谈谈吧!我想知道顾繁华这几年过得怎么样。还有你和……和景煊,真的是你自愿的吗?”
、049:他说,名分很重要!
那晚,程爱瑜和程泓慕聊了很久。可能是太困了,聊着聊着,居然睡着了。而次日一早,吵醒她的是主编老头的电话,接听时,听筒里除了主编极富特色的大嗓门,还有依依呀呀的京剧。
这主编可真够神通广大的,竟然了解到,景煊正在S市。于是,他以商量的语气,命令的口吻对程爱瑜说:“小程啊,虽说这景煊,是咱们精英项目的压轴人物,不着急,但眼下,他就在你跟前,你还能不拿出新闻人的精神,乘胜追击?我和你说,他是上头争取了很久才争取来的,你绝对不能放过这种机会!俗话说,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儿了。你要,速速将他,拿——下!”
末了那句,他是用唱的!
声音之洪亮,五音之跑偏,惊得刚才还迷迷瞪瞪的程爱瑜迅速清醒。
这边刚掐断电话,屏幕又亮了,来了条短信。
打开,熟悉的名字跳入眼帘,是景煊。
会是什么消息?
短短数秒,程爱瑜的脑海中划过不下百种可能,等打开读完,一抹不自知的微笑,弥漫眼底,连带着心情似乎也好了许多。
但在下楼用餐的时,她却接到了顾繁华的电话,是叫她出去玩的。两人正说着话时,程泓慕从她身边走过,和她打招呼。闻声,她那还敢和繁华胡侃,连着“嗯”了几声,就挂断电话。
“怎么,等会儿有约?”
“嗯,迟阳约我出去吃饭!”在程泓慕面前,顾繁华这名字,是禁忌。她可不想大早上的就给他添堵,于是把迟阳给卖了。
好在他和迟阳没什么交请,并没有多问。
她这才算是糊弄了过去。
一顿早餐,如同昨天的一样和谐。
程老还是那么风度翩翩,保持着他做外交官时优雅的绅士气质,吃着他的英式早餐,喝着香浓的红茶。时不时的关心程爱瑜几句,又问了问另外三小子的工作。
等早餐吃得差不多了,他忽然凑近程爱瑜,拿着报纸,遮挡着两人。沉淀着世事沧桑的眼眸,闪过一抹玩味,视线游离在她颈间的丝巾上。他忽然扬起唇角,压低声音,意味深长的调侃道:“丫头,你这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丝巾,在家里就摘了吧!没瞧见你哥那眼神,都赶上镭辐射了。要不……爷爷给你出个主意,景小子和乔小子咱都试试,哪个好,就嫁哪个!”
得,程老爷子当这是街边卖西瓜的,先尝后买,不满意还包退换!
程爱瑜很庆幸她当时没喝水,否则,一定会喷的老爷子满脸花。
不过,为了避免过分开明的老爷子,再说出些更惊世骇俗的话来,程爱瑜落荒而逃了……
*
约定的地点在新天地。
当程爱瑜顶着火辣的阳光,找到那家女仆咖啡屋,推门进去时,她立马不淡定了。不等顾繁华和唐枫招呼,她自径走了过去,没有坐下,而是直接结账,接着拖着顾繁华就往外走。
见状,唐枫赶紧跟了上去。
三人在距离较近的一家餐厅坐下,程爱瑜再度鄙视顾繁华的恶趣味,低头翻看菜单。
一旁,邪笑着的唐枫,将目光投向程爱瑜的脖颈,不住的向顾繁华使眼色示意。
而这时,程爱瑜抬头:“我说唐少,你这眼珠子是抽筋了,还是被踩着了!”
“哪能啊,哥哥我在欣赏你脖子上的艺术杰作呢!”长臂一揽,唐枫勾住顾繁华的肩膀,朝怀中收紧,眼神暧昧的打量着程爱瑜,揶揄道:“我说,你们老程家是势力大,本事大,脾气大……就连这蚊子的个头,都贼大啊!”
程爱瑜伸手摸了摸脖颈,想到今天早上洗漱时,在镜子里瞧见的青紫痕迹。眼尾微扬,又扫向满眼兴味的唐枫,干脆落落大方的承认,并毒舌的讥讽:“唐少,你纵情声色数十载,怎么会连吻痕和蚊子包都分不出来?”
“小鱼儿,你可够损的!”
数十载?他打娘胎里出来,也就二十九年。
点了甜点和奶茶,程爱瑜扬眉,目光在唐枫和顾繁华身上游移了几圈,笑道:“你不是自称,打繁华满周岁起,就开始和她谈恋爱了嘛!这样算起来,数十载,也没错。”
“按你这解释,还真是那么回事儿。”唐枫和顾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