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旧石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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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旧石器时代- 第2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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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气势很凶,眼中闪过凶光,看起来那个马一还是很得人心的,不然也只是一件单纯的打架斗殴,不会如此。

但王扬却是乐了,那家伙再得人心怎么样?还能逆天不成?!

巡逻队的几人见到苗头不对,立刻站到王扬身边,凶狠的面对逼上来的其他人,他们知道王扬的身份,自然不能让王扬受到伤害。

对面的众人很不理解,怎么巡逻队的人会去帮他,应该帮马一才对啊。

马一重新站起身子,擦掉嘴角的鲜血,阴冷的看着王扬,愤怒的写道:“你是谁?为什么打我?”

马一的态度,让巡逻队几人立刻炸毛,愤怒的写道:“他是王扬!”

他是王扬!

众人心头一震,哪怕是马一,也是露出满脸的震惊,这个名字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天,关于这个神秘首领的故事,已经传遍每一个人的耳朵。

从小就在听,长大了还在听,未来肯定还要听。

关于他的一切,都只能在那死寂的图画和文字中提取,在脑海中想像,谁都想见他一面,可他却不是谁都能见的。

如今那人活生生的出现在他们面前,纷纷瞪大了眼睛,将他的形象和听到的传说重合。

“呜呜!”一个人丢掉木矛,害怕的发出叫声,叫声中又是害怕又是激动,十分复杂。

“呜呜!”紧接着,无数复杂的叫声从四周响起,明明眼中非常的兴奋,但额头却是冷汗。

他们可不敢对王扬拿起武器,想着前一刻还想对王扬动手,背上一片冷汗。

呼啦啦。众人从马一的身边分开,迅速来到了王扬这边,一个个怒视着马一。

他们什么都不想知道,只知道王扬打了马一。那肯定是马一不对。如果王扬要杀他,只需一声令下。他们就会踏平马一。

盲目的崇拜,绝对的信仰,王扬是他们的精神支柱。

哪怕他们不曾和王扬一起为部落战斗。

反而因为这点,让他们对只存在于神话中的王扬无比狂热。

正所谓距离产生美。更会产生敬仰和敬畏!

望着王扬看向自己平静的神态,那目光中有冷意,有戏谑,但却没有愤怒的意思。

马一深刻的认识到,王扬在面对自己时,根本生不出怒意,正如蚂蚁不能让苍鹰愤怒一样。那种随意散发的俯视,让马一无比的自卑与恐惧。

他居然冲撞了王扬,这下可如何是好?

“你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王扬冷冷问他。

他眼中闪过迷茫,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莫名其妙被打,还是有些恨意,但对方是王扬,他还能说什么?被打了也只能算倒霉。

用力点头,连忙写下:“我错了,我肯定错了。”

他只说自己错了,却也是弄不懂自己为什么错,其他人也不明白,但他们根本就没想过要弄明白,王扬说他错了,他还能对了?

冷哼一声,王扬不再看马一,对于马一,他并不怎么愤怒,而是对他敢打自己女人主意而愤怒。

没有这个马一,也会有马二马三马四。

“我告诉你,你就是错了!错得十分离谱!小红是我的女人!你不能追求她,别人也不能追求她,谁都不能追求她!谁追她,我杀谁!”

杀机森然毕现,众人听了都是一缩脖子,没有人会怀疑这点,因为他们终于明白了王扬为什么发怒了。

敢情小红是王扬女人啊,想想也是,驱赶者都不喜欢别人动他女人,何况最大的首领王扬?

马一满嘴苦涩,他没听过小红是王扬的女人,王扬也没表示过啊。

王扬一把将小红搂进怀里,冷森森的表示:“告诉每一个人,小红是老子女人!”

小红这个激动啊,立刻写下:“没错,我是王扬的女人!”其实她还没弄懂什么概念。

众人用力点头,立刻派人前往其他群落,并且派人去麦地森林,传播这个消息。

“走,我们骑马去!”

王扬将小家伙放到自己背上,骑上蠢货就走。

“说好的骑马呢!你怎么又骑羊驼!”小红嘟哝。

“马脾气太大,不好骑。”王扬很认真的表示,帮脾气极臭的蠢货洗白。

小红不满的骑上马,和王扬扬尘而去。

刃齿虎冷冷的瞪了马一一眼,快步跟上。

众人看着王扬离开,满脸崇拜,马一擦擦嘴角,气急败坏的走远。

……

辽阔的大草原上,王扬轻轻提着缰,和小红齐头并进,一匹三趾马和一只“草泥马”跑得极欢,怎么拉都拉不住,速度奇快无比。

没错,蠢货又犯浑了,拼死拼活的要和压那马一头。

那马很是委屈,刚一照面就吃到了蠢货的一口老痰,那口老痰还夹杂着嚼碎的野菜,估计是反刍出来的,还带着微微的酸意。

当真是老痰酸菜,那酸爽,惊得马儿不敢相信,顿时被蠢货的霸气所拜服,唯它“马首”是瞻。

于是它不想和蠢货一争高下,只想不掉队,跟住蠢货。

可蠢货不这么想啊,它太笨了,不然也不叫蠢货,它以为那死马想和自己拼速度,顿时大怒,一飞冲天,开足了一百八十匹马力,飞快跑去。

这可是它拿出了开家本领,当初追配偶时就是这速度。

小马儿叫苦不迭,只好死死跟着,蠢货只当它要和自己拼命,速度更上一层楼。

最后的结果便是两方都累得跟狗一样,不断喘气,成了悲剧。

到了湖边,蠢货也不理王扬有没下来,跑去喝了几口水,好不容易恢复了点力气就一脚踹向马儿,王霸之气十足。

吓得小马儿离它三五米,变成了胆颤心惊的小兽。

王扬和小红也悲剧了,瞪着杀人的目光只想把这俩二货宰了,不知道跑那么快屁股会疼吗!下来后躺在地上一动都不想动。

更悲剧的是刃齿虎,那家伙过了十几分钟才寻着气味赶到这里,极为不爽的怒吼一声,吓得马儿直想跳湖自杀。

不知道照顾老人家吗!跑那么快!

蠢货鄙视的看了刃齿虎一眼,喉咙里酝酿着第二口老痰,含而不发,想来也不想主动招惹刃齿虎,当初没少吃巴掌。

这里的天空极美极蓝,几朵白云随风轻轻飘荡,流云间透露出一股惬意。

草被柔软而散发着淡淡的泥土芬芳,一呼一吸间,洗净纤尘,心灵宁静。

湖水清澈见底,远处泛起深蓝,与天空之淡蓝遥相呼应,身处其间,悠然之意扑面而来。

被清风吹拂其面,王扬闭着眼睛,轻吐几口浊气,把心情稍稍平静,转头看向了小红。

小红的头发呈现淡淡的咖啡红,不好看,也不难看,她的面额间,似乎蒙了一点灰尘。

或许是因为她天性活泼,身体很好,所以表面上看,还看不到半点岁月留下的痕迹。

身上没有毛发的她,又不在麦地生活,所以皮肤白嫩而有弹性,蓬勃而健康。

看着熟悉的面孔,王扬忽然嘿嘿一笑,有些感叹的在本子上写道:“我发现,你也没那么难看。”

小红心情很好,对此很有兴趣,写字回应:“我很难看吗?”

王扬煞有其事的点点头:“小时候差点把我吓坏了。”

“不会吧?”小红赶紧来到湖边,看着湖水中的自己,认真的写道:“我觉得我很好看啊。”

“不要脸。”王扬没想到,原始人也这么自恋。

“不要脸是什么意思?”小红凑得王扬近些,问他。

王扬语塞,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年头的原始人知道挑衅,耻辱,害怕,高兴,愤怒。

但就是不知道什么叫做不要脸,这种情绪还没有在他们的社会体系中萌发。

“刚才你说我是你的女人,可是驱赶者和他的女人们都有生孩子,还生了好多个,有几个都能打猎了,可是我们还没有生孩子啊。”小红忽然想到这点,觉得有些奇怪。

“咳咳……这不刚说你是我的女人嘛,哪儿有那么快出现孩子啊?对吧?”王扬迂回着转移视线。

“对哦。”小红点点头,忽然想了起来:“那我们快点生一个啊。”

“咳咳咳……”王扬神秘的摇头表示:“现在不行。”

“为什么不行?”小红很是奇怪。

“需要一个合适的时机。”

“那是什么时机?”小红来了好奇,满脸的打破沙锅问到底。

“这个,你读书读到几年纪了?学了生物没有?”王扬脸色不变,话题说扯就扯。

“学了,但和时机有什么关系?”小红懵懂的把话题转了回来。

“这个嘛,你知道做那事儿,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荷尔蒙的原因,等啥时候荷尔蒙酝酿得很多很多,爆发的那下,咱俩就可以生孩子了。”王扬表示。

“到底是什么时候啊?几天?几个月?不会是几年吧?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你那荷尔蒙怎么还不够啊!”小红问道。

“荷尔蒙,一切皆有可能。”王扬认真说道。

“那你晚上睡觉的时候把那东西绑住,荷尔蒙就出不来了。”小红给王扬出了个很好的办法。

王扬低头,想了一下那个憋着出不来的画面,无语凝噎。

第四百一十九章低俗趣味

夜晚的草原上,风有点大,众人引领着马群来一片小山丘下,当成天然的避风港,尽管效果不怎么好。

十几个布帐篷被众人支撑起来,从布袋中拿处干燥的草和木柴,用燧石和铜匕首点引出火星。

轰轰之间,火焰上天!

一只被串起来的羊?在火架上烤着,没有头颅,因为王扬不喜欢吃,只有身子在火上烤出“滋滋”的油水,旁人翻滚着不让其烧焦。

众人拿着碗,筷子,并没有唱歌跳舞的觉悟,无数双眼睛要么盯在油滋滋的不知名动物上,要么盯着被小红搂着秀恩爱的王扬身上。

大家不发一言,有什么事儿都写在本子中,拿给别人看。

他们的身上都会有一个小口袋装墨汁,另一个口袋装毛笔,墨汁的盖子和瓶口便是现代用的螺旋纹。

用了就旋开,不用就旋上,不会滴出半滴,没了就去大墨水袋里打一些补充。

一般每天都补充一次,一天下来,基本还能剩一点,倒也是用得持久。

等大墨水袋快没了,就会通知运送队下次带墨水来,一切井然有序。

马一闷闷的坐在地上,时不时抬起头看看小红,然后畏惧的看了王扬几眼,便低下头,神色沉默而复杂。

忽然间,一曲委婉清丽,飘荡在了篝火堆上空,不是佳人吹萧,而是王扬弄笛。

他在吹笛子,让人按照自己心意制作的笛子,笛音清脆婉转,如小河缓缓的流淌。

并不流畅,并且有些断断续续的曲调,在没有听过任何音乐的人们耳中。成了世间最美妙的声音。

“好久没吹笛子了,都快不会吹了。”吹完一曲,王扬有些叹息,他会做笛子。因为他小时候拆过笛子。知道里面的结构。

他至今还记得自己拆的那把笛子价值五块钱,是塑料做的。很是土豪了一把,没错,也被他老爸狠狠的打了一顿,败家子!

当时王扬很不开心。不就是五块钱么?我那么多年的压岁钱你拿去干啥了。

现在的他,自然不会这么想,父亲打他,不是因为他浪费了五块钱,而是那种败家子的心态。

众人没有陶醉在笛音里面无法自拔,他们只是崇拜的看着王扬,心想。也只有王扬能用一块木头发出这么奇特的声音了。

然后纷纷上前,接过笛子,开始胡乱吹奏。

篝火堆上有了生气,吹呀吹呀吹。有人开始将烤羊?麻利的切下一层层薄片,放在碗里,端到王扬面前。

王扬夹起一片脆皮,在所有人的目光下,轻轻沾了水果酱,放进口中,眼角露出笑意。

几年扎进书中,他都快食不知味了,没想到众人从那些并不需要学习的课外书上,挖掘出这么多门门道道,连水果酱都有,丰富了生活。

显然,他是吃得开心的。

他开心了,小红就开心了,于是所有人都开心了,当然,马一是因为小红开心了。

然后他又不开心了,因为他想到,并不是自己让小红开心。

吃过晚饭,在比赛还没开始之前,有几个人靠近了王扬,向王扬介绍自己。

小红也想起来了什么,对王扬表示:“有几个人很能干,你认识不?”

很能干的都是部落里在某方面拥有杰出能力的人,其中因为地域不同,便有了许多的划分。

森林那边有森林那边的,主要是木工等领袖,麦地那边也有一些,草原这边自然也有。

这些人要么对驾驭牲畜很有一套,要么在驱赶野兽上很厉害,总之都很受人尊敬。

有那么点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意思。

而随着部落人数的急剧增加,一些如马一这类的新贵便冒出了头,人数不少。

其中有第二代的,有第三代的,甚至有第四代的。

这么多人,王扬在这几年里根本就不了解,他也没心思了解。

就目前,他也是没有心思了解,他只想好好的放个假,休息好了再说。

他相信,自己就算不插手也没关系,几年过去不也没出问题么?

于是他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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