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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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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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费光了,他们的脸也被抹得看不清楚,却还紧紧抱在一起不肯罢休。
想到这里,路长宁扯了扯嘴角,终究是笑了出来。小时候的夜情铭,又顽皮又淘气,每天只知道惹是生非,因为她妈妈真的很宠她,所以总是有恃无恐,胡作非为,就像个男孩子一样,头发也是短短的西瓜头,他有时候会笑她像个西瓜,她就会恶狠狠地扑到他身上,把他的头发揉乱。现在她也是利落的短发,不过烫卷了,倒是显出几分白领OL的女人味来。
他正神游着,忘记注意外面的车况,突然,“砰”的一声响,他紧张地伸着脖子往外张望,只看见一个骑着电动车的女子被他撞落,倒地不起。他立时下车,查看了下她的伤势。旁边有人说,送医院吧。他皱着眉抬眼看了看前方,雨雾朦胧之中,凤湖宾馆就在眼前。
可那女子此刻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他心下一沉,便抱起她到车里,又折返去了医院。
中心医院位于凤城市中心,道路虽然宽阔,可仍旧每天车水马龙,拥堵不堪。医院门口停着不少拉人的出租,连城里少见的黄包车都出现不少,路长宁是走了一般人不太会走的小道,才用尽可能短的时间到了医院。
将那女子送去急诊,值班的小护士一见是长宁,便笑嘻嘻地打招呼:“路医生,你怎么来了。”
他站在急诊门口,往里头瞧了一瞧,说:“刚才我撞了人,现在在里面呢。”
“啊?”小护士大惊失色,“有什么大问题没有?现在这种车祸吃官司可厉害了。”
“应该没事,来之前我就检查过了,其实也没有撞到,只是擦了一下,可能是受到惊吓昏过去了。”
小护士听到这话才拍拍胸口松了口气,示意还有事要忙,便离开了。
路长宁在外头干等着,时不时还遇见几个认识的医生,他实在没有心情和他们打招呼,只好跟急诊的医生说要是那女子醒过来,就打电话给他,然后,他便乘电梯去了手术室。
路长宁是中心医院麻醉科的医师,他大学本科五年读的便是临床医学,在校期间一直成绩优异,毕业之后,因为夜妈妈又是院长,所以他几乎不费一丝力气便解决了就业的问题。
好在他本就聪明伶俐,在医院只干了一年,便口碑不错,甚至有病人亲自指点要他开刀,而他脾气好,人和善,对人总是笑脸相迎,对事也总是临危不惧,颇有大将之风。资格老的前辈都夸赞他有出息,而年轻的小护士们更是对他青眼有加。
面对这样好的评价,路长宁却一如既往地心如静水,只是一心一意地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有小护士邀他吃饭,他也总是婉言拒绝,闹得那些女孩子都觉得他可望而不可及。曾经还有要好的医生打趣他,说他就是一首歌里唱的那样,就是那草原天边最美的云彩,可再怎么用心,也留不下来。
只有他自己清楚,他这样做的意义。其实他并不是特别高尚的人,也不是像那些小护士们所猜测的那样,是个对女色不胜欢喜的男人,他只是早就有了意中人,才对其他女人比较冷淡。
这份感情埋藏在心底很多年了,他不愿意说出来,所以他也不能和她在一起。夜情铭很少到医院来,所以大家也并不知道他喜欢的是她,只知道夜情铭是院长的女儿,而他是院长的干儿子,他们两个则是兄妹。
正暗自思索着,他的电话响了,原来是那女子醒了,他急忙下楼去了急诊室。只见那女子已然穿戴整齐,整理好了东西要离开。
路长宁走上前去,对她笑了笑,说:“你没事吧?”
女子虽然疑惑,可还是笑着说:“没事,医生说我就是昏过去了。”
“哦,那就好。”他将车钥匙按在手心,说,“对不起,我开车的时候不该神游。”
“是你?”女子惊讶地叫道。
“对不起。”
“哦,不,没关系。”她了然地笑了笑,“反正我不是没事儿嘛。”
“你家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你太好心了。”
“是我先撞了你。”
那女子似乎是通情达理之人,只是说道:“你是不是有急事,看你的样子也不像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啊。”
路长宁皱了皱眉,才想起他原本的目的。他是想要开车去凤湖宾馆的,夜情铭说要一起同居的人,便是开那宾馆的人,他本想着将她带回家去,可路中发生了这样的事,他心思又乱了,竟然忘了自己的初衷。
夜情铭一直都是个随心所欲的人,性子要强,这一点完全遗传自她的母亲,她下定决心的事情不会轻易被人劝服,刚才打了那么多通她的电话,她竟然一个也不接,最后索性关机,完全一副“不要理我”的姿态。
可那男人是凤城出了名的花心公子爷,只怕与情铭在一起,也不过是图个一时新鲜,玩玩而已。路长宁害怕她被人欺负,于是又连夜赶去凤湖宾馆。
作者有话要说:对!窝就素三观不正!对!我就素喜欢BT恋!而且越BT窝越兴奋!对!介就素哥哥和妹妹的啪啪啪故事!虽然他们木有血缘关系!来吧来吧~诚实地来到窝的怀抱吧~不要怕~窝会保护乃的!


、回忆

(接上)
到了目的地,他才觉得束手无策——他根本不知道他们在哪一个房间,又不能明目张胆地去前台问,情急之下,他只好冒充是宾馆老板的好友,问来了一个房间号,便乘了电梯上去。
一走到那房门口,便传来一阵砸东西的声音。他脚步一顿,便有一个青花瓷器从里头飞了出来,砸在走廊上铺着的厚实地毯上,可仍是摔了个粉碎。他一个愣神的空档,便有一个男人出来。
那男人光着膀子,只穿了一条黑色紧身内裤,手里还抱着枕头,背脊上有十分明显的红色的抓痕,想必是女人留下的。接着,便有一个同样只着内衣的女人被推了出来,那女人哭哭啼啼的,脸上有鲜明的掌印。
路长宁心里疑惑,可不一会儿,疑惑便解开。因为他看见夜静铭气冲冲地走了出来,她还没看见自己,只是伸手指着那男人说:“洪士兴,你就这么饥渴吗?一天不搞女人你是不是会死啊?!”
洪士兴却厚脸皮地嘿嘿一笑,语气轻浮地说:“你怎么知道的?”
“滚!”
“你搞错了吧,这是我的房间诶,这是我的宾馆诶,你怎么能叫我滚呢。”说着,洪士兴便越步上前挡在那哭泣女子的身前,就怕情铭一个不顺心又要打人似的。
“好!那我走!”夜静铭连看都懒得看他,甩甩头发便要离开,一转身,便看见了路长宁。
路长宁看了半天,算是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心里觉得厌恶,可也只是皱了皱眉,拉着情铭的手就要走,哪知那个花心的公子哥这么不识相,被人抓奸在床还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他也伸出手将情铭抓住:“先生,这是我的女人诶,光天化日之下,你要强抢民女啊。”
路长宁不愿与他说话,只是冷下脸来对静铭说道:“跟我回家。”
夜情铭哪里肯,她狠狠地甩开了路长宁的手,气鼓鼓地站在原地不动。这时洪士兴上前来,搂住她的肩膀,语气亲昵地说:“亲爱的,你不是说不和我同居吗?怎么又来了?”
洪士兴是凤城出了名的花心大萝卜,据说他夜夜流连于乱花从中,和女人饮酒作乐,每天都过得懒散奢靡。有人夸张地说,整个凤城,恐怕只有十岁以下和四十以上的女人没被他染指,其他的,全是他的暖床工具。
而他所认识的一群狐朋狗眼,亦是同类人,各个都是家财万贯,要不就是有个有权的老爸,对金钱是挥霍无度。洪士兴便是这一群人中的头头,总是带着那一群人到处寻欢作乐,为了讨一个女人喜欢,不惜花血本,送豪车、名宅,类似的事情数不胜数。
情铭向来厌恶这样的纨绔子弟,她虽然出身名门,钱财亦是不愁,可她从小受到良好的家教,明白事理,分得清是非,绝不会和洪士兴那类人沆瀣一气。
她会跟他认识,其实也算作是机缘巧合。
那一日,她本在家里吃饭,可后来因为一点小事和长宁吵了起来,她那样要强的个性,哪里肯轻易罢休,最后,她冲动地离家出走,来到一间酒吧买醉。洪士兴正在里头寻觅新的目标,情铭长得不算倾国倾城,可稍稍打扮,也是美丽动人,洪士兴见惯了花天酒地中浓妆艳抹的女人,而这个只化了淡妆的清新女人几乎是瞬间就抓住了他猎奇的心。
他猫手猫脚走到情铭身后,俯□在她耳边诱惑地说道:“有兴趣玩一下吗?”
洪士兴虽然是个花花公子,总是一股痞气,可他为人不愿用强,上他床的女人从来都是心甘情愿,强扭的瓜不甜,这次也照样如此。
情铭不过是与长宁吵了一架,不至于为此而出卖肉体去寻欢作乐忘记痛苦,而在这种地方到处游猎的男人基本都是世家纨绔公子,她一点兴趣都没有。于是,她闻若未闻似的走开他,只想着要远离这种麻烦。
也许洪公子狩猎女人难能失败,夜情铭的莫不在乎激发了他身为男人的本能欲望,又或者是夜情铭的模样清婉动人,让他真的一时动了心,总之,那一次,他没有就这样放弃。他轻轻抓住情铭的手腕,好像怕她刚才没有听懂似的,再次说道:“没有兴趣吗?For one night。”
这下,情铭是真的厌恶他了,顺手操起身边服务生托盘里的鸡尾酒便砸了过去。
洪士兴太清楚这些女人的小把戏了,他只不过是顺势歪了歪身体,便躲开了攻击,然后他伸手一拉,便将情铭抓得靠他更近。情铭以为他还要纠缠,可没想到,这次他只不过是塞了张卡片到她的包里,说:“如果反悔了,随时欢迎你来找我。”
鬼才会去找他咧。情铭逃开了他的魔爪,立马提着包走出那酒吧。可未曾想到,她后来竟然真的去找他了,还发生了关系。一直到前几日,他主动提出想与她同居,她本来是不打算答应的,本来和他在一起便不是单纯的目的,可最近的烦心事实在太多,情铭为了远离妈妈和路长宁这两人,走投无路才会一气之下跑到洪士兴这里来。
夜情铭实在不想回家里去,可这洪士兴也真的令她厌恶,一时之间,她左右为难。这时,洪士兴又说:“哥哥,你妹妹都是成年人了,怎么还不放心啊,再说了,我这么个大好人,又不会把她怎么样,哥哥,你就回家去吧。”
他这一声哥哥故意叫得亲切,让情铭一下子清醒过来,她咬一咬牙,对路长宁说:“你走吧,我不会回家的。”
走廊上的墙灯昏暗,将人脸照得模模糊糊,路长宁只觉得他认不出夜情铭了,明明是那样熟悉的人,可这一刻,他竟然有一种眩晕之感,那样熟悉的脸庞,几乎闭着眼睛都能描绘出来的脸庞,这一刻竟然模糊不清。
洪士兴笑眯眯地将情铭拉回到房间里去,关上门的那一刹那,他又伸出头来说:“哥哥,你有车吧?帮我送一下这个女人吧。”说着,还伸手指了指从刚才起便一言不发的那个女人。
然后门便咔嗒一声合上。
洪士兴心情大好,将夜情铭的包接过去,挂在衣帽架上,还殷勤地倒水给她喝:“饿不饿?要不要吃东西?”见她不发一言,他走上前去抱住她,说:“你不饿,我可是饿了,刚才正要用餐呢,就被你打断了,你说,我要先吃你哪里好呢?嗯?”
夜情铭烦躁地躲开他,看苍蝇似的看了他一眼:“你这种人,怎么不得艾滋去死?”
闻言,洪士兴竟也不恼,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你怎么和我一哥儿们说的一样啊?我要是得了艾滋,你能幸免吗?”
他眼神暧昧地看着她,盯得她浑身上下不自在,回忆起他与她做爱时的场景。其实,他们只发生过一次关系,那一次,她一定是鬼迷心窍了,才会羊入虎口傻兮兮地去承欢他身下。
她还记得,那时她月事来了,可还是报复似的和他做爱,他才不管她来找他是为了什么,只知道这个女人他念想已久,青菜小粥自己送上门来,他这样身经百战的人,哪有拒收的道理?
于是,当她被他贯穿时,带出的一条条血丝,令他惊讶不已:“你有这癖好?要不要我轻一点、浅一点?”
他说得那样露骨,她是好人家的女孩儿,哪里经得起他这样逗弄,当时便红了脸,可因为月事,小腹痛得不行,想说话可出口便是“嗯嗯啊啊”,更显得娇媚,倒反像是她故意在勾引他似的,她干脆住口,只是含糊地点头。
“想什么呢?”他又靠了上来,“刚才我可是帮了你哦,你也不懂得报恩?”
“帮我新开一间房,然后在我面前消失。”她语气不善。
洪士兴见她真的无心玩笑,也只好作罢,一一应了她的要求。
夜情铭见他终于走了,不由松了口气。有时候,她是喜欢和洪士兴这样的人相处的,起码他真实率性,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在乎外人的眼光,只由着自己的性子,随心所欲,也从不逼迫别人。
她魂不守舍地想,路长宁也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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