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庶女归来 作者:汶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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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庶女归来 作者:汶滔滔- 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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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当归闷在被子里不想说话,不管是外伤、内伤还是心伤都随它去吧,时间久了总会好的,她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安静而不受打扰的角落。自己的逐客令这样明显,那家伙看不出来么?
得不到回音的孟瑄索性也陷入了沉默,一边继续尝试运功逼出麻药,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
此次扬州之行,真是一波三折险象环生,先是在兔儿镇救下了素潇潇,后来又被锦衣卫的精英人物几次三番的追杀,幸好在自己伤重失血的危急时刻,遇到了一个善心的小道姑怀弈,不只为自己包扎了伤口,还将贴身的衣物脱给自己穿,若不是她,只怕自己又要重新投一次胎去了。
那一日她和她的同伴走了之后,自己先吃下了她喂给自己的止血草药,又生吃了她留给自己的那几只鸟蛋,感觉恢复了一些力气,才在那座山上觅到了一个安全的疗伤所在,一直等锦衣卫搜山的人走了几天后才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了那座山上唯一的道观水商观,打听法名中有“弈”字的师傅,最后找到了那位小道姑怀奕。
令人难过的是,她已经完全不记得他了。细问之下他才知道,原来那一日她救完了他之后,与同伴一起回道观的时候遇到了山中的野兽,她二人双双跌落悬崖。跟她一起的那个道姑当场被摔死,她虽然幸运地捡回一条命,可是却撞到了头部,失去了很多的记忆,包括曾经救过他的这一部分。
不过当他拿出那套救命恩人的小衣时,她立刻就认出了那是她的衣物,再加上她在道观的药庐做事,谙熟药理,并且经常在这座山上采药,与那一日救自己的那个穿道袍的女子情况都相符,所以他很肯定怀奕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这怀奕不但救了自己性命,而且她失忆和失去挚友的事他也有责任,再加上自己曾穿过她的贴身衣物,于情于理都要对她负起责任和还报恩情。因此,他问她可愿还俗,跟他一起离开道观,重入红尘。开始她是犹豫的,不过自己郑重承诺了将会照顾她一辈子,于是她答应还俗并跟他回家。
后来到了扬州,他听说那个未来的“天下第一酷吏”耿炳秀要来处理一桩知州贪污案,即将到达扬州,那等恶贼决不能放过,于是他让家仆将还俗之后取名为“紫霄”的怀奕先送回京城孟府。
他问过紫霄的身世,得知她是一位家道中落的大户之女,只因不愿在亲戚的家中过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才毅然决然地上水商观出了家。
他思忖道,自己既然将恩人接出了道观,必然要给她一个名分,让她可以在孟府过得好一些。若是让她半主半仆的住进孟府,一日两日里还可以告诉众人说,她是他的救命恩人;日久天长下来,她没有一个讲得出口的身份,难免会被府中之人欺侮。只是她的出身过低,做不得他的夫人,因此他就让家仆先以“姨娘”的名义将她安置在自己的庐风园,也好让她住得安心。
反正家里的六个兄长都已有了妾室,母亲也曾往自己房中放过三个通房丫头,只是自己不想瞧见那三个女人成日里争风吃醋勾心斗角爱慕虚荣的模样,索性一起打发走了。如今他从外面带回去一个妾也不算逾矩,紫霄出身于道观,也算是身世清白,再加上她曾救过自己性命,相信母亲也会对她满意并善待她的。
而素潇潇是天字第一号钦犯胡惟庸的养女,不能往家里放,可她是自己前世的朋友,实不忍看她继续流落江湖,卖艺为生。在他看来,女子无论是性格坚强的,还是身怀武艺的,本质上仍然是柔软易受伤的,因此保护女子是男子的天职。
尽管素潇潇获救之后,看向自己的眼神中满是惊艳和倾慕,尽管自己对她并无男女之情——事实上,前世十九年加上今世的十一年里,他还从未对哪个女子动过情,大概他天生就是个无情之人吧——尽管前世一个把酒言欢、纵论古今的朋友用那样的眼神瞧着他,未免让他感觉极不自在,不过他还是托了陆风镖局将她送去京城,暂且安顿在自己的别院。只希望她能尽快依着前世的轨迹,遇见那个叫“罗白及”的男子并爱上他,那样自己就可以抽身而退,祝福他们了。

、第140章 伤心人在天涯

更新时间:20130902
孟瑄蹙眉,心道,此次扬州之行,不知不觉中捡回了一恩人一故友的两个女子,为何好像还是少点什么似的……是因为刺杀耿炳秀失败吗?那个耿炳秀中了自己的长风诀,应该跑不远才对,为何连日里自己明察暗访都没有他的一丝消息呢?蛰伏在扬州的锦衣卫据点的房顶上,偷听了很久,也没听哪个人提过耿炳秀去了哪儿。
话说回来,他原以为凭自己的小孩子身体,大约是打不过那个奸贼的,因此约战之前特意去选了一块对自己最有利的地势,还以偷袭的方式出场,算是下棋之中下了个先手。没想到那厮的武功,并不像前世里自己从旁人处听来的那般高不可及,是如今的耿炳秀功力尚未大成,还是那一日他对着自己时掉以轻心,没有拿出真正手段来呢?可恶,上次那样好的机会都没能杀死耿炳秀,若从今往后他有了戒备之心,处处都不落单,出门时都带着陆江北那一伙人的话,那再想刺杀他就难了。
不如明天去向父亲告一个假,就说……就说自己对柏炀柏的授课也向往不已,因此想留在澄煦书院读几个月的书再回军中。一来现在没有战事,在军中除了点卯就是习武,没甚紧要的;二来他自小不爱读书,毕竟前世最惯读的是《六韬》和《鬼谷子》,今世实在不想摇头晃脑地去诵《三字经》和《百家姓》,若是父亲听闻自己主动要求读书,他定然会欣然应允的。
好,就这么办!相信耿炳秀那厮如今还在扬州,而且正藏身在什么地方疗伤和练功,这次是杀死他的千载良机,错过这一次,以后自己即使功力恢复到上一世的全盛时期,也不可能单挑锦衣卫那一拨人……
“咳咳……”床上女子的轻咳声打断了他的思绪,让他反应过来,他不是在自己的南苑客房中默想心事,谋划锄奸之计,而是在一间睡着一位不太友好的小佳人的闺阁绣房之中做客,而且原因是因为——他看向床上包裹严实的佳人,出声询问:“喂,何小姐,为什么我运功逼麻药逼了这么久都不起一点作用?你这麻药哪里弄来的?真的要等上三天才能恢复正常吗?”
“……”
“喂,你睡着了吗,丫头?”
“……”
“你不舒服吗?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地方吗?你要看大夫吗?我把你的丫鬟和你家里的人叫来吧?”
“别叫人,你出去就行了。”
“……我也知道半夜三更跑到你的房里来是于礼不合,可一来我的迷药是你下的,你就要对我负责;二来我就是想回也回不去了啊——我听说你们罗府的东西大院之间有隔墙,每日子时一刻就要上锁,现在是子时三刻,你们罗府给我安排的的客房在墙的那边,如今我又行动不便,所以不是我赖着不走,而是我确实是有房回不得啊……”孟瑄摇头叹气。
何当归咬牙切齿:“桃夭院里到处都是房间,你愿意睡哪一间就去睡哪一间好了,若是让我再听见你唧唧歪歪,我一掌拍死你扔去喂野猫和野猪。”听得桌子那边没了回话的声音,何当归心中暗暗欣慰,对付那些皮孩子,打不管用骂不管用,最管用的一招就是恐吓。
感觉房间清净下来,本应好好休息上一回的她却难以成眠,平生从未害怕过黑夜的她,头一次觉得今晚的夜黑的让人发抖,她打了个寒颤,在棉被中缩成一片秋天的枯叶……一定要咬牙挺过去,不管重来几次,只要她有得选择,她都不会选择去喝那一碗孟婆汤,因为,在这个世人都“失去了记忆”的世间清醒而痛楚的活着,是她自己的选择,也是她一个人的征途……当归,只要咬咬牙,你一定可以挺过去的……
“那我就不客气的选这一间啦,”一个声音贴着何当归的后脑勺响起,徐徐的热气拂上她的耳畔,“喂,被子分我一半,谢谢。”
她抖了一下猛然转头,不可置信地瞪着不问自取,擅自分去自己一半枕头的那张灿烂笑脸,虽然想把对方踹下去,可是身子却已经虚脱到极致,做什么的力气都没有。没想到保定伯孟善堂堂亚圣孟子的传人,竟然教出一个如此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登徒子儿子,才十一岁就钻女子闺房,爬女子绣床!
何当归怒极反笑道:“瑄小公子,实不相瞒小女子今年年方十岁,貌若无盐,骨瘦如柴,你若想偷香窃玉应该去找我的好二姐才对,我们全家都会欢迎你的。”
“你的床上怎么只一个枕头一张被子,我家里我的床上有四个枕头两床被褥呢,”孟瑄用手指揪着被头,想把那条裹得像蚕茧一样的被子剥开分一杯羹,同时教育小丫头说,“以后你睡觉应该在床上多放几床被子,睡起来又暖和又热闹,这样你就不用一个人孤零零发抖了。”剥了很久,每次拽开一点缝就被对方重新收紧,孟瑄无奈道,“我是看你被那大恶人捉去一次,吓得晚上睡觉直发抖,才好心来看看你的,你好歹掀开让我看看你嘛,你到底哪里不舒服?我会治病。”
蚕茧的顶部蠕动一下,闷闷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我才没有发抖,我好得很,你滚。”她多想让棉被上长出一层刺,把自己扮成一只刺猬,把那些居心险恶的人、势力嘴脸的人和那些不相干的陌路人都统统一次刺走。
孟瑄沉默了片刻,继续去揪被子,口中问:“那个恶人伤到你了吗?他打了你哪里,给我看看!看完了我就走,否则我就一直在这里吵着不让你安静睡觉,给我看一眼行吗,丫头?”
她冷冷道:“院子里现在有彭时彭渐、风言风语和我的两个丫鬟,现在我数三声,你若还不从窗户逃走,我就喊人了。”
孟瑄无所谓地说:“本公子早就听见了,不就是六个小毛头吗?实不相瞒我武功高强更兼心狠手辣,每次我外出采花,若是被旁人瞧见了,我都会先杀人灭口再清理现场,做的就像没死过人一样——你想喊就喊吧,最多就是明天早晨罗府之人发现有六个人从人间蒸发了。”
“咚咚咚”,门上传来一个敲门声,然后蝉衣的声音响起:“小姐,你睡了吗?”脆生生的欢快声音,让床上的两个人蓦然一僵。
何当归的头从被子里冒出来,对着门上的人影扬声道:“我睡了。”尾音略带一丝颤抖。
“睡了?”蝉衣的语调像唱歌一样拐了个弯儿,“可我听着你的声音一点儿睡意都没有呀?小姐你开开门嘛,我有个事想跟你说说,我还给你泡了菊花茶,你喝了再睡嘛!”
何当归惊慌又虚弱地偏头,瞧见了枕头旁边那一张表情狰狞而充满了威胁意味的面孔,厉声对着门口喝道:“不开,你快走!不走放狗咬你!”
蝉衣浑然不信:“小姐你没养狗。”
何当归昏昏沉沉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灵光,道:“我门上趴着一个老鼠,你看见了吗?吱吱的吵得人烦的慌,你给我弄走吧。”
“……”门上的人影立时没了,蝉衣的声音也远了,“呀!呀!呀——”
孟瑄扑哧一笑,趁着旁边的被子敞着一条缝,迅速地扯开一角钻进去。他露出一个诧异的表情,口中抱怨道:“呀!你怎么凉得像冰块,比我这没有被子的人还凉,本来还想让你暖一暖我呢!”见身侧的那冰块抖得厉害,叹口气将冰块收进怀里,“其实我也不是特别热,得了,咱们俩互相取暖吧。”
何当归觉到自己的背贴上了一个温凉的依靠,虽然没有增加多少暖意,但是后方探过来的手臂有效的止住了自己的颤抖,仿佛在一道无边无际的深渊中一直掉一直掉,突然就被这条手臂接住了。
“你瞧,这样不是很好吗?咱们俩都不冷了,”孟瑄的声音听起来就像个大人,理智中带着温和,“刚才我说了我只是想帮你,可你就是不肯掀开你的被子,如今你贴着我,一定能感觉到我没有恶意了,对吧?人的嘴巴会撒谎——就像你刚刚明明冷得发抖却说你没抖,明明孤单得要死却说要我滚——可是人的身体最诚实,你的身体在说,你需要一个怀抱,而我的身体则在说,我只是想这样抱一抱你。”
“……”她不愿意多想,自己应不应该从这样一个温凉的怀抱中取暖,也不去想为何这个怀抱让自己觉得安心,只是像一只归巢途中迷了路的倦鸟,误挤进了同类的鸟巢中那般,虽然很陌生,但同类之间总是有互助的理由,凭着相同的气味,相同的眼神,相同的温度。
“其实本来我是寒暑不侵的,不过自从中了你的麻药之后,我的两条腿又冷又麻,一点知觉都没有了,哈哈,丫头你的麻药真厉害啊,从哪儿弄的啊?”得不到怀中人的回答,孟瑄把手臂紧了紧,将冰人儿更紧的拥进怀里,又将下巴放在她的头上蹭了蹭,突然疑惑道,“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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