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匈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最后一个匈奴- 第3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思考到这个份儿上以后,杨作新慢慢有些明白了,明白了自己被关押的原因。———因为在形成以毛泽东为核心的权力机构时,毛泽东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在武装力量形成一个统一的序列的时候,它的内部出现了离心力。联想到进入肤施城前后发生的事情,杨作新有些明白了。

从理智上,他不能不认为,关押他是正确的,也许在当时,这是既可以制止事态发展、防止地方主义情绪激化,又不引起一场轩然大波的最好的办法。只有这样,一个好的局面才会开始,革命才会以最小的损失,健康前进。然而从感情上讲,这却又是一件多么残酷的行动。

《西行漫记》的作者斯诺先生,他不了解中国人的思维方法,因此他对刘志丹的行为,感到惊异以至忿忿然。确实,中国人缜密的思维中,有许多很难解释清楚的东西,它们构成了这个民族的心理特征,而那种因了“忠义”这两个虚幻的字眼,拔刀而起、引颈相向的种种举动,又不能不被我们感慨万端地认为是东方美德。

杨作新想起了,他为毛泽东答应过的,誊抄《七笔勾》这件事。于是提起笔墨,暂停那没有意义的自我反省材料,开始凭借记忆,抄写这个。毛泽东对“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一句,很感兴趣,因此,这一句,现在也引起了杨作新的思考。

陕北高原当然是轩辕氏的本土,位于高原南面的黄帝陵,就是佐证。随着文明的渐进,以火与犁为先导,轩辕东渐,向黄河中下游以至长江流域发展,才将这块初创文明的土地重新交付于洪荒。先秦两汉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偌大中国地面,遂形成了一个封建大一统局面,可是在陕北高原,这块轩辕本土上,由于连年的民族战争,由于在相当长的时间流程中,这块土地由游牧民族统治着,还由于民族交融、人种混杂的原因,儒家的各种观念只水过地皮湿,象征性地在这里留驻过一阵子。儒家学说的伟大功绩在于,在长达两千年的封建大一统岁月中,它产生了一种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使我们这个东方文明古国,没有像另外三个文明古国那样,湮灭在历史的长途中;而它的罪孽亦在于,它束缚了生机勃勃的民族精神,限制了这个以聪明勤劳而著称于世的民族的创造力,而尤其是当历史进程发展到近代和现代之后,这种束缚与限制日见明显,明显到接近令民族窒息的地步。于是,偏僻的陕北大地,这块轩辕文化未被浸染的古老土地,这个“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的地方,便仿佛横空出世,以强悍的姿态,向世界宣告,在这里,还有炎黄子孙奇异的一支。这些天生的叛逆者,这些未经礼教教化的人们,这桀骜不驯的一群,他们给奄奄一息的民族精神,注入一支强心剂。

毛泽东带着他天生的叛逆的个性进入陕北高原,仿佛龙归故渊、虎入山林,得到了那渊源久远的陕北大文化的滋养。他像民间传说的那种见风就长、一日三丈的巨人一样,在这块土地上迅速地成长起来。这是天意,这是中华民族的造化。斯诺先生注意到了这一点,斯诺先生说,这个东方民族最早的居住地和发祥地,就在这陕甘宁晋交界处的三角地带,时隔许多年以后,也许是一种巧合,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又在这块三角地带,开始他的拯救民族,再造神州的伟大事业。

杨作新将《七笔勾》用白麻纸抄好后,托哨兵捎给毛主席;捎到没有捎到,他不知道。

他现在是彻彻底底地安静了。事情想开以后,他明白对于他的不杀不放,只是一种策略,等这一段时间过了,局势安定下来之后,自然就会对他有个交代。他已经被关押了近一年了,他想,大约快出去了吧!

这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促使杨作新过早地结束了他的生命。

黑白氏的儿子黑寿山,这一年满十四岁;在家乡上完了高小之后,黑白氏领着儿子,路途迢迢,来到了肤施城,联系儿子上陕甘宁边区师范的事。

黑白氏早就听说,她的旧日的情人杨作新,在肤施城里担任督学职务,杨作新的牢狱之灾,她倒是没听说。这次来肤施城,她来找杨作新,名义上是为儿子报名上学,其实内心里,还是想见见他。她已经知道他有婆姨了,所以也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只是多年未见,想见个面儿,拉一阵话。

黑白氏骑着毛驴,后边跟着个半大小子黑寿山,黑寿山的铺盖铺开了,搭在驴背上。母子二人,咯咯拧拧,进了肤施城。进了城后,鼻子底下一张嘴,见了人就打问,打问杨作新的住处,随后,来到南门坡,杨作新家门前,槐树上,将毛驴拴了,然后上前叩门,到杨家投宿。

见了荞麦母子,一打问,才知道杨作新身上,竟发生了这样一场变故。黑白氏一下子恼怒得好像换了一个人,她想起杨作新离开袁家村时,她曾信口说了一句“血光之灾”之类的话,也是自己口臭,一句闲话,现在果然应验了。她问荞麦,这一年来,她都做了些什么,荞麦说,她一个妇道人家,又不识字,能做什么,只能一日两餐服侍好杨作新,慢慢看着,看将来事情咋发展,杨作新是被冤的,这一点,她可以肯定。黑白氏听了,当下就要去看看杨作新,荞麦说,把门的看得很严,外人不让见的。黑白氏听了,默默无语,“外人”这句话刺激了她。

当天夜里,黑白氏母子,便在杨家安歇。第二天一早,黑白氏领着儿子,先到陕甘宁边区师范,为儿子报了名,上了学堂。原来这考学十分容易,一个南方口音的女老师,问了黑寿山几句话后,又叫他写了一篇作文,就算录取了。黑寿山住进了学校,了却了黑白氏一桩心事,接下来,她就跑杨作新的事了。

黑白氏想以一个房东大嫂的身份,找一下毛泽东,诉一诉杨作新的冤情。这女人一向敢作敢为,凡事自作主张,她想到这一层了,遗憾的是没有直接去找。她想,得有个引荐的人儿才对,于是,便四处打问,去找她的娘家堂兄弟。我们知道,她的几个娘家堂兄弟,很早就参加了革命,熬到这个时候,也都或文或武,有了一定地位。黑白氏找到了一个,提出了自己的这宗事情。其实这宗事情的原原委委,渠渠道道,她的那个堂弟知道得很清楚,因此,他面有难色,他是陕北同志,担心这件事把自己牵扯进去了。最后,他还是答应了黑白氏的要求。

黑白氏在杨家,度日如年,又等了几天,天天去堂弟那里,听回音。最后,堂弟终于吐了口,说毛主席工作很忙,他说了,群众上访的事情,找信访部门处理。据推测,这个堂弟并没有去找,这是他自己的话。黑白氏听了,却信以为真,于是她失望了,就在堂弟那里,连人也不避,破口大骂起来,说到杨作新出生入死,一片诚心,最后竟落得这么个结局;说着说着,又哭起来。堂弟见了,赶快把她劝走了。

这期间,黑白氏试着去闯了几次保安处,但是正如荞麦说的那样,她都被警卫挡住了,最后一次,甚至连大门也不让进。一向有本事的黑白氏,现在才真正是傻了眼了,她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决定还是去找她的堂弟。堂弟是个领兵的,她要堂弟,领了自己的兵丁,砸了保安处,救出她的杨作新。堂弟听了她的要求后,张嘴笑了,说这事万万办不得的,纵然他愿意,手下人也不会跟他干的。黑白氏见状,耍开了“黑皮”,赖着不走。双方磨蹭了好长时间,最后,堂弟答应,他去说一说情,让他的堂姐和杨作新见上一面,不过,不能声张,要黑白氏穿上荞麦的衣服,装做荞麦,去送一次饭。黑白氏见堂弟的忙,只能帮到这个份儿上,知道再求他,也没用了,于是应承了下来。

探视杨作新的这一天到了。早早地,黑白氏就坐在镜子前,开始梳理自己的头发。黑白氏这种类型的女人,她们没有年龄,岁月不忍心在她们的小白脸和尖下巴上,刻下丝毫的痕迹。她的皮肤依旧是那种奶油白,一双削肩,她的身段,好像是专门为穿那种中国式大襟袄所预备的,那么妥帖、自然、洒脱。脸本来就够白了,可她还是给脸上、脖颈上,淡淡地扑了一层官粉,以掩饰眉宇间两点芝麻大的白麻子。头发仍然是黑油油的,她将头发,梳理整齐后,在脑后,绾了个盘龙髻,然后用一个银簪子,从盘龙髻上穿过。黑白氏在收拾完毕,最后一次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头上有了几根白发,于是她央荞麦妹子,为她将头上的白发拔掉。

荞麦在一旁,早就把饭盛在了篮子里,等着黑白氏动身。看着眼前的黑白氏,老实的荞麦,不能不生出一丝醋意。自从黑白氏母子,风风火火地闯进杨家,口口声声地要见杨干大,荞麦心里,就有底了。只是,黑白氏迈着一双小脚,为杨作新的事情,老着脸皮,四处奔波,又不能不使荞麦感动。自从结识杨作新的那一刻起,荞麦就深深地爱上和依恋上了杨作新,现在她才知道,除了她以外,世界上还有一个女人爱着他,而且感情甚至超过她荞麦。想到这一点,她就很伤心,并且断定,在他们结婚以前,杨作新肯定和镜子前的这个女人,有过一段不寻常的关系。“他们是般配的,比我般配!她白———‘一白遮百丑’!”荞麦为黑白氏拔白头发的时候,从镜子边,看见了自己的面孔,她悲哀地这样想。

黑白氏好容易离开镜子,提起竹篮上了路,走了约有二里路的街道,来到了陕甘宁边区保安处。黑白氏去的这个时间,是堂弟提前告诉她的,因此,大门口的哨兵没有挡驾,窑门口的哨兵,也表现得很有礼貌,二话没说,就打开了窑门,还破例给了黑白氏一个微笑。黑白氏没有理哨兵,她哼了一声,径直提了篮子,进了窑门。

杨作新正站在墙壁跟前,盯着墙壁上的两个字出神。他明显地衰老了,背有点驼,他的头发很长,黑白氏明显地看见,他的囟门的那一块地方,有一撮头发变成了灰白色。他侧身站着,黑白氏看见了他的半个脸,脸上长了串脸胡子,大约很长时间没有刮胡子了吧?

黑白氏站在那里,饶有兴趣地看着杨作新,等着杨作新转过头来,好给他一个惊喜。杨作新早就知道窑里来了人,可是他没有动弹,他以为荞麦送饭来了,往日,荞麦总是在这个时候来送饭的。他不想吃饭,他没有胃口,而监狱里的生活,不管怎么说,使他的感觉迟钝起来了。

黑白氏见状,便放下篮子,踮起脚尖,上去用两只小手,捂住了杨作新的眼睛。“杨先生,别来无恙!”她笑着说。

听到声音,杨作新吃了一惊,他打了一个愣丁。其实,这悦耳清脆的仿佛像唱歌一样的上路话①,多少年来,一直回荡在他的记忆中。他无法忘记交口河那个月夜,无法忘记是这个女人完成了让他变成男人的过程。许多年来,他一直以为他把这个娇小的女人忘记了,其实,他不会忘记,他只是把她的倩影、她的声音,珍藏在了心中,像安放一位女神一样安放在心灵中最隐秘和最温柔的地方,并且时时在梦中和她交谈。

他已经明白她是谁了,但是还不敢肯定,于是,他问了一声:“谁?”在问的同时,他抓住了捂着他眼睛的两手。手是那种聪明的女人所具有的富有感觉的手,手指纤细而修长。“这双手只有黑白氏才有的。”杨作新想。

背后的人儿,格格格地笑起来。“一位故人!”她说,“当年你投后九天的时候,我的丈夫给你送了两句诗:‘莫放春日等闲过,最难风雨故人来’,尔格,杨先生,此情此境,你得把这句话,回赠给我了!”

“黑白氏,你是黑白氏!”杨作新这下完全断定是谁了。他又惊又喜,转过身,伸出两只胳膊,抱住了黑白氏。而黑白氏,软绵绵地,靠在了杨作新的胸前。

“你怎么来的?你怎么进这个门的?”杨作新忙不迭地问。

黑白氏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她靠在杨作新怀里,仰起头来,细细地端详着她亲爱的人儿。她喃喃地说道:“你受了不少的苦,他干大,这我看得出来。你的眉头上,原先只有一道抬头纹,现在变成了三道。原先你的脸,椭圆形的,白里透红,像个小相公,现在脸色成了黄褐色,双颧插天,腮帮深陷,两道络腮胡子,从鬓边一直串到下巴颏。不过这也好,你更像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了。”

黑白氏说着,并且腾出手来,用她的富有感觉的手,在杨作新的脸上抚摸,一边抚摸一边深深地叹息。

杨作新微微合上眼皮,听任黑白氏的手掌,在他的脸上抚摸。记忆中,只有母亲杨干妈这样疼爱过他,于是他眼睛有些湿润。

“你没有变,黑白氏,你还是那么年轻、美丽,好像画上走下来的人一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