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清貴男子突然出现在他们的宿地,还大早上温柔如水地望着他的贴身书童小冬瓜,这个情景很让人恶寒。
叶明望望白莫,又望望碧青,独自走到一边去了,脸上的神色很不善,大有不解释清楚我就要炒了你的意思。碧青捏了捏眉心,为难地搓了搓手,换上泫然欲泣的表情跟着叶明过去,抱着膝盖到树根处蹲下。
白莫狭长的凤眼里闪过一丝笑意,接过她手里的干粮面饼继续烤,抬眼扫过那羞红俏脸偷看他的叶芸和小月,微微皱了皱眉。
一看碧青这副表情,叶明脸色终于缓了不少,抄了袖子低声问她,“小冬瓜,这人是谁?”
是谁?她能说是他未来妹夫吗?
碧青泪眼汪汪望着他,脸上的表情很是纠结,沉默良久才说,“那就是我想拜的师父!”
身份就此定下,上京四人组里多了个人。据说是敲诈小冬瓜说一年三千两三年九千两的那个无良师傅,名唤白莫,是九华山逍遥派的掌门人,和她们是偶然遇上,因为也要上京办事,正好同行了。叶芸不屑地瞪碧青,“白公子没收下你真是庆幸,哼、、、”
最后的话在看到碧青拿在手里婆娑的匕首时戛然而止。
有了全能型人才白莫在,食宿都有他来安排,带着小姐公子上京城的贴身书童小冬瓜身上的担子明显减轻了不少,晚上也能一觉睡到大天亮。虽然是个不速之客,碧青乐得逍遥,勉强在人前柔起嗓子叫他声师父。
有了‘师父’全程随行,小冬瓜轻松不少,叶明却提了几分警惕。提出那样纠结到变态的定金要求难道不该是想赶走小冬瓜?怎么看着情形好像还挺照顾他?
某个借宿破庙的晚上,他再一次看到白莫将挨着墙根睡得一塌糊涂的小冬瓜轻轻揽进自己怀里拿衣服盖好,脸上的温柔宠溺像是随时要溢出来。
叶明搂紧了怀里的叶芸,心底疑虑更重。他爱了芸儿十几年才能做到这个地步,这个白莫真是小冬瓜的师父?
白莫凤眼扫过来,和他探究的眼神对个正着,抿唇笑了笑,放下碧青,走了出去。
“你很爱他!”叶明俊脸上有些涨红,“可你们都是、、、”
清冷的凤眸望向天上挂的那弯新月,轻声笑了,“不容于世吗?只要是她,天崩地裂又如何,人海茫茫,多难得才遇上一个。既然遇上了,自然要珍惜!”
白莫转身进屋,听见叶明在问,“既然爱他,为何要提出那样的要求赶他走?”
这么一会儿碧青又滚到墙根窝着了,白莫清冷的眸子微微弯起,“或许是我想看她受伤,然后在我怀里变得坚强!”
有了白莫的保驾护航,一路无惊无险到了京城。
在京城来客居客栈住下,碧青松了一口气,揣了壶酒推开了白莫的房门。
想是刚沐浴完,白莫披散了头发正倚在床头看书,烛火映照下更显狐狸精气质。一身素白单衣微微敞开露出白嫩的脖子,精致的锁骨,好看的,唔,不能再看了。
见到她来,白莫清雅一笑,转头看她,衣服又敞开了些,“找我有事?”
这些日子以来每次醒来都是在他怀里,饶是脸皮宽厚如她,也挡不住脸上的滚烫。碧青僵着脖子别过头去,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并着酒壶一起放在床边的小几上。
支支吾吾道,“这些日子麻烦你了,请你喝酒聊表心意。”
白莫眼里笑意更深,“你坐那么远连酒杯都拿不到,这也叫请我喝酒?”
碧青磨磨蹭蹭到床边坐下,打开油纸包,里面的烤鸡幽幽散着香气。一咬牙撕了个鸡腿递给他,那么肥的鸡突然就少了个腿,哎,碧青心疼得叹了口气。
白莫施施然接过鸡腿,看了看,嫌弃地递给她,“唔,这鸡腿毛都没褪尽,亏你吃得下。”
碧青火大,抢过去几下啃完,打着饱嗝和他碰杯,吱唔了半晌才说,“在凡间乱用仙法会反噬的,你,不会有事吧?”
白莫戏谑地望着她,“青儿这是在担心为夫的本事?”
酒过十巡,碧青说话开始结巴,靠着他的肩膀蹭了蹭,“狐狸,我总觉得那叶芸、、、唔,看着别扭,你说我要是宰了她,会不会影响明夜历劫呢?”
白莫轻笑扶住她的腰,“那叶芸你还真不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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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章 不能和他睡一处
更新时间20121229 23:27:28 字数:2141
听到白莫在替叶芸一个凡人说话,碧青眉毛抖了一抖,贼兮兮地靠近他笑,“清冷如莲的岐山狐帝亲自替一个凡间女子说话,唔,我闻到了八卦的味道!”打了个酒嗝,突然想起什么,抓住他衣襟嗫嚅道,“咱们是契约夫妻,你这么快就找着心上人了,那我可咋办呢?”
眯眼想着将来的场景,心里突然就难受起来。白莫娶了心上人,以后再不能给她做饭,再不能帮她带梨子,绿袖也会扔下梨子甩袖而去。以后她再让人算计了,也没有败家子舍得将一颗顶得上五百年修为的九天白露丸当糖豆来给她解毒了。越想越难受,那她以后可咋办?明夜还一脑门官司挂在身上,师父又是个不管事的,那她可咋过日子?
心里一惊,白莫住进紫极峰也就是近几个月,那以前白莫不在时,她是怎么过日子来着?
白莫摇头失笑,将她扔进床里拿被子盖好,一伸手就给了她一个爆栗,“我就说你不能杀她,你想到哪里去了?既然想知道,我就告诉你。”
那个月色不堪明朗的春夜,她窝在他身边,听他将明夜身上的这桩官司背后的条条款款娓娓道来。就如凡间那一世,多少个雷声轰鸣的夜晚,她裹着被子冲进无忧苑,抖着身子窝进他怀里,声音闷闷地要听他讲故事才能入睡,往事果真不堪回首。
晃神太久,碧青不耐地拿手肘捅捅他的胸膛,白莫抿嘴一笑,将她乱动的爪子放进被子里盖好,“天帝多子,为何只有明夜才经常被训斥。旁人看着或许是厌恶,厌恶这个污点时时存在提醒高贵庄严的天帝陛下曾经犯下的错误。其实不然,这么多儿子,他最喜欢的便是明夜。”
碧青脸色渐渐沉下来,斜眼问道,“那为何这样对他?十几万年将他扔在紫极峰不闻不问,为了一个刚化形的小仙就将他打下凡间,若不是师父求情,还说要剔去仙骨,就是凡间帝皇也不会狠心至此,他这算什么喜欢?”
白莫噗嗤一笑,伸手将她斜着的眼角拉直,“凤族出了个王母,又出了个太子,近几千年早已是蠢蠢欲动。天帝入混沌之期将近,羲和太子早生谋逆之心,要保住明夜,只有对他冷淡。不然怎的又会让紫薇天君派你下凡助他渡劫呢。”
碧青瞪大眼,手指指着他,像是吃了半只苍蝇似的,惊得说不出话来,“他他他、、、”
“天帝果真是很看重明夜?而不是厌恶这个污点?”
凤眸转向窗外的月光,慢慢回忆当初,“当年天帝泛舟西湖,我恰巧同行。天帝与鲤鱼精的那段情,若说知情的,恐怕就只有我了。那几日,他们不是高高在上的天帝与出身卑贱的鲤鱼精,他们只是凡间一对普通的夫妻。男耕女织恩爱戚戚,天帝在西湖上驾一艘渡船渡人过湖,她在湖边纺纱,笑得甜蜜温馨。这样的日子,是多少人不能企及的幸福。”
许是那场景太过感人,亦或者他想起了什么伤情往事,碧青能很清晰地看到那双漆黑深邃的凤眸里的湛湛水光。似是察觉到自己失态,白莫咳了一声继续道,“鲤鱼精难产而死,天帝带了明夜上天。十几万年,凤族已经察觉到天帝对明夜的看重,王母才会突然发难。此次贬明夜下凡,是为羲和太子谋逆叛乱扫清障碍,既是天帝的想法也是王母的心意。”
碧青挠挠头,觉得有些纠结,那她上玉宇宫的那一场闹,也是算计好了的,借机将她拖进来,顺带将白莫狐族拖进来?
白莫了然一笑,“依你那性子只是本色出演而已,而那叶芸,也是本色出演!杀了她,王母就会借机找你拼命了。”
碧青眉毛一竖,借着酒劲就要开骂,“为了个不相干的凡人和我拼命,果真是野山鸡作风!”
白莫望着她高深莫测地笑了,“前些时候王母认了个干闺女你可知道?”
“不知道!”
“那叶芸的前生你可知道?”
“不知道!”
白莫揉揉她的头,戏谑地笑了,“红叶!”
“噗”碧青吐血三升,到地不起。
、、、、、、
知道叶芸是王母派来的搅屎棍,碧青看她时的眼角斜得更厉害。早就觉得这个女人会是个祸害,果不其然果不其然啊!
人间的京城,比不上九重天上金碧辉煌的玉宇宫,却也算得上物华天宝的灵杰之地。
按照计划,叶芸和小月在客栈里安顿好,叶明带着贴身书童小冬瓜进贡院参考。而作为小冬瓜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白莫‘师父’留在客栈里保护两个没用的女人。
小冬瓜的任务是保证叶明此次一定要金榜夺魁将来好封侯拜将一辈子无忧,而白莫?进贡院头天晚上,碧青惨兮兮地望着他,“我不知道凡人怎么会这么纠结,女人竟然不许进科场,那咋办那咋办,万一我和明夜不在的这段时间,红叶搅屎棍让人抢去当了小妾可咋办,咋办啊咋办、、、、、、”
连说三个咋办,白莫脸上暖如春阳的笑容终于破功,别过头去大笑出声,笑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青儿,让你说求我帮忙有那么难?”
白莫留下保护二女,一切都已安排停当。进贡院时特特将碧青拉到一旁,语气有些局促,“开考这三天,不许和明夜,额,睡一处!”
在叶芸的怪异眼神中,小冬瓜捂着笑痛了的肚子拉着叶明冲进了贡院,白公子俊脸上泛着可疑的红晕。
贡院门关紧,闲杂人等不许靠近。
白莫带着两个女人回客栈,他走在前面,脚步不大也不小,刚巧让两个女人在视线范围。
既然已经来了,也就不怕会被谁发现他插入了这桩事,凤绮罗也不敢轻举妄动。
岐山狐帝插入这桩大舅子历劫的公案中,可不代表其他人不会借力打力弄巧成拙。
人来人往摊贩林立的大街中央突然就跑出来一匹疯马,直直向叶芸小月撞来。白莫正要动手,旁边一个某自认风流想来个英雄救美的黑衣公子扑上去救人,却被马脚踢中。黑衣公子往后一倒,将叶芸直直撞进了白莫怀里。
那黑衣公子长得也还算五官端正容貌俊秀,小月红着脸有礼地向黑衣公子。叶芸直身站好,却望着白莫红了双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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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世事无常命格转
更新时间20121230 18:11:38 字数:2429
没有觉悟的凡人自古以来就对科举考试情有独钟。她一直觉得,发明科举制的那个人肯定是个揽财高手。没有钱的平民小户勒紧裤腰带从救命口粮里掏出一笔钱送儿子上京赴考,有钱的世家大族更是别提,把白花花的银子当石头似的死命往贡院里砸,只为能一朝得中,将来有更多的银子往贡院里砸。
何其可悲,凡人只能是凡人,碧青咬着笔杆子叹了口气。正考三天,举子提前一天入场熟悉环境,一天足够富二代官二代们打点好一切。
每位考生都有一间单独的格子屋,一床一桌,一椅一茶壶,吃的会有专门人员送来。叶明在屋里铺床,碧青抄着袖子前后左右逛了一天。花光了所有的家当去和场内人员套近乎,天黑时分苦着脸回来了。
叶明抬了眉毛看她,“怎么了?”
回想那群草包们的舞弊手段,心里就有些发毛。事先得到了试题,找枪手提前写好文章带进场内,至于写的地方是五花八门:粘在衣服上,写在手臂上,刻在米粒上,更有甚者,写在光头上、、、、、、
碧青皱着脸得出结论,叶明要能一举夺魁确实还有些难度。因为他兜里的银子还不够给巡场的小兵去京城最大的酒楼留仙阁喝一壶倾城醉。
叶明却很是不屑,丹凤眼的眼梢挑得似要冲破天去,“大丈夫处世,有所为有所不为,本公子确实想金榜题名,可也不会干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碧青托着下巴趴在桌上,又是叹了一口长气,你不为,那就只有本上神为了。
那天晚上,子丑时分,所有举子的格子间里都遭了贼,贡院守卫们也发现了那个贼,可那贼身手太厉害,追到贡院外的柳湖边就不见了。
很多举子都丢了东西,而那东西,谁都说不明白。
碧青掩嘴轻笑,难道他们能说自己写在手上的试题早上起来只剩一团墨迹了?纵是家世再好,谁敢说自己贴在衣服上的文章丢了?
叶明望见青衣少年的那抹明灿灿的微笑,感觉心被谁狠狠捏了一下,咳了两声别过头去。
他昨夜一觉醒来,小冬瓜正灰头土脸地从外面进来,身上的夜行衣泥浆一片。虽然已是暖春三月,可晚上的湖水依旧冰寒彻骨,小小身子裹着被子抖成一团,嘴角的笑容却亮得晃眼。
知道这是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