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女难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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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女难嫁- 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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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示意仆人们将高莫影安置在床上,也没等他醒过来就转身出门而去。

、第42章 毫无希望的人生

他方才给高莫影喝的药是一种可以忘掉前尘往事的药,喝下这碗药后,再度醒来之时,他将忘掉玉剑山庄,忘掉金信云,忘掉金璎璎。
他走在回廊上,唇边荡起的是得意地笑。
他就是鹰,而高莫影就是他的儿子,这个秘密至今还无人知晓,即使是死去的金信云也绝不会想到自己会安插一枚棋子在他身边。作为金信云的大徒弟,又是他十分信任的人,别说金信云会怀疑到他身上,就高莫影自己也不知道他只是个棋子。
这个计划可以说是他在襁褓之中就开始启动,十多年前,当他决意去灭掉玘瑕族时,就决定通过他刻意制造出来的事件,将自己的儿子们安插在其余那九个人的身边。这样他就可以扮成货郎游走于他们之间,在不引起这九个人注意的情况下,从他们嘴里打听到这九个人的情况,以便时刻监视他们,一旦有异动,为了保守当年的秘密,他就会杀人灭口。
哼,金信云恐怕到死都没想到,自己最信任的徒弟竟然就是鹰的儿子吧。
也正因为他平常女人多,儿女也多,并不在意在计划中会不会死掉一个。比如说高莫影十岁的那场大火,他就不信在这样的场景里依金信云的性格会袖手旁观,当然,如果金信云当时没依照他的计划被引到那里,或者是目睹这一切,也没有出手去救出高莫影,那么被烧死的也就只是一个儿子而已,他也并没有什么损失。
如今,当年的那十人已经死了八个,有三个是被南十夜杀了,还有四个是东窗事发被朝廷杀了,剩下一个金信云也自杀了,现在,除了剩下自己。就只有金陵的司马擎没死。
南十夜,果然是个不容忽视对手。
下一个就轮到了你,你可别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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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流转,三年多的时间一晃而过。京城依旧繁华如昔,只是里面的人和事已经面目全非。
城北的一户土屋里,门扉紧闭,斑驳的墙体破旧不堪,老旧的木门上张贴的年画都脏兮兮的,残破不已。
内屋的炕上,坐着一个绿衫女子,衣裳不但洗得发白,还缀满大大小小的补丁,一头黑发用一块蓝布包裹着。
女子用针线缝着衣裳。缝一会就咳上一阵,她面容沉静,只是脸色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
砰——
一声推门声之后,一个穿着青衣的男子跌跌撞撞的进了屋,他喝得醉醺醺。一身酒气。
女人见到男人,连忙放下衣衫走过去,担心道:“相公,你几天都没回家了,这是去哪了?”
男人粗暴的一把抓住她的头发,毫不怜惜的一揪,“钱。给我钱……”
女人一听就知道他又去赌了,顿时泪眼婆娑的哭道:“相公,你不要再去赌了,我们已经家徒四壁,能卖的都卖光了!”
“哭哭哭!你这个丧门星只知道哭,要不是你当年硬要皇上赐婚给我。我会像这样倒霉?要不是因为你爹的事,我爹又怎么会被牵连而客死异乡,说到底就是你这个扫把星害得我家破人亡,官途无望,你怎么不去死!”说到怒处。他一巴掌扇过去,打得女人嘴角渗出一丝血迹。
女人捂着脸哭道:“相公,我也没想到会这样……”
“贱人,你把钱藏哪去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近做了很多鞋子拿出去卖,钱呢,藏哪儿去了?”他一把拎起女人的衣领,将她拖拽过来。
“没有钱了,都买了米。”
“我叫你骗我,你这个贱人!”男人抓住女人的头发,按在地上,使出生平的气力,拳脚相交,将她打得遍体鳞伤。
打得累了,他才开始在床下,抽屉里,枕头下开始翻找,这找了一阵子,还真被他在枕头芯里发现了几锭碎银。
他心满意足的将银子揣入怀中,正要出门,不防地上的女人扑上去,抱住他的胳臂,哭叫道:“相公,不要拿走这些碎银子,这是买米和酱醋的,你要是再拿去赌,我们就会饿死的啊!”
“臭婆娘,少在这里碍手碍脚!”他狠狠地将她推倒在地上,随后扔下她扬长而去。
“相公……”
她伏在地上,哭成了泪人儿。
这是一个看不到任何希望的家,丈夫好赌又爱酗酒,即使是家有贤妻也无济于事,贫穷依旧如影随形。
他们就是三年前被皇上贬去永泰的丁正廷夫妇。由于受到其父犯下罪孽的牵连,丁正廷被贬去那样的地方做县令,自然再无出头之日。
最开始的半年,他还雄心勃勃的想改变那个地方,让它能振兴起来,变得繁荣富强。然而,残酷的现实打击了他的理想,恶劣的地理环境和人心的涣散,任他再怎么努力,也依旧改变不了那个地方贫困的现状,到最后,他也很少再审理案子,也变得破罐子破摔,得过且过的过日子了。
这样毫无作为的他,在一年多以前又被罢官,并且被贬为庶人。
这对于一向自视甚高,出生名门的他来说,就是一种怀才不遇的沉重打击,他从此借酒浇愁,彻底放纵自己,并且还染上赌博的恶习,不到半年就将家里的东西全都输光了。
金璎璎面对这样的现状,也无力扭转它,丁正廷赌输了,就会回来找她要钱,不给钱就拳脚交加。
为了能养活两人,金璎璎什么样的苦都遭过,什么样的罪都受过,她去过小酒馆卖艺,幸好以前在山庄有学过弹琵琶,去小餐馆洗过碗筷,直到最近三个多月,她的身体差多了,才在家做了不少鞋子袜子拿出去卖掉,不想拿出去卖出奇的抢手,每日都有很多人争着抢着来高价买走这些鞋袜。
她挣扎的从地上爬起来,头发散乱,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但她只是抹去嘴边的血迹,又抹了抹泪水,颤巍巍的站起来拿起一把锄头,到院子里的枣树下,用锄头刨出埋在树下的一个蓝布包。
这里面装着这三个月以来卖鞋袜、洗碗攒下的血汗钱,因为怕被丁正廷找到拿去赌,特意深埋在树下。

、第43章 爹的遗书

她拿起这个蓝布包,打开一看,里面全是碎银子,加起来也有五十多两左右。
她想了想,还是从里面取出十两银子,并留了封信给丁正廷,说她要出门办事,这十两银子是给他吃饭的,千万不要拿去赌博。
她这才背起包袱,关上门上路了。
她要用这剩下的银子去一趟玉剑山庄,她只是弄清楚爹让人带给她的遗言是什么意思。
两个多月前,一次在大街上她遇到山庄里的一个老仆人,这个老仆人对爹忠心不二,可是说是爹的心腹,爹生前十分信任他。
这个仆人告诉她,老爷曾在死前,叫他带句话给她:在他的书房里有一封他留给她的遗书,至于遗书放置的地方,他曾告诉过她。
这个仆人还告诉她说,原本爹的意思是如果他有什么不测,那么在他死后的第二年,再告诉她有这封遗书的事,不想金信云死后还不到一个月,朝廷就查封了山庄,还抓了她入宫为婢。
这个仆人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在山庄被封后又生了场病,等病好后攒足盘缠赶到京城,找到宫里后,才得知她被皇上赐婚给丁正廷,远赴永泰。
永泰路途遥远,老仆再也经不起颠簸,只好留在京城,希望有朝一日能见到她,不想还真被他给等到,只不过已经迟了三年。
听闻爹有遗书留下,她悲喜交集。
爹当年突然自杀,留下疑点重重,她也想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想看看爹的遗书里到底写了些什么?
这一路倒也顺利,她很快乘坐马车辗转到巫灵城,再换乘马车来到玉剑山庄附近。
站在玉剑山庄的附近,她心里百感交集,又是激动又是感伤。
山庄还是熟悉的山庄,只是门上多了那显眼的黄色封条。凝望着那黄色封条,他无限悲凉。
她想了想,并没去拆那封条,反而沿着墙根走了好长一段路。在一处墙壁下停住。她半蹲下来,用力去推那墙壁,那墙壁居然砰的一声被她给推开了,露出一个方形的门。
这个门是她以前为方便偷溜出去玩而开的,没想到现在还要借住它进去里面。她猫腰进入门里,转身掩好这个小门。
走入熟悉的庭院,她又是一番激动。
眼前的楼宇那如虹的气势,巍峨的高度,瞧上去依旧很震撼人心,但是。三年的时光也不是全然没有留下颓废的痕迹,且不说回廊里挂着蛛网,那些丛生的蔓草和藤蔓沿着墙壁攀爬,几乎要覆盖住它们的原貌了。
金璎璎悲怆的走在里面,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她走到金信云的书房门外。轻轻撕开上面的封条,推开门进了去。
里面的光线有阴沉,一股霉味扑鼻而入,呛得她干咳两声。
她一面挥开挂在里面的蜘蛛网,一边向屋内走去。她走到一滩干涸的血迹面前,低下头怔怔看着它,眼中泪光闪烁。
那时候爹就是倒在这里的。这是爹的血迹啊。
她蹲下来,伸出手去抚摸那血迹,泪水也一滴滴的洒落在那干涸的血迹上。
爹……
她直起身,走到桌边,开始环顾四周。
桌上并没有遗书,她又打开抽屉。里面的东西都和自己离开之前并没有差别,那么遗书到底在哪儿?
爹既然死前并未将遗书放在桌上或者显眼之处,还叫人带话给自己,就证明爹的这份遗书是不想给除了自己以外的人看到,那样。爹要藏起来的话,应该会藏在非常隐秘的位置。
但是,这个隐秘的地方又是哪里呢?
她在柜子上,抽屉里摸索找寻了一阵子,可一无所获。
她想了想,又沿着墙壁敲打了一阵子,她忽然发现有一处的墙壁和其他地方的墙壁声音有些不同,看来这地方应该是设有暗格。
可是,打开它的机关呢?
她在墙壁上摸索了好一阵子,也没发现有机括之类的东西。
她停下来仔细思索这句话,在他的书房里有一封他留给她的遗书,至于遗书放置的地方,他曾告诉过她。
放遗书的地方,爹有告诉她?
记忆中没有,可爹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以前进他的书房,都是爹在场的时候,她几乎没时间去动里面的任何东西,只有一次,就那么一次,她背着爹进来过。
那一次爹大发脾气,还对她说以后不许偷偷溜进他书房玩,尤其不许碰那个柱子。
柱子?
她眼睛一亮,爹也许是用这种方法在告诉她,机括在圆柱子上。
屋子靠墙壁的角落处,有一根红色的圆柱,金璎璎立刻奔过来,在上面摸索起来,可摸索了一阵子,墙壁依旧纹丝不动。
奇怪了?难道是部位不对?
她努力回忆当时她在柱子上摸的地方,当年自己比现在个头要矮小,她蹲下来,比着当年的高度,在上面摸索着,忽地她觉得这上面有一处地方比别处要微微凹陷进去,她在那上面用力按着,连续按了三下之后,但听咔嚓一声,墙壁上忽然向外弹出一个暗格,暗格中有一个小盒子。
她取出盒子,打开盒盖,里面果然躺着一封信。她伸手拿出那封信,一看信封,果然是爹的笔迹。
她拿着信在书桌前坐下,展开信缓缓的看着。
信很厚,足足有十多张纸。
她越看面色越凝重,那握着信纸的手也开始颤抖,那一双眼眸中透出的震惊之色,仿佛是看到这世上最匪夷所思的事。
她读完信,像个木偶人般的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
为什么事情会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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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密林深处的某一个地方,有一个名叫玘瑕的部族,它有黄金之族的美誉。
那里是人间的仙境,据说那里遍地铺满黄金,他们的住所都是用黄金铸造的,犹如琼楼玉宇,尤其是镶嵌在楼顶的八颗夜明珠更是使人叹为观止,那璀璨的光辉,在夜里能照亮方圆百里的地界亮如白昼。
更有甚者,据闻在族里有庆典和祭祀的大事时,族长会率领众人将大批的黄金饰品投入到一个洞穴里,以求能得到他们所信仰的神的庇护。

、第44章 真相远比现实更残忍

这样的传说,自然会引起贪婪之辈的觊觎,总有人像潮水般前赴后继的深入大山中寻找这个传说中的地方。
可是传说终究只是传说,许多生命被密林深处的毒蛇猛兽给吞噬掉,而传说中的黄金之族也从来没有被世人揭开过它神秘的面纱。
直到那个男人的出现,才改变了这一切。
那个男人叫鹰,没人看过他的真面目,只因他每次出来都会蒙着黑巾。
这个男人武功高强,心思狠毒,在设法找出玘瑕族的大致位置后,他找了九个人组成强盗团伙,准备洗劫玘瑕族。
在这个临时组成的强盗团伙中,鹰以鸟类的名称为代号,为每一个人命名,依次是鹰、大鹏、白鸾、黄鹂、猫头鹰、麻雀,他们用代号来联系彼此,完成鹰分配给他们各自的任务。
这九个人之中,金信云的代号叫麻雀,而他的任务则是打探出进入这黄金之族所在山谷的方法。
这一切只因为鹰虽然花费了二十年的时间,找到黄金之族的所在,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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