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闪婚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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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物闪婚后爱-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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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过年的,咋会停水啊?”
“前段时间雪下得太大,一截管子堵塞了,本来是好了,可昨儿又破了,所以,就停水了。”
大过年的停水可是头一遭,谁都没有想到,可是,包好的饺子需要煮来吃,平时她们都不蓄水,因为,很少停水的,这真是千年难遇的事儿,丁雪柔说没水做饭,刚起床的骜政脱了外套,拿了水桶就出了门。
樱诺出了门,街上到处都是鞭炮声,到处挂着五颜绿色的汽球,红灯笼,四处喜洋洋的一片。
有几个小孩穿着新衣在点着小炮,不停地四处扔着,一会儿这里爆一下,一会儿那里又一声剧响。
拐进了一个小胡同,小胡同里挖了一口枯井,那口井平时都是封了盖的,是预备着停水了好到这儿来打水的井,这井很深,曾有老人说,这口井直通岷江河,而水质非常好,能养颜,水也很甜,当年乾隆到处一游时,曾题了一首诗在井盖上,井盖上还雕刻了许多的龙凤,当然,这只是传说而已,没什么事实依据。
由于停了水,好几个小区的人全都聚在了井边,排着队儿。
而他排在人群中,由于身形高大,显得十分出众,他的身高比别人整整高了好大的一截儿。
轮到他了,只见他挽起了衣袖,将拴了绳子的水桶扔进了井里,舀了一桶水上来,可是,并不见他离开,而是将水倒进了排在他后面的一位老人水桶里,老人见水桶注满了水,张唇连声道着谢。
接着又是一下个,因为,那井太高,大家身高都矮,要舀一桶水非常不容易,手臂短勾不着。
“谢谢。”
“这小伙子真不错。”
“小伙子,你是解放军吗?”
大伙儿望着他身上的橄槛绿衬衫,开始纷纷夸赞。
他没穿军外套,只是一件普通的军用衬衫,大伙儿自是看不出他的身份,而这一带的老百姓一般是不看报纸,自是不认识他那张曾轰动过Z市的公众脸。
“嗯!”
“大妈,把你那桶挪过来一点。”
“好的,小伙子。”一位胖大婶儿将空桶挪移过来,让他为她打水。
“小伙子,处对象没有啊?”
“呃!”
他没有回答,只是淡淡地笑着,一个劲儿地帮着大伙儿打水,一个又一下,都不知打了多少个。
“还没呢。”
他一边忙碌着,一边与胖婶儿闲话家常,胖婶儿把水打在旁边,也不急着离开,有一句没一句地与他闲磕起来。
“我有妹子,长得如花似玉的,可是眼光挺高的,要找帅的,还要找能赚钱的,我就骂她,你就算是生一朵花,也得看看自己的家境吧,咱中国一向讲究门当户对儿,小伙子,瞧你也是个实在人,长得又这么俊,肯定有大把的姑娘追在你屁股后头,小伙子,如果你不嫌弃,我就把我那妹子介绍给你,我那妹子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能写一手好字儿,还会弹钢琴,还有一副好嗓子,我看你们很般配啊?”
“唉,大婶儿,咱高攀不起啊,我只是一个穷当兵的,家里还有一个瞎眼老娘要照顾,没兄弟姐妹,我常年当兵在外,老娘也没人照顾,可以说是家徒四壁,还欠了一身债务,如果她不嫌弃,我到没啥意见。”
“呃!这样啊!”
胖大婶儿脸色一下子就难看了。
“你说,你长得这么俊,一脸富贵相咋会生在那种家庭啊,没事,我给我妹子说说,保不准她就同意了呢。”
不过瞧胖大婶由羡慕转为鄙夷的眸光,就知道她回去准不会给她妹子说。
胖大婶儿提着满满一桶水离开了。
骜政用衣袖擦了擦额角的汗,回首,就看到了站在几米之外的女人,女人穿着一件白色的昵子大衣,裤子是黑色的,黑色的马靴,普通的着装却弥漫着优雅而高贵的气质。
没想她会过来瞧他打水,许是他出门太久了吧,所以,不放心,怕他走丢了,有这种想法,准是他自作多情。
他朝着她挤了挤眼睛。
“小伙子,那,是你女朋友吗?”
众人顺着他的眸光望过去,见到入口处有一个身着白衣的女人,女人气质不俗,不过,对大家伙儿来说是一张熟脸,平时都在这几个小区进进出出,虽说叫不出名儿,但是,却知道是住在这一带儿的。
“嗯,俺媳妇儿。”
薄唇崩了一句东北口音,那腔调有些奇怪,模样也有些滑稽,惹得众人一阵哈哈大笑。
“哇,小伙子,你是东北的?难怪长得这么俊帅,这么高大,不过,咱们那姑娘也不错,眉清目秀的,有了这么漂亮的媳妇儿,自是不可能再瞧得上胖婶儿的妹子。”
这些许当然清楚地传入了樱诺的耳朵,俺媳妇儿?她几时成他媳妇儿了?
还当着她街坊领居这样承认,以后,她还要不要活啊?
“樱诺,原来是你啊!”
其中一位长得瘦小的矮个子婶儿从排列的队伍中走出。
“樱诺,你又结婚了?”
又结婚三个字像是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了一枚炸弹,湖面黑色烟雾升腾,缭绕!
这话让大家十分诧异,看不出来,如此美丽的女子是一个二婚嫂,看不出来,如此俊帅的男人居然娶了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只是,当今社会婚姻自由,就算长得俊美的男人娶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有那么惊奇吗?
骜政有丝丝缕缕的不爽。
“表婶儿,你……也在这里提水啊。”
“是啊,樱诺,家里停水了,我那儿子现在还躺在床上睡得像死猪。”
“你都五十几岁的人了,该让年轻人来干这种体力活儿,睡着了叫醒啊。”
“人家两口子光着身子搂着睡,我才不好意思进去打扰呢。”
瘦婶儿呵呵地轻笑开:“哎哟,樱诺,还是你命好,你这嫁的又是一豪门吧?”
瘦婶儿来一会儿了,一直在默默关注着骜政,她来的时候,也听到了胖婶儿与骜政的一段对话,那气宇非凡的气质,还有那举手投足间的帝王气场,尽管他一直在冲大伙儿笑,但,她总觉得这男人就是有一种不怒而威的强大气场。
她看人一向是火眼金睛的,所以,她坚信自己不会看错人。
“表婶儿,你说错了,他家很穷的,只有一口锅,都是吊在钢架上的,一天三顿只喝粥,他从小没爹,只有一个瞎了眼的老娘,现在还呆在贵州那穷乡僻攘的地儿,你家的金香还没嫁吧,要不,我把他让给金香得了。”
不是要装穷么?那她就让他更穷一些,真是气死了,居然大清早就与一大堆邻居闲磕,扯上她。
“噢!勒个……”
瘦婶儿的眼珠子在骜政身上骨碌碌地转,思考着,脑子也飞速运作着。
“我家金香到是没处对象,可是,她眼光可高着呢。”
言下之意是,这种穷酸货她才看不上眼。
“我家金香可是黄花大姑娘呢。”
言下之意是这种穷酸货只适合你这二婚嫂,只适合你一个结过婚的女人。
妈的,操蛋,樱诺望着她提着水桶蹒跚离开的背影,气得七窃生烟,真恨不得将她手中的水桶踢飞。
这话明显是奚落她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她家金香算什么,长相普通平凡,还生得又矮又胖,比圈里的猪差不多,居然拿她给她相提并论,她结过婚咋了,结过婚就不能处好的对象了,结过婚就只能找穷酸的,找不好的,找剩下的,这是什么歪理,什么逻辑,真是被那瘦货气死了。
回去的路上,骜政用胳膊肘碰了她一下。
“什么事?”由于心情不好,她恶声恶气地回。
没想她态度这么恶劣,男人摸了摸鼻子,一片云里雾里的表情:“咋了?”
他又怎么惹到她了?
“没咋地,骜政,我警告你,今后,别在我亲戚面前乱讲话,否则,我饶不了你。”
望着她恶狠狠地表情,骜政有些哭笑不得,这姑娘好凶啊,只是,即便是凶巴巴的表情,看起来仍然是那么美啊。
而且,自己长这么多,第一次被人恐吓警告,还是一个女人,他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是那句话踩到她死穴了,莫非是那句‘结过婚’的女人吗?
一手拎着水桶,一手将她扣进了怀中,唇贴在她耳边轻轻呢喃:“嘴长在别人身上,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咱也管不着,你为那种人,那种事生气,还真是犯不着。”
“把你爪子拿开。”
这臭货三天两头吃她豆腐,语言上的便宜被占也就算了,现在,经常还对她动手动脚的。
“喂,拿开。”
“不拿。”
找死,她一脚就踢在了他的小腿肚子上,脚跟一软,整个人软塌塌就跌在了地面,似乎有先见之明,单手撑在了地面,那姿势不显狼狈,偏生出几分的俊帅。
另一边的水能还稳稳地挂在臂弯里,桶里的水飘荡了两下,却是一滴水也未流出,汗,还真不愧是当兵练过的。
“不来了,你欺负奴家。”
这……这,男人的话音嗲声嗲气,那俊俏的模样,配上吐出的话音,完全与《笑傲江湖》上东方不败喜欢的男人杨莲弟如出一辙。
天啊,这货真是太有才了,让她哭笑不得啊!
原来,这货除了威严耍酷外,还有如此幽默搞笑的一面,让她真是大开眼界啊。
“你们回来了啊?”
外婆的声音从屋里飘来。
“嗯,外婆,回来了。”樱诺怕外婆瞧出骜政不是骜煌,赶紧伸手夺过他手中的水桶提了进去。
饺子已经煮上了桌了,一人端了一碗就开始猛吃,丁雪柔一边吃着一边讲着话。
“丹阳小区的表婶儿,平时挺照顾我们的,这次你们回来,得去给她拜过年,礼物不一定太多,只是略表心意而已。”
“嗯,好。”
樱诺一向对外婆言听计从,只要是外婆吩咐的,她必会去做。
吃了早饭,她就带着骜政挨家挨户走亲戚去,丁雪柔一家是z市土生土长的,所有的亲戚全都在这座城市里,不过,有钱有势的没两个,全是一堆好吃懒做的穷亲戚罢了。
叩响了一道门扉,一记脆生生的‘来了’的声音,房门被打开了,一颗胖乎乎的头颅探了出来。
“金香,新年好。”
名叫金香的女人,长了矮矮胖胖的,整个身子圆溜溜的,头发烫卷了,还染成了如海水般的火焰色,一对眼睛又大又亮又圆,脚上穿了一双兔子耳朵的棉拖鞋,大红色的小棉衣裹着身子,把她肥胖的轮廓勾勒出来,看着就令人作呕!
“哟!是樱诺啊!”女人修着指甲,肥胖的身体挡在了门口,黑亮的眸子瞟了樱诺身后的男人一眼,眼睛里尽露鄙夷。
“樱诺啊,听说你找了个穷当兵的,就是他吗?”
“嗯,很穷,是贵州那边的,你敢知道那边就是穷,没办法,不过,人很实在,又聪明,我觉着是潜力股,所以就处了。”
两女人当着人家的面儿就这样肆无忌惮地讲话,让骜政只差气得没吐血。
“妈早晨回来就说了,你一结过婚的女人,找到这么一个已经很不错了,至少,人家还是处男吧。”
后一句,胖妞儿是贴在樱诺耳边,压低了几分音量讲的。
“嗯,金香,我是来看你妈的。”
我来看你妈,给你妈拜年,你他妈的拦在门口是啥意思啊?
“噢,我知道,进……进来吧,我妈在做饭。”
胖妞挪开了身体,樱诺带着男人走进去,男人递上手上的社品,是两盒儿脑白金,还有一盒干桂圆。
胖妞儿也不伸手接,磕着瓜子儿,扔了一句:“放在门边吧。”
“樱诺,叫你男人脱鞋。”
她家刚装的新房,年前才搬进来的,他居然踩着靴子就进来了,虽说,黑亮的军靴还算干净,可是,听妈说,他是家家徒四壁,穷得丁当响,谁都知道贵州有一带是鸟不生蛋的地儿。
所以,她自是嫌弃,因为,她从十六岁就立志要找一个有钱的男人,非富豪不嫁,嫁一富豪是她的雄心壮志与理想。
“呃!好。”
骜政脱下了军靴,将靴子放到了门边,与樱诺一块儿走进了客厅,客厅装得还算典雅,不过,看起来太土里土气了。
胖妞儿到里屋去转了一圈,出来时,手里多了一盒巧克力,递了一颗黑色的给樱诺:“这是我三叔去美国带回来的,这边买不到,据说要一百美元,樱诺,我三叔说要给我介绍一个外国佬。”
一美元等于七块人民币,一百美元是多少人民币?
你妈的,一百美元岂不是要七百块钱,一盒巧克力,只有两个拳头大就要七百块,抢劫啊,是欺负她没去美国么?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当她是乡巴佬没见过世面打整,这胖货太欺负人了,她们进门带了两盒脑白金,一盒干桂圆,胖妞却让骜政把东西放到门边,而她清楚看到胖货还轻轻踢了一脚。
不待这么欺负人的,她们两家以前还是世交,这种交情真是令人寒到骨子里,哪有这么欺负人的?
“呃!外国佬玩意儿大,你这么小,肯定受不住。”
樱诺毫不客气地回敬了胖妞儿,如果就她与骜政相处,她肯定不敢这样说话,可是,胖妞儿眼中的鄙夷与刚才对骜政的态度早就惹怒了她,她是一个烈性子的女人,胖妞儿看不起骜政,那就是瞧不起她,毕竟,骜政是她名义上的老公,是她谷樱诺带过来的男人,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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