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闪婚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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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物闪婚后爱-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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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得很认直,可是,樱诺却将信将疑,这货的话她不太敢相信了,毕竟,骗她次数太多了,她得警慎小心一些才是,她在心里悄声警告着自己,最后是离他远一些,这样想着,她就把身子躺到了床上,拉了被子盖住了头,声音从铺盖卷里传出,变了一些味儿:“骜政,我睡了,你……出去吧。”
又赶他走,她到底有没有搞清楚,从现在起,她们可就是一体的关系了,他是她男人,是她男人就得挨她睡,睡在她旁边,为她马首是瞻,肝脑涂地。
屋子里很静,静得听不到任何声音,可是,也没听到脚步声或是关门声,樱诺知道他还在屋子里,时间长了,她憋不顺气儿,微微挪移开了铺盖的一角,没想一团黑影就那样压了下来,紧紧地压在她身上,坚硬的身体抵着她,硬帮帮的胸膛,大腿,还有那儿……啊!她是一个有些经历的女人,当然知道那一片炙热代表什么,大气儿也不敢出,整张脸儿憋得通红。
“你……放手。”
“我是你男人,凭什么要住手?”
就算立刻把她就地正法了,就是天经地义,天王老子都管不着的事儿。
他的手臂重重地压在她的脖子上,粗厉的指腹一下又一下地摩娑着她的下巴弧线,灯光照在她的脸蛋上,让她肌肤更是弥漫着一层艳丽的光泽,尤其是那唇嫣红的他真想一口就那样咬下去。
她不敢动,怕更刺激他铁铮铮男人的*。
“骜政,你先下去,我……我……那个……那个来了。”
她说得别扭,几乎不敢看他火热的眼神儿,而男人哪里不知道她讲的是谎话,他只是想给她一段空间理清思绪,前一刻,她是他的弟媳妇儿,下一刻,她就成了他老婆,这身份转变太快,她的确需要时间适应,再说,都睡一张床上了,他还怕她跑了不成?这一年,她就是他老婆,他不会放过她,犹如一颗他看中的樱桃,等它熟透了,吃起来应该是更有味儿的。
不过,这样扫兴他心里还是老大不高兴的,松了手,滚落一边,而樱诺像是得到了特赦一般,赶紧将被子拉住往里边滚过去,想离男人尽量远一些,只是床那么巴掌大,不可能能离得多远。
而他则躺在床上,偏着的脑袋枕在了枕头上,嘴角不知何时就刁了一支烟,看着她战战兢兢,当他是洪水猛兽的样子,嘴角牵出一丝漂亮的邪气笑容,这妞儿真逗,你说都领结婚证儿了,而且,又是躺在一张床上,还能逃到天边不成。
睡了几秒钟,感觉有烟雾飘过来,樱诺有过敏鼻炎,呼了两口气,鼻腔就舒服起来,还咳嗽了两声,男人赶紧将指尖的烟掐灭了,把烟蒂送入床旁边的烟灰缸中。
这丫有鼻炎,他还从来都不知道。
“喂,骜政,我……想喝水。”
他赶紧起身为她端来一杯水,见她鼻子一吸一吸极不舒服的样子,他的心都被提起来了,整个人紧张的跟侍候祖宗一样,噢,不,准确地说,侍候骜家祖宗也不见他这样子着急。
仰起头把一杯水喝进了肚子,倒头又睡,而男人把空杯子放了回来,她已经处于半梦半醒之间了。
“喂,谷樱诺,这是咱们新婚夜……”
这丫头啊,让他咋过啊,他的新婚夜难道就这样没了吗?
可是,丫头已经不理他了,任他一个人对着空气发呆做怪脸,堂堂京都军区参谋长,万民敬仰的对象,千万淑女争先恐后要嫁的男人,烟也不敢抽,就那样躺在床板上对着雪白的天花板发了一夜的呆!
其实,她也没睡着,只是打着小呼糊弄他罢了。
真的不知道该如何相处,其实也不是没有这样与他呆一张床上过,不过,前段时间回娘家,他是在外婆面前装成是骜煌,如今,心境都大不一样了,他不是骜煌,而是骜政。
背对着他,睁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瞪着天花板,怎么也睡不着,不知为何,心里有些酸楚,有些失落,更有些迷茫,骜煌不再了,这已经事实了,而现在,她的丈夫在短短几天之内忽然就换成了骜政,骜政好不好她不知道,总之,她就是不太喜欢他,觉得他太清冷高贵,当然,这是她以前的想法,现在,这种观点已经在慢慢改为了,就如刚才,他不正经,脸不红气不喘地对着她说脏话:“你丫就是欠操……”
“就是上了你也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
嘴角勾起的笑容玩味十足,他变得有些骜煌的味道了,不再是那么清冷高贵,高不可攀,令人难以亲近!
但,那又怎么样,他毕竟不是骜煌,就算长得一模一样,也不是她喜欢的男人,这一点,她是非常执傲的。
她不会喜欢他的,他不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
清晨,樱诺起床的时候,骜政人影早就不知闪哪儿去了,梳了头,洗了脸,洁了面,再简单打扮一下,挑了一套鹅黄色的裙子穿上,打开门准备走下楼,没想在门口就遇到了打扮清纯的凌云宵,凌云宵是一个美人,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比得起她,毕竟,她是她母亲,她身体里流着她的血液,应该有一半是继承她的吧,一般情况下,母亲是美人,儿女都差不到哪儿去,当然,也有美女生丑女的,当然,这种机率太小,或者说母亲是整了容的,基因就那样了。
今天她没有吸烟,不过,皮肤有点黯淡,她就站在离新房几米之远,用一种樱诺形容不出来的眸光冷冷地凝望着她。
“妈。”
也许在心里已经叫了千万遍,所以,她喊出来也显得自然得体。
然而,凌云宵听了赶紧转过身儿去,也未离开,一直就站在楼道边,假意看着楼下如画的风景。
她不认自己,樱诺是有心理准备的,只是,同在一个屋檐下,有时候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自处才好。
踩着高跟鞋,金属磨擦地面的声音在耳畔回响,清脆而燎亮。
而这一下又一下似乎是踩在了凌云宵的心坎上。
昨夜,她就呆在这儿抽了一夜的烟,眸光一直就望着那扇紧紧关闭的门扉。
她不理自己,樱诺也没办法与她交流,这楼道上没有人,也没必要演戏,现在,她给骜政领了证儿,她与母亲这种陌生的相处方式可能还会持续一年,想到这儿,她蛋疼了,亲生母亲不认自己,日日低头不见抬头见,她的心就好比是被一把寒针刺着。
望了一眼她冷漠的身影,樱诺越过她走向楼下的方向,就在她走到楼梯转角处时,一记冷魅却带着讥诮的话声从身后飘来:“你以为他会真的爱你?他这个人,你永远都不会懂。”
面情僵硬,等她回头想对她说了一句什么时,哪里还有她的人影,仿若刚才就只是她一个人的错觉。
她爱骜政到底有多深?这个问题她不知道,她也不想去猜测,她不会去喜欢母亲深爱的男人,但,她没办法把骜政送上讨母亲欢心,至少,是因为骜政,她改了名换了姓,连亲生女儿,亲生母亲都弃了,这一点上,她不会苟同母亲的做法,更不会去原谅她,在她心里,爱情比亲情更为重要,没有亲情,亲人,她可以活得风生水起,而没了爱情,她生不如死。
所以,她在这座宅子里守了十年,十年不是一段短暂的光阴,她为了骜政,付出了青春,岁月,最重要的是,她没有名份,被人看不起,可是她仍然执着地守在不知的角落,这样的爱情令人伤神,震惊,自然也令她痛心。
也许,她的母亲凌云宵喜欢骜政,就如她当年喜欢骜煌一样。
得知骜煌死讯,她同样也是生不如死,可是,似乎,与骜煌一切美好的记忆都在慢慢地消弥在岁月中,最后只留下了一方美好的记忆在灵魂深处。
骜老夫人虽然不待见她,不过,骜政毕竟也是她唯一的孙子了,所以,她还是默许了她们的婚事。
骜政要办一场风光的婚礼,然而,樱诺阻此了,她说:“不过是一场交易,一年后,你我就是陌生人了,所以,没必要。”
没必要三个字刺痛了骜政,为什么与他相处,她始终冷漠如斯,她的冷漠与疏离也渐渐浇灭了他的热情。
她说不要就不要吧。
总之,他一切都以她的意愿为意愿。
所以,骜老夫人简简单单为她们操办了几桌婚礼,请的都是骜家至亲的人。
然而请柬刚发出去,骜政就冷着脸把婚礼地儿换了,原来订的五星级大酒店,现在却是一家极一般市井小民常去吃的餐馆,馆子里菜色虽齐全,但档次哪能与酒店相比,虽说包了场,但,军区参谋长在小馆子举行婚礼还是让众人跌破眼镜。
说明这位首长大人对娇妻并不看重。
婚礼那天,只来了几桌宾客,都是骜家亲朋,骜政一身黑色的西装,这男人仿佛就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气宇轩昂的气场让饭馆老板大开眼界。
主婚的人是骜老夫人请来的一算命先生,先生戴着一顶帽子,穿着长青衫,下巴是一捋稀疏的胡须,你说这念头,那还有穿长青衫的,可见这算命先生的呆板与迂腐了。
“一拜天地。”随着算命先生老态龙钟如断气儿的声音喊出。
一对新人站在大厅中央,骜政急忙向身着白婚纱的女人行了礼,而她也照常回了礼。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这样的婚礼,东西方结合,可是,大家都能瞧得出新郎一家对新娘不重视,除了太随便之感外,还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然而,偏偏新娘子没有这种想法,在她看来,一切都无所谓,不过是一场交易而已。
一年后她就能得到自由,而骜政这个男人对于来说,什么也不是。
她可以尊敬他,毕竟他是骜煌的哥,但,她不会喜欢他,他是母亲深爱的男人。
骜政望着女人没一丝面情变化的脸孔,眼中浮现的全是凌厉,这女人,当真是木头啊,到底要漠视他何种程度,她才会这样对他不上心,他在想,也许他现在与一个女人赤身*躺床上,她也不会皱一下眉头吧。
这女人就是一根木头,比木头还木头,而曾经,他亲眼见识了她的眼泪,她的痴情,她所有的情绪,仿佛都为了骜煌,骜煌死了,仿佛也带走了她一颗火热的心,她的心死了吗?
想到这儿,骜政打了一个寒蝉,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他这样子做并非是想欺负她,他只不过是激起她心里一些情绪而已,可是,望着她冷若冰霜的脸孔,他觉得自己真的一个失败的男人,在骜家的眼中,他是一个从小就优秀出色的孩子,不知甩骜煌几条大街,可是,现在,他却觉得颓败,在感情这件事上,他败给了骜煌。
他好嫉妒骜煌,一个死去的男人,他的弟弟,他虽然不再了,却永远地得到了谷樱诺的心。
婚礼现场非常清冷,在她们拜堂哩,人群里几里开外笔直站在一个女人,明明是大好的日子,女人偏生穿着白色的衣裙,从头到脚,全都是雪一样的洁白,洁白如一抹仙子,然而,却也在无声诅咒着这一场不被大伙儿看好的姻缘。
没人闹洞房,没人过来问候一声,没多少亲戚,场面又冷清,自然新郎也不会去应酬,樱诺回房就脱去了身上的婚纱,婚纱是限量版的,可是,她却不屑一顾。
骜政回房时,一眼便看到了女人坐在窗台边翻着一本小说,而他为她亲自定制的婚纱却摆在了床上,显得那样落魄,他的好心被她当成了驴肝肺。
心里一下子就不爽了。
本不想理睬她,反正来日方长,他一定会走入她的心,他发誓,他这辈子没这样衰败过,骜煌而做的事,他骜也能。
打开了衣橱,挑了一件睡袍准备走向浴室,没想低垂的眼帘不经意间就扫到了女人搁在书本上那截雪白的手指。
“戒指呢?”
忽然眼中就闪过一抹厉色。
“我不习惯戴着。”
不习惯?一朵冰冷的笑容渐渐在他嘴角扩散。
什么叫不习惯?
“在哪儿?”
傻子也能听出他声音的不对劲,自从婚礼上,他们拜堂里,他脸色就不对劲了。
樱诺不想与他吵,觉得也真心没必要,所以,轻柔地回:“刚取来放到了手饰盒里,梳妆边。”
她刚说完,男人几步就冲了过去,一把拉开了梳妆台上的小抽屈,力道有些猛,梳妆台一片震颤,小抽屈差一点就被他整个拉出来掉到地面。
他拿起手饰盒,打开,果然在婚礼上,他当着众人为她套上的戒指,就那样凄凉地躺在了盒子里。
拿了戒指。
再几步绕过来,粗鲁地套在了她的食指上。
“疼。”她轻轻叫了一声。
捷指咯她肌肤真的好疼,他是故意的吧,用这么大的力,她的食指肌肤都被戒指咯红了。
“疼也得给我戴着。”他粗声粗气,毫不怜香惜玉地轻吼着。
“骜政,我又没招惹你,我们之间本来就是契约婚姻,这戒指戴不戴有区别吗?”
这话让他恨得真想伸手掐住她的脖子,把她卡到断气算了。
“当然有区别,你是我骜政的老婆,我不想让别人说闲话,说我怠慢了你。”
她不在乎,可是,他骜政却丢不起这个人。
“算了,我也不给你吵。”真心犯不着,他让她载,那她就戴吧。
“你……喝酒了?”嗅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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