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巷口的那对狗男女+番外 作者:阿七木(晋江2012-04-09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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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巷口的那对狗男女+番外 作者:阿七木(晋江2012-04-09完结)-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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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视我的威胁如无物,“这么个梗你要说到什么时候才肯罢休啊。”
  他大爷似的坐到我的位子上,下巴一昂,“那什么,我这里有两张歌友会的票,你要么?”
  拜托你能不能别用大灰狼威胁人的口气和小白兔害羞的表情?
  
  我伸手推了把他的脑袋,“谁教你的法子,泡妞泡到老师头上来了?”
  他挥开我的手,挠着发烫的耳根结巴,“什、什么泡、泡泡泡……泡妞,你这货色,也就我小舅那近视1000度的才会看上。”
  “纪非贤不近视。”我立刻纠正。
  顾天瞥了我一眼,“我知道。”
  “那你干嘛还说?”
  他不知怎么的,脸黑了一层。
  “我那是比喻,比喻你懂不懂!”
  我抠抠耳朵,“你好吵。”
  
  我懂什么啊?现在别跟我提要耗费脑细胞的问题,我满脑子都是关于前后挡以及能否和卷毛重归于好的。
  昨天我居然忘了他的生日,害得他和严叔叔李阿姨干等在家里,光是想到那个场面,我就心惊胆寒。
  卷毛那小心眼的,出去找我的时候一定恨不得拔了我的皮。
  没想到找着我了,我却还跟纪非贤混在一块。
  他追着车跑的时候,不会在咬牙切齿地默念“等我逮着你,一定要把你搞成肉串下油锅炸,还要炸两遍!”吧……
  
  越想越惊慌,再联想昨晚我做的梦,恐慌的小心脏又被寒冰侵袭。
  这冷飕飕,酸涩涩的感情,让我连晒太阳的欲。望都没有,何况是和顾天贫嘴?
  板着脸,我没搭理顾天。
  这小子在我的办公椅上磨蹭了一会,不知是怎么想的,居然没识相离开,他咳了一声,走到我身边,口气凶巴巴的,“你到底来不来?”
  活像我欠了他800万。
  被他搞得不耐烦,我顶着张苦大仇深的脸,啧了声,“几点啊?在哪啊?是哪个歌星的歌友会啊?”
  他脸色好了些,“七点,工体,New Band。”
  
  “New Band?”我愣了愣,“他们到这来开歌友会了?我怎么不知道?”
  感谢顾天扔给我一块牛奶糖让我的大脑不再绕着卷毛转圈。
  要说New Band可是我最爱的摇滚乐团,没有之一!国内年轻偶像层出不穷,但歌写的好,声线有张力的实力乐团却只有这一个,想当年我可是翘了课和卷毛一起去帝都参加过他们的演唱会。
  这么多年下来,大大小小的演唱会我也去了几次,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会来我们这开歌友会。
  当真便宜我了。
  
  乐呵呵的拍上顾天的肩,我朝他挤挤眼,“顾小天儿,你还是有点用的么。为了感激你,我请你去学校后门吃西餐怎么样?”
  他满脸惊诧,“你怎么了,突然间变样了。前一秒你还跟丢了许仙的白娘子一样呢。”
  我心情好,掐了他一把,“你夸我和赵雅芝一样美若天仙啊?”
  他红着脸挥开我的手,逃命似的跑出办公室,“我在夸你和她年纪一样大!”
  “臭小子!!!”我追出去,已然跑到拐角处的他停下来,对我喊了句“晚上五点楼下见”就风风火火的跑开了。
  我靠在办公室门框上,摸着下巴,“大四那年……我和卷毛去省会看New Band……是为了什么来着?”
  
  这个问题直到下班了我都没想出来。
  不到五点,顾天就站在我办公室门外等着我了。
  沿途路过的年轻小老师们都对他指指点点,嘴里讨论的无非是“这孩子刚从劳教所出来的么?”
  顾天额角暴起一根青筋。
  我连忙收拾好包包,安抚他,“别,别在实验楼动粗,这里的姐妹都是玩硫酸的。”
  “……”他顿时消了火。
  “你的票从哪来的?”我对着阳光打量那两张歌友会票,问,“不会是你抢来的吧?”
  他瞪我一眼,“充话费送的。”
  这么好命?当初我可是一下充了三百都没能拿到一张票。
  “那你怎么想起来找我去看?”
  他可疑的红了脸,“我听我小舅说……他彻底放弃你了?”
  我皱皱眉,“这和你请我看歌友会有什么联系?”
  他依旧不答,而是挑眉一笑,心情很好的昂首阔步向前走去。
  我瞪着他的背影纳闷了好一阵才追上去。
  
  我俩就这么走出了校门口,等到公交,我就跳了上去。
  正是下班时间,车上爆满,多亏了顾天的脸,我们站的角落竟然很是空旷。拉着扶手向外张望,在公交车等红绿灯时,一辆车送它身旁滑过。
  有点面熟。
  我不禁伸长了脖子去看个究竟。
  顾天一把拉回我,“你干嘛呢?小学生都知道,把脖子伸出去不安全。”
  “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想卷毛想的魔怔了么,看什么车都觉得像是他的。
  到了下一站,上来的人更多了。
  顾天把我塞到个角落里,他站在我身前,年轻的身体牢牢挡住了外界的侵袭。
  
  “啧,真好。”我拍着他的背夸奖。
  他的肌肉瞬间紧绷,我好笑的戳戳他,“干嘛呢?我又没非礼你。”
  他红了脸,恶狠狠瞪了我一眼。
  这小摸样和纪非贤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我不禁叹息,基因的力量果真可怕。
  想到情人节我和卷毛坐公交,那次哪里有现在舒服?他是个水嫩新鲜的阳光青年,但凡是个女性都想上来摸两把,不像眼前这黑面神,人站在门口的初中生吓得就没敢抬起头来过。
  我费了吃奶的劲才护得他周全,下了公交可好,他居然埋怨我“应该是我保护你,不是你保护我”,都是一家人了,还在乎这些干嘛?
  那时候我还迷迷糊糊,不知道那份单纯的类似于占有欲的保护,其实是喜欢作祟。
  
  想到卷毛,心情又低落起来,直到进了歌友会会场,我才勉强恢复。
  顾天买了些爆米花和两杯奶茶,我一边往嘴里扔爆米花,一边斜睨他,“你以为是来看电影么?”
  他抽抽眼角,“不知道是谁吃得最欢。”
  “……”
  会场内气氛很是热烈,死忠粉丝们举着巨大的标牌尖叫不已,在灯光暗下来的那一刻,屋顶都要被掀翻了。
  我跟着尖叫,顾天一脸受不了的表情,“至于么……”
  别以为我听不见!
  我捣了他一拳,“这是爱啊,是爱!”
  现在我算是明白阿缘为什么会把化妆品摊前的人形标牌扛回宿舍了,要换了New Band,保不齐我也会这么做。
  
  万众期待下,乐团终于出场,他们一上来就对着观众深深鞠躬,“谢谢大家的支持。”
  回答他们的是更加高分贝的尖叫。
  主场打了个响指,不再废话,鼓点和吉他奏响,混着音乐,熟悉的旋律排山倒海的向我袭来。
  “这首《青春的歌》献给大家。”
  我茫茫然怔住。
  兴奋和激动的情绪一点一滴的从我体内流逝,我在这欢快激昂的音乐声下,差点呼吸不过来。
  青春的歌。
  是我和卷毛最喜欢的曲子。
  
  记忆纷至沓来,大四那年去看New Band的演唱会,开场的第一曲,也是这首歌。
  唱到高。潮时,卷毛对我吼道,“忘了纪非贤吧,他配不上你!”
  他的声音混合着音响,和身后几万人的合唱,奇异的让我体内涌出阵阵暖流。
  他这么对我说过。
  那我……是怎么回答他的?
  顾天察觉到我的不对劲,“你怎么了?”
  我抬头面向他,动了动嘴巴。
  “你、你怎么哭了?”他手忙脚乱的掏出一包面纸,甩到我脸上,“擦、擦一下啊。”
  我被他砸的笑出声来。
  顾天这孩子,大概永远就会像现在这样,用笨拙粗鲁的举动来掩饰对他人的关心。
  
  我捂住脸,擦干净眼泪,凑到他耳边说了句“再见”,就转过身,挤出了歌友会会场。
  那么重要的事,我居然忘了。
  跑到路边,我赶紧拦了一辆车,一坐上去就急忙喊,“师傅快点,去新城花园,快点快点。”
  师傅慢悠悠的启动,抽着根烟,“小姑娘急着去抓奸啊?”
  我瞪他,“谁跟你贫嘴,踩上你的油门,姐要去求婚!”
  师傅愣了愣,扔掉香烟,“嗡——”的一下将车发动出去。
  
  我趴在窗口,不停的祈祷,“卷毛啊卷毛,别生气,你可别生气,我这就去给咱们的人生按个后退档,你千万别不要我。”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木头要去求婚了~!双手合十期待她不会成功(殴~!
话说今天是4。1啊,哥哥的忌日,在这祝他在天上安好(听当爱已成往事听得叹息不已的咱爬走




☆、Chapter 42

  恋爱时,我和纪非贤的确有过很多欢乐时光。
  这份初恋称得上是我校园时代的珍贵回忆。
  大四上学期,在纪非贤曾经摆了数只蜡烛,请来乐队弹唱情歌,送给我玫瑰的女生宿舍楼下,他抱歉地向我提出“分手”。
  原因是,他应父亲要求,要出国留学。
  和罗昕一起。
  奇怪的是,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第一个反应不是被抛弃了的受伤,不是怀疑吃醋的愤怒,而是担心卷毛。
  当时的他和罗昕,是大家公认的一对的。
  
  甚至我走在路上的时候,都能遇到卷毛班上的兄弟对我投来“你终于愿意放手,让严合寻找自己的幸福了”的目光。
  在我还茫然地想着该如何安慰失恋的卷毛时,纪非贤低声对我说了一句“对不起”,脸色是少有的愧疚。
  “夏木,再见。”
  “啊?”
  “……我要走了。”纪非贤比我高了一头,他微微俯身,吻住我的额头,“是我对不起你。”
  他那残忍凶狠的眉眼,在没有我搞笑,故意逗他的情况下,终于柔软了一次。
  
  我呆呆望着他,不知怎么的,原本很是无所谓的自己,突然就没骨气地红了眼眶。
  被纪非贤吻过的额头火辣辣的,我定定站在路灯下,望着纪非贤的背影逐渐消失在黑暗中。
  空气里有狠绝的味道。
  我至今都不明白,当初的自己为什么会哭。
  原来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纪非贤已经钻到了我的心底,有了个沉重的分量。
  明明是最会忍,最要强的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哭得简直有天崩地裂的气势。连别人的指指点点和怜悯目光都顾不上了的嚎啕大哭。
  我蹲在墙根哭了好长一段时间,哭到嗓子都哑了,才发觉身边不知什么时候蹲了一个人。
  
  模糊间,眼前冒出两张票,夹着票的指尖有淡淡的烟草味道。
  “你喜欢的那个乐队演唱会门票,去不去?”
  我怔怔,擦着红肿的眼,囊着鼻子问,“你哪来的票?”
  “当然是买的。”又抽了一口烟,卷毛白了我一眼,“今天晚上七点半开始,坐火车去一个小时,正好到。”
  说着,又递来一张火车票,“去不去?”
  我左手拿门票,右手拿车票,干了的眼眶又滴下几颗泪。
  “……有人陪我,我就去。”
  
  卷毛站起身,拍了拍屁股,“那等什么,去等公交车往火车站赶吧。”
  我擦干眼泪,点头,跟在卷毛身后,一路小跑到了公交站台。
  盛夏傍晚燥热的风和恼人的知了叫留存在我的记忆中。
  当天晚上,跟疯子一样唱完了整场演唱会,回到旅馆时,我脱力地躺在床上。
  一片黑暗中,可以清晰地听见窗外微风吹过的声响。
  我混混沌沌的,头脑一热,就对隔壁床的卷毛说,“等我们二十五岁的时候,要是都还没有找到喜欢的,卷毛,我们就结婚吧。”
  黑暗中卷毛的轮廓动了动,我等了许久,听到他说了一声,“好。”
  
  这就是我们的约定啊。
  提议的我忘了,聆听的人记住了。
  不论卷毛是和罗昕有过什么,单单凭他说的那一个“好”字,我就能不计前嫌,还心存愧疚。
  不是说在爱情这场战争里,谁先付出真心,谁就输了么。
  那么卷毛……不是我自恋,他应该是输得彻底了。
  偏偏碰上我这么一个后知后觉的人。
  将所有事情理顺之后,连我自己都想抽自己两巴掌,再用夏凡的话骂一句“你这浮游生物,当真把脑子落老妈肚子里了”!
  
  时间一点点流逝,在焦急的情绪下,我才明白原来时间真的有快慢之说。
  欢喜的时候,时间过得很快。而现在这种情况,时间就过得很慢。
  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我甩上出租车大门,飞一般的跑进小区里头,可在楼道门前按密码的时候,我却踟蹰了。
  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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