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走薄刃 作者:尼罗(若初文学网vip2015-02-13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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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走薄刃 作者:尼罗(若初文学网vip2015-02-13完结)- 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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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灵摇摇头:“我不喝。”
  
  陆克渊把酒杯放到了她手边:“不爱喝就少喝。”
  
  然后他端起饭碗开始吃,自己吃,偶尔也给希灵夹几筷子菜。希灵感觉到他像是对自己好了一点,心里就惴惴的,摸不清他的路数。
  
  一顿饭吃得差不多了,陆克渊忽然问道:“哎。想没想我?”
  
  希灵愣了愣,随即反问道:“你想我了吗?”
  
  陆克渊看了她一眼,然后低声答道:“废话。”
  
  希灵不说话了,低了头用筷子挑着饭粒,一粒一粒的往嘴里送。陆克渊仰头喝了最后一口酒,然后欠身挪到了她身边。抬手一下一下摸了她的头发,嘴唇凑到她的额角吻了一下,希灵听到了他的一声叹息。
  
  “咱俩不该吵架。”他抬手搂了希灵的肩膀,低低的说话:“咱俩吵架,等于自相残杀。”
  
  希灵慢慢的放下筷子,不吃了。
  
  陆克渊顺势把她抱到了自己的腿上,用双臂把她稳妥温暖的环抱在了怀中:“你是我的好太太,我知道。”
  
  希灵偎在他的怀里,暖得几乎要落泪。
  
  陆克渊又道:“咱们是共患难过的夫妻,为了谁伤和气,都不值得。”低头又亲了亲希灵的额头和脸蛋,他把希灵又抱得紧了点:“好孩子,不生气了。”
  
  希灵闭了眼睛,抬手搂住陆克渊的脖子,她觉得自己是搂住了失而复得的稀世珍宝。这一刻,一切身外之物都不重要了,如果她此刻和陆克渊一起坠进火海冰湖里,只要能互相紧紧的抱着,那么也没关系了。
  
  抬起头望着陆克渊,她轻声开了口:“我把这间工厂留给小桐,将来干得是好还是坏,就全看他自己的本事吧!”
  
  陆克渊点了点头:“好。”
  
  然后他凑到希灵耳边,又道:“明天咱们就回家。”
  
  希灵在他的气息中点了点头,同时就感觉十分虚弱,仿佛骨头都被人抽去了一般。
  
  第二天,希灵和小桐做了一番谈话。
  
  小桐一直是静静的听着,脸上没有表情。听到最后,他眉目不动,只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冷笑。
  
  “行。”他的笑冷,声音也带着冰碴子,然而很平静:“行,有什么不行的。一分本钱不搭,白得了一家工厂,还附带个大仓库,工人也都是现成的。我是占了大便宜了。”
  
  希灵说道:“你别跟我阴阳怪气的。”
  
  小桐不言语了,定定的看着她。
  
  希灵不敢直视这大男孩子的眼睛,垂着头又道:“这样对你也好,要不然,你跟着我也是白跟,我有丈夫。”
  
  然后她又说:“我平时怎么打理生意的,你看了一万遍,肯定都记住了。你学我就成。”
  
  片刻之后,小桐一点头:“好,我学你。”
  
  希灵又道:“那往后要是没什么事,我就不联系你了。”
  
  小桐笑了,笑得恶毒:“不,有事也别找我。”
  
  希灵知道他心里一定是含了怨,但是没办法,两个之中选一个,她当然选择陆克渊。选都选了,再说什么也都无用了。
  
  “那……”她迟疑着说话:“我走了。”
  
  小桐站起了身:“走吧,不送。”
  
  现在小桐的态度再怎么恶劣,希灵都不和他计较了。走到门口回头又看了小桐一眼,她想起了几年前在这铺炕上,她和小小桐守着一盏小油灯算账,算着怎么找生意,怎么多省钱。那时候多苦啊,怀着孩子,没有男人,天再冷风再大,也要带着小小桐东奔西走,像是小姐姐领着小兄弟。
  
  于是,她说了最后一句话:“那时候,多谢你。”
  
  不等小桐回答,她跨过门槛,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第六十九章 好时光(一)
  
  希灵跟着陆克渊上了火车,上火车的时候,她的腕子上多了一副璀璨的镯子。陆克渊拉着她的手走路,他的手大而温暖,她落后一步盯着他的背影看,看他依然风度翩翩,是个有魅力的老花花公子。
  
  不,希灵又想,他不老,他今年才四十三周岁,四十出头的年纪,正是壮年。
  
  两人进了包厢,因为已经心照不宣的达成了协议,而且都很明智的不翻旧账。所以暂时没有吵架的由头。陆克渊躺在小床上,希灵趴在他身上,心情也说不上是好是坏——看着陆克渊,应该是好的;可一想起小桐,又变坏了。
  
  爬上去和陆克渊贴了贴脸,她忽然说道:“我们生个孩子吧!”
  
  陆克渊抬手拍了拍她的屁股:“好,再给我生个儿子。”
  
  希灵说道:“我看,你好像不是很想要孩子。”
  
  陆克渊答道:“没当过爹,不知道养儿子是什么滋味,所以不想。等你把儿子给我生出来了,我自然就想了。”
  
  希灵笑了笑,认为陆克渊这话很真实。
  
  夫妇二人回了天津陆公馆。果子得知了内情,心里恍惚了一下,但是脸上很平静,一点破绽也不露。而据希灵得知,金婉心果然也真回上海去了。
  
  这一回,她心中清静了。
  
  清静了的希灵变得无所事事——本来奉天的生意一直吊着她的心,她一有机会就要往那里跑,现在好了,她自己一刀把自己和奉天的联系切断了。
  
  没有生意可管了,该报的仇也都报了,所以她连动脑筋使坏的机会都没有了。一身的力气和心术省下来,她很理智的分析了自己当下的生活,认为这是自己一辈子最好的时候:年轻貌美。有钱有闲,内无内忧,外无外患,实在是舒服极了。
  
  但是偶尔她也寂寞,她没有同性的朋友,虽然她有的是机会去和贵妇阔太太们接触交际,但是她身上似乎是有股子煞气,这股子煞气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精明的人最能感觉得到。但若说她哪里凶恶,又绝说不出——都夸陆太太长得像个洋娃娃,也都承认陆太太的一颦一笑都甜美可爱,只是阔太太们和她在一起总是无法放松的娱乐,好像她是女界的魔王,随时预备着降下一个雷来。
  
  希灵知道自己不是个可亲的人,平凡的妇女们难和自己做朋友,和自己保持了长久友谊的女子。想一想,竟然只有一个叶东卿。但若说叶东卿是女人,她自己又有点违心。
  
  没了朋友,没了事业,希灵只剩了吃喝玩乐,问题是她不馋,也没什么嗜好,就说她爱陆克渊,可也不能把陆克渊扒光了从早喜欢到晚。于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希灵就百无聊赖的寂寞了。
  
  她想生孩子,想再生个心肝宝贝出来,这回她已经扫除了一切障碍仇敌,再不会让孩子历险了。然而生孩子这事有时也靠缘分,不想要的时候接二连三的来,如今想要了,它却又很矜持的不肯现身了。
  
  于是这一天,在希灵发现自己又来了月事之后,她很沮丧的撇了撇嘴,冷不丁的想起了玉恒。想的时候她毫无母爱之心,只想:“他倒是活得挺结实。”
  
  正如希灵所想的那样,玉恒活得是很结实,只是他那位姥爷目前自身难保,像是没有精力再管他了。
  
  容少珊在一位大官家里当鸟把式,本来当得很好,并且一如既往,很招主人的爱,何养健没有白给他养外孙子的道理,通过容少珊,何养健还和那位大官拉上了关系。
  
  然而鸟把式当到前些天,他忽然被大官的一位姨太太挠了一顿。起初何养健以为他不安分,凭着一张小白脸去调戏了人家,可是后来看着形势,又感觉不像,因为大官并没有惩处容少珊,反倒是把姨太太给揍了一顿。何养健后来才知道自己是把事情想反了——容少珊没有勾引姨太太,是姨太太勾引了容少珊,因为勾引未遂,所以姨太太反咬一口兼反挠一手。可是那位大官没信姨太太的谗言,而是信了容少珊的实话,所以容少珊现在搬到大官家里养伤去了,因为大官说他“没心眼儿,怪可怜的”。
  
  玉恒称何养健为叔叔,虽然照理来讲,何养健应该算是他的表舅。何养健没有纠正他的叫法,他叫叔叔,他就答应着。这二人一大一小,然而在一起过得挺和谐,晚上他回了家,家里灯光明亮,是玉恒坐在桌边,桌上早摆了饭菜,但是玉恒不动筷子,等着他回家一起吃。
  
  两人一起吃饭,一床睡觉。玉恒很自觉的不给他添麻烦,夜里有了尿,不管多么的黑冷,一定自己摸索着跑出去尿,开门关门都加了十足的小心,尽量的一点声音都不出。
  
  所以何养健养他养得十分轻松,给他一口饭吃就足够了。
  
  这天晚上,窗外有了夏虫鸣叫,何养健枕着双臂仰卧在床上,玉恒系了个老妈子给他做的大肚兜,光着屁股蹲在一旁玩一只布老虎。这是他仅有的一件玩具,也是老妈子给他缝制的,缝得很粗糙,并且没有填饱棉花,是只不大有形状的软老虎。手里捏着布老虎,他让布老虎从何养健的赤脚开始往上走,一直走到何养健的肩膀上。何养健被他弄痒了,又懒得出声呵斥,只转动眼珠看了他一眼,然而玉恒并没有回应他——玉恒虽然和他亲,可也很少和他对视,纯粹只是自己玩自己的。
  
  布老虎在何养健的身上翻山越岭,最后玉恒累了,这才在床尾躺了下来。床尾栏杆上系了个崭新的痒痒挠,玉恒白天拿着它当刀枪棍棒,连抡带耍的自己玩。这时把布老虎往床里一放,他解下痒痒挠,在空中左一挥右一挥,又要把它当成金箍棒,两只手抓着它来回的转。
  
  “啪”的一声,他一金箍棒敲到何养健的小腿上了。
  
  何养健疼得一抬腿,自己伸手揉了揉痛处,他说:“别闹!”
  
  玉恒“噢”了一声,然而安稳了没多久,又拿着痒痒挠练起武来了。
  
  何养健怕自己再受误伤,所以索性坐起身来,自己出去端回了一盆洗脚水。坐到床边把脚踩进水里,他有些疲惫,所以只将两只脚互相的蹭了蹭。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玉恒溜下了床。
  
  在大水盆边蹲成小小的一团,他伸出了两只不大一点的小手,要给何养健洗脚。何养健刚要拦他,可是手都伸到一半了,又被他硬生生的缩了回去。
  
  玉恒洗的还不如他自己蹭的干净,不过他享受着这一点可有可无的伺候,心里想着他是肃希灵的种,虽然这不是他的罪过,然而让他当当自己的小奴才,也算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
  
  自己确实是喜欢这孩子的,可谁让这孩子带了原罪呢?
  
☆、第六十九章 好时光(二)
  
  玉恒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他开始和窗外的大喜鹊一起起床。大喜鹊在外面一叫,他便在房内睁了眼睛,窗帘半垂,正好留出一块窗玻璃,让他能看到外面的大晴天。
  
  他并不立即跑出去玩,而是翻身去叫何养健。何养健从早奔波到晚,劳心费力,所以没有他这样旺盛的精神。但何养健是自律的人,玉恒没来的时候,他每晚都会给自己定个闹钟,如今有了玉恒,他便让玉恒取代闹钟。每天早上叫自己起床。
  
  对于玉恒来讲,这是一项顶有趣的差事。他可以趁机去捏叔叔的鼻子,扒叔叔的眼皮,甚至坐起来双手齐上,把叔叔的鼻子和嘴全捂住。
  
  除了这个时候,平常玉恒也不大敢和他上头上脸的胡闹。手上摸着何养健的胡子茬,他心里忽然想起了爸爸,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已经不大记得爸爸的模样了,只记得他没有腿。
  
  叔叔是有腿的,腿还很长。忽然爬到一旁掀开棉被,他确认了一下——确实有腿,腿上还长着毛。试着伸手捏住一根毛。他揪了两下,揪掉了,连忙抬头去看何养健,他发现叔叔还在睡,是总也睡不够的样子。
  
  何养健的确是睡不够,但是小腿上一直传来刺刺痒痒的微痛,这点微痛慢慢驱散了他的睡意,末了他不甚情愿的睁开眼睛坐起身,发现小崽子拔光了自己一片腿毛。
  
  何养健看看自己的腿,再看看玉恒,有心呵斥他一顿,可玉恒显然是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又把两只黑眼珠瞪得有围棋子那么大。同时怯生生的伸出手,在他小腿那一小片不毛之地上反复的揉,是要把他的疼痛揉走。
  
  孩子既然已经吓成了这样,那何养健也就大人不计小人过,自行下床洗漱去了。
  
  他去洗漱,玉恒依然是跟着他。天气热了,何养健用凉水洗漱,玉恒也是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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