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第一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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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第一强兵- 第5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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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一二章狼群战术

新年前后,是一年最冷的时间。

夹在连绵的燕山与浩瀚渤海之间的辽西走廊上,腊月的寒风正鼓动着最后的疯狂,严寒彻骨,滴水成冰。

对中原人来说,足可冻死人的天气,对胡人大军却没多大影响,即使是中原人眼中的苦寒边塞之地,也比草原大漠上好多了。

草原上缺乏森林阻挡,所以夜风大得吓人。没有找到合适的避冬处所之前,牧人们连帐篷都不敢扎,只能把所有的衣物全部裹在身上,而后抱着肩膀,缩卷着身体,围着火堆苦捱。

虽然不懂物理力学,但生活经验告诉木人们,占地方越大的物件受风越大,万一地上的木桩打得不够牢固,大伙睡着时,连人带帐篷都有可能被风卷走。

每一个冬天对于牧人们来说都是生与死的考验,那些有山有水,可以避风的地方,向来只有单于、大人们才能享用,其他的牧人,只能各听天命。

因此,对草原人来说,冬天南下寇边,既是军事行动,同样也是一种季候性的迁徙。只要翻过燕山,气候就变得完全不同,汉人们修建的房屋,也比帐篷暖和得多,结实得多,在这里,生存,再不是无解的命题。

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即便面对青州军这样的强敌,胡骑的士气依然很高,即便实在离开温暖的县城后的行军途中,也没什么人叫苦。

毕竟中原是越深入,就越繁华的,每向中原腹地踏出一步,就朝幸福生活更接近了一些,强敌什么的。大可以等碰上了再说。

大人说的对,中原的英雄们正在自相残杀,即便有几个脑筋顽固的,也没什么可怕的,好虎架不住群狼。大伙儿这么多人,堆也堆死那几个汉家英雄了。

整个营地内,最暖和的当属阎柔的中军大帐。

大帐是依照草原风格搭建的,足有寻常毡帐的五倍大小,四周以木条相拼,外围裹以雪白的毛毡。穹顶和毡墙的各个方向都开了大窗。

中央处摆着一个巨大的铜火盆,盆中有篝火熊熊而燃。篝火上方架着烤架,上面串着一整只整治好的肥羊。

看起来羊烤的已经差不多了,油光闪闪,随着厨子的翻动,不停的从烤羊身上滴下。落入火中,发出‘嗤嗤’的响声,冒出的白烟与香气混在一起,袅袅升向帐顶的天窗,任由呼呼北风吹散。

篝火旁边围了一群人,装饰各异,有的穿着中原人的儒服。有的穿着劲装,更多的则是裹着皮裘,髡头结辫的胡人装束。这情景,倒像是后世所说的胡汉一家了。

其中最显眼的,莫属坐在东首,满头小辫的阎柔。鲜卑人髡头的习俗和后世的满鞑差不多,通常是男子留独辫,女子多辫,似阎柔这种身为汉人,偏做胡人打扮。而且还搞得不男不女的,无疑是个异类。

不过此时的胡人,远没有后世满鞑那么执著且变态,对自身的习俗谈不上有多重视,之所以髡头。只是图个方便。毕竟草原人没有中原人那么讲卫生,头发搞得太长,不但不好打理,而且还会滋生各种寄生虫,剃了才方便些。

“来,齐兄,且胜饮!”

胡人用的器皿和身处的环境差不多,粗糙而大气。饮酒用的是大号铜碗,盛酒用的是大个牛皮口袋,所谓的菜,也多半都是整个的羊,烹饪的方法无非煮和烤。

阎柔手里端着的就是个大铜碗,浑浊的酒液随着他邀饮的动作剧烈的晃动着,碗边缘上稠乎乎,亮晶晶的油腻清晰可见,看得齐周直欲皱眉。

虽然也自认是杂胡,但齐周始终也想不明白,阎柔到底是如何忍受这种肮脏的,也许和他少年时代的经历有关,反正自己是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的。

当然,现在寄人篱下,没法不低头。

“胜饮!”他强作笑颜,举起酒碗与阎柔遥遥一碰,闭着眼睛一口灌了下去,一股苦涩而辛辣的味道顿时满溢了整个身体。

让他感觉苦涩的不止是劣酒,阎柔紧接着的发言也刺得他不轻,有意或无意的,阎柔放下酒碗,从羊背上肉最肥厚的地方切下长长的一条,就那么用刀子扎着,送入口中,一边大嚼,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老齐啊,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眼光见识不咋地……吭吭……”

“出兵前,咱们不就说好了吗?不和青州人正面硬抗,就是跟他们耗着,耗到他们耗不下去,自己退兵,或是露出破绽,让咱们一击致命……你可倒好,和傻狍子一样直接送上门去了,第一仗是罗瞎子他们发疯,倒还罢了,第二仗,你明知王羽那支兵是具装铁骑了,是铁板,咋还硬往上撞呢?”

“麴义?切,那就是个楞子!整天想着用步兵克骑兵,你说多余不多余?这里又不是西凉,也不是给中原的昏君卖命,马还不有得是?也就是跟咱们能横一横,碰到真正的硬岔子,哼……吭吭……死路一条!”

“吃一堑,长一智,你也不用绕路去找子玉他们了,就留在这儿好了,看老子怎么戏耍王鹏举,给你报仇!”

阎柔的语气算不上客气,齐周听着自然也不入耳,不过没办法,他现在也是走投无路了。巨马水一战,他虽然没参战,但三千多党羽喽啰却当场做了鸟兽散,事后收拾,仅剩了两百余骑。

向北的路被封死了,李乐得到巨马水之战的消息后,立刻兼程赶往涿县,在当地汉民的帮助下,很快控制住了局势。西边有羽林军,南边有王羽,只有东面还有一线生机。

几经周折,一路东行,等他与阎柔会合的时候,身边只剩下最后十几名亲兵了,在崇尚弱肉强食的边塞之地,哪还有大声说话的地方?

饶是如此,当他听到阎柔大言不惭,说要戏耍王羽的时候,脸上还是流露出了一丝不以为然的神情。

“你觉得我在吹牛是不是?”阎柔外表粗放,观察力却不一般,一边抱着羊腿骨狂啃,他居然还有空观察齐周的表情:“所以说呢,我一直跟你们说,要多留意天下大势,你却总是当耳边风……要是你认真研究过就会发现,戏耍王羽其实一点都不难。”

他扔开啃得溜光的羊腿,打了个饱嗝:“很简单,咱们兵多,跑的也快,王羽那点兵散的到处都是,他本领再大也是顾东顾不了西,这不正好发挥咱们的拿手本领吗?弟兄们,你们说呢?”

“可不是么!咱们打破了卢龙塞,把田楷一路赶到了临渝不敢动弹,也没见青州人发一兵一卒来救啊,王羽小儿已经没兵了,哈哈!”

“海上那位不是青州的五大上将么?现在却只能带着几百人在海上漂着,一边吹风,一边干瞪眼,青州军已经捉襟见肘了,要咱说,阎老大,咱们还在这儿磨蹭啥呢,直接去漂渝津把青州人的粮仓给端了岂不是好?就剩最后百十里地了,一鼓作气啊!”

“听说,漂渝津那里的粮食堆成了几座山,够几万人敞开了吃上一年都不止……”

“那还不赶紧去?等泰山军回援就糟了。”

一干大小头目纷纷叫嚷起来。

阎柔安营的地方,正处于鲍丘水东岸的海岸附近,从此地西南而向,一直到潞河入海口,都是一马平川,而漂渝津的港口,就建在河南岸。

如果阎柔愿意,以骑兵的突进速度,一天就能赶到漂渝津,青州的部队远在几百里之外的蓟县,即便闻讯来援,也需要至少三天的时间。

只要能在三天内打破漂渝津的城寨,就可以将那里山一般的粮食分掉了。

再进一步,说不定还有机会重创,甚至歼灭断粮的青州军主力,那时候,整个河北都将成为长生天子孙的牧场!

想到这里,由不得头目们不激动。

“切,瞧你们这点出息,典型的记吃不记打。”

阎柔用剔骨刀刮着牙缝,冷哼道:“三天打下漂渝津?你们真有这个把握?有没有想过打不下怎么办?老子告诉你们吧,打不下,就会被青州军给黏上,然后王羽带着主力这么一包抄……嘿,你么猜怎么着?全军覆灭!”

“不信?你们自己问问老齐,王羽那支铁骑有多狠?一千五百人?打起来比一万骑还邪乎呢!谁要真把他们当成一千五百兵来打,肯定把满口牙都崩掉!你们以为老子在这里等什么呢?老子就是要等王羽先动,他等得,公孙瓒却等不得……”

“咱们现在就是看到野牛的狼,迎着牛犄角冲上去,只有被顶飞,被踩扁的份儿,想吃掉野牛,就得耐心,等他转身,等他露出破绽,然后……”刀光一闪,阎柔将剔骨刀重重往地上一插,厉声喝道:“像狼群一样扑上去,一口一口的撕碎了他!”

狼群捕食,很少一上去就奔着要害下手,而是会充分利用数量优势,趁着猎物顾此失彼,不断给对方制造伤口,最后在对方不支倒地之前,才一击致命。

“可他若不去救公孙瓒呢?”有人提出了顾虑。

“不去就耗着呗。”阎柔不以为然的回答,想了想,他又向南指指,邪笑道:“反正咱们身边还有只兔子呢。咱们在鲍丘水这儿一爬,随时都能咬到漂渝津,王羽能沉得住气,海上那位能沉得住气吗?等着吧,用不了几天,他就会按捺不住的扑上来了,到时候……”

他恶狠狠的一咬牙:“老子就先斩断王羽的一条臂膀,算是利息!”

第七一三章夜袭与破袭

“娘的,又在烤肉吃,小日子过得倒挺滋润啊。”

阎柔在发狠,海上的太史慈何尝不是恨得磨牙,只是双方发狠的理由不尽相同罢了。

阎柔生平最大的耻辱,就是在高唐的时候被青州众将轮番打脸,虽然他身上胡性较重,不太注重在中原的名声什么的,但被人猛搧了一轮下来,还是觉得颜面扫地,脸都肿了。

罪魁祸首当然是故意设套给他钻的王羽,但王羽的那群帮凶也同样可恶,特别是太史慈,他不但第一个出手,还有意把画戟小枝给射断了!就算你箭术更高,难道就不知道要给别人留点余地吗?

阎柔在鲍丘水徘徊不前,固然是和王羽拼耐心,耗时间的意思,但未尝不是想用这种姿态引太史慈出击。太史慈的脾气和他的武艺一样出众,阎柔相信,就算王羽提前嘱咐过,只要自己一直在对手的视野内徘徊,太史慈迟早会按捺不住的。

所以,他将营寨扎在了海岸上,也没做太多特别的防备,为的就是引太史慈上钩。

而太史慈对阎柔的不满,纯粹是出于伙食方面的比较罢了。

航海的生活其实是很无聊的,经青州将作司改进过的海船,都是船身狭长的那种,船上的空间极其有限,即便是太史慈这个主将,也没多大活动的空间,除非他肯不顾身份体统,在桅杆上下攀爬,否则连个活动筋骨的地方都没有。

在近海航行本来时不时的靠个岸,但现在也算是临敌状态,收罗淡水等补给品还好,若只是为了溜个弯之类的理由。兜个大圈子靠岸,就太不像话了。

太史慈是个讲究人,平时可能很随意,但临战的状态还是很靠谱的。

当然,海上也有海上的好处。这一路船队没仗大,将精力都用在捕捞海鲜上面,收获倒是挺丰厚的。不过对太史慈来说,海鲜什么的,才不是好东西呢。

“当年在辽东,就只能捞鱼虾打牙祭。到了三韩,还是只有海鲜,现在谁再跟本将提海鲜,小心本将跟他急!”

“是,是……将军,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咱们还是回港口协防吧。”

副将陈撼看看碗里煮得通红的龙虾,心里有些委屈,这玩意可是主公的最爱,足足为龙虾发明了十二种吃法,太史将军不喜欢龙虾,却去羡慕胡人烤的羊肉,真不是一般的不识货。

“现在回去?开什么玩笑!”

太史慈的眼睛一下瞪圆了。嚷嚷道:“震霆,你怕了吗?亏你起了这么威风的名字,胆子竟然这么……你忘了咱们出兵前是怎么说的?咱们是来打仗的,现在面对的只是一支先头部队,还是混编的杂兵,有什么好担心的?制胜良机就在眼前,只等着咱们去收获,岂有回港之理。”

“属下,属下……咦?将军,您说什么?制胜良机?”被说成是胆小鬼。陈撼当然不甘心,一张脸涨得通红。

正要据理力争,说明自己不是怕事,只是担心师老无功,反而坠了士气。此外。虽然青州的海船性能比从前的强上不少,渤海也不如东海那么风高浪急,但这么在海上漂着,也不是一点风险都没有。可听到太史慈最后那句话,他当时就懵了。

“将军,您不会真的要夜袭吧?”

“不靠夜袭,五百人怎么打得赢七千骑兵?震霆,你好歹也是个军司马了,平时多读读兵书好不好?正面作战,那不是送菜去了吗?你说,是你傻还是你当我傻?”太史慈回答,一副理所应当的语气。

“……”陈撼被训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主公尝言: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现在子义将军会抓人话柄了,自己除了认栽还能怎么办?

“阎柔一心只想着怎么和鲜卑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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