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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上河
作者:语之默然
文案:
爱臭美,爱骚包,爱装那啥,嘴贱心软的伪萝莉的穿越轮回重修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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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腹黑前男友深情款款:“青莲,我爱你,做我的帝后。”
切,帝后?不稀罕!我死了一遭后你才来献殷勤,早干吗了?
某恶毒小三:“那是我的男人,我才是有资格坐上帝后位置的女人!”
丫的!
本神给你的,才是你的,本神不给,你不能抢!
【001】蝴蝶效应和背叛
天地初生,世间还很是贫瘠,会说话会喘气的都很少。而作为支撑天地的神树,我极为无聊。闲来无事,便喜欢用枝桠戳破其他相邻世界的壁障去看看其他高阶世界的风景。
最近,当我吞噬了足够的生命能量再次进化后,我毫不费劲的打破了一个之前从未发现过的高级世界的壁障,侵入其中。
当我花了神力运转十周天的时间,按照这个世界计算时间的方法,花了十分钟了解了这个世界后,我想,我之前的行为应该会被这里的生命称作“黑客攻击”。
而从他们的书里,我又发现,也许我这个“黑客”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就是“妖”。
我看了看自己体型硕大的原身,以前根深蒂固的审美观在这一刻产生了巨大变革,开始觉得那被称作“人”的生物,行走间的姿态果然是美不胜收。要不然,那被称作妖的为什么都要历尽千辛万苦修炼成人呢?
而我的审美观产生巨大变革的后果,不仅仅是眼中原本漂亮的身体变得不再漂亮了那么简单。而是那个世界的蝴蝶扇动了翅膀,我的世界就刮起了风。我洋洋自得,称此举为“变革之风”,却恰恰忘记了,我原本是最讨厌风的。
倏忽间,沧海桑田。
我的世界日渐繁华,创世神虽身死道消,却留下了大道神念庇佑天地。
而我也早已修炼出了世间最完美的“人”身。每日里游走四海八荒,看着那些初生之灵露出羡慕妒忌或尊敬的眼神,我很是得意。
渐渐地,我又觉得这样每日里闲逛、接受各族的敬畏眼光的洗礼变得无趣了,便没事找事的挑起了战争,收服了上古洪荒各族,一统三界,更按那个世界仙界的样子打造了号称神界的莲河天。
我理所当然的坐上了至高神的宝座,封号青莲圣母。可我也并不觉得十分得快乐,因为我一直看不透那个男人的心,更没有想到他是如此的憎恶我。我总以为,他起码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的。
冥月是我最宠爱的男人,不仅仅是因为他动静丰瞻,一如图画中人,更因为他有一双极美的眼睛,里面波光潋滟,似乎盛满了整个紫海的风光。
每当我深深的看进这双眼睛,我就会想,如果有一天我溺死在这里面,我也是心甘情愿的,不是有句话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
将冥月比作牡丹应该是极为不合适的,但是死在冥月这双眼睛里,大概是我能想到的最为美妙的死法。
可当我看着狠狠刺入自己腹中的琼玉剑,还是有些后悔曾经有过那样的想法。我还是希望能和他长相守的,而不是死在他手里。
这把琼玉剑是我在赐予他神格,册封他为三大祭司之一的月祭时送给他的,以我能开出的最美的花朵为本,以我的生命本源为媒,取了莲上河的水淬炼,历时整整九千年铸成。
剑身晶莹剔透,通体血红,此刻插在我的腹中,我却有些遗憾,当初为什么独独选了那朵最红的花来铸剑?这样的颜色和鲜血的颜色混在了一起,完全没有震撼的视觉冲击呀!这样的剑用来杀人的时候,是不是会少了那种剑身不沾血的快感?
我肯定这把剑绝对是不会沾染血污的,但是这通体的红色实在是太容易混淆了不是?当初送他剑的时候只想着送把漂亮的,却没想到应该送把实用的,现在他拿这把剑来刺杀我,是不是还是认可了这把剑的价值?虽然,我是希望他能体会到我送这把剑背后的含义。但是,他愿意用我送的剑来杀人,我是不是还是应该高兴一点?
可是,看着握住剑柄的那只手异常的沉稳和坚定,那双原本波光潋滟的眼睛中杀气一片,为什么被刺中的地方一点也不疼,胸口却像是被撕裂了一般让我痛不欲生?连带着灵魂深处的本命神树都开始颤抖起来。
“为什么?”
自己嘶哑难听的声音让我一愣,我其实并不想问这句话,因为我一直奉行与众不同、独具一格的路线方针。大多数人遇上这种情况,估计头一句话都要问个“为什么”,可我觉得这就落了俗套。既然别人都已经把剑刺进你的要害了,非要问个水落石出又有何用?徒增不甘而已。
可是,我还是问了。
只因为,这是冥月,我心心念念的男人。我自问从未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情,对他好的不能再好,能给的不能给的我都给了。可现在,明显我的方法错了,或者,他想的和我想的完全是两码事。
在这决绝的背叛面前,我是要继续维持我至高神的颜面?还是承认自己是个为情而伤的女人?
我非常想选前者,可是,我的确只是个为情而伤的女人而已。
我想在这个时候诚实一点没有什么不好,起码知道了真相,也许我会死的瞑目,并祝他幸福。
“因为你让我觉得恶心。”
冥月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清清冷冷的,带着无比的高贵优雅。只是那凉薄的唇中吐出的话实在让我无法接受。
“胡说!这世间有谁能有我美?”我不甘的抗议。自从十几万年前我凝聚了这具最完美的纯粹之体,一直惜如至宝,自问可与三千世界任何传说中、非传说中的美女一较高下,他怎么可以这么说?怎么可以!
如果一个男人说一个女人丑,那绝对会让这个女人记恨很久,就算不至于狠狠的报复,但是吐口吐沫,咒骂一番是绝对难免的。但是如果说自己丑的是自己爱着的男人,那种打击绝对是惨绝人寰的。
此刻我清晰的听到了从胸口处传来了碎裂的声音,同时感觉到了生命在飞速的流逝,但却仍旧强撑着不愿倒下,瞪着眼睛看着他,等他进一步的解释。
“美与丑,仅仅是看外表那么简单吗?在我眼里,被你吸收炼化掉的生命要比你美一千倍,一万倍!”
我浑身的力气终于全部消失,从高高的云层上跌下。强烈的失重感传来时,我在后悔,当初为什么学那个世界的仙境,将自己的宫殿建在了那么高的地方。从这上面摔下去,恐怕我再也保持不了最完美的仪容了。
可是,被背叛的如此彻底,我还想要保持最美丽的一面给谁看呢,只让人觉得恶心罢了。
哎,我其实有些意外自己在面临这样的事情时居然还能保持镇静,过了刚开始的痛不欲生,现在居然又没什么感觉了。可能,我并没有体会到爱的真谛吧,要不然,我应该像书中写的那样由爱转恨,然后心态进入极端,干些毁天灭地的事情才对啊。凭我的真正实力,想要毁灭点什么,实在是太容易了。虽说三千世界咱不能尽毁,但是砸掉一两个荒芜的世界消消气还是小事一桩的。
但是,咱可是奉行特立独行主义的,刚才一时不查,立场不坚定了一下,现在绝不可以一错再错!
急速下坠的过程中我认真的思考了一番,做出了决定。我决定不追究冥月的弑神之举,反而要赏赐他!大大的赏!
因为我现在如此镇静说明了我对于冥月的感情不算是爱,既然不算是爱,那我就是他的主子,是这片天地的主宰,既然是主宰,我自然就要大肚一点。
既然冥月此番刺杀的理由是为了那些被我当养分的生灵,那我就赐予这些生灵智慧吧,虽然我是想将那些残次品回炉再造来着。不过回炉再造历时又长,也挺麻烦,那就干脆一点吧。
就将我的这个身躯化为滋养天地的养分,灵魂之力来支撑天地根基稳固,我的意识再顺带庇佑一下这片天地不受空间毁灭之力影响,从此万年,这片天地应该将会灵气充沛,物产丰饶,繁华富足,那些生灵也会灵智大开,真期待那时候的情景。
干完了该干的,我的这个最满意的身体开始渐渐消散,其实是有些可惜的,但是人家说恶心了,还留着干什么,而且,这种处理方式堪称完美,既然觉得恶心,就化入天地,让你恶心万年,恶心到底!
哈哈,我极为爽快的笑了起来,心中一片轻松时,眼角却意外的撇到了从空中追下来的熟悉的身影,顿时升起了恼怒的情绪。
追下来做什么?难道这么高还摔不死我?还想亲眼看我摔成烂泥才干休?
我觉得这一刻自己十几万年来的涵养功夫都要破功,直想指着那个男人的鼻子大骂:“你个忘恩负义的狗男人!”
可惜,没来得及。
这件事恐怕是我转世之前最大的遗憾。
而据我后来分析,我的性格中多了些愤青的元素,绝对要归咎于那时我想要惊天地泣鬼神的那一嗓子没嚎出来,以至于憋闷了太久,憋出了内伤。
【002】魔幻现实主义与梦
我一直以来都挺喜欢“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的,且不论它究竟是何意思,单看这个词的表面,都是妙趣横生,足以品味半天的。
“魔幻”与“现实”完全就是两个矛盾至极,完全不沾边的东西,居然连在了一起,还凝合成了一个意思,足见造出这个词的那位高人的高明,而这两个词后面又挂上了“主义”二字,更彰显出了不凡。
为什么?
因为跟“主义”有关的东西,那绝对都是高层次的,代表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呀!
比如代表各种社会体系的主义;
又比如浪漫主义、凯恩斯主义、唯物主义、人文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等等等等。
但是上面这些“主义”和“魔幻现实主义”一比顿时又都相形见绌。不用比内涵,直接比字面,就足以让其他的“主义”都羞愧的找不到北。
而我一直以来做的那个梦,自认为就极具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艺术魅力直逼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斩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百年孤独》,堪称“万年孤寂”。
在我的梦中,有一个称得上经典中的经典的场景:
一株无名的花树,映衬着天际青青的碧色,开得很是凌厉,风一过,漫天漫地猩红飞卷,铺陈满地,那花色浓的就像是心头流出的血,燃烧着一股莫名凄凉的愤怒和无法实现的渴望。
树下,一个身着月白长袍的人静静伫立,那漫天的猩红偶尔有几丝零落在他的发际,肩头,看着,竟像是花树的血泪般点点滴落。
空气中,馥郁的香气弥漫,
渐渐的,无名花树血泪尽落,枝桠枯萎,天地萧瑟,树下的那个人也日渐模糊、消失不见。
空气中,馥郁的香气弥漫,渐渐的,无名花树血泪尽落,枝桠枯萎,天地萧瑟,树下的那个人也日渐模糊、消失不见。
耳边似乎一直有个阴郁黯哑的声音在喃喃呼唤着一个名字,可那声音却像是被凌乱的风撕扯入空中,总是支离破碎,无法捕捉。
每当我梦到这个经典场景时,都会配合的掉几滴眼泪。没办法,谁叫我生来感情充沛,情感细腻又极具艺术细胞,对这样一个唯美的场景,我欣赏到了美的同时又体会到了深深的哀伤。
而当我感觉像是被人掐住了脖颈一般,呼吸困难,胸腹钝痛时,我又会抱怨一番,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听起来是很酷,但是魔幻就罢了,现实的来那么一下,实在是让人极为不适。
………
“伊博士,提前祝贺你啊,听说你们的实验进入了攻坚阶段,马上就要有重大突破了,得了诺贝尔奖,可不要忘记咱们这些老同事啊!”实验室里平日总和我对着干的sam,破天荒的主动和我说起了话,还状似亲昵的开起了玩笑。
“我如果得了诺贝尔奖,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告诉老板,有你没我,有我没你。”我冷冷的回到。
“别这么无情嘛,我们只不过理论相悖而已,一个女人自视甚高,过于孤僻可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像你这样的女人,的确是值得敬佩,只不过大多数男人都会对你敬而远之吧。”
我心中嗤笑一声,女人太聪明了就会被敬而远之?什么逻辑,只不过没有勇气承认自己肤浅罢了。我转身就走,连说“再见”的礼貌都欠奉。
“伊博士,我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sam不死心的又追了上来。
“交朋友?”
“是啊,我们是对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