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今夕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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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今夕有传-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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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提步走了进去,只见里面放置了几个大的木箱,南宫瞥了眼,想必是江禄全私收民脂民膏、会商税款和贪污受贿的物件吧!另外一个小木盒放置在木箱旁边,木盒外加固了一个铜锁,呵……一把破锁而已,南宫变戏法似的从怀中取出一根细长的银棒,插入锁孔内轻松的转了几下,只听“咔嚓”一声,锁自动开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无所不能的万能钥匙?某念羡慕不已……)打开木盒,里面静置着一本蓝色封皮的账簿,看来这就是今晚行动的最终目标了,南宫从怀中取出一本一模一样的账簿放入盒中,又重新锁好铜锁,带着账簿迅速转身离开密室,回到了书房。
  “门外的两个守卫怎么解决呢?”南宫砚今恶作剧的取出一个小巧的青瓷瓶,“不如,就试试我最新研制的迷梦散吧!”不要惊讶,南宫同学在制毒这一方面的天赋绝对不亚于他的医术,而这迷梦散是他前几日才制出来的新强效迷药。据说中此迷药者会立刻昏倒得不省人事,半柱香时间后会无药自解,但醒来后却完全忘记自己有昏迷这回事,可以说是迷药史上的里程碑,为迷药事业的发展跨向了一个新高度。据有关专家鉴定,此药完全是从清洁无污染的绿色植物中提取制成,绝对的安全无公害绿色药品,请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购买迷药,请认准“迷梦散”牌,好品质、好药材。不过尚未实践,具体情况如何,咱们待会儿看门外的两个倒霉蛋就知道了。(靠之,没实践就敢乱打广告!)南宫运气右手暗暗将迷蒙散从镂雕木门的缝隙间吹向门外,立刻,便听到连续两声的实物落地之声。南宫满意的收好手中的瓷瓶,打开扇门,走了出去,步法轻盈的翻上屋顶,在跳跃间飞向墙外,并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客栈,从窗口“忽”地一声窜进客房。不一会儿,我们便看到一袭白衣似雪的身影轻摇折扇优雅的立于窗口,口中喃喃自语:“黑色果然是让人压抑!”
  

八、江南后话
更新时间2010…10…7 6:21:59  字数:2125

 几日后的某个下午,南宫砚今悠闲的从外回到客栈,一脸的温熙笑容写尽了的春风得意。
  “江南商会那边怎么样了?”司徒越兴冲冲的奔过来问到。
  “当然没问题喽!在下这次可是抛了血本才换来的那比之前只低了一点的税金”。
  “你是有把握那对‘和月珠’能再回到你手里才那么爽快的把它赠与他人的吧?”司徒越一针见血的点破。
  “呵呵……果然知我者司徒兄也!”
  “这回你这个奸商可又有的一赚了,把‘和月珠’寄放在别人那儿几日,便换来了那么低的通商税率。”
  “哪里、哪里,有送上门的银子不赚,岂不是逃对不起上天了。”南宫优雅的端起桌子上的茶杯浅啜了一口,笑得格外明媚动人。
  “真是搞不懂,你赚那么多银子到底想干什么?”司徒越极其郁闷的看着眼前笑靥如花的南宫,重重的摇了摇头,又问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回永都?”
  “明日便回”。
  “呃?这么快?”司徒越显然有些诧异的望着南宫。
  别注视的某人视而不见的反问道:“怎么司徒你还没玩够呢?”
  “好不容易来一趟江南,就这样回去了岂不是太可惜了,好像还有很多美景咱们还未曾欣赏呢!砚今”,司徒越不死心的意图劝南宫在江南多驻留几日。
  “那……好吧!”南宫欣然同意,笑得一派温和。咦?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为何砚今答应的如此爽快?司徒越正惊讶不已,却蓦然听到南宫后面继续说到:“红珞姑娘定会带着我们好好畅游一番这江南水乡的,越,你说呢?”
  司徒一听到红珞的名字,立马脸色大变,红珞那个暴力女,不要啊!“砚今,那个……我们明日就动身吧!你在永都那边还有很多事情要办呢!”
  “你确定吗?江南的莲舟你可都还没坐过,不想去试一试吗?”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砚今的公事要紧吗?怎么能耽误你赚银子呢?”
  “司徒真是越来越识大体了。”
  “喂!砚今啊,你别没大没小的,好歹本少爷也比你大几个月吧!”真是气死人了,砚今那什么口气啊?哄小孩呢?虽然自家老父也常常念叨他比南宫家的小子虚长了几个月,但虚长也是长辈呀!该死的砚今居然还整日拿着红珞那个臭丫头来要挟他,简直是岂有此理,呜呜……他这是遭看哪门子的罪啊?遇上这么个满肚子坏水的损友。
  “是啦!司徒大哥,砚今我怎敢呀?”南宫见好就收,抛给司徒越一个纯真无邪的笑脸,素袖一甩,起身便又要出门。
  “你又要去哪里啊?”怎么刚回来又要走?他就不知道什么叫累吗?
  “我去璎珞别院,越你要不要一同前去啊?”南宫的眸子里流转着一丝狡黠。
  “呵呵……璎珞别院啊?”司徒越干笑了几声,“我还有事,就不和你一道儿去了,路上小心”,说完,司徒越便立刻闪得不见人影,南宫无奈{炫{书{网的摇摇头,继续向门外走去,七日未见,此刻甚思,夕儿,你可有感觉到我的牵挂与眷恋?
  而此刻,非夕正托着下巴坐在小阁上与红珞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呢!
  “真的好羡慕夕儿你哟!”红珞水灵灵的大眼睛瞟向非夕右手中摆弄的一把檀香木小梳子没头没尾的冒出这么一句,弄得非夕一头雾水,“呃?为什么?”
  “还用问为什么吗?南宫哥哥对你多好啊!”
  “呵……红珞是在说这个呀!”非夕扬了扬手中的小木梳,“那个家伙可从来没送给我任何东西过,那天临走时莫名其妙的送我一把木梳,还不是拐着弯笑话我不会挽发髻,真是可恶!”
  “是吗?”红珞拖着音,一副信你才怪的神情继续说到:“可是夕儿你现在不是学会了吗?”
  “这还不是被逼的,我要是再不学,那个家伙估计下次就要直接把我丢进尼姑庵里去好好反省了”,非夕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沾沾自喜,终于让本小姐学会挽发髻了,这样以后就再也不用每天一早去麻烦小砚了,她心里清楚,小砚有自己的事情要办,不能时时刻刻都伴在她身边,,而她自己必须要学会自立,要有足够的能力保全好自己,坚决不去拖小砚的后腿。“对了,红珞,你和小越又是怎么回事?”,非夕一直很纳闷为何司徒越一见到红珞便立刻逃得比兔子还快,据她这几日的观察,红珞是个活泼开朗、率真可爱的女孩,她就很喜欢这样的性格。
  “其实……我也不知道”,一提及司徒,红珞水汪汪的明眸便隐隐黯淡下来了,迟疑的说到:“小时候,我们在一起玩的很好的,不知道为什么长大后就变了……”
  非夕听了这话有一种想撞豆腐的冲动,拜托啊,纪大小姐!你真是太伟大了,连发生了什么都会不知道,I服了YOU,非夕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启发式的问:“那你每次见到他都是怎样的状况啊?”
  “嗯……他一看见我就躲避,我就在后面紧追不舍,后来不知怎地就打起来了……”
  怪不得啊!非夕想象着小越同学被红珞小姑娘的长鞭追迫的无路可逃而又不得还手的狼狈画面,顿时对司徒多了几分同情,唉!可怜的孩子啊,让美丽、善良、智慧的姐姐偶来拯救你吧!“我说红珞啊!你不妨试着对他温柔一点,偷偷告诉你,男人都喜欢柔情似水的女子”。
  “是真的吗?”红珞漂亮的大眼睛期望无限的看着非夕。
  “当然,听我的,准没错”,某女大言不惭的说到,露出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容,可为什么红珞总觉得那甜美的笑容里倒映着一个叫做阴谋的影像?红珞夹着几丝疑虑看着非夕,却被非夕完全忽视,自顾着起身走到雕栏边正欲吹吹风,正巧瞧见不远处一袭熟悉的素白身影正朝这儿缓缓的飘过来,于是,某女眼中立刻射放出飞扬的神采,“小砚……”只瞬间,非夕便如同一只轻盈的蝴蝶般飞快的冲下楼,直扑进那个溢着淡淡梅香的熟悉怀抱中,就这样静静的抱着,什么也不用多说,此刻她的心底,是无比的踏实和安稳……
  

九、关于狐狸
更新时间2010…10…7 6:22:39  字数:2059

 再次经过十几天的艰辛马车之旅,非夕与南宫终于又回到落梅山庄,为什么只有他们两个呢?原因如下:司徒同学在途经一处茂林地带时毅然的决定要停留下来实施一项伟大而光荣的事业——打劫,并且信誓旦旦的宣称如果不能劫回一箱银子他就从此隐居在那片林中以渡终身。而一心只念着司徒的纪大小姐最近从洛洛的话语中深有领悟,化为一泓清泉柔似春风,决然跟着司徒言曰要随之浪迹天涯,只不过温柔的实在太过头了,莫说司徒,就连非夕有时候都会感觉一阵恶寒,但更多的仍然是幸灾乐祸,于是一路上只时常听见某女独自在马车里笑的张狂,而驾着马车的南宫则依然挂着那副风轻云淡的笑,脸上全是纵容之意,不愧是天生一对呀!
  “真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可爱的小狗窝呀!”非夕站在院子里,看着眼前熟悉的房屋,发出如此感叹,听得站在一旁的南宫满脸黑线。
  “丫头你认为这落梅山庄是狗窝?”
  “呃?……呵呵,当然不是,我只是打个比方而已嘛!”非夕干笑了两声。
  “丫头的文采还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
  “过奖、过奖”非夕拱手一副承让的表情,让南宫哭笑不得,这丫头,真拿她没辙。这时,从茂盛的花圃中忽地窜出来一个毛茸茸的白色不明物体。
  “呀!金曦”某女一看到金曦便立刻兴奋得上前要去抱起它,却没料到小家伙连瞧也没多瞧她一眼,很拽的直接奔向他的亲亲正牌主人——南宫砚今的怀抱中,非夕愠闹的看着在南宫怀中亲热的蹭着脑袋的金曦,死金曦,你个白眼狼,不、是白眼犬,枉费姑娘我平日里对你那么好,你竟然让我如此尴尬。
  “金曦,过来,姐姐给你吃肉骨头,过来啊!”非夕决心用美食来诱惑金曦重新回到社会主义的伟大怀抱,不过这个办法很快就被实践证明无效了,因为金曦不听“肉骨头”三个字还好,一听非夕提到肉骨头,立马气得脊背上的白毛都竖了起来,圆溜溜的蓝眼睛直瞪着非夕,在南宫手中挣扎着要跳下来。南宫立刻轻轻的抚摸它的脑袋以示安慰,才使它渐渐的平息了怒火,死丫头,你居然真当本大王是那种低贱的东西?本大王要咬断你的脖子……呜呜……算了,像本大王如此高贵的血统,才不屑与你这个臭丫头一般见识……金曦十分鸵鸟的在南宫怀中委屈地“呜呜”低叫了几声,便跳离了南宫手中,独自缓缓的再次消失在茂盛的草丛中,留给非夕一个萧索的背影,非夕仍不明所以的问到:“小砚,金曦这是怎么了?”
  “它啊!它不大喜欢吃肉骨头”。
  “这样啊!”非夕顿悟,接着便又若有所思的托着下巴问:“那金曦它爱吃什么呀?”
  “它平时只吃鸡的”。
  “啊?它居然吃得这么好?”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是呢!金曦有些挑食,只吃鲜活的公鸡,它喜欢先一口咬断鸡脖子,喝下鸡血,再去吃鸡肉”。
  “它……它它它、吃生的?”非夕显然惊讶得有些口吃。
  “是啊!”南宫似笑非笑的拉过非夕的手往后院走去,一直走到后山崖,非夕仍木讷的没有反应过来,她的脑中一直在想着那么可爱的小金曦,口中叼着一只可怜的鸡,嘴角还挂着几丝鲜红的血液的诡异画面,不能接受,金曦怎么会有这种不良嗜好呢?它应该是乖乖的待在它的小窝里啃它的肉骨头的……正想着,突然感觉头上传来一阵疼痛,“哎呀……小砚你干吗?”
  “看看你还魂了没”,南宫说得一本正经。
  “我只是觉得金曦很奇怪嘛!”非夕揉揉被敲的脑袋,委屈滴说。
  “夕儿,我不记得有没有告诉过你,金曦它是一只白狐?”
  “呃?”非夕愣了半会儿,又结巴了:“白……白狐?”此刻她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她闯进狐狸窝了,一只貌似天人的老狐狸养了一只貌似小狗的小狐狸,呜呜……全是狐狸,就她这只傻不拉叽的小白兔,傻乎乎的自己自己送进狐狸洞。
  “小砚……”
  “嗯?”
  “你变回原形给我看看”。
  “原形?”
  “变啊!”
  “我……不会变……”
  “那你变个凤梨出来”
  “我……不会变……”
  “你这个狐狸怎么什么都不会变?”
  “我……我去给你拿盘凤梨来”南宫无奈{炫{书{网的笑着说到,他家这个丫头的思维能力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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