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耻观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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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耻观的历史-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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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浴盆中的廉耻观第11节  二十世纪的廉耻观

    进入二十世纪,我们便看到了别样的场面,因为还刚刚开始,所以比较少见。乔治。诺尔曼迪在尼斯的英国海滩旁边的沙滩上散步,看到了天体主义者的嬉戏,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穿的最多的只不过身上吊着巴掌大的一块布。大多数人身上一丝不挂。整个夏天,天天如此,诺尔曼迪是北方人,习惯穿着袍子下水,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孤陋寡闻;少见多怪。    
    这样令人吃惊的场面实属例外。60年后,一位年青的模特儿在尼斯的英国海滩上脱掉文胸,从而招来了警惕性颇高的官员的愤怒。二次大战前的二十世纪属于禁锢时期。1926年,法国天体主义的创始人杰内。德。蒙若因为在公共海滨浴场裸泳而受到法律追究。    
    进入二十世纪的头几年为“美丽时期”,这时女式泳装开始渐短。1890年左右,女士们穿的游泳衣都是裤长在腿肚子以上膝盖以下,即使这样,还有人还大喊大叫有伤风化。10年之后,一件套女式泳装出现在专业运动员身上。到了1925年,女士裸露膝盖成为时髦之后,这种游泳衣才开始普及。1935年,出现了两件式泳装,到了50年代发展成三点式,70年代出现了女用上裸式游泳衣。    
    至于男士,游泳衣的样式则比较宽松。色拉或赛扎纳地方上的人身上穿的游泳衣不像二次大战前那样有一定之规,他们的游泳裤只是象征性的。有穿裤长到膝盖的,有穿三角裤,也有赤裸的,与女式游泳衣所走的路差不多一样。解放不等于自由:二十世纪的裸泳还没有全部开放。在解放身体方面,我们不能不遵守循序渐进的原则,最后集中在生殖器上的解放上。不同的裸露,有不同的观念。    
    面对十九世纪的游泳者身上的遮羞布,二十世纪夸大了自由裸体主义的神秘感。半夜去游泳,让身体回归自然,接受水的抚摸,享受被禁止的乐趣。裸泳成了人间天堂的同义词。1943年,英国皇家空军的军官阿莱克。吉耐斯指挥一艘舰艇停泊在帕斯罗海湾。这批驻防西西里的英国水兵闲来无事便以赌博和游泳取乐。一天他们穿过一块布满地雷的田地,来到水边,那种感觉就像回到天堂一样。“我们回到船上,”作者写道:“下到清彻的海水中畅游一番,真是痛快之极。(77)”    
    有一个非常典型的场景表达了自由与身体的解放和对禁令的反抗是紧密联在一起的,这个场景指的是菲利尼(1959)的《多尔斯。维塔》一书中戴尔。特雷维泉水旁发生的那一幕。在泉水旁找到了西尔维亚的马尔斯罗沉醉于“生自脚底的、无以言表的、内心欢娱之需要的、从生命深处涌现出来的自由欲望”之中;他把鞋子脱掉,把裤脚挽至膝盖以上。“这样一来,他觉得获得了彻底解放而兴奋不已。”这样有限度的裸露都能引起不大不小的激动,这说明裸体和自由之间的关系是何等重要。    
    本世纪初,这种关系被天体主义者加以发扬光大,渗入到欧洲各国。法国天体主义者先驱在勒旺岛上的荷里奥利村取得了自己的阵地,向公众迈出了第一步。三十年来,这个小岛成为裸体斗争的象征。1933年6月23日,伊埃尔市政府向天体主义者发出了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允许他们在岛上荷里奥利村的两个沙滩上活动,条件是必须用一块三角布遮住私处,这项最小极限成为溃不成军的廉耻观的最后防线。    
    1968年5 月,法国突然爆发的60年代反文化运动是始于1933年运动的继续。其它城市先后效仿勒旺岛为天体主义者解除禁令。甚至还没有等到1968年革命的到来,蒙塔利维就率先开禁,于1967年对天体主义者亮了绿灯。海上的雷纳和赛利翁于1972年,格娄…杜…卢瓦于1973年都先后对天体主义解除了禁令。在他们的带动下,其它海滩也都先后加入了这一行例。一直在法律上被禁止的天体运动利用了某些地区政府的宽容,在某些特定地点不用再躲躲闪闪了。    
    1968年是关键性的一年,公共海滩上也有裸体出现了。在此之前,女人上裸游泳是在禁止之例的。1965年,第一批尼斯女郎在离海滩两步远的地方上裸胸部散步,引起了丑闻。别看只有两步远,性质却大不一样,在海滩上属于日光疗病,多走了两步,就变成了“给目击者造成道德伤害的,有伤风化的裸露”。1970—1971年夏天圣…特罗伯兹女士们的大胆行为打破了廉耻观的另一条防线。女士们可以在这里上裸入浴,其它公共浴场,某些区办游泳池,甚至巴黎的塞纳河畔,都出现了上裸游泳的女士。在此之前,胆敢脱掉长统袜的女士都要受到严厉惩罚。如果说裸体与自由是联在一起的,那么,在一个把争取自由为传统,并为之自豪的国度里,裸体公开出现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但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在公共场合下人们越来越开放,而私人洗浴时却远不像中世纪那样放得开,即使没有条件,也要穷讲究。贝尔马尔。克拉纳尔回忆自己童年时这样写道:“我们家没有浴室。做饭洗澡都在厨房里,父母想要好好洗上一洗,就得拿着大盆和洒水壶把自己关进这个小空间里,一个人洗完了另一个再洗。”    
    这位作者想研究一下这是否与中世纪遗留下的习俗有关,但不得要领,因为观念不同。现在的廉耻观完全由自己内心所发,人们所害怕的是自己的目光。“南特的夏瓦涅修道院叮嘱修女洗乳房时要在黑暗中,以远离撒旦(79)”,皮埃尔。戴普罗歇对此并没加以讥讽。玛丽。卢梭在圣克蕾尔修女院碰到了同样情况,她写道:“在修道院的单人小间内洗漱或者洗浴都要在黑暗中”(P41),以避开自己的目光。这虽是极特殊的情况,但反映了战前人们的观念,颇具代表意义。寄宿修女离开修道院时要把自己洗浴用袍子带走,就像十九世纪那样。    
    通过对公共浴池、私人浴室、河海沐浴和蒸汽浴的观察,我们发现了衡量廉耻观的第一个标准。这种廉耻观与中世纪的行为(过分裸露带来淫荡)有关,同时反映了十六—十七世纪的观点。廉耻之心是贞洁的守护神:“眼睛如同好色之徒,到处乱窜,在某些可以致贞洁于死地的部位寻找毛病。廉耻之心是贞洁的忠实守护神,有它的守护,可以保护贞洁不受侵害,眼睛该管住自己的时候就要管住,该闭上的时候就要闭上,半点不要背叛贞洁。”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12节  廉耻观与穿衣

    “衣服是为遮羞、挡寒、避暑而置。”1601年,列日的一位教士在《衣服、风俗和仪式》的论文中如是说。但是他不知道,就是这句活,引起了几个世纪的争论。先有廉耻观,还是先有衣服?这是一种类似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争论。马克…阿兰在论文《裸体和衣服》中提到过这些争论。    
    宗教界的道学家们认为先有廉耻观,并举出圣经中亚当犯下原罪后产生了羞愧的例子加以证明。而天体主义者则认为衣服产生廉耻,并举出了原始部落的人穿上传教士给他们的衣服之后才对原来的裸体感到羞耻的例子加以驳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论不休:穆斯林妇女宁愿露出私部也不愿露出脸部,马达加斯加女人如果露出胳臂就要被处死。有一则故事是说一个东方女子没戴面纱被人碰上了,她立即撩起裙子盖到头上,而露出了欧洲女子急于掩盖的部位。羞耻?看来是习惯成自然。    
    本文无意旧话重提,再开论战。我们所研究的时代,廉耻观已经出现,尽管含义与现代人的理解大相径庭。这一章节要涉及时尚和道德之间的冲突,一部分人认为穿衣为了“遮羞”,另一部分人则认为穿衣是诱惑系例武器中的轻武器,让我们看看在这一冲突中二者是如何交锋的。在此只列举指责时尚的观点,这已经举不胜举,并且涉及面很广。1601年发表的《衣服、风俗和仪式》一文指出了穿衣的五种恶习:追求豪华的面料,为了虚荣心的满足,崇洋(异国情调),衣服过于肥大、数量过多和有失礼仪。这里所说的有失礼仪与我们所理解的不同,并不是指责衣服不合体,而是指服装的样式 “丑陋、难看、恶心、讨厌”:试问真正的教士难道会承认时装有什么用吗?那么礼仪规范呢?虽说有些含糊不清,却不会被人置之脑后。十七世纪初,礼仪总是跟反淫荡和穿衣不能过分性感联在一起。“首饰过多、油头粉面、词不达意、坐没坐相,站没站相,两只色迷迷的眼睛滴溜乱转”,这些都统统不合礼仪,因为简朴是廉耻观的同义词,所涵盖的内容远远超出简单的裸露。裸露只是轻浮的表现,是道学家攻击的靶子;而国王只管颁布法令限止奢华,顾不上是否合乎礼仪规范。    
    我们还要指出,道学家们从来就没有统一的标准。他们的愤慨根本毫无理智可言。1601年,正值古风盛行之际,而我们这位教士只看到古罗马时期妇女腼腆的一面,说她们没有面纱从不出门。如果这只是讲土耳其妇女的服装,那么面纱则正是应该遭到谴责的,因为面纱是奥斯曼王朝时期爱忌妒的丈夫发明的,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再者土耳其妇女怎么可以做为法国妇女的榜样呢?


第二部分 廉耻观与穿衣第13节  中世纪,检点行为

    法国在加洛林时期和罗马时期的服装变化不大,可引起道德家们愤慨的地方不多。但是在查理曼大帝时期好象一切都在蠢蠢欲动:法兰克人的长外套开始向短趋势发展,查理曼大帝对此大为不满,但他的指责主要偏重实用,而不是礼仪。“这些短外套有什么用?”他讥讽道,“床上睡觉不能盖,骑马行路不能遮风挡雨,坐下休息不能为腿脚御寒防湿。”他这种谨慎态度,与十六世纪时出现短衣衫时,教士们大喊大叫的态度相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廉耻观所走过的道路。    
    不过短大衣的出现却让道学家们很满意,他们非常赞成男(短)女(长)服饰有所区分。公元968年,出使康士坦丁堡的留特普朗主教看到拜占廷男女不分的服装,大有感触,对自己国家的服装大加赞赏。“希腊君王留着长头发,穿着长袖衣服,一副女人的打扮……是个谝子,叛徒。相反,法国国王留着一头修剪漂亮的短发,身上的衣服与女人穿的截然不同,连睡帽都不一样。”外在形象表现深层次的感情,女人和带女人气的男人在当时倍受指责,而希腊人衣衫男女不分,毛病如此之大,怎能不受谴责?    
    这位法国大使始料不及的是两百年后,他的法国同胞们开始步东方人后尘。1100年,服装男女不分的风气进入法国,教会立刻大哗,出现了第一个矛盾,有人认为衣服加长就是不合礼仪!而当时的法国,文温尔雅造就了新生活方式,人们生活更加讲究,女性越来越受到尊重。男士不接受女士的服装怎么能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呢?于是男式长袍齐臀,披风加长到脚跟,跟女式裙袍没什么两样。鞋尖做成“比加斯”式,鞋尖加长,里边塞上麻,弯成羊角形。上衣的衣袖也加长,从肘部垂下成月牙形。道学家们看到这些女性化的服饰一个个鼻子都气歪了。    
    1062年,诺曼人入侵阿拉伯…拜占廷的西西里之后,把这些服饰带进了英语国家。奥尔德利克。维塔尔认为这些服饰是在格雷汝瓦尔七世(1087)和征服者吉约姆 (1087)去世后从意大利传过来的,因为诺尔曼的修士们认为他们的主导思想本来应该保留一些“我们祖先正直的习惯”。从这些完全符合人体的衣服中,我们还发现了什么?“好动的年青人接受了女性的阴柔风格。宫廷里的男人用尽各种淫秽的手法取悦女士。他们在脚腕子上缀上蛇尾一样的饰物,取蝎子跷尾之意。外套和袍子下摆长得莫名其妙,走起路来尘土飞扬。袖子长得遮手,不管做什么,都要使用又宽又大的袖子,身上挂着这么多无用的累赘,走路走不快,干事干不了”奥尔德利克属于留特普朗主教一派,从这些服饰中看到了道德的象征:过分注重服饰反映了年青一代的恶习。然而,不管怎么说跷头鞋、长袍子还是统治了法国近三个世纪。我们怎么能不看到这种服饰和新生的哥特式建筑风格之间的关系呢?一种生活方式只有与社会深层的需要相符才能持久。    
    法国生活方式中反礼仪的行为最初并不是打着现今意义上的廉耻观旗号来进行的,而是以一种男女有别的道德原则来进行的。衣服女性化有同性恋之嫌,这个观点统治着整个中世纪。在后来的世纪中,出现了女性服饰露、透、短的趋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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