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羔羊 (三羊开泰最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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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羔羊 (三羊开泰最终回)-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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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夜色低沉,仍旧看得见他眼底的狡猾光芒,可惜察觉危险的宁与锦暂时无力反抗。呜!可怜他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
  认清现实后,宁与锦咬紧牙根,努力制止那股将拳头送到男子脸上的想望。
  ‘助人为快乐之本。’宁与锦将青年守则念得像诅咒。
  说话时他的手握紧成拳,忍耐着,锻炼良好的臂肌高高隆起,气得七窍生烟。
  ‘是啊!助人为快乐之本,你就帮帮忙,给我一个吻啰!’
  男子答得很快,白牙一闪一闪的,看得宁与锦想打断它。
  ‘凭什么我要答应?’宁与锦怒极反笑。
  他左手又暗自握拳,准备给男子一个货真价实的黑眼圈。看在他失恋的份上,一拳就好,绝对不把他打到一口牙剩半口。
  ‘凭刚刚最后一班公车已经开走,而我是这荒郊野外唯一认识路的人。’男子笑得很快乐,双眸微眯,像只狡猾的猫儿。
  宁与锦怒火顿时熄灭,没勇气得罪唯一的救星。
  夜风呼呼地吹着,他的心境比夜风更冷,比求偶中的虫儿更想大吼大叫。
  ‘一个吻而已,而且眼睛闭起来嘴唇都是软的,吻男人或女人没有多大差别。’
  男子将魅惑力十足的嗓音放柔,引诱宁与锦俯下身子。
  宁与锦的表情越像慷慨就义,男子的声音就越快乐。
  ‘别以为这样子我就会屈服!’宁与锦朝着男子低吼。
  在发声的同时,他已有走路回家的心理准备,就算要走一、两个小时他也认了。
  没有公车,他还能叫出租车……呃!想起来了,刚刚出租车已经拒绝前来,男子是他唯一救星……可恶!他上辈子是造什么孽?为何救星如此恶劣?
  思及此宁与锦脸色丕变,望着男子的唇发呆。他真的要Kiss下去吗?谁来告诉他男子是在开玩笑,笑完就会善心大发带他回市区。
  ‘真的不屈服?’男子含着笑问,语尾上扬。
  ‘我宁愿走路回去!’一股火气冒上来,宁与锦没想到后果即撂下话。
  ‘你知道哪个方向是通往市区吗?’男子懒洋洋地退后一点,将背靠上座椅,好整以暇地等待宁与锦的反应。
  车外的人瞬间石化,呆呆地望着男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的确不知道!
  走错方向,可就不是一、两个小时能解决的……真是太好了!他迷路已经够悲惨,竟然有人趁火打劫;抢钱就罢,眼前这个家伙竟然要抢吻……‘吻,是指唇碰唇的行为,你别想搞亲亲额头、脸颊一类的敷衍行径。‘在宁与锦想耍诈之前,男子先行出声警告。
  宁与锦头撇开,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模样。
  ‘这里岔路多,你有自信回得去?可别又迷路了。迷路不打紧,若是又遇见我……就不是一个吻能解决的。’男子继续以他低沉嗓音,提醒宁与锦现在的处境。
  宁与锦刚刚举起的脚放回原地,转过身来,恶狠狠的看向车中男子。
  ‘就一个吻?’他的声音由齿缝中迸出来。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不断在心里重述此语,以防他做出什么对不起天、对不起地、更对不起他自己的事情。
  男子噙着笑点头。
  四周虫鸣跟着唱和,听在宁与锦耳里格外刺耳。
  他仰头向天并转看四周,祈祷能多找到个人让他免于被蹂躏。很可惜无论是左边还是右边都空荡荡的,不见灯光便罢,连个鬼火都没有。
  很好,他的救星竟然只有眼前这个混帐!
  ‘只是亲一下,又不是叫你去看牙医,没必要怕成这样吧!’男子轻讽道。
  ‘我不怕牙医!’宁与锦忍不住抗议。
  他最怕的事情叫迷路,牙医有什么好怕的?跟站在街头近乎无止境的茫然比起来,痛个几分钟又算什么?最多他先吞两颗强力止痛药,再威胁医生打麻醉,男子汉大丈夫绝对不怕牙医!
  ‘那,吻我吧!’男子露出一口白牙,笑得开心。
  宁与锦正想发作,却在送出拳头前又想起自己可怜的处境。
  混帐!从小到大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敢对他说如此大胆露骨的话!
  更正!有人敢,但没人全身而退。
  很好,这家伙别再让他遇见,否则……哼哼哼,大家走着瞧!
  ‘你什么时候做,我们什么时间走。’男子悠哉游哉地盯着宁与锦,反正他时间多得很,就不知宁与锦赶不赶着回家啰!
  火气直达天际的宁与锦低头瞪着自个儿的脚,即便他很想揍这男人两拳,但好汉不吃眼前亏,先脱离险境再说。
  下定决心后,他先是定定地望着男子三秒,试图依凭微弱光线将男子五官记清楚,以免日后想报仇却找不到仇人。
  然后仰天一个深呼吸,愿全能的天神赐给他神奇的力量。
  最终……无需特效,宁与锦自己能演出慢动作,他用最慢速度将头往下低,认命地倾向前对上男子的唇──吻下去。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他们唇碰唇的刹那,不远处出现一丝灯光,紧接着一辆出租车出现在宁与锦的视线之中,而且是空、车!
  可恶!如果他多考虑几秒就好了,呜呜呜!为什么跟男人接吻后,他的‘希望’才出现呢?难道是万能的天神离他太遥远,传送奇迹有时差问题吗?
  不管原因为何,宁与锦反射性地伸手拦下出租车,另一手挥向男子,以一记响亮的巴掌讨回方才一吻的损失。
  夜深露重,男子抚着被打肿的脸轻笑──非常有问题的那种笑法。
  只因他在不远处,就是宁与锦刚刚下车的地方,看到一串闪着银色光芒的钥匙。呵呵呵!看来他们缘分未灭。
  付了出租车钱后,宁与锦带着已达临界点的怒气走回‘地下室’门口。
  有个看起来像高中生其实已是社会人的男子站在阴暗的店前等他,脚边放着一箱东西。
  从他站不直的姿势和几近呆滞的神情,猜得出来他在此等候已非几分钟之事。
  见到宁与锦出现,男子忙不迭地趋前迎接,感觉上他已经等到快抓狂了。
  ‘与锦哥,我等了你好久。’尽管男子站得腿酸,出口的话仍是一味讨好,并非他天生客气,原因在于宁与锦的表情,嗯……很杀人!
  宁与锦瞟了他一眼,嘴里嗯哼一声算是应答,仍继续往家门走。
  ‘真是不好意思,还让你出门。’男子搓着手笑,生怕宁与锦翻脸。
  他就是被宁与锦恨得半死的外送员,若非他临时请假,宁与锦又怎会在荒郊野外迷路,更别提被某个混蛋骗去一吻了。
  如果外送员不晓得宁与锦迷路的本领超强就罢,偏偏他晓得,深刻的了解……比如说大清早有个人打电话来说马上过去,却到了夜深才出现,中间时间悉数用在迷路上,谁会印象不深?
  而且外送员对宁与锦的拳头之硬、个性之冲动也知之甚详,实在很害怕宁与锦迷路归来,会一个不小心将怒火发泄在他身上。
  宁与锦蹲下身清点箱中物,而后伸手向男子要货单,一边用左手下意识地擦过嘴唇,好似沾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非得狠狠地一擦再擦才弄得掉。
  ‘与锦哥,你还好吧?’外送员陪笑道。
  宁与锦仅是抬眸瞄了他一眼,仿佛在说:好?好会是这德行?
  依旧不出声的宁与锦起身准备开门,虽然时间已晚,不过PUB本就做夜晚生意,现在开店应该还有客人,他想好好过日子自然得赚钱。
  ‘我帮你搬进去。’外送员讨好的道。
  然而他却在同时发现宁与锦的异状──有个人在他面前石化,不发现才奇怪!
  ‘与锦哥?’外送员试探地唤道。
  ‘该死!’
  宁与锦从牙缝挤出两个勉强称得上能听的字眼后,紧接而来的是一串难以入耳的三字经、七言绝句和九字真言。
  他的钥匙不见了!
  他有绝对的理由相信,是被那个变态色魔拿走的。该死!上面有好几支最后一把备份,以及他千挑万选才相中的钥匙圈。
  他不狠狠揍他两拳,誓不为人!
第二章

  只要不是初次到来,任何一个客人都知道‘地下室’里只有一项规定不要惹宁与锦。
  倘若有人一个不小心忘记此规则,马上会收到宁与锦的警告,警告内容相当简单,不过是一拳而已足以让人去厕所把胃清空的一拳。
  基于上述理由,‘地下室’是个和平的地方,好事份子不是被宁与锦打跑,便是从此之后对宁与锦五体投地,成为这里的常客。
  不过,是人都有弱点,宁与锦也不例外。
  他的弱点不是脑筋转得不够快,这点在对手被K得头晕脑胀后,不至于成为他的弱点;他的弱点亦非不太会调酒,‘地下室’里几乎不卖酒,他只要会倒果汁、热牛奶即可,调酒并非必备能力。
  因此煮菜难吃也绝不会是它的弱点,反正除了他之外,谁也吃不到他煮的菜。
  宁与锦的弱点十分简单迷路。
  想当年宁与锦出生时,虽然不是是人见人爱的白玉娃娃,倒也称得上五官端正,而且发育、智力等等都很正常,出麻疹、水痘、玫瑰疹的时间亦和大多数孩子相同。
  所以当他上小学时,众人都不能相信他一个人从校门口会走不到教室,去了厕所会迷路迷到校外去,完全不知道是怎么走的。
  一开始老师和宁家父母都认为宁与锦是上学不适应症,他幼儿园时都很正常,没理才到了小学才发病啊!
  后来大家才想起来,宁与锦念的幼儿园总是团体行动,连上厕所也不例外,校车也是这个门口接人再送到另一个门口,根本没有机会迷路。小学以后一切得靠自己走,就……至于幼儿时期茫然地站在厕所找饭吃,所有人都认定是他爱玩所致,无人相信宁与锦真是迷路逃到厕所去的。
  打从发现儿子有此重大缺失后,宁家二老简直伤透脑筋。在学校时尚能请同学看着他,入了社会该怎么办?总不能为了他路痴到极点而申请导路痴犬吧!
  呃!通过的机率可能等于零。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家境小康,帮忙儿子‘安度余生’不成问题,只是夫妻俩年收入相加仅仅三百余万,真、的、不、多。
  纵使钱不是万能,但在超级市场、综合医院和某间餐厅旁买间房子,供他们的儿子住上一辈子,倒是可以做到。
  于是乎宁家二老为宝贝儿子左寻右觅,虽然没觅着尽善尽美的居所,至少也寻得一间好房子。
  这房子对面开着两间医院,一间牙医、一间小诊所,牙医旁是中药店,诊所旁为自助餐店,此外左边是水果行,右边为二十四小时便利商店,便利商店旁则为书局,传统理发店在书局旁,往前走五十公尺马上进入传统市场;转一个弯绕到大马路,直走十分钟便到达某知名大学。
  大半民生必需品都能在附近找到,就连邮局都开在通往大学的路上。
  这里一切配合得妥妥帖帖,简直可说是为超级大路痴宁与锦所设计的。
  问题只有一个,此幢房子和宁家相差没有一千也有几百公里。
  说穿了,此处压根儿落在另个县市中。
  若不是宁与锦坚持男儿志在四方,终生住在家中丢脸,他家父母必定一辈子将他留在身边,只差没在他脖子上绑条狗炼,以防一个转弯儿子又失踪啰!
  既然宁与锦立志住到外地去,他可怜的双亲不得不同意,只好在某都会区找到堪称一流的住处,并规定宁与锦非考上附近该所大学不可,否则不许离家。
  想当然耳,宁与锦考上了!
  别人看着榜单是喜极而泣,他家二老则为日后苦难而一脸呆滞。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他们只得认命做准备。
  首先,他们陪同宁与锦在开学前一个月住进此居,在足足四层楼的屋子里,一楼一楼走过几十遍,十天后宁与锦终于成功的由饭厅走回卧房,却在半夜拨手机给他爸妈,问厕所怎么走……经过漫长的训练,苦命的宁家二老依依不舍地回故乡去,放儿子单飞。
  开学第一天奇迹似地,宁与锦从家里走到大学一次成功,从大学走回家里嘛……嗯!不知为何走到火车站去了。
  不管如何,相同的路走了四年总会记得,况且他家附近几乎什么都有,数项优点相加之后,宁与锦的大学生活过得尚称惬意。
  至于被他家爸妈视之为地狱中的地狱、浩劫中的浩劫,比任何事都可怕的兵役,因为宁与锦恰巧和大学同学抽中同一部队又分到同一班,一年十个月里皆有人带路,感觉真好。
  通过种种可怕考验后,最让宁家二老担心的问题于焉到来工作。
  现今社会里在家工作的人不算少数,不管做什么都好,只要不出门对宁与锦来说危险便不存在,可惜他过去二十几年生命里没有培养任何一种特殊技能……好!如果迷路算‘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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